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许,我们这次来,是、是有事要麻烦你们……”赵兰兰吞吞吐吐地说道。
许漳南鼓励她继续说。
原来,赵兰兰因为忍受不了李大志的数次家暴,终于在李招娣的建议下,狠下心来和他离婚了。两人因为孩子的事争执好久,最终才要回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
离了婚的女人难免要遭人嫌弃,就连赵兰兰的娘家人也嫌弃她,要她把两个女儿抛下,赶紧嫁人。赵兰兰自然是不愿意,听说Z市这边赚钱容易,便带着分到的少的可怜的钱,和两个女儿坐火车来到了Z市。
但是由于三人第一次出门,经验不足,刚下火车没多久,钱就被人给偷走了,只留下赵兰兰藏在内衣里的十几块钱勉强度日。
在走投无路之际,李招娣偶然看见一张报纸,里面正是关于宋永民的报道。被逼无路的三人,只好过来碰碰运气,没想到真的是认识的人。
许漳南对他们的遭遇同情不已,安慰她说:“没关系,都是一个村里的人,我们不会放着你们不管的,你们就安心留在Z市吧!”
“对了,这就是招娣和来娣吧,都长这么大大了?说起来,你家两个孩子和我们家两个孩子岁数刚好一样呢!”许漳南注意到招娣来娣两姐妹,笑着说道。
刚说到这里,就听见楼梯处传来脚步声,宋知秋打着哈欠下来。
几人不由自主地望向楼梯处,只见宋知秋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裙子,下楼梯时裙摆微微晃动。因为刚睡醒,一头黑发披在耳后,更显得肤如凝脂。看到客厅里坐了这么多人,宋知秋微微有些惊讶。
许漳南笑道:“说曹操曹操就到,秋秋快下来。”
宋知秋一头雾水地走下来。
“秋秋,这是你赵阿姨,还有招娣和来娣,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还和招娣一起玩过呢。”
宋知秋听许漳南提起,一下子就记起来了。仔细一看,果然和印象中的人有点相像。
宋知秋朝几人微微一笑,打了声招呼。
赵兰兰看向宋知秋,眼睛里闪过一抹惊艳。来娣的眼睛里满是羡慕,只有招娣,眼睛里闪过一抹让人看不懂的情绪。
刚刚一直没有开口的李招娣突然一笑,李招娣的五官其实很不错,因为肤色的原因,让她的美丽降了几个度,但是她一笑,却让人感到眼前一亮。
“阿姨,我现在不叫李招娣了。”李招娣开口说道,她的目光扫过宋知秋,继续说道,“我叫赵清雨,我的妹妹叫赵清兰。”
赵兰兰尴尬一笑,解释道:“我离婚后,两个孩子就跟我姓了,也改了个大名……”
许漳南一愣,立马反应过来,笑道:“清雨、清兰?很好听。”
宋知秋听到这名字却微微瞪大了眼睛。
赵清雨?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呢?
等等,离婚,三母女,别墅,投奔?
宋知秋想起来了!
这不就是她之前看过的一本年代文的开头吗?!
所以她一直以为的穿越并不只是简单的穿越,而是穿书?
作者有话要说: 李招娣就是女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猜到~
第44章
宋知秋想起来了, 她之前的确有看过一本小说, 是谁分享给她的她已经忘了。
故事的开场就是现在的这个场景, 女主母女三人来到Z市, 因为钱被偷了过来投奔同村已经发达了的宋家人。因为作者描写的不错,所以宋知秋对这段印象深刻。
宋家的女儿也就是她,在原书中就是女主赵清雨的闺蜜。说是闺蜜, 但在宋知秋看来这就是一个不断给女主送外挂当垫脚石的工具人……
看到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一个女配拼命给女主当舔狗,最后竟然还为了保护女主丢了命,宋知秋气得破口大骂,当即扔了这本小说,去国外散了好几天心才缓过来。
没想到自己竟然穿进这本书了?
宋知秋内心:真的是……
看了一眼端坐在一旁,挺直了背,脸上满是不屈不挠的李招娣,不,赵清雨,宋知秋暗暗想到:不管你是什么女主了,反正有她在, 就绝对不会让自己落到书中那样的下场了!而且她的到来好像也改变了一些事情,比如,书中宋家可没有现在发展的这样好。
宋知秋正襟危坐, 脑海里回想着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她看到赵清雨十分开心,热情地邀请她们母女三人住下来。
原主那个傻姑娘还把自己的房间、衣服什么都让给赵清雨。赵清雨面上一副冷淡的样子,该用的却丝毫也不手软, 偶尔对原主有个好脸色,愿主都能高兴的不得了……
想到这里,宋知秋眼睛里闪过一抹拒绝。
赵兰兰已经有点坐不住了,不安地说道:“小许,我们……”
许漳南一直以来对赵兰兰的影响都不错,得知她们的遭遇,自然也是想要帮助她们的,正要邀请她们先住下来,便开口说道:“赵姐,今天你们——”
话还没说完,许漳南就感觉自己的手被宋知秋扯住,不由得回头看她,见到宋知秋脸上有些不情愿的表情,顿了顿,改口道:“我们家这边也是刚过来没多久,客房那边也还不能住人,这几天就先委屈你们先住到招待所了。”
赵兰兰并没有多想,连声感谢:“招待所已经很好了,真是谢谢,谢谢……”
许漳南鼓励她继续说。
原来,赵兰兰因为忍受不了李大志的数次家暴,终于在李招娣的建议下,狠下心来和他离婚了。两人因为孩子的事争执好久,最终才要回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
离了婚的女人难免要遭人嫌弃,就连赵兰兰的娘家人也嫌弃她,要她把两个女儿抛下,赶紧嫁人。赵兰兰自然是不愿意,听说Z市这边赚钱容易,便带着分到的少的可怜的钱,和两个女儿坐火车来到了Z市。
但是由于三人第一次出门,经验不足,刚下火车没多久,钱就被人给偷走了,只留下赵兰兰藏在内衣里的十几块钱勉强度日。
在走投无路之际,李招娣偶然看见一张报纸,里面正是关于宋永民的报道。被逼无路的三人,只好过来碰碰运气,没想到真的是认识的人。
许漳南对他们的遭遇同情不已,安慰她说:“没关系,都是一个村里的人,我们不会放着你们不管的,你们就安心留在Z市吧!”
“对了,这就是招娣和来娣吧,都长这么大大了?说起来,你家两个孩子和我们家两个孩子岁数刚好一样呢!”许漳南注意到招娣来娣两姐妹,笑着说道。
刚说到这里,就听见楼梯处传来脚步声,宋知秋打着哈欠下来。
几人不由自主地望向楼梯处,只见宋知秋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裙子,下楼梯时裙摆微微晃动。因为刚睡醒,一头黑发披在耳后,更显得肤如凝脂。看到客厅里坐了这么多人,宋知秋微微有些惊讶。
许漳南笑道:“说曹操曹操就到,秋秋快下来。”
宋知秋一头雾水地走下来。
“秋秋,这是你赵阿姨,还有招娣和来娣,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还和招娣一起玩过呢。”
宋知秋听许漳南提起,一下子就记起来了。仔细一看,果然和印象中的人有点相像。
宋知秋朝几人微微一笑,打了声招呼。
赵兰兰看向宋知秋,眼睛里闪过一抹惊艳。来娣的眼睛里满是羡慕,只有招娣,眼睛里闪过一抹让人看不懂的情绪。
刚刚一直没有开口的李招娣突然一笑,李招娣的五官其实很不错,因为肤色的原因,让她的美丽降了几个度,但是她一笑,却让人感到眼前一亮。
“阿姨,我现在不叫李招娣了。”李招娣开口说道,她的目光扫过宋知秋,继续说道,“我叫赵清雨,我的妹妹叫赵清兰。”
赵兰兰尴尬一笑,解释道:“我离婚后,两个孩子就跟我姓了,也改了个大名……”
许漳南一愣,立马反应过来,笑道:“清雨、清兰?很好听。”
宋知秋听到这名字却微微瞪大了眼睛。
赵清雨?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呢?
等等,离婚,三母女,别墅,投奔?
宋知秋想起来了!
这不就是她之前看过的一本年代文的开头吗?!
所以她一直以为的穿越并不只是简单的穿越,而是穿书?
作者有话要说: 李招娣就是女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猜到~
第44章
宋知秋想起来了, 她之前的确有看过一本小说, 是谁分享给她的她已经忘了。
故事的开场就是现在的这个场景, 女主母女三人来到Z市, 因为钱被偷了过来投奔同村已经发达了的宋家人。因为作者描写的不错,所以宋知秋对这段印象深刻。
宋家的女儿也就是她,在原书中就是女主赵清雨的闺蜜。说是闺蜜, 但在宋知秋看来这就是一个不断给女主送外挂当垫脚石的工具人……
看到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一个女配拼命给女主当舔狗,最后竟然还为了保护女主丢了命,宋知秋气得破口大骂,当即扔了这本小说,去国外散了好几天心才缓过来。
没想到自己竟然穿进这本书了?
宋知秋内心:真的是……
看了一眼端坐在一旁,挺直了背,脸上满是不屈不挠的李招娣,不,赵清雨,宋知秋暗暗想到:不管你是什么女主了,反正有她在, 就绝对不会让自己落到书中那样的下场了!而且她的到来好像也改变了一些事情,比如,书中宋家可没有现在发展的这样好。
宋知秋正襟危坐, 脑海里回想着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她看到赵清雨十分开心,热情地邀请她们母女三人住下来。
原主那个傻姑娘还把自己的房间、衣服什么都让给赵清雨。赵清雨面上一副冷淡的样子,该用的却丝毫也不手软, 偶尔对原主有个好脸色,愿主都能高兴的不得了……
想到这里,宋知秋眼睛里闪过一抹拒绝。
赵兰兰已经有点坐不住了,不安地说道:“小许,我们……”
许漳南一直以来对赵兰兰的影响都不错,得知她们的遭遇,自然也是想要帮助她们的,正要邀请她们先住下来,便开口说道:“赵姐,今天你们——”
话还没说完,许漳南就感觉自己的手被宋知秋扯住,不由得回头看她,见到宋知秋脸上有些不情愿的表情,顿了顿,改口道:“我们家这边也是刚过来没多久,客房那边也还不能住人,这几天就先委屈你们先住到招待所了。”
赵兰兰并没有多想,连声感谢:“招待所已经很好了,真是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