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这个各种肥皂剧,流量剧狂轰乱炸的时代,英雄救美这种狗血的桥段实在是被拍烂了,但是当这种电视局里的狗血场景出现在现实中,冲击力却远不是你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里演员的表演那么简单,尤其是对于英雄救美的女主人公来说。
迟宝儿倚在床头上,手里抱着一本杂志,眼神看着身上盖得夏凉被怔怔出神。
那个家伙还真是小瞧他了,看起来邋里邋遢,还一副瘦弱的模样没想到这么有料,那一身的肌肉真的是……
哎哟,迟宝儿你想什么呢!
想到这儿迟宝儿俏脸一红,怔怔出神的眼神也多了几分羞意,拿起床边的手机给局里的一个同事打了去。
“喂,小刘,帮我查一下昨天那个家伙的电话。”
“对,就是那个在香山酒店带走的那个。”
挂掉电话的迟宝儿会心一笑,也许她自己还没意识到林凡的身影已经烙印在她心底,她已经沦陷了。
而毫不知情的林凡此时正坐在苏晴雪的办公室里,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说着昨天晚上的事。
林凡一步三晃如同一个地痞无赖走到木桌前,“咣当”一声将身子摔在苏晴雪对面的竹椅上,一脸无赖的看着她:“嘿嘿,老婆,叫我回来啥事啊,是不是想老公了?”
苏晴雪被段飞这话气的眼睛一翻,强压住了掉头就走的念头。
林凡很疲软的懒洋洋在竹椅上一靠,随手摸出一根廉价的烟卷点上,看着烟雾对面的苏晴雪嘿嘿一笑。
“林凡,我希望你平时能够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你现在的形象真的很……很让人失望。”
云诗彤刚想说“恶心”猛然想起这毕竟是自己的老公,巧妙的转变成了失望。
“改变形象?”林凡佯装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我这样的形象不是很好吗?还需要改吗?”
看着那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很匪气的上下乱看的林凡,苏晴雪无力地长叹一声,她早就知道自己说了也是白说,如果自己的建议有用,现在的林凡早就不是这个样子了。可是这样的林凡,实在是让人有些看着恶心。难道这个人就一点都不知道廉耻吗?但是想到刚刚金凯南汇报的昨晚的情况,苏晴雪看着眼前的林凡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很用力的揉了揉额头,苏晴雪放弃了继续说教的工作:“林凡,说说吧,昨晚是怎么回事?”
“哎哟,老婆你是不知道,昨晚要不是你老公我,你现在还不知道被李浩那个混蛋怎么样了呢!”一说到昨晚的事林凡立马来了精神,一副邀功的小人嘴脸。
“你说昨天好好的你们怎么就跟着李浩那个家伙走了呢?”林凡边说便站起身,不露痕迹的向苏晴雪走去。
“李浩那个家伙还找人来教训我,还好我英明神武,身手不凡,将那几个小混混随便收拾了一下就找到你们,把你们解救了出来。”
说到这,林凡已经走到了苏晴雪的身边,一只手正要不老实的探上苏晴雪的肩膀却被苏晴雪一个眼神定住了。
“啧啧啧,你看看你,昨晚上我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你就是这么对我的啊!”
“行了,我知道了,你出去吧。”眼看林凡没个正行,苏晴雪也知道问不出什么了。
“那我走了。”尽管苏晴雪依旧养眼但林凡实在是没精力欣赏了,昨晚上光是解决掉那群歹徒就已经到凌晨了,等录口供乱七八糟的事全都处理完回到香山酒店的时候已经亮了,又马不停蹄的送苏晴雪去上班,整整一天没合眼了,林凡实在是撑不住了。
林凡毕竟是苏晴雪法律意义上的老公,苏晴雪单独给他安排了一个办公室虽然比不上她自己的但也有绝对不差了。
回到办公室的林凡一头栽在沙发上就要睡觉却被电话声给吵醒。
“喂,你谁啊!”被打扰的林凡自然语气不善
“大英雄很嚣张啊,你要不要来警局一趟咱俩谈谈你当牛郎的事?”原本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的迟宝儿听见林凡的话立马火大!
“别别别,原来是迟警官,迟警官有什么吩咐,咱有话好说。”听清声音之后林凡一个激灵做起来,赶忙换了副嘴脸一脸谄媚的说道。
“今天晚上8点,市中区高第街56号餐厅,我有事找你。”说完,也不等林凡答应迟宝儿就挂断了电话。
“哎,形式比人强啊,想不到我堂堂阎……也有今天。”林凡顿了一顿,摇摇头躺下睡着了。
……
燕京某处的一个十字路口,苏晴雪的宝马车上。
林凡放在方向盘上的右手按一定的韵律敲打着方向盘,看着前面的路口定定的出神,而坐在后座上的苏晴雪以一副既不符合她年纪的方式闭目养神。车里静的可怕,像是这对奇怪的夫妻特有的奇怪的相处方式。
其实要是放在平时林凡断不可能这么安静,有苏晴雪这么一个大美女坐在车上,就算不能手上占占便宜,嘴上要是再不沾点便宜就真不是他林凡了,但是想到今天上午迟宝儿的电话林凡实在是没心情调戏后座上这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而此时的苏晴雪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不言不语一切看起来都是正常的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今天一天都被前面开车的这个男子牵绕着思绪。今天早上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在香山酒店的客房里的时候苏晴雪整个脑子都是懵的。虽然自己没有收到任何侵犯,但是对于昨天晚上的事情没有任何记忆的她还是深深地感到后怕。
当林凡来敲门叫她去吃早餐上班的时候,那种恐惧感还环绕在她的身边,无时无刻的折磨着她。到了公司第一件事就是叫来了白凯南让他去调查昨天晚上的事情,结果白凯南带来的调查资料却让苏晴雪对林凡的态度变得复杂起来。
滴滴……
路口的红灯变成绿灯,后面的车开始鸣喇叭,林凡这才回过神来,起步离开,同时被拉会思绪的还有苏晴雪,内心的好奇让她忍不住开口道:“晚上一块吃完饭吧。”
迟宝儿倚在床头上,手里抱着一本杂志,眼神看着身上盖得夏凉被怔怔出神。
那个家伙还真是小瞧他了,看起来邋里邋遢,还一副瘦弱的模样没想到这么有料,那一身的肌肉真的是……
哎哟,迟宝儿你想什么呢!
想到这儿迟宝儿俏脸一红,怔怔出神的眼神也多了几分羞意,拿起床边的手机给局里的一个同事打了去。
“喂,小刘,帮我查一下昨天那个家伙的电话。”
“对,就是那个在香山酒店带走的那个。”
挂掉电话的迟宝儿会心一笑,也许她自己还没意识到林凡的身影已经烙印在她心底,她已经沦陷了。
而毫不知情的林凡此时正坐在苏晴雪的办公室里,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说着昨天晚上的事。
林凡一步三晃如同一个地痞无赖走到木桌前,“咣当”一声将身子摔在苏晴雪对面的竹椅上,一脸无赖的看着她:“嘿嘿,老婆,叫我回来啥事啊,是不是想老公了?”
苏晴雪被段飞这话气的眼睛一翻,强压住了掉头就走的念头。
林凡很疲软的懒洋洋在竹椅上一靠,随手摸出一根廉价的烟卷点上,看着烟雾对面的苏晴雪嘿嘿一笑。
“林凡,我希望你平时能够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你现在的形象真的很……很让人失望。”
云诗彤刚想说“恶心”猛然想起这毕竟是自己的老公,巧妙的转变成了失望。
“改变形象?”林凡佯装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我这样的形象不是很好吗?还需要改吗?”
看着那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很匪气的上下乱看的林凡,苏晴雪无力地长叹一声,她早就知道自己说了也是白说,如果自己的建议有用,现在的林凡早就不是这个样子了。可是这样的林凡,实在是让人有些看着恶心。难道这个人就一点都不知道廉耻吗?但是想到刚刚金凯南汇报的昨晚的情况,苏晴雪看着眼前的林凡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很用力的揉了揉额头,苏晴雪放弃了继续说教的工作:“林凡,说说吧,昨晚是怎么回事?”
“哎哟,老婆你是不知道,昨晚要不是你老公我,你现在还不知道被李浩那个混蛋怎么样了呢!”一说到昨晚的事林凡立马来了精神,一副邀功的小人嘴脸。
“你说昨天好好的你们怎么就跟着李浩那个家伙走了呢?”林凡边说便站起身,不露痕迹的向苏晴雪走去。
“李浩那个家伙还找人来教训我,还好我英明神武,身手不凡,将那几个小混混随便收拾了一下就找到你们,把你们解救了出来。”
说到这,林凡已经走到了苏晴雪的身边,一只手正要不老实的探上苏晴雪的肩膀却被苏晴雪一个眼神定住了。
“啧啧啧,你看看你,昨晚上我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你就是这么对我的啊!”
“行了,我知道了,你出去吧。”眼看林凡没个正行,苏晴雪也知道问不出什么了。
“那我走了。”尽管苏晴雪依旧养眼但林凡实在是没精力欣赏了,昨晚上光是解决掉那群歹徒就已经到凌晨了,等录口供乱七八糟的事全都处理完回到香山酒店的时候已经亮了,又马不停蹄的送苏晴雪去上班,整整一天没合眼了,林凡实在是撑不住了。
林凡毕竟是苏晴雪法律意义上的老公,苏晴雪单独给他安排了一个办公室虽然比不上她自己的但也有绝对不差了。
回到办公室的林凡一头栽在沙发上就要睡觉却被电话声给吵醒。
“喂,你谁啊!”被打扰的林凡自然语气不善
“大英雄很嚣张啊,你要不要来警局一趟咱俩谈谈你当牛郎的事?”原本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开口的迟宝儿听见林凡的话立马火大!
“别别别,原来是迟警官,迟警官有什么吩咐,咱有话好说。”听清声音之后林凡一个激灵做起来,赶忙换了副嘴脸一脸谄媚的说道。
“今天晚上8点,市中区高第街56号餐厅,我有事找你。”说完,也不等林凡答应迟宝儿就挂断了电话。
“哎,形式比人强啊,想不到我堂堂阎……也有今天。”林凡顿了一顿,摇摇头躺下睡着了。
……
燕京某处的一个十字路口,苏晴雪的宝马车上。
林凡放在方向盘上的右手按一定的韵律敲打着方向盘,看着前面的路口定定的出神,而坐在后座上的苏晴雪以一副既不符合她年纪的方式闭目养神。车里静的可怕,像是这对奇怪的夫妻特有的奇怪的相处方式。
其实要是放在平时林凡断不可能这么安静,有苏晴雪这么一个大美女坐在车上,就算不能手上占占便宜,嘴上要是再不沾点便宜就真不是他林凡了,但是想到今天上午迟宝儿的电话林凡实在是没心情调戏后座上这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而此时的苏晴雪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不言不语一切看起来都是正常的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今天一天都被前面开车的这个男子牵绕着思绪。今天早上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在香山酒店的客房里的时候苏晴雪整个脑子都是懵的。虽然自己没有收到任何侵犯,但是对于昨天晚上的事情没有任何记忆的她还是深深地感到后怕。
当林凡来敲门叫她去吃早餐上班的时候,那种恐惧感还环绕在她的身边,无时无刻的折磨着她。到了公司第一件事就是叫来了白凯南让他去调查昨天晚上的事情,结果白凯南带来的调查资料却让苏晴雪对林凡的态度变得复杂起来。
滴滴……
路口的红灯变成绿灯,后面的车开始鸣喇叭,林凡这才回过神来,起步离开,同时被拉会思绪的还有苏晴雪,内心的好奇让她忍不住开口道:“晚上一块吃完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