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天……道?”隆隆的声音响起。
    钱阳的神志仍旧混沌,面对这突然而来的问讯,只是呆呆地怔在那里。
    这时那记忆碎片中的钱阳却正好信心满满的开了口:
    “……心之所向,便是天道所在!”
    没错,那正是当年钱阳在山腹之中与红面老者的对答。
    记忆碎片至此而止,化作万点寒星。
    “心之所向?”钱阳也终于清醒了过来。
    天空中的巨大脸孔不置可否,隆隆的声音再次响起:
    “世道非心之向,人之何处?”
    钱阳不及细想,顺着心意脱口答到:“惟独善其身。”
    话音刚落,钱阳便看见那脸孔似是露出了一丝嘲弄:
    “如何独善其身?”
    钱阳盯着那脸孔良久,语气中满是坚定:“世事沧桑,不违本心!”
    脸孔怒视钱阳,钱阳丝毫不惧。
    脸孔露出了哂笑,随即化作一团黑雾,将钱阳紧紧裹在当中,隆隆的声音似从天边传来:“待吾看你如何不违本心!”
    浓浓的睡意瞬间袭来,钱阳来不及挣扎,眨眼间便失去了意识……
    。。。。。。。
    我叫萨尼,是一名光荣的士兵。
    我也许并不知道光荣的确切含义,但自从上周开始,隔壁的汉娜大婶,还有提姆大叔便一直用光荣这个词语来夸赞我。
    好吧,我承认,我只是一名新兵,可我绝对不是一名普通的菜鸟新兵。我有着能令总是板着一张扑克脸的新兵教官都啧啧赞叹的射击天赋,他甚至不止一次的用惊奇的语调询问我是否有过从军的经历。
    哦!当然没有!我丝毫不记得我曾经有过开枪的经验,当然,我不记得的事情太多了。可那又有什么关系!总之,如今的我已经成为一名正式的士兵,一名每周可以拿三十克朗军饷的光荣士兵。
    卡伦太太今早吃上了阔别已久的白面包,用的钱是我上周的军饷。我从她的脸上看到了久违的笑容,这大概是自从父亲牺牲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她舒展开了紧皱的眉头。
    当然,我的记忆可能出了些问题,对于过去的事情我的脑海中只有那么几个有限的片段,所以,卡伦太太以前可能也笑过,也许只是我不记得了。谁知道呢!记忆什么的都不重要,我只知道从今往后,卡伦太太每天早晨都可以吃白面包,两片!如果她愿意的话。
    对了,我大概忘记说了,卡伦太太是我的继母。
    在今早去军营的路上,我照例拜访了衣帽店的约瑟菲妮。是的,照例!她真是一个可爱的姑娘,我最喜欢的就是她白皙皮肤上那调皮的点点雀斑。
    约瑟菲妮也许是有些唠叨,可那不正是青春的荷尔蒙在跃动吗!也有人在背后说她有那么点势利。可我不那么认为,向往幸福不正是热爱生活的体现吗!
    约瑟菲妮以前似乎不大喜欢我,我也因为腼腆而很少走进她的衣帽店。我想可能是她太矜持了,或者是认为我有些邋遢?不!我当然不是一个邋遢的人,只是我的上一份工作实在是令我没有修饰自己的精力。至于上一份工作是什么?我当然不会告诉你。你只需要知道如今的我,是一名光荣的士兵!
    自从上周开始,约瑟菲妮明显地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想一定是我那笔挺的军装遮盖住了我原本唯一的瑕疵,因此我决定每天早上都要顺路去拜访她。
    今天早上,约瑟菲妮不仅热情地和我交谈,甚至还精心给我准备了一份礼物。当我拆开那精美的包装后,你猜我看见了什么?天啊!那是一顶今年最新款的大沿礼帽,而且是约瑟菲妮亲手缝的。看着约瑟菲妮那略微泛红的脸颊,我不禁产生了想吻她的冲动。
    是的!我当然吻了她!
    初吻?别闹了!你听说过哪个光荣的士兵到了我这个年纪还会保留着那个东西!
    我想,我可能需要准备些钱来迎接我那美丽的新娘了,当然,这一切和初吻什么的没有任何关联。
    军队中的一切都很新鲜,战友们也都很有趣,我不知道我的父亲生前是否经历过同样美妙的生活。哦!愿主保佑他,我甚至都已经记不清他的模样了。
    还是说说我的战友吧!我最喜欢的那个家伙叫丹尼尔,他真是个优秀的青年,如果他嘴里没有那么大的伏特加气味的话,我想我甚至会喜欢他超过约瑟菲妮。
    丹尼尔总是会给我讲一些我从来都没听说过的东西,他总是知道一些别人所不知道的消息,也乐于在他嘴里气味最浓的时候把它们讲给我听。他甚至愿意向我分享他瓶底残留的伏特加,当然我拒绝了。也许我不该拒绝他的慷慨,可我实在对我们盟友所出产的这种酒感到恐惧。
    丹尼尔最喜欢讲的是哪个地方又罢工了,有多少人举着横幅在某条大街上游行。他也喜欢讲最近城里又增加了什么税,每次说到这个,他都是一副兴高采烈的表情,因为作为一名光荣的士兵当然是不需要缴税的。
    其实我倒不介意稍微缴一点点税,因为我热爱我的城市,我希望她变得越来越美丽。只是如果那样的话,就要辛苦我的新娘再多等我一段时间了,我的攒钱计划可能会因此而拖延一阵。
    丹尼尔并不是讲什么都会很开心,比如当他讲到博林墙的时候。
    对了,我所在的城市就叫做博林,博林墙自然就是立在城外的那道猩红色的墙。我并不知道博林墙是什么时候建起的,很不巧,我的记忆里并没有那一段。但我知道我并不喜欢那道墙,我周围也没人喜欢它。
    我小时候最好的玩伴就是死在了那堵墙下。我清晰地记得他喜欢在明媚的午后远远望向墙外天空中那翱翔的飞鸟,有时他也会将整张脸埋在泥土中静默无言。那个时候,我是懂的,懂他克制着的向往和他向往着的无需克制。但是真的很抱歉,我竟然记不起他的名字了,可我同样清晰地记得得知他死讯时心中的愤懑。
    死在那堵墙下的并不止我的玩伴。博林看着很大,但在这里住得久了,你就会发现,其实她很小。城里任意两个人都可能互有耳闻,更可能有着共同的交际圈。博林墙上那猩红的血迹似乎代表几乎每个人都有相识倒在博林墙下。
    报纸上说,死在那里的人都背叛了主,背叛了家园,他们被魔鬼所诱惑,想要翻过博林墙投入魔鬼的怀抱。我其实是不太相信的,因为我没见过魔鬼,当然我也并不想见。
    卡伦太太明显知道些什么,我记得她说过那边并没有魔鬼,是的,我记得很清楚,但是她不告诉我那边有什么。
    丹尼尔那天明显是喝了太多的伏特加,他抖着僵硬的舌头告诉我,博林墙的另一边真的没有魔鬼,只有不计其数的白面包,还有排成队的蜂腰肥@臀的姑娘。
    他一定是开玩笑的。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为了那两样东西去拼命,因为我应该并不需要那么多的白面包,每顿有两片就足够我吃了,我也不需要那么多姑娘,因为我有我美丽的约瑟菲妮。
    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嗯……至少在我成为士兵之后。
    如果说在军营中有什么令我讨厌的人,那一定就是他了。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脸上笼罩着一层黑云,而且他看我的眼神很不友好,我甚至觉得他是想要吃掉我,即使他那时的脸上还挂着笑容。
    他是一名宪兵,他们那一队人负责看管我们这些士兵。是的,看管。我不认为一名光荣的士兵需要像囚犯一样被看管起来,所以我不喜欢宪兵。而那个黑脸又总是有意无意地站在我的身后,让我有一种他会对着我的后颈龇出獠牙的错觉,所以,我更不喜欢黑脸。
    请原谅我用黑脸这个词来称呼他,但是我是不会道歉的。
    就在今天,丹尼尔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先是说了一大串某些大人物的名字,又说了一些类似谈判、妥协之类的词语。兴奋的丹尼尔明显有些语无伦次,却不忘压低了声音,并且无数次叮嘱我千万不要说出去。我费了好大力气才终于弄懂了他要说的话:
    博林墙很快就要被推倒了!
    听了这个消息,我和丹尼尔同样的兴奋,至于兴奋的原因那还用说吗?当然是因为我不喜欢博林墙,是的,没人喜欢它。
    “我其实很早以前就想要把那堵墙推倒了!”
    我可以这么说吗?
    之前我当然是不敢说的,但既然如今大人物们已经决定推倒它了,那就说明他们认同了我的观点,我想我已经可以把我的想法说出来了。那些试图翻越博林墙的人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所以我不认为任何人有权利将他们打死在那里,即便他们是因为受到了魔鬼的诱惑也不能,更何况诱惑他们的也许只是白面包和美丽的姑娘。
    丹尼尔捂住了我的嘴,并反复告诫我,不能和任何人说起有关博林墙的话题,直到它真的被推倒的那天。
    好吧!对于丹尼尔的慎重我只能表示赞同,可这丝毫不能减弱我心中的兴奋,最后,我竟然破例抿了一小口他的伏特加。不得不说,我们盟友的这种酒真的是太难喝了!
    傍晚的时候,我接到了参军以后的第一项任务。说实话,在成为一名光荣的士兵之后,我一直在期待我的首演,而不是整日里去参加那些无聊的训练。因此,当军士长站在我的面前时,我的心情是相当激动的。可当他说完这项任务的内容之后,我却宁愿一辈子都留在训练营之中。
    这是一项临时任务,任务需要我今晚顶替一名生病的士兵去守卫博林墙,当然守卫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防止敌人攻打进来,而是防止那些被魔鬼所诱惑的人逃出博林墙之外,而我的任务就是击毙所有试图穿越博林墙的“魔鬼信徒”。
    击毙?
    天啊!我以前只是听说有很多人死在了那里,却从来都没有想过这种丧心病狂的任务有一天会落在我身上。我真的想大声告诉军士长,博林墙已经不需要守卫了!那里很快就要被推倒了!
    可是我知道那毫无意义。
    他是军人。我也是!
    他没有选择,而我,也没有。
    我还是站到了博林墙旁边的岗楼上,我的任务是守卫视线范围内这段城墙,击毙靠近博林墙的任何生物。而更令我愤怒的是,在我的身后还站着一名宪兵,哦,你猜对了,他就是黑脸。
    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黑脸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我的身边,我之前一直以为他是负责新兵营的宪兵,可我此时已经来到了距新兵营二十英里的博林墙,他竟然也如约出现在了我身后。
    现在我知道了,他的工作也许并不是负责新兵营,也不是负责博林墙,而是专门负责看管我。看来我的军饷应该是有每周六十克朗,只是其中的一半用来雇佣这个只为我而存在的家伙了。
    眼下,我只能期待今夜不会有人出现在城墙之前。
    他们完全可以把出行的时间定在明天。明天那个生病的守卫应该会痊愈了吧?我甚至可以在主的面前为那个从未谋面的战友的健康虔诚地祈祷。
    当然他们也可以稍微改变一下出行路线。听说前面那段城墙附近的风景更加撩人,而且那里的守卫更加高大帅气,总之一定比我这个贫穷、卑微、又懦弱的菜鸟新兵要吸引人得多。
    我承认,我就是个一无是处的混蛋,我就是个胆小如鼠的废物。
    我竟然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就在那个带着大沿礼帽的小子摸到了博林墙下的时候。
    “举起你的枪,士兵!”那个讨厌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是的,我必须打死那个无视禁令的小子。
    我是一名光荣的士兵,服从命令是我的职责,打死他是我的荣耀。
    而且他竟然敢带着那顶大沿礼帽出现在我眼前,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的帽子和约瑟菲妮送给我的那顶一模一样,要知道那顶大沿礼帽是约瑟菲妮亲手缝制给我的,世界上绝对不会有另外一顶和它相同的帽子。
    也许我看错了,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可耻的小偷!你又给了我一个必须打死你的理由。
    我看着自己的双手缓缓举起了步枪,可为什么我那该死的手却拉不动枪栓?我知道身后那个家伙的右手已经摸到了腰间的枪套,我也知道他的牛皮枪套里装的是一把鲁格手枪。可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只要我打死了那个该死的小偷,分了我一半军饷的宪兵自然会乖乖放下他的手。
    那么……如果我不开枪,我只是说如果,他会打死我吗?就像打死任何一个违背了军令的士兵一样?也许不会吧,如果我现在转过身跟他求情,他应该不会打死我的,嗯!一定不会!他顶多会把我送上军事法庭,然后……然后……哦!上帝!我亲爱的约瑟菲妮!我亲爱的丹尼尔!还有……卡伦太太最爱的白面包!
    我不知道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事情是如此简单,只要我打死了那个被魔鬼诱惑了的小子,那一切都会回到原本的轨迹上来。我仍旧是一名光荣的士兵,我可以每天听着丹尼尔讲述那些新鲜事儿,一起喝我们盟友所出产的“美味”伏特加。我还可以给卡伦太太准备好多好多的白面包,看着她笑得像一个天真的孩子。当然我也会娶到我心爱的约瑟菲妮,每天都轻吻她那带着雀斑的柔软脸颊……
    是的,我必须打死那个被魔鬼诱惑了的小偷!
    我拉开枪栓,瞄准了他的脑袋。没错,我有着非凡的射击天赋,我是一名神枪手,我确信我能轻轻松松把那个小子一枪爆头。
    其实我根本没必要想那么多,我只是一名士兵,除了执行命令我还能做些什么?
    我什么也做不了!
    我只是一名士兵,一名光荣的士兵!
    “砰!”
    我开枪了!一顶大沿礼帽被我死死钉在了墙上。
    那个小子吓坏了,连滚带爬地翻去了围墙的那端,去寻找诱惑他的魔鬼了,当然也可能是蜂腰肥@臀的姑娘。
    谁知道呢!
    我只是一名士兵,一名光荣的士兵!
    我当然没能打中他,因为我只是一名新兵,也从来都没有过开枪的经历,我怎么可能一枪就打爆他的头?
    什么?我说过我是一名神枪手?
    别开玩笑了!你知道的,我的记忆力有一些问题,所以,不要相信我说过的任何一句话。
    好了,现在我该去博林墙了。至于去干什么?
    难道你们不好奇那顶帽子到底是不是我的吗?
    走下岗楼的时候,我仿佛听见有人在我身后说了一句:“干得漂亮!士兵!”
    当然,也许是我听错了,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只是一名士兵,一名卑微、懦弱,却残留着些许良知的光荣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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