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一个青葱少年。
她本来只想作为一个普通粉丝出现,可现在显然不太可能,他还未成为巨星,她们便成为朋友了。如果有一天,她忽然消失了,会怎样?
算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那是太遥远的事,现在要紧的是找个工作,将自己安顿下来。
吃完早饭顾笙歌送苏小染回戚婶的面包店休息,他去学校上课。
苏小染一直觉得戚婶也就三十来岁,自己26岁肯定不能叫她阿姨婶婶之类的,只能叫姐,可是这样一来,明显自己和顾笙歌不是一辈的了……
纠结了半天,决定开口叫戚婶“戚老板”,虽说这样显得很客套,但可以把究竟怎么称呼的问题抛给戚婶。
她一定会要自己不要这么叫,至于到时具体要怎么叫,由她说吧。
于是开口:“戚老板,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哎呀,看你这姑娘说的什么话,哪里有麻烦到我什么。”戚婶很热心的过来搀苏小染。
“谢谢戚老板,你真的很热心。”苏小染继续说。
“别一口一个戚老板戚老板的,叫我戚婶吧,这儿附近的人都这样叫我。”戚婶爽快的说。
苏小染呼的松了口气,看来自己真是想太多了。
难怪林沫儿平时总说,她有时候粗心得过了头,有时候又细腻得过了头。
午饭是和戚婶还有那个叫小如的店员一起吃的,本来苏小染以为顾笙歌也要回戚婶这里吃饭,一问才知道他平时很少来这里,只是早上送完牛nǎi和报纸会来跟戚婶打声招呼。
“笙歌早上要送牛nǎi?”苏小染忽然想起自己撞到他时,那散落的满地牛nǎi和报纸。
“是啊,这孩子很懂事,家里出了事以后,就一直帮人家送牛nǎi和报纸赚些外快。从高中就开始了,上了大学后,还在他们学校附近的酒吧里唱歌。”戚婶叹了一声。
“又要念书,又要打两份工,那岂不是很辛苦?”苏小染皱眉。
“谁说不是呢?这孩子……唉。他16岁那年,父母投资失败,欠了很多的债,他从那时候开始就给人打零工了。早上很早起来送牛nǎi送报纸,晚上去餐厅做服务生,我们看着都心疼。考上大学后,他有朋友在学校附近开了间酒吧,笙歌这孩子从小就喜欢唱歌,唱得也好听,人又长得好,就去那酒吧驻唱了。在酒吧唱歌虽然钱多些,但经常会遇到些无理取闹的客人,很受气。而且他每天在酒吧要唱到很晚,第二天还得早起去送牛nǎi,大家都劝他牛nǎi就不要送了,可是他不肯,说是姐姐还没毕业,两个人读书负担很重,他能帮家里减轻多少是多少。唉,这孩子,真的很懂事。”戚婶眼睛有点湿湿的。
苏小染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好,顾笙歌出道前家庭居然这么困难,怎么以前从来没听说过?按理说在他当红的那些年,媒体应该对这些“苦难”的经历深入发掘并大肆报道才对。
看看现在哪个名人不是如此,一旦成名了,觉得自己功成名就了,马上就把从小到大吃过的苦一股脑全倒出来,以表明自己是多么的吃苦耐劳坚韧无比根正苗红。
最明显的就是那些当官的,他们爬到高位后,几乎人人都要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是农民的儿子,我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
可是顾笙歌如此艰苦的过去,竟从未听人提起,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小子实在是低调得不能再低调了。
苏小染觉得心里对顾笙歌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层,是活生生的喜欢,还有点心疼,而不是像以前那种把他当作神一样只要他经过身边就无法呼吸的崇拜和纠结。
可是喜欢又能怎么样?整整七岁的距离。
也许注定只能这样做朋友,或者姐弟。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贴出来一章了,不容易。眼睛哗哗的。
☆、第18章 第 18 章
苏小染每次想到自己和顾笙歌的年龄差距就恨易紫烟恨得咬牙切齿。
如果不是她技术太菜,自己本应该穿越到顾笙歌24岁的时候,那样只有两岁的差距,说不定还可以来场轰轰烈烈的姐弟恋。
七岁,说实在的,有点夸张,她下不了手。
更要命的是顾笙歌现在连20岁都不到!在她心里一直觉得不到20岁就不
她本来只想作为一个普通粉丝出现,可现在显然不太可能,他还未成为巨星,她们便成为朋友了。如果有一天,她忽然消失了,会怎样?
算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那是太遥远的事,现在要紧的是找个工作,将自己安顿下来。
吃完早饭顾笙歌送苏小染回戚婶的面包店休息,他去学校上课。
苏小染一直觉得戚婶也就三十来岁,自己26岁肯定不能叫她阿姨婶婶之类的,只能叫姐,可是这样一来,明显自己和顾笙歌不是一辈的了……
纠结了半天,决定开口叫戚婶“戚老板”,虽说这样显得很客套,但可以把究竟怎么称呼的问题抛给戚婶。
她一定会要自己不要这么叫,至于到时具体要怎么叫,由她说吧。
于是开口:“戚老板,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哎呀,看你这姑娘说的什么话,哪里有麻烦到我什么。”戚婶很热心的过来搀苏小染。
“谢谢戚老板,你真的很热心。”苏小染继续说。
“别一口一个戚老板戚老板的,叫我戚婶吧,这儿附近的人都这样叫我。”戚婶爽快的说。
苏小染呼的松了口气,看来自己真是想太多了。
难怪林沫儿平时总说,她有时候粗心得过了头,有时候又细腻得过了头。
午饭是和戚婶还有那个叫小如的店员一起吃的,本来苏小染以为顾笙歌也要回戚婶这里吃饭,一问才知道他平时很少来这里,只是早上送完牛nǎi和报纸会来跟戚婶打声招呼。
“笙歌早上要送牛nǎi?”苏小染忽然想起自己撞到他时,那散落的满地牛nǎi和报纸。
“是啊,这孩子很懂事,家里出了事以后,就一直帮人家送牛nǎi和报纸赚些外快。从高中就开始了,上了大学后,还在他们学校附近的酒吧里唱歌。”戚婶叹了一声。
“又要念书,又要打两份工,那岂不是很辛苦?”苏小染皱眉。
“谁说不是呢?这孩子……唉。他16岁那年,父母投资失败,欠了很多的债,他从那时候开始就给人打零工了。早上很早起来送牛nǎi送报纸,晚上去餐厅做服务生,我们看着都心疼。考上大学后,他有朋友在学校附近开了间酒吧,笙歌这孩子从小就喜欢唱歌,唱得也好听,人又长得好,就去那酒吧驻唱了。在酒吧唱歌虽然钱多些,但经常会遇到些无理取闹的客人,很受气。而且他每天在酒吧要唱到很晚,第二天还得早起去送牛nǎi,大家都劝他牛nǎi就不要送了,可是他不肯,说是姐姐还没毕业,两个人读书负担很重,他能帮家里减轻多少是多少。唉,这孩子,真的很懂事。”戚婶眼睛有点湿湿的。
苏小染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好,顾笙歌出道前家庭居然这么困难,怎么以前从来没听说过?按理说在他当红的那些年,媒体应该对这些“苦难”的经历深入发掘并大肆报道才对。
看看现在哪个名人不是如此,一旦成名了,觉得自己功成名就了,马上就把从小到大吃过的苦一股脑全倒出来,以表明自己是多么的吃苦耐劳坚韧无比根正苗红。
最明显的就是那些当官的,他们爬到高位后,几乎人人都要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是农民的儿子,我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
可是顾笙歌如此艰苦的过去,竟从未听人提起,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小子实在是低调得不能再低调了。
苏小染觉得心里对顾笙歌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层,是活生生的喜欢,还有点心疼,而不是像以前那种把他当作神一样只要他经过身边就无法呼吸的崇拜和纠结。
可是喜欢又能怎么样?整整七岁的距离。
也许注定只能这样做朋友,或者姐弟。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贴出来一章了,不容易。眼睛哗哗的。
☆、第18章 第 18 章
苏小染每次想到自己和顾笙歌的年龄差距就恨易紫烟恨得咬牙切齿。
如果不是她技术太菜,自己本应该穿越到顾笙歌24岁的时候,那样只有两岁的差距,说不定还可以来场轰轰烈烈的姐弟恋。
七岁,说实在的,有点夸张,她下不了手。
更要命的是顾笙歌现在连20岁都不到!在她心里一直觉得不到20岁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