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云琅酿造的葡萄酒,里面有一丝丝的甜味,虽说这是葡萄酒没有发酵完全以及云琅放糖太多的表现。
她不是很喜欢烤的金黄的斑鸠,对于炖鸡却表现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热情。
吃过饭之后,阿娇还非常有兴致的参与了捏碎葡萄酿酒这一繁琐的过程。
直到傍晚,心满意足的阿娇才乘车离去。
当偌大的葡萄宫只剩下这六人的时候,所有人都很聪明的忘记了一批葡萄酒酿造的过程。
而李敢,则养成了一天洗三次脚的习惯。
“阿娇贵人今天很反常!”霍去病双手放在脑后躺在床榻瞅着窗外的明月道。
“这说明我们的重要xing又提高了,没有什么好怪的,对阿娇贵人来说,这些年最大的功绩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参与了我们兄弟成长的过程。
现在,要到收割果实的时候了,她那么聪慧,怎么可能会放弃这种示好的机会。“
云琅依旧有些不开心,他觉得事情总是脱离他的掌控,很难沿着他选择的方向前进,这让他非常的具有挫折感。
曹襄冷笑道:“阿娇贵人来葡萄宫,更像是受了我舅舅的派遣。
我舅舅最喜欢干的事情是抽你一巴掌,然后再给你一个笑脸,我从小到大是被他这么教训过来的,对于这一点,我太清楚了。”
李敢犹豫了良久才小声道:“我觉得这是好事情,毕竟,我们兄弟的功劳没有一点虚假,没有一份战功是依靠花头得来的,陛下爱我们也是情理之。
我们是臣子,做好自己的本分好了,不能想的太多,想多了是坏事!”
这种事情赵破奴,谢宁从来都不参与,只是在听,他们说的这些事情对他们两人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我更喜欢陛下对我直来直去,他下令,我执行好了,我霍去病此生没有位极人臣的打算,只想把匈奴杀的干干净净,然后在骊山里狩猎,或者在家里种田,朝堂的事情,我没有任何兴趣。”
曹襄白了霍去病一眼道:“那是啊,你只要发表一次意见,我们兄弟会倒霉一次。
我记得你一次发表意见的时候还是要大伙都去白登山,结果,我现在想起那段经历都会尿裤子。
还有,受降城那一次,再是突袭镜铁山,然后是大河谷之战,跟着你,很容易捞功劳,可是,我觉得死的也快啊。
去病啊,咱们兄弟现在屁股后面都跟着一大群人讨生活呢,要懂得保重自己了。
我舅舅开始对某一个人好的时候,是要托付重任给你的时刻,我舅舅给的重任,从来没有一件是轻的,那一件事情不是需要把脑袋栓裤腰带才能完成。
说实话吗,阿娇贵人今天如此亲民,我心里是害怕的,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离开葡萄宫。”
“你今天还说要离开这个狗屎一样的地方。”
“阿敢,相信我,如果你要是向我一样了解我舅舅,你会发现跟遵从我舅舅的计划起来,葡萄宫荒凉,无聊的日子像是在天国。”
霍去病翻身坐起,蹲在窗前继续看着明月道:“我宁愿战死,也不愿意苟活一生。
老天让我降生到这个世界,是为了要我去杀掉贼奴,如果此生不能杀光贼奴,活着很没有意思。
明天,我给陛下请战书,请他无论如何都要考虑将我派到最危险的地方,哪里才是能让我心情舒畅的地方。”
云琅微微叹息一声,少年的时候,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差不多的,到了青年这个开始完成梦想的阶段,差异会自然显现。
霍去病是一个极度执着的人,他少年时立志干掉匈奴,这些年下来,他矢志不移的向自己没有匈奴人的梦想前进。
曹襄,这时候已经变成一个成熟的政客了,少年时的梦想对他而言是可笑的。
想到这里,云琅忍不住要审视一下自己,结果,他发现,自己更像是曹襄,而不是霍去病。
“我们三个没有别的本事,想要的东西都需要我们骑着马去争夺。
去病,你明日奏折的时候,记着让我们三个也署名。”
赵破奴看起来粗野,实际是一个非常冷静地人,他一开口
她不是很喜欢烤的金黄的斑鸠,对于炖鸡却表现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热情。
吃过饭之后,阿娇还非常有兴致的参与了捏碎葡萄酿酒这一繁琐的过程。
直到傍晚,心满意足的阿娇才乘车离去。
当偌大的葡萄宫只剩下这六人的时候,所有人都很聪明的忘记了一批葡萄酒酿造的过程。
而李敢,则养成了一天洗三次脚的习惯。
“阿娇贵人今天很反常!”霍去病双手放在脑后躺在床榻瞅着窗外的明月道。
“这说明我们的重要xing又提高了,没有什么好怪的,对阿娇贵人来说,这些年最大的功绩不是赚了多少钱,而是参与了我们兄弟成长的过程。
现在,要到收割果实的时候了,她那么聪慧,怎么可能会放弃这种示好的机会。“
云琅依旧有些不开心,他觉得事情总是脱离他的掌控,很难沿着他选择的方向前进,这让他非常的具有挫折感。
曹襄冷笑道:“阿娇贵人来葡萄宫,更像是受了我舅舅的派遣。
我舅舅最喜欢干的事情是抽你一巴掌,然后再给你一个笑脸,我从小到大是被他这么教训过来的,对于这一点,我太清楚了。”
李敢犹豫了良久才小声道:“我觉得这是好事情,毕竟,我们兄弟的功劳没有一点虚假,没有一份战功是依靠花头得来的,陛下爱我们也是情理之。
我们是臣子,做好自己的本分好了,不能想的太多,想多了是坏事!”
这种事情赵破奴,谢宁从来都不参与,只是在听,他们说的这些事情对他们两人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我更喜欢陛下对我直来直去,他下令,我执行好了,我霍去病此生没有位极人臣的打算,只想把匈奴杀的干干净净,然后在骊山里狩猎,或者在家里种田,朝堂的事情,我没有任何兴趣。”
曹襄白了霍去病一眼道:“那是啊,你只要发表一次意见,我们兄弟会倒霉一次。
我记得你一次发表意见的时候还是要大伙都去白登山,结果,我现在想起那段经历都会尿裤子。
还有,受降城那一次,再是突袭镜铁山,然后是大河谷之战,跟着你,很容易捞功劳,可是,我觉得死的也快啊。
去病啊,咱们兄弟现在屁股后面都跟着一大群人讨生活呢,要懂得保重自己了。
我舅舅开始对某一个人好的时候,是要托付重任给你的时刻,我舅舅给的重任,从来没有一件是轻的,那一件事情不是需要把脑袋栓裤腰带才能完成。
说实话吗,阿娇贵人今天如此亲民,我心里是害怕的,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离开葡萄宫。”
“你今天还说要离开这个狗屎一样的地方。”
“阿敢,相信我,如果你要是向我一样了解我舅舅,你会发现跟遵从我舅舅的计划起来,葡萄宫荒凉,无聊的日子像是在天国。”
霍去病翻身坐起,蹲在窗前继续看着明月道:“我宁愿战死,也不愿意苟活一生。
老天让我降生到这个世界,是为了要我去杀掉贼奴,如果此生不能杀光贼奴,活着很没有意思。
明天,我给陛下请战书,请他无论如何都要考虑将我派到最危险的地方,哪里才是能让我心情舒畅的地方。”
云琅微微叹息一声,少年的时候,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差不多的,到了青年这个开始完成梦想的阶段,差异会自然显现。
霍去病是一个极度执着的人,他少年时立志干掉匈奴,这些年下来,他矢志不移的向自己没有匈奴人的梦想前进。
曹襄,这时候已经变成一个成熟的政客了,少年时的梦想对他而言是可笑的。
想到这里,云琅忍不住要审视一下自己,结果,他发现,自己更像是曹襄,而不是霍去病。
“我们三个没有别的本事,想要的东西都需要我们骑着马去争夺。
去病,你明日奏折的时候,记着让我们三个也署名。”
赵破奴看起来粗野,实际是一个非常冷静地人,他一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