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的官员跟勋贵。
张氏根本没心思吃饭,再美味的饭食对她3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儿子身。
见张汤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碗趴在栏杆,小声的对丈夫道:“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有他们两个足够了,我儿看起来不傻!”
孟度点点头道:“也好,毕竟,名声太不好听了。”
张氏红着眼睛抓着丈夫的手道:“委屈你了,一条好好的汉子硬是……”
孟度摇头道:“不委屈啊,你也不看看那些同时跟我们在潜邸跟随陛下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下场!
我能混到现在,是因为谁都看不起我,谁都没把我当成威胁,所以才特别的蒙受陛下爱护,这几年来,委屈的是你。”
张氏摇摇头,看着吃饭吃的香甜的儿子对孟度道:“爵位我家有,虽然不高,却够用了,家里养鸡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
孟度笑道:“随你……”
一笸箩,一笸箩的凉面随着劳作的云家仆役陆续回来,很快不见了,四百多人一起吃饭,很壮观,也非常的香甜。
远处,云家的一座新楼正在拔地而起,一座楼阁的模样已经出现,被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包围着,从外形能看出,这座楼一旦起来,将会非常的漂亮。
更远处,一群仆役依旧在修建围墙,云家的围墙并非是黄土夯制,而是用青砖跟一种怪的白灰粘合在一起。
围墙已经修建了很长一段,随着地势起伏,与长城的模样很像。
张汤丢下饭碗对坐在楼梯的云琅道:“这是人间啊!”
云琅将手里的饭盆朝张汤扬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每一个百姓都能吃到云家这样的饭食,这个江山是铁打一般的牢固。”
张汤笑道:“谁说不是呢!只是匈奴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
“那杀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杀掉一百万个,没有匈奴敢来了。”
“说的轻巧,匈奴是那么好杀的?总要付出代价才成。”
张汤说完话,事宜守在楼下的红袖再给他装一碗饭,继续跟孟度说说笑笑,他觉得跟云琅商量国事完全是浪费时间。
云琅没有见过匈奴人,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匈奴的危害,对他来说,匈奴像远处的害虫一般,虽然讨厌,却不痛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一片云彩都没有,酷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才过午,广袤的原野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张汤形色匆匆的走了,孟度跟张氏却去看儿子孵小鸡去了,酷热的天气里,母鸡不会抱窝的,只能依靠人手。
曹襄浑身下穿了一条短裤,一连吃了四五天的猪油拌饭,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主要是腹泻的厉害,不过,吃炖菜的习惯却已经形成了,对于猪油拌饭,曹襄的评价不错,准备等身体再强壮一些继续吃。
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勋贵子弟在很小的时候养成的好习惯,放弃等于失败的观念,非常的深入人心。
这家伙躺在藤椅跟以前区别不大,最大的区别是一张大肚皮快没有了,极速瘦下来的肚皮,导致他的皮肤松弛,软塌塌的挂在身,如同一个频死的老妪。
云琅自然是同样的打扮,他的身体好看的多,不但骨肉匀称,而且皮肤充满了光泽,全身下,一块疤痕都找不见。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你一定出身富贵人家,还他娘的是大富大贵之家。”曹襄烦躁的抓了一把自己肚皮的皮肤揪起来有半尺长,忿忿的道。
原野的风从远处吹来,经过浓密的树荫之后变得清凉,云琅非常享受这样的宁静时光,迷迷糊糊的哼了一声,翻了一个身,准备继续睡觉。
“谁家的子弟不是从小打熬筋骨过来的,我已经算是小心养大的,可是啊,全身的伤疤不下十余处,更别提骑马被摔断的胳膊。
你当初能打败霍去病,虽然是取巧,也算是练过的,你身怎么一点伤疤都没有?”
云琅被烦的不行,转过身怒道:“骑马那么危险的事情,不戴护具怎么行?摔死是必然,没摔死算你命大!”
张氏根本没心思吃饭,再美味的饭食对她3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儿子身。
见张汤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碗趴在栏杆,小声的对丈夫道:“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有他们两个足够了,我儿看起来不傻!”
孟度点点头道:“也好,毕竟,名声太不好听了。”
张氏红着眼睛抓着丈夫的手道:“委屈你了,一条好好的汉子硬是……”
孟度摇头道:“不委屈啊,你也不看看那些同时跟我们在潜邸跟随陛下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下场!
我能混到现在,是因为谁都看不起我,谁都没把我当成威胁,所以才特别的蒙受陛下爱护,这几年来,委屈的是你。”
张氏摇摇头,看着吃饭吃的香甜的儿子对孟度道:“爵位我家有,虽然不高,却够用了,家里养鸡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
孟度笑道:“随你……”
一笸箩,一笸箩的凉面随着劳作的云家仆役陆续回来,很快不见了,四百多人一起吃饭,很壮观,也非常的香甜。
远处,云家的一座新楼正在拔地而起,一座楼阁的模样已经出现,被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包围着,从外形能看出,这座楼一旦起来,将会非常的漂亮。
更远处,一群仆役依旧在修建围墙,云家的围墙并非是黄土夯制,而是用青砖跟一种怪的白灰粘合在一起。
围墙已经修建了很长一段,随着地势起伏,与长城的模样很像。
张汤丢下饭碗对坐在楼梯的云琅道:“这是人间啊!”
云琅将手里的饭盆朝张汤扬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每一个百姓都能吃到云家这样的饭食,这个江山是铁打一般的牢固。”
张汤笑道:“谁说不是呢!只是匈奴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
“那杀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杀掉一百万个,没有匈奴敢来了。”
“说的轻巧,匈奴是那么好杀的?总要付出代价才成。”
张汤说完话,事宜守在楼下的红袖再给他装一碗饭,继续跟孟度说说笑笑,他觉得跟云琅商量国事完全是浪费时间。
云琅没有见过匈奴人,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匈奴的危害,对他来说,匈奴像远处的害虫一般,虽然讨厌,却不痛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一片云彩都没有,酷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才过午,广袤的原野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张汤形色匆匆的走了,孟度跟张氏却去看儿子孵小鸡去了,酷热的天气里,母鸡不会抱窝的,只能依靠人手。
曹襄浑身下穿了一条短裤,一连吃了四五天的猪油拌饭,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主要是腹泻的厉害,不过,吃炖菜的习惯却已经形成了,对于猪油拌饭,曹襄的评价不错,准备等身体再强壮一些继续吃。
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勋贵子弟在很小的时候养成的好习惯,放弃等于失败的观念,非常的深入人心。
这家伙躺在藤椅跟以前区别不大,最大的区别是一张大肚皮快没有了,极速瘦下来的肚皮,导致他的皮肤松弛,软塌塌的挂在身,如同一个频死的老妪。
云琅自然是同样的打扮,他的身体好看的多,不但骨肉匀称,而且皮肤充满了光泽,全身下,一块疤痕都找不见。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第一二零章情场失意的阿娇
“你一定出身富贵人家,还他娘的是大富大贵之家。”曹襄烦躁的抓了一把自己肚皮的皮肤揪起来有半尺长,忿忿的道。
原野的风从远处吹来,经过浓密的树荫之后变得清凉,云琅非常享受这样的宁静时光,迷迷糊糊的哼了一声,翻了一个身,准备继续睡觉。
“谁家的子弟不是从小打熬筋骨过来的,我已经算是小心养大的,可是啊,全身的伤疤不下十余处,更别提骑马被摔断的胳膊。
你当初能打败霍去病,虽然是取巧,也算是练过的,你身怎么一点伤疤都没有?”
云琅被烦的不行,转过身怒道:“骑马那么危险的事情,不戴护具怎么行?摔死是必然,没摔死算你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