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而这根源来得毫无缘由。
    第4章 哀大莫过于心死
    宋晴的男朋友是个一米八九的大高个,又瘦又猥琐,用范哲林的话来说,比街上贴了男科医院小广告的电线杆都要猥琐下流。但老师教导我们不要背后说人坏话,这样有失江湖道义。江湖道义?狗屁江湖道义!他把我女朋友都抢走了,说他两句还不行了?!
    所以当林佳喻贱兮兮地问我宋晴的男朋友怎么样时,我毫不犹豫:还行,关键个高啊,你瞧我比他差了接近半个头。末了还补上一句:还是大头儿子的半个头。
    我这个人呢,就是心眼好,小时候跟人家比摔跤被人摔了几个大跟头,还乐嘻嘻地帮人抄作业呢。并且特别善于自嘲,自嘲来源于不自信,这份不自信在宋晴谈恋爱之后一直伴随着我到高中毕业。
    宋晴男朋友叫吴昊,知道这名之后我顿时乐了。
    “吴昊?无好?你看着吧,他俩指定没好。”
    “没准是五好呢,比三好还厉害。”范哲林找着机会就拿绣花针戳我一下。
    其实他说的没错,我有什么能跟人家比的呢?我也就不那么猥琐,长得稍微帅了点,但这有什么用呢?宋晴要是遇到小流氓的时候难道要我跟人家说:大哥大哥,看在我这张脸的份上,就算了吧。……
    所以还是算了吧,红尘大道,你站在你的高个男朋友肩膀上俯览江山,我就安心做个盗贼侠客,从此相忘于江湖。
    夏天到了,我跟范哲林每天除了上课就是疯狂到球场打球。穿上球鞋,踏进热气腾腾的球场,汗水在滚烫的地面蒸发,我在球场上飞奔,仿若腾云驾雾。飞累了就回宿舍冲个澡,顶着湿答答的头发出来吃晚饭。
    那个夏天,我的心一直在五月的高温中备受煎熬。我靠疯狂运动麻痹自己,在筋疲力尽之后脑袋却越发空明,整件事的过程在我心海翻腾,我不止一次地在想,宋晴一定是有点喜欢我的,可能她最一开始喜欢的是那个“没好”,但当我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心里的天平必定产生了偏移。
    这个想法折磨了我一个星期,直到当我再一次看到宋晴同她男友在路灯璀璨的梧桐树yin影下接吻,我终于死心了。她之前有没有喜欢过我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现在已心有所属。范哲林递给我一个蛋筒,我刚要吃它就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迅速融化。现在我的心就像那蛋筒一样。
    于是,我终于想起来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林佳喻。
    林佳喻其实是个生xing高傲的人,虽然她擅长jiāo际,但那只是她良好的家教赋予她的礼貌习惯。骨子里的他,可能对这些社jiāo不感兴趣。我曾经非常自恋地问她为什么刚认识我的时候就缠着我不放。她先是鄙视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神态认真起来。
    她说,她那个时候看到所有人都对她的健谈兴致勃勃,只有我一副xing冷淡的样子,便想着治治我的戾气,结果发现我这人还算有趣,虽然xing格喜怒无常,但总算是个善良的人。
    “就是嘴特别损!”林佳喻冲我恶狠狠地补上一句。
    林佳喻在我后面坐了一个月之后,新的月考来临。她考进班里前十,选座位选在了第三排的中间——典型的好学生座位。我还是坐在原来的位置,同最后两排打成一片。
    有的时候想想往事,发现学生时代是个特别奇怪的存在。如今天南海北各奔东西,老同学在一个省都觉得这么近不一起喝喝酒吗?而当初一间教室四五十平米大的地方,隔着几排的距离却好像相隔台湾海峡。
    我不再同林佳喻打jiāo道,真是倒霉碰到她时,也是刻意保持着冷默。我们终于生疏起来。
    不得不说的是,做个末等生真的太爽了。不光是自己放任自己,连老师都放弃你。迂腐的马老师到班级后面巡查时,看向捧着游戏机的我,只是不停地叹气摇头。
    我同班里有名的几个混子混到了一起,每天过着狼心狗肺的生活。林佳喻后来曾对那个时期的我有过描述,她说我变成了她完全不认识的模样,连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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