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如果他们早来一段时间,克尔苏加德可能会跑掉,如果晚来一会儿,那接管纳克萨玛斯的洛丹伦部队就来了。
那可是莫格莱尼大领主亲自率领的洛丹伦精英,有加里瑟斯麾下的精兵,有白银之手的骑士,最重要的是还有法师,他们将把纳克萨玛斯改造成浮空堡垒,形成快速支援力量。
到时候,拿着灰烬使者的莫格莱尼,能把这六个轮回者都宰了。
“不过这样正好,”马正义笑道,“弗丁他们去通知地面部队了,六对六,你们是想打团呢,还是捉对厮杀。”
他们的位置很分散,打消了牛头酋长他们打完美团的想法,他们三个上单两个辅助一个打野,打完美团是很有机会的,但司马良他们不会给这个机会。
“蒙多觉着你是个大娘们儿,”没有任何前摇,手中的砍刀一下就丢向了马正义。
“好,”马正义被气笑了,“孙贼,来掰掰腕子,我要是输了我是那个。”
地魔有血魔、杀魔、战魔三支,大部分魔修修行地魔功法的时候,都偏向于血魔,一方面是血魔在初期的保命能力强,另一方面见人就扑、吞噬血肉的能力,也很克制肉体凡胎。
当然,到了半神,甚至十级之后,这些能力就都是鸡肋了,哪怕是冥河老祖,十二级的大罗金仙,也不敢说什么血海不干,冥河不死——把血海蒸干了不就行了。
另外两种法门,杀魔、战魔,分别对应元屠剑、阿鼻剑,修的是阿修罗一族不休的战斗意志和杀念,上限不高,所以除了阿修罗本族之外,很少有魔门弟子修行。
在盘古苗裔,要是想修杀道,最高的是诛仙四剑,下边还有七杀星主、兵家大圣,要想修战斗之道,那就更多了,虽然圣人们不轻易跟人家肉搏,但是大罗金仙里可有不少战神,都是盘古苗裔的双花红棍。
但马正义得修,因为他是魔门的工具人,他曾用杀魔、战魔“度化”了一支赛亚人,把那个世界开辟成了魔门的后方。
此时,面对科学狂人蒙多的挑衅,马正义变成了一位阿修罗王的形态,原本的双手持着双剑,象征元屠、阿鼻,肩膀上长出两只手,一手拿盾牌,一手拿弯刀,象征日月。
他的眉毛虬结变化,成了另外的两只眼睛,一只冒出无边杀意,一只冒出战天斗地的意念,这两种意念浑如实质,钉在了蒙多身上。
“蒙多想去哪就去哪!”蒙多并不怕他,靠着傻子一样的意识和非人的体魄和四只手的马正义战斗在了一起。
与此同时,阿利斯塔冲向了宋更新,诺提勒斯和丰步爵斗法,特普朗尔和白泽在冰天雪地里作战,阿木木与丰步爵放对,弗拉基米尔想幻化形态阴人,却被慧广头上现一盏明灯照亮,与他纠缠了起来。
第一个出局的,是深海泰坦诺提勒斯,这位转型成修士的深海怪物。
修真修真,要借假,要借天地之力,要炼丹,炼内丹外丹,要画符,画真箓大诏,要炼宝,要布阵,要导气,要凝神,要淬炼肉身。
但光借假是不行的,而且要记住,修道人是接天地自然修行,一定要还给天地,这就叫做因果。
在盘古苗裔,大家到了十级都会准备自己开辟天地,一方面是强化盘古苗裔的实力,另一方面也是还债,把“假”还回去,才能修得“真”。
除此之外,修行者的各个阶层也会有劫难,这是利息;而在炼丹、炼宝等过程中,也得注意别向天地攫取太多,要一饮一啄,一盈一亏。
这种道理,许多修道人都不明白,或者说不愿意去做,更别提身位轮回着的诺提勒斯了,轮回者加上野路子,先不提战斗力如何,光是欠天地的债务,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因为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能调动的灵气少,所以司马良真的请他喝了一壶。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李太白的《月下独酌·二》本来是修行者借酒修行,“通大道,合自然”的法门,但司马良这杯酒送给了诺提勒斯,让他也通一通大道。
就轮回者的做派,大道知道了能给他好果子吃?这方世界的世界意志是艾露恩,“天罚”的形态就是月光,诺提勒斯还没想明白为什么,就被艾露恩的神罚干掉了。
其他轮回者都吃了一惊,一位司马良他们在周围埋伏了呃泰兰德这样的月神大祭司,哪怕是蒙多都有几分警惕,但就是这警惕,要了他的命。
马正义化身的这位阿修罗王,乃是佉罗骞驮,以吼声如雷著称,蒙多要真是个傻子,那也无妨,可惜他不是,那只是他的心灵防御手段。
一瞬间的心防洞开,让马正义抓住了机会,一声大吼:“痴儿还不醒来!”
蒙多制造的多重人格,对他来说是工具,但在魔门手段下,就变成了心魔,马正义闲着的那两只眼睛失去了眼白,幽深的瞳孔仿佛隐藏着心灵的奥秘,发出一道幽深的射线,击向了蒙多。
蒙多死的毫无伤痕,他是被无数个自己反噬死的。
丰步爵第三个完成了作战任务,他洒出了一把宝石,仗着阿木木追不上他,完成了一个神秘学仪式。
一颗水晶上浮现地球的形象,其他种类的宝石上也出现了月球、太阳、金星、木星、土星、水星、火星,在绿松石上出现了漫天繁星,在金刚石上出现了一片净火,象征着神圣和超拔。
用二十二条路径将其连接起来,这象征着卡巴拉生命之树,代表了一个宇宙,无所不包,全知全能。
当然,丰步爵只是利用了其中一条路径,让小木乃伊魂归天外。
“主线任务完成,晋级条件达成,将在三十秒后达到轮回者之城。”
那可是莫格莱尼大领主亲自率领的洛丹伦精英,有加里瑟斯麾下的精兵,有白银之手的骑士,最重要的是还有法师,他们将把纳克萨玛斯改造成浮空堡垒,形成快速支援力量。
到时候,拿着灰烬使者的莫格莱尼,能把这六个轮回者都宰了。
“不过这样正好,”马正义笑道,“弗丁他们去通知地面部队了,六对六,你们是想打团呢,还是捉对厮杀。”
他们的位置很分散,打消了牛头酋长他们打完美团的想法,他们三个上单两个辅助一个打野,打完美团是很有机会的,但司马良他们不会给这个机会。
“蒙多觉着你是个大娘们儿,”没有任何前摇,手中的砍刀一下就丢向了马正义。
“好,”马正义被气笑了,“孙贼,来掰掰腕子,我要是输了我是那个。”
地魔有血魔、杀魔、战魔三支,大部分魔修修行地魔功法的时候,都偏向于血魔,一方面是血魔在初期的保命能力强,另一方面见人就扑、吞噬血肉的能力,也很克制肉体凡胎。
当然,到了半神,甚至十级之后,这些能力就都是鸡肋了,哪怕是冥河老祖,十二级的大罗金仙,也不敢说什么血海不干,冥河不死——把血海蒸干了不就行了。
另外两种法门,杀魔、战魔,分别对应元屠剑、阿鼻剑,修的是阿修罗一族不休的战斗意志和杀念,上限不高,所以除了阿修罗本族之外,很少有魔门弟子修行。
在盘古苗裔,要是想修杀道,最高的是诛仙四剑,下边还有七杀星主、兵家大圣,要想修战斗之道,那就更多了,虽然圣人们不轻易跟人家肉搏,但是大罗金仙里可有不少战神,都是盘古苗裔的双花红棍。
但马正义得修,因为他是魔门的工具人,他曾用杀魔、战魔“度化”了一支赛亚人,把那个世界开辟成了魔门的后方。
此时,面对科学狂人蒙多的挑衅,马正义变成了一位阿修罗王的形态,原本的双手持着双剑,象征元屠、阿鼻,肩膀上长出两只手,一手拿盾牌,一手拿弯刀,象征日月。
他的眉毛虬结变化,成了另外的两只眼睛,一只冒出无边杀意,一只冒出战天斗地的意念,这两种意念浑如实质,钉在了蒙多身上。
“蒙多想去哪就去哪!”蒙多并不怕他,靠着傻子一样的意识和非人的体魄和四只手的马正义战斗在了一起。
与此同时,阿利斯塔冲向了宋更新,诺提勒斯和丰步爵斗法,特普朗尔和白泽在冰天雪地里作战,阿木木与丰步爵放对,弗拉基米尔想幻化形态阴人,却被慧广头上现一盏明灯照亮,与他纠缠了起来。
第一个出局的,是深海泰坦诺提勒斯,这位转型成修士的深海怪物。
修真修真,要借假,要借天地之力,要炼丹,炼内丹外丹,要画符,画真箓大诏,要炼宝,要布阵,要导气,要凝神,要淬炼肉身。
但光借假是不行的,而且要记住,修道人是接天地自然修行,一定要还给天地,这就叫做因果。
在盘古苗裔,大家到了十级都会准备自己开辟天地,一方面是强化盘古苗裔的实力,另一方面也是还债,把“假”还回去,才能修得“真”。
除此之外,修行者的各个阶层也会有劫难,这是利息;而在炼丹、炼宝等过程中,也得注意别向天地攫取太多,要一饮一啄,一盈一亏。
这种道理,许多修道人都不明白,或者说不愿意去做,更别提身位轮回着的诺提勒斯了,轮回者加上野路子,先不提战斗力如何,光是欠天地的债务,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因为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能调动的灵气少,所以司马良真的请他喝了一壶。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李太白的《月下独酌·二》本来是修行者借酒修行,“通大道,合自然”的法门,但司马良这杯酒送给了诺提勒斯,让他也通一通大道。
就轮回者的做派,大道知道了能给他好果子吃?这方世界的世界意志是艾露恩,“天罚”的形态就是月光,诺提勒斯还没想明白为什么,就被艾露恩的神罚干掉了。
其他轮回者都吃了一惊,一位司马良他们在周围埋伏了呃泰兰德这样的月神大祭司,哪怕是蒙多都有几分警惕,但就是这警惕,要了他的命。
马正义化身的这位阿修罗王,乃是佉罗骞驮,以吼声如雷著称,蒙多要真是个傻子,那也无妨,可惜他不是,那只是他的心灵防御手段。
一瞬间的心防洞开,让马正义抓住了机会,一声大吼:“痴儿还不醒来!”
蒙多制造的多重人格,对他来说是工具,但在魔门手段下,就变成了心魔,马正义闲着的那两只眼睛失去了眼白,幽深的瞳孔仿佛隐藏着心灵的奥秘,发出一道幽深的射线,击向了蒙多。
蒙多死的毫无伤痕,他是被无数个自己反噬死的。
丰步爵第三个完成了作战任务,他洒出了一把宝石,仗着阿木木追不上他,完成了一个神秘学仪式。
一颗水晶上浮现地球的形象,其他种类的宝石上也出现了月球、太阳、金星、木星、土星、水星、火星,在绿松石上出现了漫天繁星,在金刚石上出现了一片净火,象征着神圣和超拔。
用二十二条路径将其连接起来,这象征着卡巴拉生命之树,代表了一个宇宙,无所不包,全知全能。
当然,丰步爵只是利用了其中一条路径,让小木乃伊魂归天外。
“主线任务完成,晋级条件达成,将在三十秒后达到轮回者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