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你们不要命了
太怕死了他们,一被制住,立马犯怂,也把自己的目的交待了出来。
说是本城中的一些小流氓,平时无所实事,就是靠劫个外地来的商人,弄些小钱混混日子。
庄思颜看一眼青然,笑道:“你们长的很善良,很好欺负?”
当然不是,青然和青石单看名字还是比较文气的,但人却真的跟长相善良搭不上边。
他们自幼混江湖,这几年虽被温青收了,但做的也都是打打杀杀的事。
相由心生有时候还是有点道理的,普通的小老百姓,或许看一眼他们的脸,都吓退了,哪还会动上前打劫的心?
这两个小贼,胆子小的要命,武力值也不高,竟然敢把心思动到他们头上,这套说词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庄思颜。
她倒是面相柔美,是一个翩翩公子的料,可下手可狠了。
没等那人再开口,弯腰就把他从地上捞了起来,顺手带出两记耳光,连嘴角的血都打了出来。
那人懵了几秒,随后眼里就真的带上恐惧了,挣扎着跪在地上就向庄思颜求饶,说他们是王府里的人。
“王府?什么地方?我们得罪他们了?”庄思颜问。
那人忙着摇头,又甩掉了两滴鼻血,忙着用手捂住,声音“嗡嗡”地说:“公子有所不知,这阳城是分为两部分的,明道上有常骆两家,暗道上就是王家。
所有进入阳城的商户,除了给常骆两家交各种税负,另外还要给王家交一份保护费。
但来阳城的,很多既不是商户,也不种地,只是来游玩的,这部分人就交给了我们。”
这么一说,庄思颜算是明白了,这两个人虽胆小,身后的撑腰的可是大头。
可她又觉得不对劲,又把那人往上提留了一下:“老实说,为什么一开始不提王家,挨了打才说?”
按照常理,有人掌腰,就算是失手也会第一时间把主人的名字报出来,而且他们完全不必跟踪这么久,或许在栈里下手都没问题的。
那人大概也觉得今儿自己遇到了硬岔,撇了撇嘴,又抹了把鼻子才说:“我们……,我们不是王府的。”
庄思颜:“……”
意料之中。
这两人不确实不是王府的,只是想借着他们的名头,打劫点钱花,又怕王府的人知道,所以一直跟着没敢下手,想跟到没人的地方,多少弄点就跑掉,没想到却栽了。
庄思颜松了手,任那人掉在地上,滚了一身的土泥:“太不长眼了你们,打劫找我们这样的,本公子怕你们钱没打到,反而把自己的腿给打折了。”
两人一听这话,啥也不顾了,俯在地上求饶。
庄思颜自然给他们机会,而且还是一个好机会,让他们想办法混到王家去,以后帮息办事,如果成了,以后就不用干这种可能丢命的事。
那两人一开始听说要让他们办事,还是挺欢喜的,后来说到混入王家,脸就彻底跨了下来。
“爷,不是我们不想混进去,要是能顺利进去,您说我们哥俩还会冒这险出来打劫别人吗?那王家聚的人都是高手,要不然就是他们家亲戚,我们这种小角色,根本就没机会。”
还真是两个没用的瓜啊!
庄思颜也没法,只能把他们放了,但警告说如再看到他们打劫别人,那就把脖子洗干净,等着上刀吧。
两人千恩万谢,连滚带爬的走了。
庄思颜和青然从巷子里转出来,也往城门口去。
城门口的人已经很多了,大多数都是从外面进来的,出城的很少数,且不是骑马就是乘着马车。
像庄思颜他们这样步行的,这会儿就只有他们两个。
他们也不着急,靠着路边,慢悠悠地往外走,一边还看着进城的百姓们。
从神态上看,此处的老百姓生活过的应该还行,虽不是太富,但应该也不会太穷。
生活过的不如意的人,脸上自带苦相,庄思颜在心里想,随即好像意识到什么似地说:“我以后要是没钱吃饭了,摆个摊算命或许也能行。”
青然莫名其妙地看她一眼,没敢搭话。
一个皇上亲封的神探,后宫里宠妃,跟他说以后没钱吃钱?
她吃饭穿衣都是不用钱的,因为那些是免费的,好吃好喝一辈子都有剩余的,何为摆摊算命一说?
再说了,就算真的像她说了,以后出门混,没钱吃饭,那也不必算命,凭她司先生的机智,还怕吃不上一碗饭的?
两个人各怀心思地出了城门,再往东走,从官道上下来,绕上一条小路,就看到了温青。
温青把自己收拾的跟个大姑娘似的,穿着一身的重绿色的衣服,头发梳的云鬓高耸,竟然还在耳边别了一枝不知哪儿弄来的野花。
庄思颜只看他一眼,就差点吐了,张着嘴半天才说出话来:“那谁,你没事吧?”
温青毫无意外地瞪她一眼:“不见你就没事。”
“哈?见我你能有什么事,我现在虽然是个公子装,也没打算非礼你啊,你这样子,我实在下不去手。”
这句话可捅的马蜂窝了,温青气到想过去掐死她,但处于各种原因,他不能这么做,所以只能像个小媳妇儿一样,甩手,转身,然后往回走。
庄思颜赶紧过去拖住他:“好了好了,是我错了,我不该这么说你的,要是打扮一下,再把脸上的妆匀匀,其实还是能看的,我闭着眼上手试试。”
别说庄思颜真身是个女人,就算她是个十足的男人,对温青说出这样的话,也会把他气晕过去。
他只所以这么打扮,不过是怕别人认出来而已,这阳城是骆柯的家乡,难保有人原来也在京中,温青做太子的时候,虽然鲜少露面,可也保不齐有人会记得他。
没想到,自己苦心装扮,竟然被这女人一顿嘲笑?
到庄思颜笑够已经是半个时辰后的事了,幸好她一直手抓着温青,才没让他溜掉,不然今天就白出来了。
“我说嗳,你根本不用整成这样,听我的,你就把自己弄成一个正常的人,就没人注意你,就你这样的,往街上一站,比稀有动物都稀罕,别人本来不想看你都会多看两眼,认出的机率才会高。”
说完又想到什么似地说:“不过,你以前可是太子啊,深居浅出的,能有几个人见过你?就算是见了,也这么多年过去了,而且外面都传了好几年你已经死了,谁会想着你会在这儿?
要我说,就是你自己心里有鬼,然后看到处都是鬼,你是坦荡荡,没准光明正在地京城中行走,也没人知道是你。”
话是有几分道理的,温青也听了进去,但庄思颜的语气和神情还是让他生气。
也没心情跟她在野外深谈,两个人粗略交流了一下阳城里自己得到的消息,就准备散伙。
庄思颜说:“我得想办法去一趟王府,看看这帮人是什么来头,骆家现在不能进去,我们的身份还是有些敏感的,一去准能认出来,但常府可以混进去看看。”
温青给了她一个白眼:“常家也不好进,门口栓着十几条狗,不管什么人靠近,先乱叫一通。”
庄思颜的眼睛瞪大了:“不是真的吧?栓狗?”
“是真的,我们已经去过了,没能进去。”跟在旁边的青林回道。
庄思颜却突然来了兴致,凑近温青说:“咱俩打赌行不行,今晚涮狗肉吃,你准备酒,我去常府,记着找一个靠谱的地方,这阳城没比京城安全多少。”
温青的脸上的肉都绷了起来:“知道不安全你还乱来,咱们来这儿是有正事的,不是来吃狗肉的。”
庄思颜把他的话当成耳旁风,“哈哈”一笑就过去了,临走还跟他确认,二更天你带上酒,找好地方通知我。
温青这一大天里,就没从气包子缓过来,准确地说,从他跟庄思颜出京,就憋着一肚子的火气,总觉得好像这又一大坑,凌天成毫不犹豫地把他推了进来,任着庄思颜折磨。
古代人与现代人还是有所差别的,或者仅仅是性格上的差别,像偷常府的狗涮火锅这样的事,若是叶元裴在,肯定比庄思颜还积极,但放在温青身上,他就觉得很不能适应。
他有一百个理由不想配合,但这次出门,凌天成给他的任务就是“配合”,一切配合庄思颜的行动。
他在回去的路上,默默把庄思颜骂了个狗血淋头,但入夜时,还是寻了一家酒庄,要了两坛子好酒,然后找好一家相对安全的民宅,进去后又让青林去通知庄思颜。
二更天时,外面传来敲门声。
民宅的主人不敢乱应,转头去看温青。
青林已经起身去开门,然后就看到庄思颜走在前面,她身后跟着青然和青石,两人身上一人背着一条毛绒绒的大狗。
已经气绝了,但身体还冒着热乎气。
庄思颜一进来,就叫着温青说:“愣着干吗,生火啊,这大冷天的,吃狗肉,喝烈酒,才是最好的生活。”
可民宅的主人,一看到他们扛来的东西,差点没吓到晕过去,话都说不利索了,脸在灯光下更是白的像纸。
温青就过去问他:“老人家,您别怕,这狗已经死了。”
老人家没听他话,抬起的手直接哆嗦了起来:“你们怎么把常府的狗打死了,你们不要命了?”
说是本城中的一些小流氓,平时无所实事,就是靠劫个外地来的商人,弄些小钱混混日子。
庄思颜看一眼青然,笑道:“你们长的很善良,很好欺负?”
当然不是,青然和青石单看名字还是比较文气的,但人却真的跟长相善良搭不上边。
他们自幼混江湖,这几年虽被温青收了,但做的也都是打打杀杀的事。
相由心生有时候还是有点道理的,普通的小老百姓,或许看一眼他们的脸,都吓退了,哪还会动上前打劫的心?
这两个小贼,胆子小的要命,武力值也不高,竟然敢把心思动到他们头上,这套说词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庄思颜。
她倒是面相柔美,是一个翩翩公子的料,可下手可狠了。
没等那人再开口,弯腰就把他从地上捞了起来,顺手带出两记耳光,连嘴角的血都打了出来。
那人懵了几秒,随后眼里就真的带上恐惧了,挣扎着跪在地上就向庄思颜求饶,说他们是王府里的人。
“王府?什么地方?我们得罪他们了?”庄思颜问。
那人忙着摇头,又甩掉了两滴鼻血,忙着用手捂住,声音“嗡嗡”地说:“公子有所不知,这阳城是分为两部分的,明道上有常骆两家,暗道上就是王家。
所有进入阳城的商户,除了给常骆两家交各种税负,另外还要给王家交一份保护费。
但来阳城的,很多既不是商户,也不种地,只是来游玩的,这部分人就交给了我们。”
这么一说,庄思颜算是明白了,这两个人虽胆小,身后的撑腰的可是大头。
可她又觉得不对劲,又把那人往上提留了一下:“老实说,为什么一开始不提王家,挨了打才说?”
按照常理,有人掌腰,就算是失手也会第一时间把主人的名字报出来,而且他们完全不必跟踪这么久,或许在栈里下手都没问题的。
那人大概也觉得今儿自己遇到了硬岔,撇了撇嘴,又抹了把鼻子才说:“我们……,我们不是王府的。”
庄思颜:“……”
意料之中。
这两人不确实不是王府的,只是想借着他们的名头,打劫点钱花,又怕王府的人知道,所以一直跟着没敢下手,想跟到没人的地方,多少弄点就跑掉,没想到却栽了。
庄思颜松了手,任那人掉在地上,滚了一身的土泥:“太不长眼了你们,打劫找我们这样的,本公子怕你们钱没打到,反而把自己的腿给打折了。”
两人一听这话,啥也不顾了,俯在地上求饶。
庄思颜自然给他们机会,而且还是一个好机会,让他们想办法混到王家去,以后帮息办事,如果成了,以后就不用干这种可能丢命的事。
那两人一开始听说要让他们办事,还是挺欢喜的,后来说到混入王家,脸就彻底跨了下来。
“爷,不是我们不想混进去,要是能顺利进去,您说我们哥俩还会冒这险出来打劫别人吗?那王家聚的人都是高手,要不然就是他们家亲戚,我们这种小角色,根本就没机会。”
还真是两个没用的瓜啊!
庄思颜也没法,只能把他们放了,但警告说如再看到他们打劫别人,那就把脖子洗干净,等着上刀吧。
两人千恩万谢,连滚带爬的走了。
庄思颜和青然从巷子里转出来,也往城门口去。
城门口的人已经很多了,大多数都是从外面进来的,出城的很少数,且不是骑马就是乘着马车。
像庄思颜他们这样步行的,这会儿就只有他们两个。
他们也不着急,靠着路边,慢悠悠地往外走,一边还看着进城的百姓们。
从神态上看,此处的老百姓生活过的应该还行,虽不是太富,但应该也不会太穷。
生活过的不如意的人,脸上自带苦相,庄思颜在心里想,随即好像意识到什么似地说:“我以后要是没钱吃饭了,摆个摊算命或许也能行。”
青然莫名其妙地看她一眼,没敢搭话。
一个皇上亲封的神探,后宫里宠妃,跟他说以后没钱吃钱?
她吃饭穿衣都是不用钱的,因为那些是免费的,好吃好喝一辈子都有剩余的,何为摆摊算命一说?
再说了,就算真的像她说了,以后出门混,没钱吃饭,那也不必算命,凭她司先生的机智,还怕吃不上一碗饭的?
两个人各怀心思地出了城门,再往东走,从官道上下来,绕上一条小路,就看到了温青。
温青把自己收拾的跟个大姑娘似的,穿着一身的重绿色的衣服,头发梳的云鬓高耸,竟然还在耳边别了一枝不知哪儿弄来的野花。
庄思颜只看他一眼,就差点吐了,张着嘴半天才说出话来:“那谁,你没事吧?”
温青毫无意外地瞪她一眼:“不见你就没事。”
“哈?见我你能有什么事,我现在虽然是个公子装,也没打算非礼你啊,你这样子,我实在下不去手。”
这句话可捅的马蜂窝了,温青气到想过去掐死她,但处于各种原因,他不能这么做,所以只能像个小媳妇儿一样,甩手,转身,然后往回走。
庄思颜赶紧过去拖住他:“好了好了,是我错了,我不该这么说你的,要是打扮一下,再把脸上的妆匀匀,其实还是能看的,我闭着眼上手试试。”
别说庄思颜真身是个女人,就算她是个十足的男人,对温青说出这样的话,也会把他气晕过去。
他只所以这么打扮,不过是怕别人认出来而已,这阳城是骆柯的家乡,难保有人原来也在京中,温青做太子的时候,虽然鲜少露面,可也保不齐有人会记得他。
没想到,自己苦心装扮,竟然被这女人一顿嘲笑?
到庄思颜笑够已经是半个时辰后的事了,幸好她一直手抓着温青,才没让他溜掉,不然今天就白出来了。
“我说嗳,你根本不用整成这样,听我的,你就把自己弄成一个正常的人,就没人注意你,就你这样的,往街上一站,比稀有动物都稀罕,别人本来不想看你都会多看两眼,认出的机率才会高。”
说完又想到什么似地说:“不过,你以前可是太子啊,深居浅出的,能有几个人见过你?就算是见了,也这么多年过去了,而且外面都传了好几年你已经死了,谁会想着你会在这儿?
要我说,就是你自己心里有鬼,然后看到处都是鬼,你是坦荡荡,没准光明正在地京城中行走,也没人知道是你。”
话是有几分道理的,温青也听了进去,但庄思颜的语气和神情还是让他生气。
也没心情跟她在野外深谈,两个人粗略交流了一下阳城里自己得到的消息,就准备散伙。
庄思颜说:“我得想办法去一趟王府,看看这帮人是什么来头,骆家现在不能进去,我们的身份还是有些敏感的,一去准能认出来,但常府可以混进去看看。”
温青给了她一个白眼:“常家也不好进,门口栓着十几条狗,不管什么人靠近,先乱叫一通。”
庄思颜的眼睛瞪大了:“不是真的吧?栓狗?”
“是真的,我们已经去过了,没能进去。”跟在旁边的青林回道。
庄思颜却突然来了兴致,凑近温青说:“咱俩打赌行不行,今晚涮狗肉吃,你准备酒,我去常府,记着找一个靠谱的地方,这阳城没比京城安全多少。”
温青的脸上的肉都绷了起来:“知道不安全你还乱来,咱们来这儿是有正事的,不是来吃狗肉的。”
庄思颜把他的话当成耳旁风,“哈哈”一笑就过去了,临走还跟他确认,二更天你带上酒,找好地方通知我。
温青这一大天里,就没从气包子缓过来,准确地说,从他跟庄思颜出京,就憋着一肚子的火气,总觉得好像这又一大坑,凌天成毫不犹豫地把他推了进来,任着庄思颜折磨。
古代人与现代人还是有所差别的,或者仅仅是性格上的差别,像偷常府的狗涮火锅这样的事,若是叶元裴在,肯定比庄思颜还积极,但放在温青身上,他就觉得很不能适应。
他有一百个理由不想配合,但这次出门,凌天成给他的任务就是“配合”,一切配合庄思颜的行动。
他在回去的路上,默默把庄思颜骂了个狗血淋头,但入夜时,还是寻了一家酒庄,要了两坛子好酒,然后找好一家相对安全的民宅,进去后又让青林去通知庄思颜。
二更天时,外面传来敲门声。
民宅的主人不敢乱应,转头去看温青。
青林已经起身去开门,然后就看到庄思颜走在前面,她身后跟着青然和青石,两人身上一人背着一条毛绒绒的大狗。
已经气绝了,但身体还冒着热乎气。
庄思颜一进来,就叫着温青说:“愣着干吗,生火啊,这大冷天的,吃狗肉,喝烈酒,才是最好的生活。”
可民宅的主人,一看到他们扛来的东西,差点没吓到晕过去,话都说不利索了,脸在灯光下更是白的像纸。
温青就过去问他:“老人家,您别怕,这狗已经死了。”
老人家没听他话,抬起的手直接哆嗦了起来:“你们怎么把常府的狗打死了,你们不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