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七家条件还不错,吃得饱穿得暖,跟田小庆家差不多的水平。
    万七媳妇翻箱倒柜,终于找了件小春穿得的宽松袍子,让他把湿衣服换下来。
    小春接过袍子,小小的脑袋冒出大大的问号……怎么是桃红色的?
    他欲言又止,万七媳妇儿看见,笑道:“这是万七他娘留下的旧衣服。他娘生得高,衣服就做得宽。当年他们家穷,嫁人扯不起红布,便裁了些桃红色,做的也不是正经嫁衣,想着平常也能穿穿……”
    她有点不好意思道:“老人家虽然去了,但是是喜丧,你别嫌晦气。”
    他们家没有双儿的衣服,穿外男的衣服又不太好,小春没得选,只能换上了。
    虽然是几十年前的旧衣服,但保存得很好。它做工说不上精致,但掐腰宽袖,不是农家人常做的款式,让小春颇有几分不自在。
    这可是新娘穿过的衣服啊。
    他一向对自己的长相不自信,此刻看向铜镜,突然觉得好像不认识自己了。
    单眼皮,薄唇,眼窝很浅。只有鼻峰挺括,带得整张脸棱角分明。
    他长得很冷淡,却穿着一身桃红的衣服。
    小春别扭极了,踌躇了一会儿,还是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宋煦正在院子里跟万七谈钱,他站在不远处听了一会儿,只觉得夫君头脑清楚,谈吐进退有度,挺直的腰背更显威武,实在是万里挑一,闪闪发光。
    他出神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这样的宋煦,是自己的。
    宋煦转过头来,就看见小春带了抹淡笑站在不远处。
    ……他竟然穿了件粉色的衣服!?
    宋煦给雷傻了,更令他震惊的是,他怎么突然觉得小春穿粉色竟然还挺好看!?话说回来,为什么粉色能让小春散发母性的光辉!?
    宋煦求生欲极强地把吐槽全部都咽回肚子里,喊上同样换好了衣服的江天天,再三道谢后便准备离开。
    “多谢嫂子。衣服我们回头洗了让万七带还给你,下次来我们家吃饭啊!”
    万七夫妇笑着摆摆手,目送驴车离开,便找另外几家人通知这事儿去了。
    驴车一路行到村口,便见万三站在那儿等他们。
    宋煦问道:“回家看过了?”
    万三上了驴车,感激地笑道:“谢谢你的饼,我家人很喜欢。”
    “行,先上车,具体的到我家说。”
    同样是苦瓜脸,万三比万七要多了几分灰暗的气质,看一眼就丧,看十眼更是丧到想自杀。
    彩秀自己就是个悲惨世界主角,她找的同病相怜的人,不悲惨都不好意思与她做朋友。
    和平年代的现代人永远无法想象,为温饱烦恼的生活是怎样的。
    天桥下的流浪汉,再惨也不过翻垃圾桶啃馒头;天桥上面的乞丐,竟许多都是骗子;穿梭天桥的人们,或许父母离婚,或者恋人背叛,或许再就业困难……但那是与濒临饿死完全不一样的体验。
    精神上的痛苦固然极痛,但难以生存的困境,会让人丧失做人的尊严。
    宋煦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感受,就是这种困苦近在咫尺。
    如果不是与小春天然绑定,他怀疑自己根本活不过三天。
    宋煦做了一下心理准备,尽量温和地问道:“基本情况彩秀已经告诉过你了吧?钱三狗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你有什么冤屈,说给我听听吧。”
    万三深深叹了口气,疲惫的身躯写满了阴霾。
    他慢慢道:“我也是被钱三狗害得家破人亡……”
    宋煦点点头。
    “以前我家有十两积蓄,在我们万家村算很不错了……”
    宋煦又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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