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话,我便起身,表示讨论结束。
    故意不看他一眼地从他身前走过,我笃定他会跟上来继续纠缠。
    果然,没走几步,身后“巧儿”的呼唤传来,同时,熟悉的气息凑了过来,讨好地说着“让我一起去吧,我保证听话…”
    我笑着,没有回应。但最后,一定会带上他的。
    鞭子加糖果,或者说,打个巴掌给颗糖吃,是我惯行的做法,欧阳睿他们都是这样手到擒来,而你慕容荻,又能差到哪里去?
    迟早,都得收了爪子安分地待在我身边。
    我家的后院,自然该是我做主。
    第四十五章 羽庄之主
    当晚,我和严寒、慕容荻就起身上路赶往那羽庄。
    说起来,这次出雾隐阁,我几乎都是昼伏夜出的,都不记得有多久没有见过热闹繁华的街道,熙来攘往的人群了。这一次,又得夜晚赶路,好在已经快入冬,夜晚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不然那么长的白天都要闷在客栈的房间里,岂非要郁闷死?
    羽庄离桐城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第三天凌晨,在东方露出第一抹白光之前,我们已经抵达了目的地。
    看起来羽庄的占地面积并不小,而方圆之内又没有别的住户,想来那金翎已经把这附近的地都买下了。虽然这里是市郊,但这么大片土地,应当也要花费不少吧,更何况,它还要时不时地被金翎用来招待一些武林中人,再加上,它还可能藏匿并训练着一批杀手,这其中的经费就不必说了,而要让一个好客的主人同时保有为数不少的杀手且不被人发现,这本身就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如果金翎有这样的心机和财力,怎么可能在江湖上只是泛泛之辈?
    眼看天将大亮,我们还是决定先进城住下,稍事休整之后,再来夜探。
    羽庄所在的浦城并不是个十分繁华的所在,也不是jiāo通枢纽或战略要塞,它跟羽庄及羽庄的主人金翎一样,都是不轻不重的存在。
    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的好处,至少,在消息不十分灵通的这里,竟没有人认识我们,准确点说,是没人认出我身边的这两位分别是新武榜上的六爷和七爷。虽没了什么特别的待遇,但同时也避免了身份暴露引起金翎的注意。
    此刻,店小二正滔滔不绝地向我们介绍着这里:
    “几位都是第一次来吧,那可一定要尝尝我们这里的菜色了。不是我夸口,别的地方,就算是京城皇帝的御厨,都未必能做出我们这里的独特鲜味儿来。”
    我笑笑,并不接话,哪一家的小二不是夸自己这里的东西好?要想自家的生意好,哪怕是再差的路边野草也能被他们夸成不逊于鲍参翅肚般的美味和营养。
    想是这小二见过我们这样的外乡客多了,对我们并不掩饰的不相信没有丝毫生气,也没有再接再厉地说出一些激烈的反驳话,只是恭敬地请我们点完菜,然后一溜小跑把东西送到后面厨房。
    在小二的期待眼神下,我们动了筷子,意外的,这菜的口感相当好。即使是最普通的香菇青菜,他们也能炒出如此鲜美的水准,可真是不一般。而这菜的颜色,似乎也比平常的鲜艳些…咦,这上面小小的黄黄的一颗颗是什么?仔细看一下,似乎每道菜都有这点点鹅黄的点缀。
    像是明白我们的疑惑,小二带着些许得意的语气说道:“那黄色的,名叫‘子回’,是只有我们浦城才有的调味佳品。它必须新鲜采下的才能用,但它也很娇贵,在我们浦城,是随便种种都能活的,家家户户都有,可是一旦出了这地界,就休想看到它的一星半点。就是因为这东西做出来的菜特别鲜美,且有清香,一旦吃惯了有它的菜,便受不了没有它的时候。相传是一位母亲发现了这种东西,用第一个用它入菜,吃惯了这位母亲做的菜的子女,当不得已游走在外时,都是巴不得早早地赶回家,这位母亲也因此得以安享天lun,‘子回’之名由此而来。子回本身带有一种特殊的香味儿,吃完能让口齿留香,要是吃上个几年,就连身体都能散发出一种淡淡的清香,雅得很,也正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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