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以后自己有机会挣钱,也要给替他说话的天天买一份。
    ☆、第52章
    与南方的湿热不同,庆州西北,永城的夏天,热得十分粗犷。
    太阳高悬,地面发白,有个小娃蹲在地上数蚂蚁。
    “挡这儿干嘛!走开!”路过的男人随手一脚把小娃踢到一边,小娃眨眨眼,吭都没吭一声地换了个方向继续看。
    仔细听,还能听到他嘴里念叨着什么。
    “二百三十……二百三十一……“
    小娃叫做常弥,今年四岁半,别的喜好十分平凡,唯爱一个数数儿。
    他无聊的时候能把天上飞的——云彩,地上跑的——虫子,全数一遍,数到天荒地老也不带挪个窝。
    家里大人本就不待见他,想起来给口饭,想不起来更盼着他有多远滚多远,发现了他这个爱好以后很是舒心了一阵子。
    多么省事的爱好啊,真像个傻子,蹲那儿半天一动不动的。
    蚂蚁也不是天天搬家,有时候数完了虫子,没有云彩,他会跟着迁徙的小动物一起跑出去,然后发现更多的动物,再开心的数。光数虫子他就数到过五百多。
    这让他非常自豪。
    第一次跑出家时,他发现出门也不是难事,渐渐的,家门就困不住他了。他会跑到街上去,那里有更加好数的东西——人流。
    永城有多少人呢?常弥已经数过两千多个了。他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自己可以把永城的人数数清,再去更大的地方看看。
    在这样四处乱跑的日常中,他渐渐发现了一些规律——永城南边的人最多,东西次之,北边最少。
    而四个区域里卖馒头的摊子,一样的馒头价格却不同。南边两文一个,其他地方都是三文两个。可明明南边更贵,却仍旧买的人最多,也最忙碌。
    这些馒头他都尝过,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对,他常常凑在附近,像个小乞丐似的,好心的摊主们看他可怜可爱,时不时会赏他一个半个卖不掉的馒头。
    常弥家就住在南边,他去南边的摊子蹭馒头的次数也最多。老板娘看他呆巴巴的却长得很可爱,一直不忍心赶他。有一次清晨摊子太忙了,一个客人一次性要了好多馒头,给的又是整钱,老板娘很是反应了一会儿该找多少钱,没想到小家伙突然在旁边出声了。
    “找他二十八文。”
    老板娘惊了,再仔细一算竟分文不差,顿时对小家伙高看一眼。老板娘给他搬了个板凳让他站在凳子上盯着馒头数量和钱财,他竟每一次都算对了。
    不仅如此,铜板从他手上过,有时候他甚至不需要一个个的数,只要扫一眼就知道手上拿了多少文。
    老板娘便一直让他帮忙收钱算账,忙完了给他馒头吃。有时候看他除了馒头也没别的吃,还会把自家的饭菜分一些给常弥。
    某天,老板娘实在忍不住,问他到底是哪家孩子,为什么大人从不管他。小常弥面无表情地指指后头唯一的那座两层建筑。
    “诶呀?你是常家的……”
    常弥点点头。
    常家在永城当地十分有名,家主曾是个走了大运的商贾,后来做不动来回跑的生意了,就把家定在了永城,买了大院子盖了大房子,娶了十八房小妾。
    这在当地是人尽皆知的事。
    但常家主究竟有多少个孩子,这就没人说得清了,毕竟那么多个小妾……随随便便就能生一屋子吧。
    但那也不至于养不起儿子吧……?虽然常弥是个双儿,但小小年纪就长得眉清目秀,长大必是个美人胚子,这样的儿子连口饭都不给吃吗?
    老板娘十分怜悯,又忍不住给他怀里塞了个大肉包子。
    常弥甜甜地朝老板娘一笑,替她收拾完摊子,才慢悠悠地又跑了。
    他是个不轻易笑的孩子,但笑起来真让人感觉春暖花开。老板娘被他笑得晕乎乎的,那双眼睛一直在她脑海里晃……
    不对,怎么觉得眼珠颜色有点浅呢?
    下一次常弥过来时,她特地凑近小娃,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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