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野真好像一个闵不畏死的英雄一般站在众人的环伺中,不是他不想看看脖子下面的长矛距离自己的咽喉还有多远,而是那长矛距离自己实在是太近了,他都能够感觉到枪头上泛出来的寒意袭在了他的皮肤上。生怕稍微动一动,那玩意都会直接刺伤自己。
看他一动不动的样子,还真不像是被吓到了,而是镇定自若。刚才在地上翻滚的时候,灰尘弄了一脸,现在就是变了脸色也不会被其他人发觉。
程咬金龙行虎步,挺着一个大肚子,迈着四方步走了过来。每迈出一步,震得整个地面都嗡嗡作响。
一双豹环大眼瞪大的好像两盏小灯笼一样,死死的盯着马野,上上下下的将马野打量了好几圈。
“哎呦,是程老千岁,快点儿让你这些手下把家伙收起来,伤到自己人就不好了!”
马野还真是自来熟,也不等老程说话,自己先喊出来了。
丫的,这玩意就停在自己的下巴底下,怎么看着都有点儿悬啊!
“咦,你认识我?靠,还说不是来刺杀我的,不是刺杀我的你怎么会认识我?!”
一声大喊好像打雷一般,马野站在老程的面前,就好像孙猴子站在了一头大象的身边一样。不过小猴子对于大象的智商明显产生的怀疑——不刺杀你怎么会知道你的名字?这是哪一国的逻辑啊!
“程老千岁英明盖世,天底下几个人不知道您老爷子的名头啊,快点儿,让你的这些兄弟赶紧把家伙事儿收起来,小孩子不要舞枪弄棒的,误伤了什么人就不好了!”
不管怎么样,先把危险解除了才行。
“呵呵,说的有道理,想当初我老程在瓦岗寨上……”
“等会,老千岁,咱们换个地方说话成不,您看看,这么多人围着,我一个小人物倒是无所谓,可是对你来说,恐怕这个影响不太好吧,怎么说您老也是一个公众人物是不?”
听到程咬金絮叨,马野一阵的着急,事情如果从瓦岗寨说起来,还真不知道这老家伙会磨叽到什么时候。何况,想要听评书,无论是田连元还是单田芳,貌似都不会比老程的口才差,声情并茂的有的是机会。
“公众人物?呃,这个词汇好,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去去去,把家伙事儿都收起来,这是皇城,不要动不动就舞枪弄棒的!”
老爷子如同赶苍蝇一样的对一众手下喊道。当这老家伙的手下,估计不仅仅要有一个大心脏,肺活量恐怕也一定不小。
马野在心中暗自诽谤,丫的,你还知道这里是皇城啊,不想让他们舞枪弄棒,干嘛还要带着他们出来啊!
不过对老程的态度,那些士兵也都不以为然。一个个都把手上的兵刃收起来,有几个跟着老程年头比较多的老兵,脸上甚至露出了一丝笑容。看来大家对于这老爷子的脾气都颇为了解了,丝毫不以为杵。
程咬金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在古代,这个年纪算不上小,可是老爷子身子骨很棒,说起话来大嗓门好像敲钟一样,恐怕一般的年轻人在他的面前都是自惭形秽。
看到周围的危机已经暂时接触,马野的心算是彻底的放进了肚子里,呵呵一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程老千岁,不知道您老有没有空啊,一起聊聊天呗,我对您老可是仰慕已久了!”
程咬金虽然人比较和善,那也是堂堂的九千岁,自从唐太宗李世民过世之后,留下的老臣本来也没有几个了,这就让程咬金在朝中的地位,更加高了不少。在这种情况下,寻常老百姓想要和老程说上一句话都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儿。马野的样子,却好像看到了老熟人一样,丝毫不以为意,仿佛他见到的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程老千岁,而是隔壁的老大爷一样。
马野的态度让程咬金也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
“行啊,我每天就是吃饱了睡,睡够了吃!一直没什么正事儿可以做的,正好你可以和我说说,你用来刺杀我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说完,还用手指了指躺在远处的自行车。
说话之间,老程的眼神中婧茫闪烁,别看老爷子说话和善,当初可是沿途劫道的响马,杀人不眨眼的魔王。那种杀气在不知不觉中将马野完全笼罩在了中间。
听到老爷子口吻中杀意,吓得马野一缩脖子。原来老爷子根本就没有排除自己是刺的这种可能,之所以还敢把其他人喝退,亲自走到自己的面前,是因为老爷子对自己的本领有着十足的自信。他已经断定了,即使马野随时发难,他也有机会躲避开。
“哎呦,对了,我的自行车。老千岁您先等我一下,我去看看我的自行车怎么样了!”
马野屁颠屁颠的从老头的胳肢窝下面跑过去,让所有人都愣了一下。奇怪的看着一路小跑的马野,不知道这家伙还有什么伎俩。
他的着急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自行车真的就这样报销了,估计就是程咬金不杀自己,他这辈子恐怕也会永远留在大唐,别想重新回到花天酒地的新世界了。
好歹现在自己也是个百万富翁了,如果就这样被滞留在了唐朝,以后可就彻底和花天酒地的日子说再见了。就算唐朝是古代难得的盛世,那也没有和现代社会相比啊。
在几十个盔明甲亮的士兵围拢中,马野认真的将自行车检查了一下。还好,虽然看上去自行车好像挺柔弱的,但是这质量还真是没得说。
和马匹撞击了一下,而且还重重的摔在地上,然后被两个不明所以的士兵还用他们的长枪刺了两下,不过自行车竟然没有任何的损害。就连车梁上的油漆都没有蹭破一点儿,这质量——杠杠滴!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夸张的拍了拍自己的心口,老程站在距离马野不远的地方,歪着大脑袋小声的嘟哝着:
“车?这玩意是车?嗯,看着有咕噜,应该的确是一辆车!”
……
看他一动不动的样子,还真不像是被吓到了,而是镇定自若。刚才在地上翻滚的时候,灰尘弄了一脸,现在就是变了脸色也不会被其他人发觉。
程咬金龙行虎步,挺着一个大肚子,迈着四方步走了过来。每迈出一步,震得整个地面都嗡嗡作响。
一双豹环大眼瞪大的好像两盏小灯笼一样,死死的盯着马野,上上下下的将马野打量了好几圈。
“哎呦,是程老千岁,快点儿让你这些手下把家伙收起来,伤到自己人就不好了!”
马野还真是自来熟,也不等老程说话,自己先喊出来了。
丫的,这玩意就停在自己的下巴底下,怎么看着都有点儿悬啊!
“咦,你认识我?靠,还说不是来刺杀我的,不是刺杀我的你怎么会认识我?!”
一声大喊好像打雷一般,马野站在老程的面前,就好像孙猴子站在了一头大象的身边一样。不过小猴子对于大象的智商明显产生的怀疑——不刺杀你怎么会知道你的名字?这是哪一国的逻辑啊!
“程老千岁英明盖世,天底下几个人不知道您老爷子的名头啊,快点儿,让你的这些兄弟赶紧把家伙事儿收起来,小孩子不要舞枪弄棒的,误伤了什么人就不好了!”
不管怎么样,先把危险解除了才行。
“呵呵,说的有道理,想当初我老程在瓦岗寨上……”
“等会,老千岁,咱们换个地方说话成不,您看看,这么多人围着,我一个小人物倒是无所谓,可是对你来说,恐怕这个影响不太好吧,怎么说您老也是一个公众人物是不?”
听到程咬金絮叨,马野一阵的着急,事情如果从瓦岗寨说起来,还真不知道这老家伙会磨叽到什么时候。何况,想要听评书,无论是田连元还是单田芳,貌似都不会比老程的口才差,声情并茂的有的是机会。
“公众人物?呃,这个词汇好,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去去去,把家伙事儿都收起来,这是皇城,不要动不动就舞枪弄棒的!”
老爷子如同赶苍蝇一样的对一众手下喊道。当这老家伙的手下,估计不仅仅要有一个大心脏,肺活量恐怕也一定不小。
马野在心中暗自诽谤,丫的,你还知道这里是皇城啊,不想让他们舞枪弄棒,干嘛还要带着他们出来啊!
不过对老程的态度,那些士兵也都不以为然。一个个都把手上的兵刃收起来,有几个跟着老程年头比较多的老兵,脸上甚至露出了一丝笑容。看来大家对于这老爷子的脾气都颇为了解了,丝毫不以为杵。
程咬金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在古代,这个年纪算不上小,可是老爷子身子骨很棒,说起话来大嗓门好像敲钟一样,恐怕一般的年轻人在他的面前都是自惭形秽。
看到周围的危机已经暂时接触,马野的心算是彻底的放进了肚子里,呵呵一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程老千岁,不知道您老有没有空啊,一起聊聊天呗,我对您老可是仰慕已久了!”
程咬金虽然人比较和善,那也是堂堂的九千岁,自从唐太宗李世民过世之后,留下的老臣本来也没有几个了,这就让程咬金在朝中的地位,更加高了不少。在这种情况下,寻常老百姓想要和老程说上一句话都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儿。马野的样子,却好像看到了老熟人一样,丝毫不以为意,仿佛他见到的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程老千岁,而是隔壁的老大爷一样。
马野的态度让程咬金也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
“行啊,我每天就是吃饱了睡,睡够了吃!一直没什么正事儿可以做的,正好你可以和我说说,你用来刺杀我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说完,还用手指了指躺在远处的自行车。
说话之间,老程的眼神中婧茫闪烁,别看老爷子说话和善,当初可是沿途劫道的响马,杀人不眨眼的魔王。那种杀气在不知不觉中将马野完全笼罩在了中间。
听到老爷子口吻中杀意,吓得马野一缩脖子。原来老爷子根本就没有排除自己是刺的这种可能,之所以还敢把其他人喝退,亲自走到自己的面前,是因为老爷子对自己的本领有着十足的自信。他已经断定了,即使马野随时发难,他也有机会躲避开。
“哎呦,对了,我的自行车。老千岁您先等我一下,我去看看我的自行车怎么样了!”
马野屁颠屁颠的从老头的胳肢窝下面跑过去,让所有人都愣了一下。奇怪的看着一路小跑的马野,不知道这家伙还有什么伎俩。
他的着急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自行车真的就这样报销了,估计就是程咬金不杀自己,他这辈子恐怕也会永远留在大唐,别想重新回到花天酒地的新世界了。
好歹现在自己也是个百万富翁了,如果就这样被滞留在了唐朝,以后可就彻底和花天酒地的日子说再见了。就算唐朝是古代难得的盛世,那也没有和现代社会相比啊。
在几十个盔明甲亮的士兵围拢中,马野认真的将自行车检查了一下。还好,虽然看上去自行车好像挺柔弱的,但是这质量还真是没得说。
和马匹撞击了一下,而且还重重的摔在地上,然后被两个不明所以的士兵还用他们的长枪刺了两下,不过自行车竟然没有任何的损害。就连车梁上的油漆都没有蹭破一点儿,这质量——杠杠滴!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夸张的拍了拍自己的心口,老程站在距离马野不远的地方,歪着大脑袋小声的嘟哝着:
“车?这玩意是车?嗯,看着有咕噜,应该的确是一辆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