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鹤走后,夜枭也准备退出办公室,陈风婷忽然喊住他。
    “你对沈鹤这个人怎么看?”
    夜枭有些惊讶,陈凤婷很少这么重视一个人。
    到底是觉得沈鹤这个人能力强,想要引为己用,还是有别的意图?
    “夜枭,我问你话呢。”
    陈凤婷声音里面有一丝不满,夜枭很少这么失态过。
    曾经让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之王,现在摇身一变,成了自己的保镖。
    陈凤婷最欣赏夜枭的地方,就是冷漠。
    有时候,冷漠并不一定是贬义词,冷漠的人通常会具有其他特质,比如冷静,比如稳定。
    “小姐,说实话,我有点看不透他。”
    陈凤婷眉毛一挑,“说下去。”
    “刚才他在下面与马经理发生摩擦,还有一位吴家的小少爷,这些人当然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可是我刚一露面,他立刻就发现了,而且还说我是来请他的,而不是难为他的。”
    陈凤婷眉头紧皱,“他不知道这家店也是我的,应该不会知道我是背后的老板。”
    “没错,一开始他并不知道,可是当我靠近之后,就被他发现了。”
    “怎么会这样?你一直在暗中保护我,我们两人从来不同时出现,按道理他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
    夜枭声音里面透着一丝恐惧,像他这样的影子,一旦被人发现,结果往往只有死亡。
    幸亏,沈鹤对他并没有杀意。
    “他是通过我身上的味道闻到的,他说我身上有你的香味。”
    陈凤婷没由来脸一红,低啐了一口,“倒是长了一副狗鼻子。”
    夜枭见陈凤婷这副表情,心里一阵不爽,“后来,我想跟他较量一下,他倒也同意了,可惜我远不是他的对手。”
    “照你估计,你跟他差多少?”
    “无法估计。”
    陈凤婷大吃一惊,夜枭的身手,她再清楚不过了,这么多年,她不知道遇到多少次危险,也受过不少伤,但是自从有了夜枭,那些人再也无法对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她从来没有见过像夜枭这样的保镖,往往在危险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已经结束了。
    夜枭身为杀手之王,最厉害的是杀人而不是保护,所以他发挥了自己的特长,并没有随身保护陈凤婷,而是藏在暗处。
    当危险降临的时候,他总能敏锐的发现,将危险消灭于无形。
    “竟然无法估计,我没想到,你对他竟然有这么高的评价。”
    夜枭露出苦笑,“那是因为我们之间差距太大,而且只试了一招,我就完败了,站在他面前,我好像面对一座无法攀登的大山。”
    陈凤婷喃喃自语,“竟然是这种评价,这样的人怎么会为我所用?”
    夜枭也叹了口气,“如果没有特别的机缘,绝无可能,别看他不显山不漏水,但到了他这种级别的高手,内心的那种骄傲,是常人无法企及的。”
    “所以,我建议,小姐,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可以诚心相交,但千万别抱着某种目的,在他面前,你就像透明一样。”
    陈凤婷狠狠瞪了夜枭一眼,“你先下去忙吧。”
    夜枭走后,她才面带羞红,说了一句,“早就被他看遍了,当然是透明的。”
    ……
    接下来的几天,沈鹤一直在做准备,准迎接蒋冉冉来帝都。
    他也不想一直居住在酒店,毕竟私密性还是太差。
    在帝都想要找一处合适的房子可不是那么容易,要么地段差,要么价格太高。
    沈鹤现在虽不缺钱,但也不想白白便宜这些人。
    这一日,王超来到四季酒店,今天他要接沈鹤去参加陈梅孩子的百日宴。
    之前大家都没什么联系,自从同学聚会之后,大家联系上了,一些麻烦事也来了。
    沈鹤本不想参加,王超却说,陈梅的公公在帝都很有本事,家里面也是开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他想找房子,找陈梅再合适不过。
    沈鹤倒不是想占人家便宜,只是觉得之前没有联系也就罢了,现在人家盛情相邀,自己如果不去的话倒显得不合群,好像很摆谱似的。
    所以,他才决定去一趟,最多耽误一顿饭功夫。
    看得出陈梅婆家对这次百日宴非常重视,选择的酒店也是很有档次。
    婆家姓杨,应该有一定的势力,酒店的停车场上停满了豪车,王超开的奔驰算是最差的。
    连酒店的保安都让他把车停远一点,还一脸善意的告诫他,万一磕碰了其他车,也很麻烦。
    陈梅是今天的主角之一,身上穿着红色的长裙,光是黄金首饰就带了七八件。
    王美凤他们这些同学去的很早,拉着陈梅便聊开了。
    “陈梅,没想到你嫁的这么好,真让人羡慕,你身上这么多金银首饰,加起来有四五斤了吧?你也不嫌重。”
    陈梅表情总是让人感觉在强颜欢笑,“没办法,婆婆让戴着,这边的人都讲究。”
    “难得有这么好的婆婆,陈梅,我们都羡慕死了。”
    陈梅却勉强应付着,沈鹤觉得她似乎并不是他们看上去的那么幸福。
    忽然一个尖锐的女人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我到处找你,都快跑断腿了,你躲在这里干什么,不用去迎接客人了,来之前,我是怎么教你的,我们杨家是大户人家,今天来的客人非富即贵,一定要小心应付着,你倒好,跑到这里躲清闲来了。”
    沈鹤回头一看,是一位穿着旗袍,身材略显臃肿的大妈。
    这位大妈就是陈梅的婆婆王欢,王欢烫着卷发,身上喷着浓烈的香水,脚上却穿着尖角高跟鞋,沈鹤都替那双高跟鞋抱屈,随时都有可能被踩断。
    “你们是什么人?”
    王欢看了看他们这些人,打扮的普普通通,身上都带着土腥味儿。
    陈梅赶紧过来拉着婆婆,笑声说道:“他们是我的同学。”
    “同学?你哪来这么多同学?发请柬的时候,你怎么不说?来这么多人怎么安排,知道要准备多少东西吗?我看你就是没长脑子,平时在家里什么都不做,脑子还这么不好使。”
    王欢骂骂咧咧,陈梅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平日里她也就受着了,可今天当着自己同学的面儿,婆婆这么不给面子,让她着实下不来台。
    王美凤她们也吓得不轻,刚才还羡慕陈梅嫁得好,现在看来,简直可以用水深火热四个字来形容。
    王欢依旧觉得不解气,喋喋不休说道:“行了,我一会让他们在角落里面安排一张桌子,你们坐到那里去,千万别碍了其他客人的眼,今天来的可都是贵客,你们吃完之后赶紧走。”
    陈梅回头朝这些人,报以歉意的苦笑,“我对不起大家,让你们难堪了。”
    沈鹤轻声说道:“行了,你别胡思乱想,我们来是看你的,又不是看她的,你去忙吧。”
    眼泪在陈梅眼眶中打着转,她愣是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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