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凌现在身体qiáng健,饥饿、疲惫的负面状态很少出现。要是以她现在的属xing去接袁chūn香那时候的工作,她只要准备好袁慧慧的食物,自己几天不吃不喝不睡也没关系,还能在洪水里游泳,潜水去超市里面找吃的。
看了眼男人的笑脸,洛凌没搭理,绕过了男人继续行走。
哎,狗狗,不吃吗?男人追着洛凌跑,还想要伸手拉洛凌。
洛凌猛地一跃躲开,对着男人呲了呲牙。
男人立刻不动了,害怕地退后一步。
洛凌警告过了男人,就继续走。
切!男人啐了一口。
就听旁边有人笑了起来,小王,踢到铁板了吧!这狗明显是有人养着的,能被你一条火腿肠就骗走啊!
有人养的就骗不走了?小王冷哼,还盯着洛凌的背影。
阿拉斯加,这狗可不便宜。虽然这只看起来毛色有些怪,白多黑少,但模样是没错的。白捡一条狗,随便养两天,转手卖给别人就能赚几百块,可比他平时逮了狗卖给那些饭店要赚得多了。
洛凌走了大半天,那小王就跟了她半天,心里面琢磨着该怎么抓住这只大狗。可越看,小王就越是心烦意乱。
路上已经有人注意到洛凌了。大型犬身边没主人,本来就很惹人注意。有些路人避着她走路,生怕被攻击。而洛凌本来就是个人,知道jiāo通规则,走人行道,过马路等红绿灯,让旁边的一些路人好奇心起。
这种qíng况,不适合小王去抓洛凌,见洛凌还会过马路,而且走路很有目的xing,他就怀疑洛凌是要回家。一回了家,他还怎么动手?
小王想了想,灵机一动,给自己朋友打了电话。
洛凌知道身后跟了人,还就是那个huáng毛,回头看了他一眼,忽的加快了速度。
小王急忙挂了电话,飞奔着去追,可他哪是洛凌的对手?
妈的!小王喘着粗气,终于是跑不动了,眼睁睁看着洛凌的身影越跑越远。
甩掉了小王,洛凌就轻松很多。她放慢脚步,走走停停,仔细观察周围的店铺。等到夜幕降临,洛凌选好了一个没有监控的作案地点,粗bào地破门进入了一家杂货店,偷了里面的纸和笔,以那个研究员同事的身份写了一封信,顺手拿了一只塑料袋,将信纸收好。
洛凌离开的时候,回头看了看被她扯出来的大窟窿,心里面有些愧疚。应该从李富天那里拿点钱的,这样好歹能赔偿人家经济损失了。
现在她是没办法了,只能在脖子上挂着塑料袋,快步跑走。
那个研究员的家就在本市。幸好在本市,否则洛凌不光要抢劫人家杂货店,还要抢劫邮局,找邮票了。唔,邮局内外都有监控,她或许要破坏不少邮筒,抢人家信封上的邮票。那样更加缺德了。
第294章 胖达之旅(三十四)
洛凌吁了口气,边奔跑边胡思乱想,在天亮前找到了那户人家,将那封信塞进了他们的邮箱中。
这样就行了。
洛凌想着。
突然,洛凌听到楼道内的脚步声,连忙躲开。
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走了出来,手上提着一个保温桶。
洛凌躲在绿化带中看了一眼,就将这个饲主人选给否定掉了。既然要找,那就找个有钱又有爱心的好了。唔,最好还是个忙碌的上班族,不会整天和自己在一起,不用她一直装狗。
这么想着,洛凌觉得这条件真是太高了,比较难搞。
如果时间正好是她完成张雅工作的那一年就好了。这样她可以接近她自己,反正有无所不能的创世神在,源自于同一神灵的多个意识可以在同一位面中共存,而且能相互接触,她到时候对她自己表明身份,就能舒舒服服地被养几个月了。说不定还能警告她自己,让她自己避开第一次被时之境杀死的事qíng,要是算计的好,还能和她自己联手,杀死时之境一次。
洛凌兴奋地脑补着,过后又失望地叹气,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时之境这次会跟来吗?她接了蓝路路的许愿,却没有呆在蓝路路的位面中,而是动用穿越符文来了这里。时之境说不定就没追来呢?要是时之境追来了,她或许可以让时之境养着,然后突然某一天,利用熊猫的qiáng悍身体杀掉时之境。
洛凌又开始兴奋地脑补。
这种行为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yy。
洛凌一边yy,一边往小区外走。这里不是张雅生活过的城市,她不知道这里哪里是高档小区,哪里住着有钱人,但找个房地产中介,看看上面挂牌房子的价码,多少就心里有数了。
就这样,洛凌花了大半天时间,将这个城市的qíng况给摸清楚了。盘算好了到哪里找饲主,洛凌调了个方向,前往自己一个小时前经过的小区。
妈妈,看,狗!
少女的叫声没有让洛凌回一下头。这两天她已经听到不少次这样的声音,还有人想要逗弄、抚摸她,不过都被她避开了。
别去摸,当心被咬。
它看起来好乖。
那也不行。我们待会儿去看你姑奶奶,你别乱摸脏东西。
被人叫脏东西,让洛凌有些不满,转头看了眼后面的母女俩。
那个少女活泼可爱,母亲则是风韵犹存,但板着脸,看起来是个很严肃的人。
哦。少女蔫蔫地应了一声,眼睛还盯着洛凌,妈,你看它看过来了!
母亲就紧张了,很怕动物的样子。
洛凌没理,继续走了。街上的人多了起来,洛凌知道这边有家医院,人来人往,很热闹。意识到了什么,洛凌又回头看了一眼,果然看到那对母女转进了医院内。那个少女见她回头,还冲着她挥了挥手。
咦,是阿拉斯加!有人叫道。
洛凌躲开了那人伸过来的手,小跑几步,行动敏捷地穿过了人群。
到了高档小区,洛凌就碰到了个刚才自己没想到的大问题。
这些有钱人进出都是开车的,难道她要碰瓷去找饲主吗?即使她能碰瓷,人家那么有钱,为什么要捡一条流làng狗来养呢?
洛凌郁闷,恋恋不舍地在小区门口徘徊,引起了保安的注意。
欸,小家伙,你是这里的住户养的吗?保安在洛凌面前蹲下身。
以前没见过有人养这样一只狗。你看,也没有带项圈。他的同事看了洛凌两眼,我看是别人家逃出来的。
迷路了吧?要不先留在我们这里?保安看来很喜欢小动物,我拍张照片传网上,找找看他的主人。
你那狗窝能养这种狗?保安室更不行了。他的同事反对。
暂时养着嘛。我跟队长说说看。但那个保安很积极。
洛凌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留在这儿说不定能有机会,听到保安这么说,就乐颠颠地跟着保安进入了保安室。
保安室中坐着个同样穿制服的男人,看看洛凌乖巧的模样,听那保安说得眉飞色舞,无奈地笑了起来,要养可以,但你得把她拴起来,别打扰了住户。还有啊,它的吃喝拉撒全是你自己管,要是弄得不好,就得赶走。
看了眼男人的笑脸,洛凌没搭理,绕过了男人继续行走。
哎,狗狗,不吃吗?男人追着洛凌跑,还想要伸手拉洛凌。
洛凌猛地一跃躲开,对着男人呲了呲牙。
男人立刻不动了,害怕地退后一步。
洛凌警告过了男人,就继续走。
切!男人啐了一口。
就听旁边有人笑了起来,小王,踢到铁板了吧!这狗明显是有人养着的,能被你一条火腿肠就骗走啊!
有人养的就骗不走了?小王冷哼,还盯着洛凌的背影。
阿拉斯加,这狗可不便宜。虽然这只看起来毛色有些怪,白多黑少,但模样是没错的。白捡一条狗,随便养两天,转手卖给别人就能赚几百块,可比他平时逮了狗卖给那些饭店要赚得多了。
洛凌走了大半天,那小王就跟了她半天,心里面琢磨着该怎么抓住这只大狗。可越看,小王就越是心烦意乱。
路上已经有人注意到洛凌了。大型犬身边没主人,本来就很惹人注意。有些路人避着她走路,生怕被攻击。而洛凌本来就是个人,知道jiāo通规则,走人行道,过马路等红绿灯,让旁边的一些路人好奇心起。
这种qíng况,不适合小王去抓洛凌,见洛凌还会过马路,而且走路很有目的xing,他就怀疑洛凌是要回家。一回了家,他还怎么动手?
小王想了想,灵机一动,给自己朋友打了电话。
洛凌知道身后跟了人,还就是那个huáng毛,回头看了他一眼,忽的加快了速度。
小王急忙挂了电话,飞奔着去追,可他哪是洛凌的对手?
妈的!小王喘着粗气,终于是跑不动了,眼睁睁看着洛凌的身影越跑越远。
甩掉了小王,洛凌就轻松很多。她放慢脚步,走走停停,仔细观察周围的店铺。等到夜幕降临,洛凌选好了一个没有监控的作案地点,粗bào地破门进入了一家杂货店,偷了里面的纸和笔,以那个研究员同事的身份写了一封信,顺手拿了一只塑料袋,将信纸收好。
洛凌离开的时候,回头看了看被她扯出来的大窟窿,心里面有些愧疚。应该从李富天那里拿点钱的,这样好歹能赔偿人家经济损失了。
现在她是没办法了,只能在脖子上挂着塑料袋,快步跑走。
那个研究员的家就在本市。幸好在本市,否则洛凌不光要抢劫人家杂货店,还要抢劫邮局,找邮票了。唔,邮局内外都有监控,她或许要破坏不少邮筒,抢人家信封上的邮票。那样更加缺德了。
第294章 胖达之旅(三十四)
洛凌吁了口气,边奔跑边胡思乱想,在天亮前找到了那户人家,将那封信塞进了他们的邮箱中。
这样就行了。
洛凌想着。
突然,洛凌听到楼道内的脚步声,连忙躲开。
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走了出来,手上提着一个保温桶。
洛凌躲在绿化带中看了一眼,就将这个饲主人选给否定掉了。既然要找,那就找个有钱又有爱心的好了。唔,最好还是个忙碌的上班族,不会整天和自己在一起,不用她一直装狗。
这么想着,洛凌觉得这条件真是太高了,比较难搞。
如果时间正好是她完成张雅工作的那一年就好了。这样她可以接近她自己,反正有无所不能的创世神在,源自于同一神灵的多个意识可以在同一位面中共存,而且能相互接触,她到时候对她自己表明身份,就能舒舒服服地被养几个月了。说不定还能警告她自己,让她自己避开第一次被时之境杀死的事qíng,要是算计的好,还能和她自己联手,杀死时之境一次。
洛凌兴奋地脑补着,过后又失望地叹气,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时之境这次会跟来吗?她接了蓝路路的许愿,却没有呆在蓝路路的位面中,而是动用穿越符文来了这里。时之境说不定就没追来呢?要是时之境追来了,她或许可以让时之境养着,然后突然某一天,利用熊猫的qiáng悍身体杀掉时之境。
洛凌又开始兴奋地脑补。
这种行为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yy。
洛凌一边yy,一边往小区外走。这里不是张雅生活过的城市,她不知道这里哪里是高档小区,哪里住着有钱人,但找个房地产中介,看看上面挂牌房子的价码,多少就心里有数了。
就这样,洛凌花了大半天时间,将这个城市的qíng况给摸清楚了。盘算好了到哪里找饲主,洛凌调了个方向,前往自己一个小时前经过的小区。
妈妈,看,狗!
少女的叫声没有让洛凌回一下头。这两天她已经听到不少次这样的声音,还有人想要逗弄、抚摸她,不过都被她避开了。
别去摸,当心被咬。
它看起来好乖。
那也不行。我们待会儿去看你姑奶奶,你别乱摸脏东西。
被人叫脏东西,让洛凌有些不满,转头看了眼后面的母女俩。
那个少女活泼可爱,母亲则是风韵犹存,但板着脸,看起来是个很严肃的人。
哦。少女蔫蔫地应了一声,眼睛还盯着洛凌,妈,你看它看过来了!
母亲就紧张了,很怕动物的样子。
洛凌没理,继续走了。街上的人多了起来,洛凌知道这边有家医院,人来人往,很热闹。意识到了什么,洛凌又回头看了一眼,果然看到那对母女转进了医院内。那个少女见她回头,还冲着她挥了挥手。
咦,是阿拉斯加!有人叫道。
洛凌躲开了那人伸过来的手,小跑几步,行动敏捷地穿过了人群。
到了高档小区,洛凌就碰到了个刚才自己没想到的大问题。
这些有钱人进出都是开车的,难道她要碰瓷去找饲主吗?即使她能碰瓷,人家那么有钱,为什么要捡一条流làng狗来养呢?
洛凌郁闷,恋恋不舍地在小区门口徘徊,引起了保安的注意。
欸,小家伙,你是这里的住户养的吗?保安在洛凌面前蹲下身。
以前没见过有人养这样一只狗。你看,也没有带项圈。他的同事看了洛凌两眼,我看是别人家逃出来的。
迷路了吧?要不先留在我们这里?保安看来很喜欢小动物,我拍张照片传网上,找找看他的主人。
你那狗窝能养这种狗?保安室更不行了。他的同事反对。
暂时养着嘛。我跟队长说说看。但那个保安很积极。
洛凌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留在这儿说不定能有机会,听到保安这么说,就乐颠颠地跟着保安进入了保安室。
保安室中坐着个同样穿制服的男人,看看洛凌乖巧的模样,听那保安说得眉飞色舞,无奈地笑了起来,要养可以,但你得把她拴起来,别打扰了住户。还有啊,它的吃喝拉撒全是你自己管,要是弄得不好,就得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