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少晨从口袋里掏出另一部手机给他,然后将桌上的手机放回自己口袋里,“玩吧。”
沈慎元:“……”他打开手机通讯录……很好,这果然是一部很适合也只适合用来游戏的手机。
15、父母(下)
吃完饭,在罗少晨的带领下,绕房走了十几圈,走得两眼昏花,才被放回去洗澡。
对沈慎元来说,洗澡实在是件尴尬的事。虽然他没有变态得对一具六岁小女孩的身体产生什么兴趣或是不好的联想,可这毕竟是个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孩子,她总有一天会长大成人……希望她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秘密。
虽然他不指望罗琳琳真的成为沈慎元粉,可也不希望她成为沈慎元黑。想想罗家的琳琳控,他觉得这种后果极其可怕。
为了不让这种尴尬太尴尬,沈慎元学会在洗澡的时候开小差,尽量不关注洗澡本身,只想着怎么拉援兵求救……
扑通,手里的小猪沐浴球掉回浴缸里。
沈慎元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极大的方向性错误。
他找高勤大乔是为了什么?
回到自己的身体。
可是高勤和大乔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到时候他们还是要另外请人帮忙——那还是建立在高勤和大乔相信自己的大前提下。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直接请人?而且对这方面的专家来说,自己这种情况一点都不稀奇,很容易就会被接受的吧?
他立刻想到了阿宝,那个一见如故的可爱青年。他的电话号码是……算了,这么高难度的答案他不指望,只要能想起他叫什么名字就行。
唔,好像叫……什么什么宝。
罗少晨站在柜子前挑选CD,眼角瞥见应该喝完牛奶躺在床上睡觉的人光着脚丫子站在门口,“还没有找到你的鞋?要不要我让酒店的人寄过来?”他放下CD,走过去抱起他,放在自己的躺椅上。
沈慎元盘膝坐好,拉过睡裙的裙摆,将自己的腿包起来,开始找话题,“你喜欢什么音乐?”
“古典音乐。”尽管他做的是流行音乐,但休息的时候,他更喜欢听古典音乐来放松心情。
“谁的?”
“巴赫、舒伯特……”罗少晨顿了顿,发现自己竟然以平辈的姿态和一个六岁的小女孩聊天。
“好没创意的答案。”
“什么样的答案有创意?”
“说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沈慎元道,“我没听过的。”
罗少晨道:“所以我是音乐流行教父,不是另类教父。”
沈慎元:“……”虽然流行教父这顶桂冠是业内人士和媒体一起给的,也是用无数奖项和销量证明的,但是他居然自己叫自己教父,这脸皮,啧啧。
“牛奶变质了?”
“没有,为什么这么问?”
“那就是喝的人变质了。不然你现在应该已经躺在了床上。”
沈慎元道:“那是牛奶,不是迷药。”
罗少晨抱胸道:“我非常好奇现在的幼儿园教育。听过巴赫舒伯特我很高兴,但是……迷药?”
“呃……电视里演的。”
“沈慎元?”
“不是。”他不该说自己是沈慎元粉丝的。再这样下去,在变回沈慎元之前,他会先把自己给黑死。
罗少晨蹲下身,从角落的小柜子里找出两张CD,先放了一张。
熟悉的旋律响起。
之所以熟悉,是因为有段时间伊马特的食堂一直在放这首歌。沈慎元道:“《太古》?”乔以航与张知合作的第三张专辑主打歌,销量惊人,被认为是乔以航转型的经典之作。
罗少晨点头,“好听吗?”
“好听。”这句话倒不是因为大乔是他关系极好的师兄才特地恭维的,能够做食堂堂歌这么久还不被人厌烦,本身就是一件极为不容易的事。《太古》这首歌与其说惊艳,不如说耐听,尤其是高潮部分,不激烈,却用假声慢慢将音调推到最高,听起来十分痛快。
罗少晨换了张CD。
沈慎元更耳熟,因为就是他唯一出的那张专辑《慎翼纪元》的主打歌《翼芒》。即使闭上眼睛,他也能随口哼出里面的歌词——
闪电劈开夜幕,城市上空圣火密布,面包店老板还为一毛钱发怒……
“好听吗?”罗少晨突然插进来。
沈慎元回神,点头道:“好听啊。”
“谁唱得好听?”
“……”这个问题实在太残忍了!简直就是在问是良心重要还是自尊重要!
罗少晨道:“回答不出的话,大学不要报音乐系。”
沈慎元慢吞吞道:“旋律的话……”
“这个都不错。”
沈慎元:“……”我知道两首歌都是你写的,我知道!
罗少晨道:“谁唱得好听呢?”
“都好听。”沈慎元决定良心要,自尊也要。
罗少晨道:“如果没人唱更好听。”
“……”沈慎元明白了,这就是个连环陷阱。如果他说沈慎元好听,罗少晨就会打击他没有音乐细胞。如果他说大乔唱得好听,他会继续抹黑沈慎元。如果都好听,看,就是大乔和沈慎元一起落水。
太用心良苦了!
沈慎元完败。
沈慎元被罗少晨亲自抱回房间,摆在床上,看着他闭上眼睛,才出去。
沈慎元迷迷糊糊地躺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不是有事找罗少吗?
牛奶的副作用来袭。
……
算了,明天再说吧。
沈慎元:“……”他打开手机通讯录……很好,这果然是一部很适合也只适合用来游戏的手机。
15、父母(下)
吃完饭,在罗少晨的带领下,绕房走了十几圈,走得两眼昏花,才被放回去洗澡。
对沈慎元来说,洗澡实在是件尴尬的事。虽然他没有变态得对一具六岁小女孩的身体产生什么兴趣或是不好的联想,可这毕竟是个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孩子,她总有一天会长大成人……希望她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秘密。
虽然他不指望罗琳琳真的成为沈慎元粉,可也不希望她成为沈慎元黑。想想罗家的琳琳控,他觉得这种后果极其可怕。
为了不让这种尴尬太尴尬,沈慎元学会在洗澡的时候开小差,尽量不关注洗澡本身,只想着怎么拉援兵求救……
扑通,手里的小猪沐浴球掉回浴缸里。
沈慎元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极大的方向性错误。
他找高勤大乔是为了什么?
回到自己的身体。
可是高勤和大乔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到时候他们还是要另外请人帮忙——那还是建立在高勤和大乔相信自己的大前提下。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直接请人?而且对这方面的专家来说,自己这种情况一点都不稀奇,很容易就会被接受的吧?
他立刻想到了阿宝,那个一见如故的可爱青年。他的电话号码是……算了,这么高难度的答案他不指望,只要能想起他叫什么名字就行。
唔,好像叫……什么什么宝。
罗少晨站在柜子前挑选CD,眼角瞥见应该喝完牛奶躺在床上睡觉的人光着脚丫子站在门口,“还没有找到你的鞋?要不要我让酒店的人寄过来?”他放下CD,走过去抱起他,放在自己的躺椅上。
沈慎元盘膝坐好,拉过睡裙的裙摆,将自己的腿包起来,开始找话题,“你喜欢什么音乐?”
“古典音乐。”尽管他做的是流行音乐,但休息的时候,他更喜欢听古典音乐来放松心情。
“谁的?”
“巴赫、舒伯特……”罗少晨顿了顿,发现自己竟然以平辈的姿态和一个六岁的小女孩聊天。
“好没创意的答案。”
“什么样的答案有创意?”
“说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沈慎元道,“我没听过的。”
罗少晨道:“所以我是音乐流行教父,不是另类教父。”
沈慎元:“……”虽然流行教父这顶桂冠是业内人士和媒体一起给的,也是用无数奖项和销量证明的,但是他居然自己叫自己教父,这脸皮,啧啧。
“牛奶变质了?”
“没有,为什么这么问?”
“那就是喝的人变质了。不然你现在应该已经躺在了床上。”
沈慎元道:“那是牛奶,不是迷药。”
罗少晨抱胸道:“我非常好奇现在的幼儿园教育。听过巴赫舒伯特我很高兴,但是……迷药?”
“呃……电视里演的。”
“沈慎元?”
“不是。”他不该说自己是沈慎元粉丝的。再这样下去,在变回沈慎元之前,他会先把自己给黑死。
罗少晨蹲下身,从角落的小柜子里找出两张CD,先放了一张。
熟悉的旋律响起。
之所以熟悉,是因为有段时间伊马特的食堂一直在放这首歌。沈慎元道:“《太古》?”乔以航与张知合作的第三张专辑主打歌,销量惊人,被认为是乔以航转型的经典之作。
罗少晨点头,“好听吗?”
“好听。”这句话倒不是因为大乔是他关系极好的师兄才特地恭维的,能够做食堂堂歌这么久还不被人厌烦,本身就是一件极为不容易的事。《太古》这首歌与其说惊艳,不如说耐听,尤其是高潮部分,不激烈,却用假声慢慢将音调推到最高,听起来十分痛快。
罗少晨换了张CD。
沈慎元更耳熟,因为就是他唯一出的那张专辑《慎翼纪元》的主打歌《翼芒》。即使闭上眼睛,他也能随口哼出里面的歌词——
闪电劈开夜幕,城市上空圣火密布,面包店老板还为一毛钱发怒……
“好听吗?”罗少晨突然插进来。
沈慎元回神,点头道:“好听啊。”
“谁唱得好听?”
“……”这个问题实在太残忍了!简直就是在问是良心重要还是自尊重要!
罗少晨道:“回答不出的话,大学不要报音乐系。”
沈慎元慢吞吞道:“旋律的话……”
“这个都不错。”
沈慎元:“……”我知道两首歌都是你写的,我知道!
罗少晨道:“谁唱得好听呢?”
“都好听。”沈慎元决定良心要,自尊也要。
罗少晨道:“如果没人唱更好听。”
“……”沈慎元明白了,这就是个连环陷阱。如果他说沈慎元好听,罗少晨就会打击他没有音乐细胞。如果他说大乔唱得好听,他会继续抹黑沈慎元。如果都好听,看,就是大乔和沈慎元一起落水。
太用心良苦了!
沈慎元完败。
沈慎元被罗少晨亲自抱回房间,摆在床上,看着他闭上眼睛,才出去。
沈慎元迷迷糊糊地躺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不是有事找罗少吗?
牛奶的副作用来袭。
……
算了,明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