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在正身处一个小山顶,脚下的地势足够高,视野也还算开阔。谭金钟定睛一看,良久之后才发现远处密林中有着丝丝青烟冒出,光线太暗,若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发觉。
    “对方人数不详,但他们在明,我们在暗,总体来说优势不小。”周超看了看远方,压低声音说道。
    “这次怎么行动?你说。”这一路的追击,谭金钟也是深刻认知到周超的厉害,因此,毫不犹豫的将主动权交到了他手里。自己只是随手抄起了肩上的95式自动步枪,有点跃跃欲试。
    “不要小看敌人,上一次能全歼他们有着很大的运气成分,小心使得万年船。”看着有些浮躁的谭金钟,周超毫不犹豫的开始泼冷水,战场上只有戒骄戒躁,才能活得更久一点。
    听闻周超毫不留情的打击,谭金钟立时冷静了下来,亲手击杀一名敌人后,自己确实有点得意忘形了。还好现在没造成什么不可估量的损失,不然真的会后悔莫及。
    “现在时间尚早,他们既然还未熄灭篝火,应该还会在这里停留一小段时间。还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不会再前进,而是会在此地埋伏我们的追击队伍,甚至会掉头想办法打我们个措手不及,就跟昨天一样。”抬头看了看还未大亮的天色,周超小声将自己的推测说了出来。
    “那万一他们不回头怎么办?”谭金钟想了想,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疑惑。
    “他们不回头,那肯定是会继续往城市方向前进啊,总不可能一直留在原地吧,从这里就算一直不停极速奔跑,走到城市至少还得一天的时间,到时我们再追上去也不晚。我们整体实力不如他们,万事必须得计划周全。”听闻谭金钟的疑惑,周超不由得白了他一眼。
    “嘿嘿……”谭金钟忽然有点不好意思,只能憨笑缓解尴尬。
    “不管是哪个国家,只要穿上了军人这套服装,都毫无疑问的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血性,他们接二连三遭到我们穷凶极恶的围追堵截,也基本知道自己的生还机会不大了,这个时候如果有机会干掉对手,他们绝对会不遗余力的去完成。”同为军人,只不过所属地域不同而已,周超自然很了解军人的心思。
    “再说他们在这里弄出这么大动静,也肯定知道我们国家是绝不会让他们混进城市了,先前之所以会打算折回混进城市,应该是没考虑到你们一早就加入了战场,现在不仅知道还不知杀了多少你们边防野战军人,他们无疑也知道混进城市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了,既然前有狼后有虎,他们绝对会破釜沉舟。”
    看着周超一点一点的分析,谭金钟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对于他的清晰逻辑,暗中竖起了大拇指,不愧为最强兵种,怪不得军队里最流行的一句话就是:当兵就应当特种兵。
    简单吃了点昨晚预留的熟食,感觉体力恢复不少之后,二人当即一人选了一个方向,开始耐心设伏,成掎角之势封锁了他们往城回走的路线。
    埋伏好后,周超又起身往后退了一段距离,动作迅捷的从身上解下几枚手雷,小心的开始布诡雷。一连布置了好几个连环诡雷后,才心满意足的跑回原地继续潜伏。
    战斗、杀人,对很多新上战场的人来说都有点难以接受,甚至不敢面对。可谭金钟本就是秉着报仇执念而来,加上又经历了好几次死亡威胁,并且最后成功的击杀了一名敌人,此时的他更是有着脱胎换骨的变化。
    很快,谭金钟发现了一棵连体树,粗壮的树干自一米高处开始分叉,可以将藏在树后的身体完全遮掩住,方便架设自动步枪。昨天被子弹击飞的防弹头盔已被谭金钟捡了回来,如此好的射击位置,简直是天然的战斗壕沟。
    朝阳跃过地平线,金灿灿的阳光洒满大地,天亮了。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在林间飞跃,寻找同样早起的虫子裹腹。
    远处的篝火也早已经熄灭,不再有青烟冒出,若不是先前就有所警觉,根本就看不出有任何的异样。谭金钟耐心的藏在大树后面,没有任何的焦虑不安。
    忽然,远处传来隐约的窸窣脚步声,声音很轻,若不是从小就在森林里狩猎用来改善伙食,习惯了发觉丛林的异样,极容易被忽略。紧接着,一个身影出现在了视线中,对方很有经验,每一步落脚看似漫不经心,实则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无一不是在至少两棵树的夹角中间,甚至是三棵树的死角,从远处看去,根本做不到有效瞄准,就算有机会开枪,都绝不能造成致命伤害。
    谭金钟心情有点沉重,敌人无论哪一个都是如此的经验丰富,根本就没有像自己这样的菜鸟。一想到这,又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尽量不拖累周超。
    敌人前进的速度并不快,走的路线又是极其隐蔽,最主要又分散的很开,根本无法做出有效射击。如果自己贸然开枪,绝对会打草惊蛇,从而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十分钟后,敌人突然停下了脚步,并高度警觉起来,手里的武器也齐齐拉开了保险。难道先前停留的地方被发现了吗?谭金钟感觉有点不可思议,自己和周超先前在那里只做了短暂停留,根本就没留下任何痕迹,可还是引起了敌人的警觉。
    现在双方相距只有不到二十米,可自己根本就不敢盲目开枪,也不知道周超现在是什么情况,谭金钟忽然感觉有点无力,巨大的实力差距着实令人抓狂。
    敌人警觉的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后,开始继续前进,只不过走的更加小心了,仿若被惊的野兽,随时都可能暴走。
    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渐渐的开始清晰可闻。谭金钟估计着敌人很有可能已经到了前方十五米左右处,这个距离若放在平地,自己绝对可以说是弹无虚发,可在这遮天密林里,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砰砰!”
    就在谭金钟有点按捺不住的时候,急促的两声枪响隔空传来,打破了山林的宁静。不用说,这应该是周超发起主动攻击了。
    枪声刚响,谭金钟便看到前面一个身影踉跄的自大树后退了出来,对方倒退的路线从周超的位置虽然很可能看不到,可自己却可以完整的看到目标整个身体。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谭金钟毅然扣动了扳机,三发子弹带着主人的狂暴凶狠的激射而出。
    “啊!”伴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敌人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只剩下满眼的惊恐和迷惘,直到最后眼睛都没能闭上,真正的死不瞑目。
    也不怪他死得冤,由于开始就有了警觉,所以他每一步都走的很是小心,突然遭到连续两枪的的偷袭,其实对他造成的伤害也并不是很大,只不过左腿擦掉了一大块皮肉而已。但在大脑的潜意识支配下,为了躲避对手的再次袭击,他选择了退到另一边,也就是对手根本射击不到的死角,只不过他不知道这根本就是周超的算计。
    由于有树木遮掩,周超知道自己一枪根本不可能将敌人击毙,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给敌人制造死亡压力,让他略失方寸产生负面影响,再加上身体有所负伤,在求生本能支配下会条件反射的躲避,从而给谭金钟制造一个必杀的机会。
    战场上,团队合作很重要,完美配合所爆发出来的杀伤力常常超出人们的想象。就比如刚才,无论是谭金钟还是周超,都不可能有将目标一枪毙命的把握,但在二人的完美合作下,敌人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死神的召唤。
    一开始就击杀了一名敌人,听起来好像有点简单,可这其中的操作难度却相当的大。首先,得先让目标受伤从而产生恐慌,但伤势又不能太过,以免造成他的负隅反抗。其次,射击部位也得有讲究,要让敌人条件反射的退到谭金钟的视野里,不然久经沙场的他们极有可能意识到危险,从而做出有效躲避。
    “砰砰砰!”
    还不待谭金钟从击杀敌人的兴奋中清醒过来,敌人精准的三连射便闻风而至。子弹发发打在裸露在外的枪口上,震得手臂发麻,枪口也随之变了形,明显已经报废,不能再用。
    果断放弃手里的步枪之后,谭金钟立即掏出别在腰间的手枪,以备不时之需。战场上,手枪的作用虽然很有限,但至少胜过没有,多多少少还有点心理慰藉。
    敌人枪械准头很足,密林中三枪都能击在差不多同一位置,足以说明一切。谭金钟不敢冒头,心里也很是憋屈,难不成自己就一直要被逼在这个角落,等待死亡的来临吗?
    忽然间,小时候被同伴欺负的画面一幕幕闪过心头,曾经,面对他人的殴打和凌辱自己不敢反击,难道现在还是要一如既往的被动挨打吗?不,谭金钟心里开始咆哮,不能接受,绝不能接受,以前能帮自己遮挡风雨的大哥已经不在了,现在一切都得靠自己。
    倔性子一旦被点燃,再也难以保持原有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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