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也去!”风标应着。
    “我们都出去吧。”丹歌道。
    “我就不去了,我在这里倒挺好的,你们去吧。”金勿道,他暂时提不起杀人的心思,所以他也不需跟着这一群人了,“你们走的时候来这里叫我就好。”
    “那好吧!”丹歌应了一声,同着子规风标出了门去,前往近处的县城。从席锐处所知,这县城靠南一侧,有十余户人家都是空无一人,他们正好前去借宿。
    来在了这县城南边,三人选了一户看起来较为富庶的人家,这人家独门独院的,当中有两间卧室,是一三口之家。丹歌风标进屋之后,就躺了下来准备睡觉,而子规则在院中观察了一遭,将大门紧锁,以免有人来访。
    待他进屋,却是诧异不已。丹歌和风标二人又似方才在威灵殿中的姿势一般,已是稳稳地紧紧相拥了。子规撇了撇嘴,“莫不是这姿势还上瘾啊?”他伸指一戳丹歌,道,“哎哎哎!你个有妇之夫调戏良家妇男,是什么企图啊?”
    “是这厮勾引我!”丹歌笑道。
    “哦?”子规望向了风标。
    风标扭头看向子规,道:“我父亲在我们离开的那天早上,和我提及了我母亲我奶奶的事情。我母亲为了家族事务,为了馈天计划,英年早逝,我奶奶也是早逝之人。而我大伯一直单身,我爷爷的兄弟虽然有后,妻子也都是早逝。
    “好似我风家宗室有此等诅咒一般,宗室仅余男性,少有女人。我父语重心长和我说,娶妻要遭受生死别离之苦,而我又用情至专。所以让我不若择一个男人,两相厮守,偕老白头,不会使流年轻付,亦不会情谊做苦,安置无处。我择来择去,就丹歌是最合适了。”
    这一番话说得郑重其事,说得子规愣在了当场,而丹歌更是收回了双臂。丹歌缩在了一侧,道:“哎哎哎,你竟是出于如此心思,我可不应啊!”
    “不应?”子规挑眉,“那你方才和他……”
    丹歌苦笑,“本是我两人想着挑逗你一番啊。谁料这家伙……”
    风标一挑眉,“我何尝不是在挑逗?”
    “啊——”丹歌连连点向风标,“原来你就连队友也计算在内了!真是……,不过我听你方才的话,可是煞有介事啊,莫不是你父亲当真说过那话吧?”
    风标苦笑,“我父亲还真说过,他说既然宗室有如此诅咒,不如就为了选个好人家,把我给嫁了。他甚至说他自一开始,就是拿我当姑娘养的。你们那天在我房间内见到的洋娃娃,可不是我讨要的,正是我父亲主动给我买的。”
    “那看来,还是有了些效果。”子规笑道,“相比于你哥哥的刚毅,你就多显柔弱,这其中你父亲功不可没啊。哈哈哈哈。”
    子规说着一指风标,瞧向丹歌,笑道:“这等娇媚的人儿,还是你一人独享吧!我过那一边儿去睡觉了!”说完,子规转身离去,丹歌风标所住的这一间是这一家的父母所住,而那一边,就是这家孩子的卧室了。
    丹歌四面看了看,道:“这布置倒是简洁,也没看到这一家夫妻的合影,如果能找到几张相片,倒时去往毒虫处,解救魂灵之时,也好道一声谢。”
    “你这流于形式了。”风标道,“他们既然已是死去,进入地府转生,今世的记忆也就会抛去,你这单纯的谢意,可看不见怎样的诚意。既然那黑猫是贡差,不如让她帮忙,为他们选个好的投胎。”
    “那却也过了。”丹歌摇头道,“我们不过一介凡人,在他家留宿仅在一时。这一时留宿尚且抵不过三五的银钱,更不该就此凭空给他们一家涨了功德。投胎还是看他们自身造化的,我若向黑猫说这番要求,可足够无理了。”
    风标一撇嘴,“那看来你那黑猫不怎么样,你不如做了我风家的驸马,我风家的资源都任你使用,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土皇帝。”他说着已是难掩笑意。
    丹歌瞟一眼风标,“做你风家驸马有千般好,只有一条儿,风家的二小姐,可不爱我,他单爱玩笑我!”
    “你才是二小姐!”风标翻了个白眼,他和丹歌的这一回合里是落败了。
    “噔噔噔”,子规忽然从屋外跑了进来,手中拿着一个黑色的方框。
    丹歌笑道,“是给我风家二小姐下婚书来了?”
    子规却是没笑,他将手中的方框朝丹歌一抛,道:“是给你!”
    “哦?那我有点抢手啊。”丹歌说着接过这方框,上眼一瞧,有些讶然。他立时就从床上坐了起来,仔细地看向子规,“这照片你哪里来的?该不会……”
    子规双目就这般和丹歌对视着,一言不发。唯有沉默,能解脱他当前的震撼,也唯有沉默,才是对丹歌提问的最好应答。
    而丹歌看到子规的沉默,脸色渐渐沉重起来。
    风标也从床上坐起身来,看向了丹歌手中的照片,那照片上,是一个嬉笑的小男孩儿,生得漂亮俊朗,十分可人。风标指向这男孩儿,“这孩子是谁?你们认得?”
    “这孩子在舞阳县的深井中喝了生水,染了卒。数日前他的父母带着他道杳伯处问医,治好了他。而看着情况,这一家,是被席锐虏去,送给南阳毒虫当食物了。”丹歌说到此处深深地叹息一声,“也就是说,这孩子从始至终,都没有逃脱掉卒。”
    “那怎么了吗?”风标有些不明所以,这两人看到相识的人遭难,惋惜本是常态,可这两人面目的凝重,让他觉得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了。
    “简单地举个例子吧。”子规说着,伸手将伸手的镯子解了下来,递给了风标,继续道,“在公元元年时,徐州大旱,民不聊生,百姓易子而食,徐州一片炼狱景象。这些徐州的百姓就是身负劫难的人。后来,有一只白龙出现,逆天降下了甘霖,这白龙的作为,就是拯救。
    “最终,徐州的百姓还是死去了。而那白龙将那些百姓的尸骨敛在了身下,自身也死去。白龙和尸骨相互作用,产生了世界上少见的两样东西。一为不在地府孕育而出的阴龙,二为万千骨骼所化,你手中所拿的骨虫。”
    应着子规的话语,风标手中骨虫所化的手镯开始四散而开,化作无数盐粒大小的无数骨虫。“啊啊!”风标被这忽然的变化下了一跳,连忙一甩手,自己整个缩在了床的一角处。
    丹歌看着风标的样子,笑了笑,说道:“徐州百姓身负劫难,遭拯救却最终依然是身死,于是产生了阴龙和骨虫。如果被毒虫所害是小男孩的劫,而当身有劫难的人获得了拯救,最终依然死在劫难,其中的玄妙,就不是我们十分明了的了。
    “但我们确定的是,这个孩子和他的搭救者,无疑都会产生奇妙的变化。他们会产生出这世间少有的东西来,这东西好坏不知,却必是恐怖。如果这小男孩劫难如此,他注定死在毒虫之手,而杳伯在当中拦了一道,虽是无心之举,但终究是掺和了一道。不知道这小男孩和杳伯两人,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风标伸手以法力将这许多的骨虫一兜,端在脸前去看,惊异地连连眨眼,这等小东西,他还确实是没见过,这骨虫的确是罕见之物。但他对于丹歌子规的事情则将信将疑,他道:“可你其实也无法分辨,被卒害死到底是那孩子的劫难,还是是他的宿命吧。”
    劫难是可以躲避和抗争的,而宿命是无法逃避的。于是宿命当中,人的拯救本就徒然,所以也不会有有如阴龙骨虫一般的变化。
    丹歌点头:“我无法肯定这孩子的死亡到底是劫难还是宿命,但子规能,当他严肃地拿着这照片,他必是预料着这孩子死在劫难之中。而子规的直觉,一向是很准的。”
    “是这样吗?”风标问向子规,他总觉得有些神了,丹歌和子规两人的默契,已经到了一个眼神就能传递讯息的地步了吗?而抛开这默契不说,子规的直觉已经灵验到能让丹歌无理由信任的地步了吗?虽然这世界满是玄幻,但这预知未来的本事不靠卦数单凭直觉,还是太玄奇了。
    子规点点头,“我正是有这样的感觉,当然我的直觉其实也不作数,好在我们有方法验一验。我们该传讯回清杳居,看看清杳居的情况,尤其是杳伯的情况。”
    “好吧,你们传讯去验一验吧,可别说我也参与了你们的猜测啊!”风标道,他可不希望给他大伯风杳留下一个道听途说就信以为真的无知形象。
    丹歌笑了笑,道:“好,不提你!可我却怀疑你大伯倒是必会回讯来问,问为什么没有见到你的消息,他必忧心你和我们闹崩了。人都说夫唱妇随……”
    “去去去!”风标一拍丹歌,笑道,“给你脸了!你还真想当我风家驸马了不成?!好,那也就署我一个名。到时我如果挨了骂,你们两人可不能避在后头啊!倒时我一使眼色,你们就得站出来为我挡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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