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老族长坚持,金龙王也让他收下。
    幸好空间手镯够大,装了几头烤牛和烤羊还不算,老族长又给他们拿了不少肉干、蘑菇干
    等等。
    热情的公羊星瀚都不忍心占他们的便宜了。
    半夜的时候,他们都喝多了,醉倒在小广场那里,公羊星瀚将一百个紫晶币装在一个小口袋里,放在了老族长的怀中,他已经喝醉睡着了,呼噜声很大。
    土龙却将自己的一片龙鳞,塞给了已经睡得呼噜响的伯格。
    “你干什么?”金龙王皱眉。
    “这是我交的第一个人类朋友。”兰德认真地道:“我觉得他比那些贵族要好多了。”“你想他成为你的伙伴?”
    “还没想好。”兰德挠了挠头,憨厚的一笑:“等回来的时候,再看看呗!”
    “好。”金龙王道:“你喜欢就好。”
    龙族选择自己的伙伴,全凭心意和眼缘。
    “他怎么把自己的鳞片给人?”公羊星瀚凑了过来,看到了兰德的举动,很是不解的问金
    龙王。
    “他跟伯格交上了朋友,而且兰德觉得这里让他很喜欢。”金龙王拉着公羊星瀚往外走:
    “我们要启程了。”
    “哦,真羡慕伯格,有了一个巨龙朋友。”公羊星瀚是看过龙族历史的人,加上在龙界也待了一年多:“还给了他龙鳞。”
    公羊星瀚是知道龙鳞的作用。
    巨龙有时会把自己偶尔脱落的鳞片炼化一番,再印上自己特有的气息后,用鲜血绘画成一个龙族的魔法阵,然后缩小到只有婴儿手掌大小的程度,交给对巨龙有过帮助的人或者朋友,只要这个人把鳞片捏碎,龙就会被召唤过来,帮助他,大陆上退休了的龙骑士们,其实手里头都有这么一片或者几片龙鳞,这也是为什么,那些有过龙骑士的国家,一般都不会有人去招惹,毕竟谁知道他们有多少龙鳞啊?
    正在关键时刻,对方一捏龙鳞,招来了巨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而兰德能送给伯格一个龙鳞,那是真的当伯格是朋友了。
    “你羡慕?”金龙王抬起了一只手。
    “还行吧。”公羊星瀚主动钻进了车厢里:“咱们走吧!”
    说完,就关上了车厢门,外面温度高,车厢里温度正好。
    今天吃的有点饱,公羊星瀚惬意的躺在冰魔狼皮上,丝丝凉意驱除了暑气,闭上眼睛,他要睡一觉。
    金龙王黑着脸将手放了下来,手中金光闪烁了一下。
    “王上,要走了。”火龙不知道他在干什么,颠颠过来跟他道:“您这是……您的龙鳞?”
    “你看错了!”金龙王凶巴巴的道:“这是金币!”
    火龙一瞬间就懵圈了: “金币?”
    那明明是龙鳞好么!
    就算龙族再爱财宝,也不能将自己的鳞片愣是说成金币啊?
    “走了。”金龙王收起手里的东西,朝火龙挥舞了一下拳头。
    被欺负了这么久,火龙早就学乖了,立刻就嚷嚷道:“对,走吧,启程啦!”
    金龙王见他很识相,终于满意了。
    火龙躲过一劫。
    他们这次去的是汉斯王国的磐石城。
    城如其名,乃是用大块的石料摞起来的一座石头城,比起厄尔斯城还要雄伟。
    毕竟厄尔斯城面对的同样是人类国度,而磐石城,面对的就是魔狼草原上那成群结队的魔狼了。
    磐石城如同它的名字一样,跟魔狼草原做了几百年的邻居,坚如磐石屹立在崇山峻岭之间的关卡上,愣是没有一次被魔狼们冲击成功的,魔兽可要比野兽厉害多了,也比人类更具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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