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名工作人员也跑过来,先递给了他一个圆形的铃鼓,又去把麦克风捡起来,同时匆忙地布置了一下舞台。
    等确保一切准备就绪后……
    灯光师才重新打亮了舞台的灯光。
    翘首以盼的观众们立刻爆发出更加热烈的掌声。
    詹姆斯重新站直身子,晃了晃那个铃鼓,没事人一样地笑着从音箱上跳下来,还随手脱掉了已经被汗浸到湿透、黏糊糊的T恤,扔到一边,在一群人的尖叫和口哨声中,光着上身站在工作人员刚放在那的立式麦克风前,眨着一双无辜的绿眼睛,和观众们开玩笑地介绍说:“各位,下一首歌,也是这场演出的最后一首歌——[CrazyLance].”
    黑发的吉他手立刻较真地转过头,对着旁边的一个麦克风纠正说:“是[CrazyNeverDie].”
    詹姆斯朝他做了个鬼脸,故意加重语气地重复了一遍:“哦,Crazy……CrazyNeverDie.”
    兰斯不再纠正,反而无奈地朝他一笑。
    此时,被周围气氛带入其中,已经过度投入,差点儿忘记正事的乐评人们和音乐记者们也终于如梦初醒。他们急忙集中注意力,等待着这首超长单曲的现场演绎。
    可事实上,这些人的心中已有定论。
    仅仅从之前引人入胜的精彩表现就可以看出,除非是舞台上的四人有谁意外出现失误,否则,这首单曲只要保持之前那几首歌的水准,就绝不会让人失望。
    这时候,詹姆斯又在摇铃鼓了。
    他用铃鼓发出清脆而密集的铃声来提醒观众们:“嗨,听,Guitar,Guitar!”
    于是,一阵奇怪的吉他音缓缓响起……
    观众们下意识地将目光从金发主唱身上又移向了俊美的黑发吉他手。
    那些懂行,又曾事先听过这首单曲的部分乐评人们立刻精神一振,在心中暗暗地说了一句:“来了,极具布鲁斯风情的滑棒吉他。”,
    所谓的滑棒吉他,是一种吉他的弹奏技巧。
    它最早起源于黑人音乐,早年那些生活在底层的黑人吉他手弹吉他时,在较为简陋的环境中,会直接拿啤酒瓶,或者切掉啤酒瓶主体后,仅拿瓶颈来充当滑棒使用,所以,这个技巧又被叫做bottleneck,甚至,现在一些吉他手想装逼时,仍然会拿啤酒瓶来演奏。
    兰斯显然对拿什么啤酒瓶装逼不感兴趣。
    所以,他仅仅是在左手无名指处戴了一个圆柱形的金属指套,将琴弦按出一阵阵地颤音,同时,右手的手指夹着拨片,也在轻轻地拨弦。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神色异常专注而陶醉,普普通通的吉他随着他的弹奏,发出了少见而哀婉的音色,那是一种仿佛在琴弦上抹了黄油一般地顺滑感,一声又一声,如泣如诉,几乎能把人的心都揉碎。
    纯炫技的四十秒吉他Solo后,重低音的鼓声才砰砰切入,接着是贝斯声。
    但纯器乐演奏的前奏大概就持续了有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可这种器乐之美,宛如天籁,从低吟到轰鸣,余音绵绵回响,绝对不会人产生‘这很冗长’的不耐感觉。
    詹姆斯站在立式麦克风前,难得地没有再四处跑动,而是举着铃鼓在一旁按节拍晃着。
    等前奏过去,他才踮起脚尖,对着那个被工作人员调得似乎有点儿过高的麦克风仰起了头,唱出第一句极为澄澈的高音:“CrazyNe~verDie……”
    一时间,全场具寂。
    后来有人回忆着说:“兰斯的技巧确实让人想跪,可吉米的声音足让石头为之哭泣。”
    第64章两把吉他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名叫[CrazyNeverDie]的歌,在开篇部分的节奏却极为舒缓,甚至还带有一种迷幻的色彩。
    但又与普通的抒情歌截然不同。
    詹姆斯唱这首歌的时候,每一个单词都咬得异常清晰,给人一种掷地有声的力量感,反而和他平时吞音严重的利村方言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感觉。而更为重要的是,他在歌曲中释放的情感,如同一波波扑面而来的浪潮,汹涌而来,势不可挡。
    观众们一反之前的喧嚣,鸦雀无声地望着舞台。
    他们不约而同地双手交叉握在一起,满脸痴迷地望着那个舞台上的金发神明。
    他仰头歌唱的姿势简直像是在热吻麦克风,而向后仰脖子的时候,能清楚地看到那条垂在胸口处的那条长长的银色十字链,还能看到汗水从他的赤裸的上身缓缓地滑落下去,汗津津的他,在舞台灯光的照耀下简直闪闪发光,让人目眩神迷。
    可偏偏他自己没有丝毫的自觉,在立式麦克风前,身子不断地后仰,大大方方地自然展露出腰腹部优美的线条,喉结轻轻地滑动着,唱出了令人晕眩的歌声:“我经常在想,生活对我有何意义?糟透的现实和遥远的梦想……”
    兰斯抱着吉他站在他身侧的不远处轻轻地走动,视线始终停留在对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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