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并一字一句的教云琅念诵,直到发音确认无误,这才带着老虎走出石屋,继续去巡视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云琅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根本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
    第七章穿衣为礼?
    第七章穿衣为识礼?
    墙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一声,从墙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会起漩涡,是最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shā're:n。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现在高的太多了。
    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xing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看。
    小小的山路空dàngdàng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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