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云什自从那日被陆晨曦当面拒绝之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孤槐澍的紫竹苑平日里连黑白无常都不得入内的药阁中,将孟婆又熬了几个夜晚帮他配药,专门用以除去体内邪气的药汤方子,一个接着一个,试了个遍。
    实在不是他失恋了,在跟自己的身体怄气,原本他喜欢陆晨曦的这件事,就只是表面上说一说而已,人家可是他亲妹妹啊!他可没有跟自己的妹妹乱伦的癖好,那些什么爱不爱的话,压根儿也不是他说的,而是自打出生开始,便藏在他身体最阴暗的角落里,伺机而动,时常跑出来玩闹一通,可就是怎么都不肯离开的强大鬼怪!
    说起来,要问云什是怎么惹到酒吞童子的,还有从很久很久,久到连具体年份他都不清楚的以前,说起,那时候,他还未死去,投胎,然后从云诗怡的肚子里出生,那时候他不过就是个睡觉时不小心打翻了烛台,烧毁了大雄宝殿,被师傅追赶,不得以背井离乡,逃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从未下过山,土包子一样的小和尚,无念。
    出了路姬寺,云什很懵,他从未下过山,还是个孤儿,在一年中最寒冷的那一天,被大概是众多香油客中其中一个,又或者是山下村庄,山里猎户,丢在了庙门口的岩石上,所以即便出了寺庙,他也根本没有可以去的地方,在那个年代,那个地方,重男轻女远远高出现在不知道多少倍,没错,他的前世,是个女儿身,就像烨华曾经说过的那样,前世后世皆没有什么规律,即便上辈子是个男的,下辈子也不一定是。
    尼姑,身无分文,手无缚鸡之力,除了念经打木鱼,什么也不会,被人欺负或者吃不上饱饭,也是理所应当的正常事,可当时的无念虽然剃了发,可模样标致的人儿,什么样的衣服穿在身上,什么样的发型顶在头上,都很难让坏心眼儿的人不起歹心。
    有一支冒充商队的人贩子,专门利用水路运输,把一些女人卖到妓院或者是山里头供农夫享乐,云什当时也是涉世未深,看人家面相好,就真相信了人家说可以为自己找一份工作的鬼扯话,跟了人家入狼窝,殊不知,有句话就叫做披着羊皮的狼。
    而且此商队也非彼商队,他还能清楚的记得那些健壮男子后背上都纹了一只大小足以覆盖整个背部的黑葫芦,葫芦上隐约可见不知是什么花的花纹,船上的女人很多很多,且各个国家人种的都有,有的金发碧眼,有的浑身漆黑,大家聚在一起,鸡同鸭讲,想讨论个对策怎么逃出去,都是不能。
    原以为只是会被抓去卖给妓院换钱,最坏的情况也只是被推入深山,伺候那些粗汉子,却不成想等来的会是连血流成河都没有,干枯的死亡。
    那是一密树成荫的大森林,高高的峭壁悬崖上,一座由铁皮搭建而成的巨大城楼,里头住着,是自称酒吞童子的大妖怪。
    他是黑葫芦的领头人,是个长相极为俊秀美丽的男子,齐耳的短发,双眸狭长尖锐,嘴唇薄而性感,身材纤瘦却各处有料。
    酒吞童子最擅长的,就是魅惑女人,得手之后,便残忍的杀害,然后吃其肉,喝其血,更可怕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和他一起被抓来的女子在被这家伙残忍杀害,切下双球当作食物吃下时,脸上居然还保持着坠入爱河的幸福表情。
    云什是在被带入城楼的第三天,被拉到了酒吞童子的面前,他似乎是对和尚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宽容,他年少,又从小在寺院长大,不经情事,自然比前头那些姑娘,更容易被酒吞蛊惑上钩,可是这一次,他却并没有如前几个女人一般,得手,在自己彻底爱上他之后,对自己痛下杀手,竟说要放他离开,只因为他曾经说过,不自由,何谈快乐?
    云什当时并不知道酒吞干得那些事,是觉得这个男子很好,他很喜欢,他不想要离开,后来的暴动,他只记得自己最后看到的是一张狰狞的女人面目,胸口插着一把长刀,而在他身后,酒吞童子紧紧搂着他,和他一起承受着这痛苦,唇角微扬,笑得讥讽,“念儿,这样你就满意了吗?这就是你对我的爱吗?我说了,我是只十恶不赦的恶鬼,你若有天负我,我必当竭尽全力,以牙还牙,谁都不能好过,既然你要我死,那咱们就一起死吧……”
    后来许是酒吞怨念太过沉重,云什死后,回到阴界,入轮转司,他的肉身被留在那座地宫,魂体却被他连带着出来了,他们的胸口还插着那把刀,他们的身体还像肉串一样连在一起,怎么分都分不开,酒吞时常能附在云什身上,也总是当着他的面去勾引别的女子,可这一次,他是真的忍无可忍了,不仅是因为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背叛过酒吞,也没干过通风报信那档子事儿,自己是源氏的人,他是真不知道,庙里的师傅也从没告诉过他,他想解释,可酒吞从不给他机会,更重要的是,酒吞这次要打的是陆晨曦的主意。
    别的女人他也就不说什么了,可陆晨曦是他的亲妹妹,血浓于水,他可不能再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下去了。
    “想要我的妹妹,你做梦!”云什狠狠挥手,朝身下药池拍打而去,溅了一身水花,仍不理会,只是目露凶光死死盯着投影在水面上,藏在自己身后,仅露出半个脑袋的俊秀男子,一字一句地警告着。
    自言自语疯魔模样,听得叼着剩余最后才需另外加进药池里的药材,摇摆着身后细长毛绒的尾巴,缓步从屋外走进来的诺敏满猫脸的莫名其妙,“你在跟谁说话呢?”
    云什闻声,猛地一回头,在看到橘猫身影后,松了一口气,嗔怪,“诺敏,我说过多少遍了,别老是从我背后突然冒出来,尤其是在这种地方,你要吓死我啊?”
    “我可不记得你有这么胆小过。”诺敏不以为然,走到药池边,将嘴里叼着的尽数吐进跑了许久,已经有些许浑浊黏稠的池水中,橙黄的猫瞳在黑暗中晦暗不明,“阿什,本来这件事,我是不打算这么快就让你知道的,毕竟你现在是关键时期,可是上面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所以我觉得你还是有必要知道一下。”
    云什听出诺敏语气里的凝重,眉头微皱,心中瞬间有股不详的预感升腾而起,迫不及待,又小心翼翼地询问,“什么事?”
    “陆晨曦失踪了,陆诚被金碧辉带走,夏济安,贺云画,刘强被李士群带走了,陆晨曦被通缉,用的是窝藏日军逃犯,被发现后,试图逃逸的理由。”因为时间有限,若是云什现在出去找,说不定陆晨曦可能还没有跑远,所以诺敏尽可能言简意赅地把从风风火火赶回来报信儿的莫书那儿听说到的事情大概说清楚,“莫书在陆晨曦消失最后出现的巷口撞坏的车里发现了她的生死簿,人却怎么找也找不到,熊五十去找,他回来给我们报信儿的。”
    “我去找她。”
    云什的眉头随着诺敏越说越严重的话,皱得越发深起来,最后,额头半块儿肉都凹进去了,起身,穿戴衣物,只用了不到五秒钟的时间,一出门,便不要命的狂奔起来,两条腿快得就跟那火车轮子似的,诺敏四条腿齐用劲儿也只能勉强不被甩掉。
    夜深人静的街道上,到处都是黑灯瞎火,似乎整个城市都陷入了休眠状态,本应也是其中一员的吴宅,此时却是格外反常的灯火通明,且屋子周围,到处都是吵杂之声。
    “来来来,这件儿也试试,你说你呀!这种累活儿,让球儿去就成了,你又跟过去做什么?才刚回来,就又事操办丧事,又是守灵的,也不知道让自己多歇会儿。”
    林爱英刚才失去丈夫,如今连两个孙子都长大了,老是要跑出去,几个儿子就更不用说了,忙还有些自己的生活圈子,自然不能时常理会她这个老太太了,这些其实原本她也看开了,不强求什么,衣来伸手,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只是关于吴延卿,她总是不自觉地想要去多点弥补他,小到饮食起居,大到往后的婚姻大事,也不想让他离开自己眼皮子底下,怕他哪天又不见了,那自己如何对得去故去多年的儿子媳妇儿啊?
    所以当吴延卿和张球回来说要一同前去兴安岭时,她先是竭力阻止,无果后,便是拿出自己今天拿着早就量好吴延卿尺寸,去裁缝铺坐了一天,拿回来的好几件儿新赶工做出来的衣裳给他逐一试一遍,边试还边唠叨个不停。
    听得张球好生妒忌,“我说姥姥,我不也是你亲孙子吗?你怎么就对哥儿这么好?我怎么就没这么多衣服穿啊?还有,什么叫这种累活儿我去就成?什么意思呀?哦……合着姥你觉着哥儿就金贵,我就烂命一条是吧?姥你这心眼偏得也太伤我的心了!”
    林爱英闻言,撇嘴,横了一眼过去,“你这臭小子成天鬼混,还不是烂命呀?你哥儿好不容易才找回来,这么多年流落在外,他容易吗?要换做是你,姥姥也会对你百般千般的好,如果你呀能再学学你哥儿这好性子,那姥姥我呀!肯定就把你捧得跟宝贝儿似的,可惜你这孩子就是改不了那油头滑面的性子,能怪得了谁啊?我可告诉你了,你哥儿可得给我保护好了,要出了什么差错,你成天跟着你那些狐朋狗友去黑牡丹鬼混的事儿,我就在你爹那儿全给你抖落出来!”
    “别介!”张球满脸慌乱,赶紧上前拉住王倩倩的手,“姥姥,我答应你,我自个儿出差错也不能让我哥儿出什么差错,我爹要知道我去那种地方,他还不得打死我这次,真的,千万别说,姥说什么球都给你应下来就是了。”
    “最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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