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晚上一定要来一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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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顿饭磨磨蹭蹭吃了一个小时才吃完,还吃的不多,秦和宜就略微尝了尝锅底的味道。经典海鲜锅和他做的略微有些相似,就是少了海带汤做基地,但里面多放了几种蔬菜,比如洋葱、芹菜等,所有吃起来也不是很油腻。酸辣汤相较于经典海鲜汤来说比较出彩,味道酸辣平衡、麻辣适中,里面的酸是由几种不同的番茄、酸果制作而成,是混合的酸,而辣起着调酸的作用,让味道更加复合。
    秦和宜想,他应该可以做出味道差不多的锅底来,有机会做给童修来吃。
    九歌鼎立在秦和宜的身边,百思不得其解地说道:“一品楼内的气息很奇怪,像是有什么在刺激着凡人的情绪。可又没有阴邪之气,和那天晚上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啊。”
    “也许是晚上才会出来的怪物,今晚过来查探一下就知道了。”
    “别。”九歌鼎否定了秦和宜的提议,“别想着带两根棍子、几把菜刀就可以搞定邪祟,我给你一把武器,你在传承中找功法修习,能学会多少是多少,也算是有个依仗。要不是你与赵明南结下了因果,我是真的不想让你趟这趟浑水,太不安全了。”
    “我会注意的。”
    “嗯,最好是这样。”
    赵明南不愿意离开一品楼附近,秦和宜又不放心他待在一品楼内,就让他去了隔壁的商业大厦内。
    回去后,还没有到饭点,姜叔姜婶在准备晚饭,今天晚上吃萝卜饭、红烧鸡块、冬瓜排骨汤、蚝油生菜、韭菜炒鸡蛋和每人一块卤豆腐。姜婶做的萝卜饭里面主要放了胡萝卜,还搭配着香菇、海米、五花肉和包心菜,既可以当菜又可以当饭吃,胡萝卜会吸收掉五花肉内的油腻,但无可避免的萝卜饭依然比较油,想要保持身材那就比较惨了。
    还好剧组没有人刻意减肥节食,女主角姚卿更是有着令人嫉妒的吃不胖体质,美味食物随便吃。
    昨天的海鲜锅聚餐发生了秦和宜和童修自爆恋情的事儿,姜叔此刻见到秦和宜,表情怪怪的,说话做事都显得有些躲避。反而是姜婶很放得开,她还说了姜叔来着,两个年轻人不偷不抢谈恋爱怎么了,又不碍着自个儿,干嘛躲躲闪闪的,多让人讨厌,再说了,两个帅气的小伙子在一块儿还挺养眼。
    “姜婶做的萝卜饭好香,我在家用萝卜干做过,做出来比这个油。”秦和宜围上围裙,准备给童修做冬瓜排骨汤的泡饭,他并不是每天都会在三餐的时候给童修开小灶,就像他自己也吃着姜婶做出来的一日三餐一样。虽然自己开火做饭也不会有人站出来说三道四,但总归麻烦了一些。
    “用新鲜的萝卜做了比较好吃,会吸收油腻的。不过说到干萝卜,我这儿还有一些干萝卜丝,明天给大家做干萝卜丝烧红烧肉吧。”
    “大家又有口福了。”
    “小秦太谦虚了,昨天吃了你做的海鲜火锅,那是相当的好,到现在还在回味呢,以后怕是不想再吃别的火锅了。实在是太感谢小秦了,肯教会我做,也不知道怎么报答你。”
    “姜婶一片慈母之心,我不会拒绝的。”要是他妈肯回头看他一眼,也许处于叛逆期的他不会那么偏激了,唉。
    姜婶见秦和宜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起了别的。见他戴上了围裙,问道:“小秦这是要做啥啊?”
    “看到排骨汤想着给小童做泡饭吃。”
    “你们感情多好啊,我们家那老头子从来就不知道浪漫是啥,整天的柴米油盐生生把我熬成了老婆婆喽。”姜婶摸着自己的脸,粗糙的手、泛黄的脸,早就不是年轻时候的摸样了。
    “可姜叔多听姜婶你的啊,过日子也就是个平安喜乐、顺顺利利,轰轰烈烈的爱情都是电视里面的演的。”秦和宜很享受现在谈话的过程,会让他产生一种他和童修已经是老夫老夫的错觉,和街坊邻居闲话家常,说着年轻时候的琐碎小事儿。秦和宜煎着荷包蛋,他想,长长久久不会停留在错觉上,他会将之在生活中实现,永永远远。
    冬瓜排骨汤是现成的,白米饭倒是没有,电饭煲二十分钟就能够出一锅新鲜的米饭。汤泡饭很简单,煮开的汤里面放上米饭就可,但要做的好吃却又不容易,越简单的饭菜越是考验手上的功夫,米粒吸收汤汁的同时必须控制好时间和火候,不能够让里面的排骨肉过酥变得口感软绵,又不能够让冬瓜变成软烂的碎块。
    怎么控制火候对秦和宜来说并不难,他拿过木勺将米饭捣碎放入汤中,看着米粒的变化决定火候的大小和时间的长短。喜欢硬实一些的煮时间短一些、喜欢软糯口感的就煮时间长一些,出锅前撒上白胡椒粉、葱花,滴上一点麻油,再将事先煎好的荷包蛋埋进汤中,一碗鲜香肆意、简单快捷的汤泡饭就做好了,又有菜又有饭、还有汤,简单的米饭吸饱了肉汤膨胀开来,咬一口仿佛在嘴巴里炸裂开似的,让人超级有食欲。
    秦和宜没有在煮的时候就将荷包蛋放进去,是因为油煎的荷包蛋本身就很有鲜味,下清汤面的时候放上一个荷包蛋还能够调汤呢。放早了反而就抢走了排骨汤的鲜香,得不偿失。
    秦和宜是和姜叔一起走的,姜叔尴尬,一路上有的没的找话题,其实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但感觉不说啥会显得更加尴尬。还好路不远,十来分钟就过去了,秦和宜和姜叔打了个招呼进去摄影棚的时候,明显听到了身后姜叔松了一口气的声音。
    童修和导演打了个招呼,说不定这两天他要请上半天假,就想着在请假之前尽量赶赶戏,所以秦和宜来的时候他还在摄像机前拍摄着与关海的对手戏。穿着破旧的T恤仰着头,言语激动地说着台词,畅想着地下王国的建设,发展得吸引很多地上人过来定居,关海目露担忧地听着,在电影中,老人是个悲观主义者,什么都往最坏的一方面想。
    这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还好保温桶的质量很好,吃的时候还是热的。
    童修吸溜了一口汤水,“嗯,好香,还是秦叔叔做的合乎我的胃口啊,姜婶做的饭菜油都太大了。”
    秦和宜给他夹了一块冬瓜,时间放长了,冬瓜都面了。“今天放的时间长了,冬瓜不是你喜欢的脆口的,只能够将就着吃了。”
    “没事儿。”童修吃掉冬瓜,把食物吞咽下去之后说道:“这回拍戏好多了啦,还有你在旁边照顾我,以前拍戏的时候吃的盒饭放时间长了,肉菜上面的油都凝固了,肚子饿还不是照样要往下咽。”
    秦和宜都没有听童修说过以前拍戏的事情,这是他头一次听。“难道没有特别一些的照顾吗?”比如剧组的私厨之类,他有一次无意中看娱乐新闻上面好像有提到过。
    童修撇嘴,“那是剧组待遇好,有些大制作、经费多,照顾演员的会这样,大多数还是吃盒饭。而且就算是有厨师进组的,但自己错过了饭点总不能够让人家再回炉给自己做一份新的,只能够吃冷菜冷饭,萌萌倒是会帮我用热水温着,但和刚出炉的完全不一样啊。”
    “小童,你不是公司里力捧的吗?”秦和宜惊讶,童修之前成什么样网上搜搜能够有一堆帖子吹捧,难道不是公司当宝贝一样捧着的吗?
    童修无奈地耸肩,“华宇不允许艺人耍大牌,剧组里的其他人什么样子、我们就要什么样子,天冷的时候就是多带一个小太阳都要跟经纪人申请的。”
    秦和宜心疼地摸摸他的脸,擦掉沾在嘴角的汤汁,“可我看你出行的时候带的人很多啊。”
    “这又是华宇不想让人说自己苛待艺人啊,反正做着那啥还要立牌坊的。喂喂喂,别把手指塞进最里面好不好!”绯红爬上了童修的脸颊,小声嘀咕,“这不是引人犯罪!”
    秦和宜弯了弯眼睛笑着说道:“就想尝尝小童嘴边的汤味道会不会更好。”
    “……”童修觉得心口中了一箭,砰砰跳得厉害。晃了晃脑袋,他立着眼睛故作凶巴巴地看着秦和宜,“你不准转移我的注意力。”伸出食指点点他的胸口,眯着眼睛问:“你不会晚上趁着我赶工的时候偷偷去吧?”
    秦和宜抬手做投降状,“天地良心,我绝对没有这种想法。”
    童修满意地点点头,“这就好,等你确定好了什么时候去记得要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好喝导演请假。美食一起共享、危险一起闯、困难要一起扛,我们是一家人,知道吧。”
    秦和宜点点了他的鼻子,“知道了,我的小家人。”
    “切,自己很老吗?”
    “那你一直喊我喊秦叔叔。”
    童修狡黠一笑,“这是爱称。”
    爱称是啥,就是只有爱人才能够称呼的,秦和宜觉得以后都不想让小朋友喊他叔叔了,因为“秦叔叔”是童修对他的爱称,有些无理取闹的感觉啊。
    童修还要继续赶工,为了不拖剧组后退、又为了让秦和宜看到自己的决心,他决定努力工作。
    回去后,秦和宜洗漱完毕坐到靠窗放置的竹制沙发上,沙发上放着格子棉坐垫,背上也有同款的靠垫,不然冬天坐在光(裸)的竹制沙发上太冷了。他和童修分到的是二楼东边的房间,农村的房间普遍造得大,大大的窗户下面放着沙发、茶几,一张大床床头靠墙放在中间,在旁边就是一个立柜靠墙放置,很简单的家具摆放。房间内唯一的电器就是正对着床的挂壁式电视机,连独立的卫浴都没有,卫生间在二楼的最西边,公用。
    因为是自家的房子改造成的民宿,并不像酒店宾馆那样样样讲究,有一种回老家到姨妈家住几天的感觉,很亲切。大概这就是为什么近年来民宿兴盛的原因吧,感觉不一行。
    秦和宜拿过遥控器调小了电视音量,对着好整以暇坐在大床中间看电视的九歌鼎说道:“让你查询的事情有结果了吗?”
    九歌鼎换了一个姿势改为正面对着秦和宜,虽然除了他自己,其他人还真不好分辨周身花纹一样的鼎身究竟哪一个才是正面。“查好了,那天跟着赵明南一起去一品楼的一共四个人,分别是某李、某张、某齐、某方,有H城本地人、也有其他过来打工的,都是失踪状态。赵明南遭受袭击过后不久,他们的家人对外的说法都是在外面打工、赚大钱,后来得到了一笔钱纷纷搬离了居住的地方。只有一户人家报案说人失踪,但得到钱之后也销了案。”
    “看来幕后之人有钱有权有势啊。”
    “还有那个叫做叶期的人查不出什么,看着像是很正派的企业家。”
    利用好网络,能够知道很多很多消息,九歌鼎就是能够在网络世界畅游的大杀器。
    “嗯。”秦和宜点点头,也不知道杀害赵明南的人和一品楼的邪祟有什么关联?线索太少了,而且他的主要目的也不是要找到幕后之人,他只要找到赵明南的尸体就行。赵明南的心愿是投胎做人,而非报仇雪恨。“什么东西会吸血?吸血鬼,僵尸?赵明南关于他自己怎么死的根本就不知道,记忆中模糊一片。”
    “也有可能是修炼歪门邪道的人。”
    “也对,杀人的也有可能是人。”秦和宜说道:“你要给我的武器呢?”
    “等会儿。”九歌鼎在鼎里面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了要给秦和宜的武器。“我拿给你,也不知道你用着顺不顺手。挑选兵器那也是要看缘分的。”
    在秦和宜的眼中,幽蓝色的手柄缓慢从九歌鼎的鼎口处升起,随后是同色系的刀身,刀身的颜色由幽蓝色逐渐变浅,到了刀尖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冰蓝色,通身散放着寒气,是一把高足有一米五、通身冰寒的长刀。
    刀身上无任何花纹刻印,刀刃处也不见锋芒,却让人感觉厚重大气、锐不可当。
    “寒霜刀,由一整块极地万年寒铁打造而成,造型脱胎于主人的青霜刀,你试试能不能驾驭它。主人打造完成之后就一直没有使用过,说是要为它寻找有缘人,后来发生变故,就保存在我身边至今。”
    秦和宜耳边哪里还有九歌鼎的声音,全身心都系在了寒霜刀身上,伸手握住刀柄,一股寒气袭了上来,手上起了一层寒霜,秦和宜整个人都激动得战栗起来。哪个男人没有热血梦,清冷如秦和宜也幻想过成为超级英雄拯救全世界的,但此前作为普通人,接触最多的武器大概就是菜刀了。
    此时此刻,一柄真正的冷兵器摆放在他的面前,让秦和宜冷静的内心充满起伏、血液都开始沸腾起来。
    武家说刀剑有灵,会认主,此话很有道理,好的刀枪剑戟等等都是有着自己的傲气的,并不会甘心臣服在泛泛之辈的手下。寒霜刀也是如此,在秦和宜的手中发出“嗡鸣声”,想要挣脱。
    秦和宜牢牢地握着,血脉沸腾,整个人染上一层金辉,就像是巫族人的血液一般的那种颜色。渐渐地寒霜刀不再挣扎,安静地待在了秦和宜的手中。
    “它是你的了,主人在炼制寒霜刀的时候在里面加上了自己的血液,只有同为巫族人才能够拥有寒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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