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一个人深处的伤疤后
    兀自熄灭
    ——余秀华
    合上手中的诗集,罗绛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已经是半夜十二点,卫霖蔷却还在拿着她的手机玩得起劲,这段时间她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看书背诵经文,而这货就天经地义般的霸占了她的手机,美名其曰监督罗绛好好学习。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也让罗绛差不多适应了罗家的生活,罗芸桑每天都会过来和罗绛一起做早晚课,顺便和她一起吃饭,罗芙一家也偶尔过来参与,罗欣的热情倒是十分高涨,时不时就拉着罗绛去逛街,做spa,悠闲得不像个罗家的女人,罗家的女人应该做些什么呢,不是像罗芸桑那样专心学术,就该像罗夫人那样忙着打理家业吧,罗夫人似乎很忙,有空才会过来看看罗芸桑,顺道也会和罗绛说上几句话,但并没有母女之间应有的亲昵。在这点上,罗绛也不再纠结。
    咚咚咚……
    “二小姐,来客了。”
    田管家在门外说到。
    罗绛点头,似乎对这个点还有人来并不奇怪,她看了一眼屏风,对门外说道:“请进。”
    只见田管家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炷没有点燃的香,兀自的走到香炉前给罗绛点上,“这是大小姐吩咐的安魂香。”
    做完这一切,田管家就躬身告退,而那位客人就留在了罗绛的屋子里。
    来人是方烟霞,她穿着黑色的晚礼服,全身都湿透了,也不知道淋了多久的雪,整个衣服都被浸润了,发尾凝在一起,眼妆也糊成一团,有一只眼睛的假睫毛半掉不掉,罗绛能看出她出门前化了精致的妆容,只是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能狼狈成这样。
    方烟霞似乎不觉得冷,她光着脚站在原地,慢慢抬起头对罗绛说了一句,“我美吗?”
    在一边玩手机的卫霖蔷抬头看了一投入手机的世界,罗绛看着方烟霞,没有回答她,而是指了指一边的椅子说:“先坐下吧。”
    方烟霞在原地立了几分钟,在罗绛犹豫对方是不是没有听到自己的话要不要再说一次的时候,她动了。
    坐下来后的方烟霞似乎对刚才的问题十分执着,又问了一遍罗绛:“我……美吗?”
    卫霖蔷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现在跟个落汤鸡之间就差个鸡了,能美到哪儿去。”
    方烟霞听完,垂下头苦笑了一声,半饷道:“你说的不错,我就是个鸡。”
    卫霖蔷闻言,赶紧举起双手以示清白,“我只是随意调侃一句,没有侮辱你的意思,现在的人啊,真是没有幽默感。”
    罗绛白了卫霖蔷一眼,示意对方不要捣乱,然后把目光移向方烟霞,“发生什么事了?”
    方烟霞头垂得更低了,她并拢着双腿,两手抓着手包的带子,肩膀耸动,像是在哭又像是在害怕,“我……我杀人了。”
    罗绛嘴角一抽,耐心问:“别害怕,慢慢说。”
    方烟霞突然抬起头,却是大笑,“我杀了我最爱的人,哈哈,但是我一点都不难过,他活该,哈哈。”
    笑声十分尖锐,绵延不绝,经久不息,也成功打扰到了玩手机的卫霖蔷,她悻悻的放下手机,放下了自己的新大陆,悄悄问罗绛,“这女的是不是疯了?”
    方烟霞笑完,说:“你们一定觉得我疯了吧。”
    卫霖蔷心虚的吞了一口唾沫,做了个给嘴巴上拉链的动作。
    “我杀了他,我一点都不难过,反而觉得解脱。”
    罗绛:……
    你不难过,那一脸的眼泪是个什么鬼。
    “你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罗绛看了看时间,又看了看燃着的香,缭缭的烟雾如梦如幻,令人五神清明,罢了,虽然不想听故事,但好歹也是摸底考试,得把流程走完,于是她点点头,“说吧。”
    方烟霞见罗绛答应,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笑容带着几分天真可爱,和她成熟的姿态一点不符。
    “小时候,我就是我们村子里面最好看的姑娘,班上的男孩子,老师,邻居,甚至是菜市场卖菜的大叔都愿意给我便利,借着这张脸,我几乎没有吃过苦,哪怕家里穷了点,可是父母喜欢我啊,对我比对我哥哥都好。后来我长大后才知道,他们也仅仅是喜欢这张脸而已,十五岁那年,邻居的男人把我骗到我家屋后的小树林里,想要□□我,这件事被我妈妈发现了,让我意外的是,她没有安慰我,反而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骂我是狐狸精。后来,妈妈的态度就变了,对我动辄打骂,到最后我爸看不下去了,跟我妈大吵了一架,我们家也因为这件事,父母感情越来越差,我哥从小就嫉妒我能得到那么多宠爱,我成了落水狗的时候,他对我大加指责,骂我丧门星。”
    “后来,我爸妈离婚了,可笑的是,他没有要我,而是要了我哥,也许在他心目中,我再可怜,也比不上他那个给他摔盆子的儿子。我妈带着我嫁给了另外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对我很好,也不介意我不叫他爸,可是我妈却总防着我,我好不容易跟着我妈,总是费尽心思的讨好她,怕有一天她不要我,我觉得我已经做得够好了,可是她还是防着我,我不明白。直到有一晚上,我因为肚子不舒服提前回家休息,我听见我妈跟那个男人说,叫他离我远点,不要和我单独相处。那个男人问为什么,我妈支支吾吾的说,女孩长大了和男人接触多了不好。我听完那句话瞬间就掉下了眼泪,我妈就是讨厌我,觉得我是狐狸精,会勾引她的男人。”
    “索性,我就如她所愿,从家里逃了出来去做了鸡,这对我来说是最好养活自己的方式,虽然很多人看不起我,但我并不觉得自己多脏,我追求肉体的欢愉和刺激,每天在各种男人身边周旋,享受着那种被他们奉承讨好的kuai感,哪怕遇到那些歧视我的男人,我也乐意看他们在一个讨厌的□□身上得到gao潮的模样。直到……我遇到了张国生。”
    “张国生是一个落魄作家,来找我服务的时候也要酸溜溜的夸赞我一番,他说:‘你真美,哪怕这么削瘦也别有一番韵味,就像一瓶香水,哪怕瓶盖盖得多紧,在多腐臭的环境里,也能散发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呵呵,真俗气,但这段夸赞对他来说仿佛是个仪式,只要进行完这个仪式,把我当做一个正经的女人,这段露水情缘就不会打破他的底线,他在床上生涩又温柔,我第一次对客人这么感兴趣,我问他为什么会找小姐,他义正言辞的跟我说,很多女孩因为生活所迫不得已去做这一行,但是灵魂的高贵并不能被职业的肮脏掩盖,我笑得前俯后仰,寻思着要不要编个凄惨的故事骗骗他,可他做了一次之后就要走了,说本来就是出来找灵感,有了实践后后面的故事就知道怎么写了,临走前,他一直在给我强调灵魂的高贵,还送了我一本《茶花女》,那次的事情在我心底埋下了一节根须,我也没有料想到,那节根之后会长得那么大,大到缠住了我整个心。”
    “张国生关于高贵灵魂的理论也给了我一些启发,我觉得他说得不错,做女支女也不能目光短浅,所以我看了书,学了礼仪,去做了高级陪侍,我把自己包装成一个纯洁骄傲的女支女,男人不都喜欢这样吗,总是一腔热情觉得能拯救一个落败的灵魂,他们乐意沉浸在那样的幻想里,我也乐意扮演着那个倔强柔弱的角色。我在做高级陪侍的这段时间,张国生也完成了他的作品,但是因为没钱,他正四处找人出资出版他的书,尴尬的是,我和我的一个客人刚好就在一个出版社撞见了他。看到他,我就又想起他说的那些话,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想帮帮他。”
    “张国生很感激我,私下约了我去吃饭,我那时正被那个客人包养,虽然知道不好,但还是去了,之后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们断断续续的联系了好几年,这几年来,我的客人也换了一个又一个。也许是年纪大了,不自觉的伤感了起来,开始觉得物是人非,那截埋在我心里的根,不知不觉的就发了芽,长出了枝干,我像张国生表了白,道德绑架他,问他是不是嫌弃我,要求他和我在一起,张国生没有答应,只是一个劲的叹气。”
    “和张国生耗着的同时,我遇见了高云,高云有钱有地位,我本来也没有动心,但一次和张国生吵架之后就答应了高云的追求。高云似乎很喜欢我,一直说要跟我结婚,我知道他有老婆,开玩笑的答应了,没想到他真的离了婚。那次你们去高云家的时候,我才知道高云误杀了他前妻,慌乱中把他前妻埋在了后花园。而高云孩子的死,我一点都不在意,我根本不爱他,哪怕意外怀了孕,之后也是要找机会打掉的,但我借着那个孩子的死成功的骗取了张国生的同情,加上高云进了监狱,我就顺理成章的跟他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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