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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约翰就帮白晨引荐了他的弟弟妹妹们,白晨继续他的糊弄。
    “这是我的二妹尼思,三弟汉克,四妹萝蜜,五弟茵费,小妹爱琴。”
    白晨对于名字一向不敏感,所以弄了半天,也就记住了老大约翰的名字,其他人一个都没记住,不过倒是他们的特点,白晨记住了。
    老二是个冰美人,就是冲着白晨点了点头,老三则是个稳重的小青年,至少在白晨看来,他更像大哥,而老大约翰更像是一个被热血冲昏头脑的二愣子。
    至于老四,没有特点就是她的特点,老大约翰说什么,她说嗯,老二说什么,她也嗯,老三、老五、老六说什么,她全部以此回应,是个十足的笨女人。
    白晨毫不怀疑,如果将来她要是嫁人了,绝对会被夫家欺负死。
    老五则是和约翰一样,是个愣头青,就像是个小跟班一样,约翰说白晨是个睿智的智者,老五第一个表示拥戴,不过他最大的性格就是冲动。
    老六则是和她的名字一样,满脑子就想着的全都是花痴一样的事情。
    不过她所幻想的不是白马王子,而是在江湖中遇到一个少侠,两人发展出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白晨已经开始有点后悔,带着这帮小子一起了。
    “白晨大哥,你觉得我们能够平安的到达汉唐吗?”老三汉克表示怀疑。
    “汉克,关于你的这句话,我不得不批评你。你这是在质疑我的能力吗?”白晨义愤填膺的表情,立刻引起了约翰和老五的同仇敌忾。
    “是啊是啊,白晨大哥简直就是上天派来指引我们的人,他几乎无所不知。”约翰崇拜的看着白晨。
    汉克翻了翻白眼,爱琴则是做撒娇状。拉着白晨的手摇晃着。
    “白晨大哥,汉唐是不是有很多天资卓绝的少侠?”
    “嗯,他们全都等着你去拯救,让他们脱离单身行列呢。”白晨很肯定的点头道,然后转头对约翰道:“对了,临行之前。我们还是需要做一些准备的。”
    “准备?准备什么?”
    “废话,干粮、淡水,还有地图,你以为是去临城啊,两步路就到。”
    “干粮的话,我们沿途抓野味不是更方便。带着一堆的干粮实在是太麻烦了,淡水我们也可以沿途找水喝,而且只有一小段路是沙漠,其他大部分都是在其他国家穿行,要淡水很方便的,还有地图……白晨大哥,你不是认得路吗?”
    其实。白晨最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准备地图,因为他认不得路。
    白晨狠狠的瞪了眼约翰:“你知不知道,如果长时间吃肉类,而没有其他的养分补充,就会得病,比如说盐巴,这些都是必须的,还有淡水……要是我们沿途没看到淡水源怎么办?不要太久,只要一天的时间。我们全都要脱水,还有地图,那更是必须的,你们知不知道,从这里到汉唐有多远。你们知不知道,有多少条岔路?你们又知不知道沿途有多少危险?就算是最经验老到的向导,也必须配备一张地图。”
    “啊……额……哦……”
    众人被白晨说的一愣一愣的,显然,这些小家伙全都是没出过远门的,被白晨这么一诈唬,顿时信以为真。
    “现在,所有人都分头准备去,约翰,你的块头最大,由你负责携带淡水,每个人两个水袋,老三、老五,你们负责携带干粮,老二你去找商队买一张地图。”
    “白晨大哥,那你呢?”众人都看着白晨。
    “我需要准备一些闲散的东西。”
    “什么闲散的东西?”众人都疑惑的看着白晨。
    “你们知道什么叫做驱虫药吗?你们知道什么是解毒药吗?你们又知不知道远行的时候,是需要戴帽子和披风的,避免被日照晒伤,你们又知不知道……”
    白晨再次把众人说的一愣一愣的,众人再不敢去质疑白晨。
    众人分头行事,半天的时间就准备妥当,而这时候也已经时近傍晚。
    “白晨大哥,我们明天出发吗?”
    “不,现在走。”
    “现在?再过一个时辰就要天黑了啊。”约翰迟疑的看着白晨问道。
    白晨轻描淡写的看了眼约翰:“你想听我给你解释吗?”
    约翰立刻闭嘴了,因为白晨永远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且每次都能说的他们无地自容,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无知。
    夜幕下,一行七人走在空旷的野外,清爽的凉风拂面而过,众人都还未感受到路途的艰辛,一个个都是充满了对明天的期盼与向往。
    大约到了子夜,白晨这才让队伍停了下来。
    “就地生火,老二、老四、老小,你们三去铺杂草,你们三个男人晚上轮流守夜,每个人一个时辰,明天卯时准时出发。”
    “白晨大哥,你不守夜吗?”
    “我得了病,一种绝症,不能守夜。”白晨脸色沉重的看了眼众人。
    六个人立刻沉默了,约翰担心的看着白晨:“汉唐那么多奇人异士,都没人能治好你吗?”
    “我这种病是治不好的。”
    “神庭也有一些神奇的祭祀,或许他们有办法……”
    “白晨大哥,你得的是什么病?”
    “嗜睡症……”
    “……”
    在接下来的五天时间里,一行七人全都在野外走,不过众人走的多是山路,与商队所走的商路不同。
    商队是绕远走,而白晨等人所选择的是直线。路难走,不过距离相对要近不少。
    而在第五天,在进入一个城镇后,白晨果断的买了七匹高头大马,当然了。光靠那一百金币显然是不够的,以白晨抠门的性格,让他出钱显然不现实,这些钱自然是由约翰等人担负。
    不过路上的风平浪静,也给路途增添了几分乏味。
    众人非常期待在途中能够升起一些波澜,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他们这一路上所遇到的,最大的一件事就是两个老流氓在路边打架。
    “白晨大哥,我们这一路上不会都这么无聊?”约翰哭丧着脸看着白晨。
    其他几个人虽然没说出来,可是脸上都是一般的表情。
    “想要追寻你们的梦想,就要禁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吃的了苦痛,受得起打击,如果你们连去往汉唐的耐心都没有,我劝你们还是趁早打道回府,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白晨又是一连窜的长枪短炮,将约翰喷的体无完肤。
    不过。约翰不但没有放弃,反而被白晨说的精神振奋。
    “白晨大哥,你说的真好,也说的都对,是我不好……”
    “白晨大哥,你们汉唐人都如你这般能说会道吗?”老小巴眨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白晨。
    “我又不像你们含着金钥匙长大,我就靠这张嘴巴混到今时今日的,你们信不信,我能把人说死。”
    “不信。”
    “我也不信。”众人虽然认同白晨的口才。可是说死人,那只是个不现实的传说,谁也不可能真的把人说死。
    众人骑在马上,虽说日子过的有些无聊,不过能够策马扬鞭。肆无忌惮的游荡在荒原之上,还是有几分惬意的。
    渐渐的,从白晨的旁敲侧击中,白晨打听出来了,约翰等人的父亲是神庭的一个大贵族,他们的武功来自于一个东方的武师。
    白晨看过他们的招式,应该是汉唐沿海一带的铁拳一类的钢猛武功,剑术则略显粗糙。
    练过炼气法门,不过没正统的内功心法,所以他们的武功,只能发挥出五成的威力。
    对付普通人自然不错,可是要是对付一个稍微有点基础的敌人,恐怕就要束手就擒了。
    当然了,这六个小年轻倒是不错的苗子,可惜太稚嫩了点。
    “白晨大哥,我们下一站到哪里?”
    白晨拿起地图看了起来:“今天加快点速度,应该可以赶到哈萨城,然后就要近大漠了,到了哈萨城,我们休息一天,顺便把马卖掉,沙漠可不比一般的野外环境,所以准备一定要充分。”
    哈萨城是神庭的边陲城市,如果放到汉唐,甚至还不如一个小城镇,可是放到西方神庭,已经算的上一个人口密集城市了。
    这里也是商队的落脚点,白晨赶巧找到一家客栈,虽然已经入夜了,不过客栈的老板还是接纳了他们。
    这是众人出发之后,第一次住店,难免心情舒畅了不少。
    翌日——
    众人好好的休整之后,白晨又把众人聚集起来。
    “我们接下来四五天的时间,都要在大漠中度过,所以准备一定要充分,约翰、老三,你把马牵去卖钱,每匹马最低三十金币,就能脱手了,然后去商行买骆驼,最少要有三只骆驼,其他人分别去准备干粮、淡水,特别是淡水,每个人都要准备至少十袋淡水,还有毛毯、驱热散……”
    “我们这些马都是五十金币买来的,现在三十金币……是不是太亏了啊?”
    白晨狠狠的瞪了眼约翰:“你是要钱还是要命?”(小说《移动藏经阁》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请到m.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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