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冷静了许多,也停止了哭泣,“云红”是为了救我而死,我要振作精神,这才是它想看到的。
李侍卫再次递上红枣粥来,这次我没有拒绝,将瓷瓶放进怀里,再一勺一勺地吃起了粥来。
红枣粥熬得恰到好处,香甜绵密,入口即化,这时也不烫了,温温的,一碗也正好是我吃的量。
吃完了粥,我开始认真询问李侍卫在我昏迷后发生的事情。
原来,那天李侍卫跟在我身后而来,但因着要防被我发现而故意离得远了些,所以在我进入栈后,他就找不到我了。最后,他是听到“云红”的嘶吼和打斗声才寻到我的。
据他说,那时我浑身是伤,颤抖着咬着牙不肯说话,手还背在腰后,罗琦则是抬起了长着长指甲的手,要向我的心脏处抓来,所以他想都没想就冲进来跟罗琦对打。
罗琦本就断了手,元气大伤,对付一个我,她是绰绰有余,但对付一个武功登峰造极的高手,她是有心无力的。所以只跟李侍卫过了两招,她就像只老鼠一样,夹着尾巴狼狈逃跑了。
李侍卫没去追她,先是将我抱到楼上去,给我盖好被子,然后再去把“云红”脖子上的行李取下,重新放回马车里,最后将“云红”火化装瓶,打扫过现场,再去把那匹他买的马牵来,将马车按在那匹马上。
“谢谢你。”我捧着粥碗,轻声说着。那碗还残留着粥的温度,暖暖的,让我很安心。
李侍卫看了一眼我拿着碗的手,站起身来,“小姐气了,那我先下去,小姐歇会儿,有事喊我。”
“好。”我轻轻应了一声,还抱着碗不撒手。
待到李侍卫关门出去,我闭上了眼,开始想那罗琦到底是何许人也。
对了!我想清楚了小时候的事情,我与圣女见过一面,如今回想起来,她长得与罗琦一般无二,她俩是姐妹!
表阿姨有跟我提过,突易部落一直以来的圣女挑选,都是从上一代圣女预言到的家族里挑的,每一任圣女被选中的时候都是十岁的年纪。
传说,这圣女的预言,仅能预言到家族,并不能预言到个人。
那次被预言到的是罗氏家族,罗家跟李府也是有些远房关系,表阿姨便是罗家人。当时他们是家道中落,流落在突易部落的,小门小户,外来姓氏,还未在突易部落发展壮大,罗老爷,也就是我表叔,膝下仅有两女,一是罗琦,二是罗琊。
罗琦自来到突易部落后,就发现自己突然有了预言能力,那时她很慌张,只敢跟妹妹讲。后来,在突易部落待得久了,了解到圣女才会有预言能力,罗琦欣喜若狂,做圣女,是莫大的光荣,有预言能力的是她,她以后就能发达了!
但最后,去做了圣女的,是罗琊。
被挑选的圣女只要待在圣女殿才能维持预言能力的,罗琦因着没被选中,她的预言能力越来越弱,最后,她再也感应不到天意了。
所以罗琦恨罗琊,罗琊当初没说过她自己也有预言能力,所以罗琦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结果没成想,上一代圣女来时,看着两个十岁的女娃,一眼就瞧出了罗琊的预言能力要更强,便带走了罗琊,独留罗琦在罗家目瞪口呆的不敢相信。
说来,这姐妹俩也是我的表亲,但这罗琦竟要杀我!这其中的谜团太多了,罗琊为什么会死?罗琦又为何扮作老妇模样,在城内散播那些不知真假的传言?
我越想越乱,所幸就不想了,这些事,也许只能等见到表阿姨,才能有答案。
“李侍卫?”我朝门外喊了一声,李侍卫便应声进来了。
“小姐何事?”他恭敬地站着说道。
他今天与我说的话,比往日加起来的还要多,但我无心管这些。
“明天,我要往突易部落走,麻烦李侍卫带我去。”粥碗已经凉透了,我将碗放下来,扭头看向他。
“小姐要去突易部落?恐有不妥。”李盛齐虽只是个侍卫,但消息也还灵通,他知道现今突易部落已是大乱局面,此时要是带着小姐去插一脚,怕是……
“李侍卫是姥姥派来的对吧!”要来这儿,我只告诉了姥姥,只有她才有机会告诉李侍卫追着我,“姥姥她知道我是要去突易部落的。”
“那好。”李侍郑重地点点头,“李某听小姐的吩咐。”
“那便如此吧,李侍卫也去歇着吧,明天我们还要赶路。”说着,我咳了两声,牵动了伤口。
“小姐小心些,之前我为你上了玉肌膏,应该是不会留疤的,但这伤还是要好好养着的。”李侍卫皱了皱眉,开口说道,“换洗衣服都在床边柜子里,小姐你待会儿换上便是。”
说完,他便替我关上了门。
练过轻功的人,走路都没声,所以,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走了,还是没走。不过依着李侍卫的性子,我估摸着,他大抵会守在门口,这样的话,有什么风吹草动,他都能及时来救我。
这一夜,我睡得很是安稳。
李盛齐,确实守在了门口,他无法入眠,因为他第一次对自家小姐说了谎。
说谎,是一个影卫的必学之课。但他从未对小姐说过,今天,他破了例。
那仅有一只手的女子,耍的尽是些阴招,他不常与这种小人过招,摸不准其套路,一直都是保守着打。直到那女子一手破开了他的衣衫,给他的胸膛上留下了五道血爪印,是要真取他性命,他怒气冲天,使出浑身解数,约莫二三十招过后,那女子不敌,才仓皇逃离。
他已是尽了全力,那女子断了一手却还能勉强与他匹敌,要是这女子没断手,他想,自己肯定是打不过的。
但他不能说出来让小姐担心。
胸口突如其来的一阵疼痛,他解开衣衫,那血已经从布上渗出来了,这女人的爪子真利!
李盛齐啐了一口,把衣衫合上。这时,他又想起昨天那猫来,“还是有猫好啊!”他轻轻地叹了一声,“柔软的毛皮,奶声奶气的叫声,现在抱着只猫,应该能安稳些吧!”
不过,再多想也没用,李盛齐搂紧自己,得了,还是闭上眼睛睡觉吧!
李侍卫再次递上红枣粥来,这次我没有拒绝,将瓷瓶放进怀里,再一勺一勺地吃起了粥来。
红枣粥熬得恰到好处,香甜绵密,入口即化,这时也不烫了,温温的,一碗也正好是我吃的量。
吃完了粥,我开始认真询问李侍卫在我昏迷后发生的事情。
原来,那天李侍卫跟在我身后而来,但因着要防被我发现而故意离得远了些,所以在我进入栈后,他就找不到我了。最后,他是听到“云红”的嘶吼和打斗声才寻到我的。
据他说,那时我浑身是伤,颤抖着咬着牙不肯说话,手还背在腰后,罗琦则是抬起了长着长指甲的手,要向我的心脏处抓来,所以他想都没想就冲进来跟罗琦对打。
罗琦本就断了手,元气大伤,对付一个我,她是绰绰有余,但对付一个武功登峰造极的高手,她是有心无力的。所以只跟李侍卫过了两招,她就像只老鼠一样,夹着尾巴狼狈逃跑了。
李侍卫没去追她,先是将我抱到楼上去,给我盖好被子,然后再去把“云红”脖子上的行李取下,重新放回马车里,最后将“云红”火化装瓶,打扫过现场,再去把那匹他买的马牵来,将马车按在那匹马上。
“谢谢你。”我捧着粥碗,轻声说着。那碗还残留着粥的温度,暖暖的,让我很安心。
李侍卫看了一眼我拿着碗的手,站起身来,“小姐气了,那我先下去,小姐歇会儿,有事喊我。”
“好。”我轻轻应了一声,还抱着碗不撒手。
待到李侍卫关门出去,我闭上了眼,开始想那罗琦到底是何许人也。
对了!我想清楚了小时候的事情,我与圣女见过一面,如今回想起来,她长得与罗琦一般无二,她俩是姐妹!
表阿姨有跟我提过,突易部落一直以来的圣女挑选,都是从上一代圣女预言到的家族里挑的,每一任圣女被选中的时候都是十岁的年纪。
传说,这圣女的预言,仅能预言到家族,并不能预言到个人。
那次被预言到的是罗氏家族,罗家跟李府也是有些远房关系,表阿姨便是罗家人。当时他们是家道中落,流落在突易部落的,小门小户,外来姓氏,还未在突易部落发展壮大,罗老爷,也就是我表叔,膝下仅有两女,一是罗琦,二是罗琊。
罗琦自来到突易部落后,就发现自己突然有了预言能力,那时她很慌张,只敢跟妹妹讲。后来,在突易部落待得久了,了解到圣女才会有预言能力,罗琦欣喜若狂,做圣女,是莫大的光荣,有预言能力的是她,她以后就能发达了!
但最后,去做了圣女的,是罗琊。
被挑选的圣女只要待在圣女殿才能维持预言能力的,罗琦因着没被选中,她的预言能力越来越弱,最后,她再也感应不到天意了。
所以罗琦恨罗琊,罗琊当初没说过她自己也有预言能力,所以罗琦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结果没成想,上一代圣女来时,看着两个十岁的女娃,一眼就瞧出了罗琊的预言能力要更强,便带走了罗琊,独留罗琦在罗家目瞪口呆的不敢相信。
说来,这姐妹俩也是我的表亲,但这罗琦竟要杀我!这其中的谜团太多了,罗琊为什么会死?罗琦又为何扮作老妇模样,在城内散播那些不知真假的传言?
我越想越乱,所幸就不想了,这些事,也许只能等见到表阿姨,才能有答案。
“李侍卫?”我朝门外喊了一声,李侍卫便应声进来了。
“小姐何事?”他恭敬地站着说道。
他今天与我说的话,比往日加起来的还要多,但我无心管这些。
“明天,我要往突易部落走,麻烦李侍卫带我去。”粥碗已经凉透了,我将碗放下来,扭头看向他。
“小姐要去突易部落?恐有不妥。”李盛齐虽只是个侍卫,但消息也还灵通,他知道现今突易部落已是大乱局面,此时要是带着小姐去插一脚,怕是……
“李侍卫是姥姥派来的对吧!”要来这儿,我只告诉了姥姥,只有她才有机会告诉李侍卫追着我,“姥姥她知道我是要去突易部落的。”
“那好。”李侍郑重地点点头,“李某听小姐的吩咐。”
“那便如此吧,李侍卫也去歇着吧,明天我们还要赶路。”说着,我咳了两声,牵动了伤口。
“小姐小心些,之前我为你上了玉肌膏,应该是不会留疤的,但这伤还是要好好养着的。”李侍卫皱了皱眉,开口说道,“换洗衣服都在床边柜子里,小姐你待会儿换上便是。”
说完,他便替我关上了门。
练过轻功的人,走路都没声,所以,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走了,还是没走。不过依着李侍卫的性子,我估摸着,他大抵会守在门口,这样的话,有什么风吹草动,他都能及时来救我。
这一夜,我睡得很是安稳。
李盛齐,确实守在了门口,他无法入眠,因为他第一次对自家小姐说了谎。
说谎,是一个影卫的必学之课。但他从未对小姐说过,今天,他破了例。
那仅有一只手的女子,耍的尽是些阴招,他不常与这种小人过招,摸不准其套路,一直都是保守着打。直到那女子一手破开了他的衣衫,给他的胸膛上留下了五道血爪印,是要真取他性命,他怒气冲天,使出浑身解数,约莫二三十招过后,那女子不敌,才仓皇逃离。
他已是尽了全力,那女子断了一手却还能勉强与他匹敌,要是这女子没断手,他想,自己肯定是打不过的。
但他不能说出来让小姐担心。
胸口突如其来的一阵疼痛,他解开衣衫,那血已经从布上渗出来了,这女人的爪子真利!
李盛齐啐了一口,把衣衫合上。这时,他又想起昨天那猫来,“还是有猫好啊!”他轻轻地叹了一声,“柔软的毛皮,奶声奶气的叫声,现在抱着只猫,应该能安稳些吧!”
不过,再多想也没用,李盛齐搂紧自己,得了,还是闭上眼睛睡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