问。
“我又可以见到他了!啊啊啊啊啊!”苏小染抓着康阳的肩膀尖叫。
“小姐,你花痴了。”康阳摇了摇头,顺手打开收音机。
于是婉转的歌声飘出来: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作者有话要说:
让大家久等了,真不好意思。
☆、第87章 第 87 章
听说今年要办生日会,粉丝们很是沸腾了一阵子。
老粉丝们尤其感慨,以前顾笙歌当红的时候,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歌友会不断,中间沉寂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这样与粉丝零距离接触。
想参加的人很多,名额却只有一百五十个,在最后定下来的名单中,苏小染看到了自己和电蚊香还有玉钗儿的名字。
三个人兴奋了半天,最后还童心未泯的决定到时先不联系,看能不能凭感觉猜出彼此。
顾笙歌的生日是2月14日,情人节。
既然是去参加生日会,少不了要带礼物,苏小染犯了愁。
若是以前,她也不用太为难,实在想不出礼物,做顿饭顾笙歌都兴高采烈,可如今,要送他什么呢?实用的东西她送不起,有创意又有意义的东西她想不出,不实用又没创意的东西不如不送……
给他织条围巾?
他经常会去很冷的地方拍戏,或许会用得上。
可是,虽说顾笙歌很节俭,也很珍惜粉丝送的每一样礼物,但好歹也是个艺人,穿衣服总是要注意的,他会用粉丝织的围巾吗?
如果是女朋友织的,那又另当别论,可她不是。
再不然,将那个记录着他的全部歌曲,每首都写了乐评并配了故事的日记本给他?
那时顾笙歌在流年酒吧驻唱,她站在吧台里,听着他的歌声调酒,面前灯红酒绿,心里一片清明,某天晚上有所感触,便开始写那些东西。
这个习惯一直坚持到他出最后一张专辑,并且坚决手写。
记得金城说过,自从她失踪以后,顾笙歌再也没写过一首歌。
他是没有灵感了,还是不愿意写了?
苏小染忽然惊恐的发现,自己现在竟然对顾笙歌一点都不了解。
她不知道他会不会戴她送的围巾,不知道他看了那些文字后会怎么想。
不知道他会需要什么,喜欢什么,所以也不知道该送他什么。
她捉摸不透他的想法,她在面对他时,彻底失去了自信。
这真是个让人沮丧的发现。
所以最后当苏小染无奈的走进花店时,脸上的表情多多少少有那么点悲怆:还是送花最保险= =!
这天满大街的花店都笑意盈盈的张着血盆大口,心安理得的将一支玫瑰卖到平时一束的价钱。
挑花的时候苏小染犹豫了很久,花语太多,她都不懂,如果单讲玫瑰,她知道顾笙歌应该会喜欢白色,可她还是选了蓝色妖姬。
这样漂亮的花抱在怀里就让人觉得踏实,因为好看而且贵。
于是苏小染就这样心满意足的抱着那束妖艳的花,在别人的注目礼中拦了辆的士向那个酒店赶去。
现在为时尚早,或许她还可以找个角落慢慢观察,猜猜哪个是电蚊香哪个是玉钗儿。
“哟,这么漂亮的花,男朋友送的?”司机问。
苏小染汗了一下,心想你明明看到我在花店拦的车,还这样问。
“送男朋友的。”她说。
反正不认识,怎么说都行。
“你男朋友真幸福。”司机说。
苏小染笑笑,如果真是她男朋友,她才不会送鲜花,送盘红烧肉都比花实在。
有个笑话说男人明知女人不爱他还送玫瑰,那是浪漫,可如果一个男人明知女人爱他还送玫瑰,那就是浪费。
虽说是笑话,可也有那么几分道理,人在面对自己爱并且爱自己的人时,想到的都是最实用的东西。
司机见她不太愿意说话,只好一路随着音乐吹口哨解闷,路过一个小区的转角时,前面围了一圈人,怎么按喇叭都没用。
“靠!”司机低低的骂了一声,一边小心缓慢的开着车往前挪,一边打开车窗,向旁边的人打听出了什么事。
路边的中年男人摇头:“嗨,一个老年人,被撞了,又不肯让人帮忙报警。”
“想讹人?”司机问。
“谁知道是不是想讹人,撞人的早跑了,她怕花钱。”那男人说。
司机哦了一声
“我又可以见到他了!啊啊啊啊啊!”苏小染抓着康阳的肩膀尖叫。
“小姐,你花痴了。”康阳摇了摇头,顺手打开收音机。
于是婉转的歌声飘出来: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作者有话要说:
让大家久等了,真不好意思。
☆、第87章 第 87 章
听说今年要办生日会,粉丝们很是沸腾了一阵子。
老粉丝们尤其感慨,以前顾笙歌当红的时候,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歌友会不断,中间沉寂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这样与粉丝零距离接触。
想参加的人很多,名额却只有一百五十个,在最后定下来的名单中,苏小染看到了自己和电蚊香还有玉钗儿的名字。
三个人兴奋了半天,最后还童心未泯的决定到时先不联系,看能不能凭感觉猜出彼此。
顾笙歌的生日是2月14日,情人节。
既然是去参加生日会,少不了要带礼物,苏小染犯了愁。
若是以前,她也不用太为难,实在想不出礼物,做顿饭顾笙歌都兴高采烈,可如今,要送他什么呢?实用的东西她送不起,有创意又有意义的东西她想不出,不实用又没创意的东西不如不送……
给他织条围巾?
他经常会去很冷的地方拍戏,或许会用得上。
可是,虽说顾笙歌很节俭,也很珍惜粉丝送的每一样礼物,但好歹也是个艺人,穿衣服总是要注意的,他会用粉丝织的围巾吗?
如果是女朋友织的,那又另当别论,可她不是。
再不然,将那个记录着他的全部歌曲,每首都写了乐评并配了故事的日记本给他?
那时顾笙歌在流年酒吧驻唱,她站在吧台里,听着他的歌声调酒,面前灯红酒绿,心里一片清明,某天晚上有所感触,便开始写那些东西。
这个习惯一直坚持到他出最后一张专辑,并且坚决手写。
记得金城说过,自从她失踪以后,顾笙歌再也没写过一首歌。
他是没有灵感了,还是不愿意写了?
苏小染忽然惊恐的发现,自己现在竟然对顾笙歌一点都不了解。
她不知道他会不会戴她送的围巾,不知道他看了那些文字后会怎么想。
不知道他会需要什么,喜欢什么,所以也不知道该送他什么。
她捉摸不透他的想法,她在面对他时,彻底失去了自信。
这真是个让人沮丧的发现。
所以最后当苏小染无奈的走进花店时,脸上的表情多多少少有那么点悲怆:还是送花最保险= =!
这天满大街的花店都笑意盈盈的张着血盆大口,心安理得的将一支玫瑰卖到平时一束的价钱。
挑花的时候苏小染犹豫了很久,花语太多,她都不懂,如果单讲玫瑰,她知道顾笙歌应该会喜欢白色,可她还是选了蓝色妖姬。
这样漂亮的花抱在怀里就让人觉得踏实,因为好看而且贵。
于是苏小染就这样心满意足的抱着那束妖艳的花,在别人的注目礼中拦了辆的士向那个酒店赶去。
现在为时尚早,或许她还可以找个角落慢慢观察,猜猜哪个是电蚊香哪个是玉钗儿。
“哟,这么漂亮的花,男朋友送的?”司机问。
苏小染汗了一下,心想你明明看到我在花店拦的车,还这样问。
“送男朋友的。”她说。
反正不认识,怎么说都行。
“你男朋友真幸福。”司机说。
苏小染笑笑,如果真是她男朋友,她才不会送鲜花,送盘红烧肉都比花实在。
有个笑话说男人明知女人不爱他还送玫瑰,那是浪漫,可如果一个男人明知女人爱他还送玫瑰,那就是浪费。
虽说是笑话,可也有那么几分道理,人在面对自己爱并且爱自己的人时,想到的都是最实用的东西。
司机见她不太愿意说话,只好一路随着音乐吹口哨解闷,路过一个小区的转角时,前面围了一圈人,怎么按喇叭都没用。
“靠!”司机低低的骂了一声,一边小心缓慢的开着车往前挪,一边打开车窗,向旁边的人打听出了什么事。
路边的中年男人摇头:“嗨,一个老年人,被撞了,又不肯让人帮忙报警。”
“想讹人?”司机问。
“谁知道是不是想讹人,撞人的早跑了,她怕花钱。”那男人说。
司机哦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