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好像的确不像表面那般平和。
    “朝歌?”
    “司秦楚琉?”司秦朝歌冷声哼着,话语中带着不亚于凤子卿方才的恨意,“那个猪狗不如的败类……死得好!他死了,整个世界都安宁了!”
    第六十章 往昔 (1884字)
    第六十章往昔
    司秦朝歌是先皇的六子,娘家也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名门望族。自打出生他就被教育要安分守己,将来只图做个闲散王爷,不被扯进皇权争夺之中。
    他的母亲原本是街头歌姬,出类拔萃的容貌吸引了南下巡游的司秦楚琉,便将其掳回了宫中。他的母亲祝颜欢并不爱司秦楚琉,只是也无怨恨,安安静静地呆在宫中,与世无争。
    她本是一届戏子,自然引来大家闺秀的阵阵嘲弄。那时候司秦楚琉已然立了皇后,还有五位贵妃,比之她一个小小的妃子品阶都高。然而论容貌才华,却是没几人比得上的。
    好在司秦楚琉对她的宠爱似乎只是一时兴起,宠上了十来天,就将她丢进了深宫大院不予理睬。也因此没招来其他嫔妃的嫉恨。
    那之后的两个月左右,祝颜欢发现自己怀了身孕。她并未像其他妃子那般欣喜,甚至没有将这件事告诉司秦楚琉,她忧心腹中的孩子能否平安落地,在这寂寥之地,也只有他们娘俩相伴了。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在她生产的那一天司秦楚琉还是得到了这个消息,不过这位帝皇并未前来多看她一眼,只是传旨六皇子赐名司秦朝歌,就没了动静。
    后宫的娘娘们虽然咬牙切齿,但见皇上没什么表示,也就没什么动作了。
    依她们看来,这个刚刚出生的六皇子定是个不受宠的,杀害皇子是死罪,但将一个不受宠的皇子放在欢颜宫的一处小天地里,也不会碍着她们争宠,自然不愿冒着杀头的风险去设计司秦朝歌了。
    司秦朝歌的童年过得很愉快,在母亲的羽翼保护下,没受过一丝伤害。但他也从未见过自己的生父,那个被自己称之为父亲的男人。
    八岁那年,他在宫中偶然撞上了被欺负的林括,救下对方后与对方做了玩伴。祝颜欢将林括接进欢颜宫,让他近身服侍司秦朝歌。
    林括原本是竹溪宫的奴才,宫殿的主人兰妃自然不会在意一个可有可无的奴才。
    可这事一出,兰妃却借题发挥,在司秦楚琉耳旁吹着床头风。
    碰巧这时兰妃正得宠,嚷嚷着欢颜宫抢了她宫中的奴才,让司秦楚琉给她讨个公道。美人当怀,司秦楚琉当即许了下来,将祝颜欢打入冷宫不说,还颁布诏书,命六皇子司秦朝歌前往西域平定边防战乱。
    命令一下,朝堂里当即乱成了一团。元老们纷纷站出来反对,六皇子不过八岁小儿,哪有领兵打仗的本事?这不是摆明了让他去送死,还白白牺牲边疆战士陪葬嘛!止不准,还得闹出个边疆失守,失了片大好河山。
    司秦楚琉却是驳斥了所有大臣,将司秦朝歌召上了殿。
    那是司秦朝歌第一次见到司秦楚琉,没有任何的心里波动,好似见到一个陌生人一般,做着君臣该有的礼仪,半跪于弟,口中称着父皇。
    心中却无半点尊敬。
    “特封六皇子司秦朝歌为镇边将军,即刻动身前往西域边疆,钦此!”
    司秦朝歌单膝跪地,八岁的幼小身躯在朝堂之上显得格外单薄。
    伸手接过圣旨:“儿臣……遵旨。”
    他动身去了西域,到达时已过了九岁生辰。即便如此,他仍是个幼儿,在军营中也总被嘲弄的眼神注视。司秦朝歌没有恼怒,第一次涉世的他并不愚蠢,隐隐能猜到必然是有人在其中做梗,才害得母亲被打入冷宫,自己被遣来战场。
    令他意外的是,在他到达边疆没过几日,又有人来到了军营。
    是林括!
    林括比他打上几岁,却也是个没成年的孩子,一见到司秦朝歌就扑到他的身上,眼泪直流,口中不断地重复着“是奴才害了您”的话。司秦朝歌被说得摸不着头脑,等对方冷静下来后才弄清原委。
    兰妃劝说皇上连林括这个不懂得忠君护主的奴才一并罚了,就随着司秦朝歌一起去往边疆,看看他们垂死挣扎的有趣模样。
    司秦朝歌咬紧了牙关,平生第一次恨起自己过去随遇而安的思想。
    这世道中就是人吃人的,没有力量,就只能等着被人吃掉。
    他在心中暗暗下了决定,既然他的父皇将他送到了军营中,那他就先将军队的力量掌握在自己手中!
    【雪歌今天感触颇多,发现自己好像很喜欢恶化父子关系啊有木有~果然是看FZ年上文里对父皇们爸爸们各种讨厌的情绪爆发了望天……今天看到JJ上有一篇文案里写了作者的吐嘈,雪歌是主角控+攻控,今天看得相当激动~说到雪歌心坎里去了~现在耽美文里十篇文九篇都是受文雪歌看得各种憋屈好吧雪歌自己就写不好攻文一不小心就写成弱攻了(抹泪)所以雪歌还是喜欢这种第一主角不明的写法,除非是雪歌爱惨了的小受……一看见主角被压雪歌就在咬手绢怨念小攻……特别是FZ年上……所以所以,以后文里还会经常看见父子关系不和谐,请FZ控的亲带好避雷针谢谢】
    第六十一章 蓄锐 (1351字)
    第六十一章蓄锐
    通贯兵法似乎是司秦朝歌与生俱来的能力,读了一些时日的兵法全解和古书,就渐渐掌握了领兵打仗的要领。像是种本能一般,他第一次正式领兵是在到达军营的一年后,他十岁那年。
    那年西方蛮族入侵,司秦朝歌第一次穿上将服,带着不服气的将士冲向战场。起先他所发出的命令没有一人理睬,直到东玄军队兵败如山,才咬咬牙暂时听命于这个刚到十岁的孩子。
    那一场仗,赢得艰难,却很漂亮。
    威望是渐渐叠加起来的,司秦朝歌又陆续打了不少仗,从未有过一场败绩,在军队中也与将士处得不错,从不摆出上位者的架子。
    他知道军队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如若将军队掌握在手里,那便得到一个无法比拟的助力。
    不过,与他最为熟悉的,还要属一直陪在他身边的林括。
    林括自小就是孤儿,被收养进了兰妃父亲府中,后来做了兰妃的陪嫁,进了宫中成了奴才。他原本只想安安稳稳地得过且过直至生命终结,谁知一届不受主子重视的奴才在宫中就只有任人欺负的份。
    若不是遇上了司秦朝歌,也不知他此时还有没有这条命。
    “想亲手报仇吗?”司秦朝歌含笑问道。
    对这个问题,林括不曾想过,但此时想来,却是涌上一股恨意。
    上位者不会顾忌他们这些小人物的想法,不喜的棋子丢了就是丢了,只要实现了它的价值,那对上位者而言便值了。
    他就是被兰妃遗弃的那枚棋子,只是这枚棋子并不打算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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