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继续向前走寻找自己的车子,走到一处通道那里,忽然听见吉它声,一个头发又黑又长的男子靠在墙上弹着吉它,唱着一首“民谣”,人群来来去去,没有一个人为他驻足,歌手还是专注的唱着。
    他就是民谣歌神?薛琳确定自己离他肯定没有一百三十米。
    “是他吗?”
    系统不说话了。
    薛琳决定不理这个破系统,自己听歌,歌是不错的,曲子和词也还行,唱的水平有点一般,ktv水平,吉它弹的也一般。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她在音乐圈子混了这么久,基本的耳力还是有的。
    一个人走了过来嘲讽那个歌手,“画虎不成反类犬,海哥去了酒吧,把这个地方和吉它都留给你了又有什么用?你还是不行。”
    那人停下了弹奏,“海哥相信我。”他抬起头,像是在说着神谕。
    “呵,他是人好好么?”那人说完撇了撇嘴走了。
    海哥?莫非是后来大红的民谣歌神海神?这个时间段他刚刚起步在酒吧驻唱?薛琳拦住了那个人,“海哥现在在哪间酒吧?”
    “你是他的粉丝?海哥现在在碧海酒吧啊,每晚八点准时开唱。”
    “谢谢你,知道了。”薛琳心道这次系统还真的挖了个宝。
    帝京的车票从来都是紧俏的,张少彬排了许久的队,依旧没有票,售票员说后天有票。张少彬摇了摇头,他当时来的时候买的就是往返票,他的票是明天的。
    从人群中挤出来之后,他逛了一圈走出火车站,不知道应该去哪里。
    他是来找薛琳的,母亲这次生病手术之前一直催促他找个女朋友结婚生子,想在死之前看见孙子,张少彬却只想到薛琳。
    冲动的到了帝京之后,他犹豫了很久才在今天鼓起勇气找她,却在见到唱片公司之后,彻底打消了念头。
    薛琳跟他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不要说是向她表白,有这样的念头都像是在犯罪。
    人生就是这样,去年他还觉得自己跟薛琳门当户对,只要他肯努力,把工程做好,一步一步的建立自己的事业,就能够配得上薛琳,现在看来,他完全追不上薛琳的脚步。
    离开火车站,他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一个站在路边唱歌的街头歌手旁边,歌手唱着城市很大,却没有一片瓦属于他,女孩很好,最后只剩怀念。
    第32章 遥远(二)
    所谓的民谣歌手, 多半都是有自己的个性的,九十年代最流行的是校园民谣, 歌手们穿着格子衬衫抱着吉它自弹自唱, 青春洋溢好像未来有无限的可能。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行沧桑, 歌手们留起了长发, 穿起了牛仔服,自我陶醉的唱着,在歌词里像是经过了一整个寂寞的人生。
    碧海酒吧是一间民谣酒吧, 薛琳走进来的时候没几个人在意她, 不过是个女人, 长得有点漂亮的女人, 跟台上正在唱歌的歌手相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薛琳找了个座位买了杯酒慢慢的喝了起来, 现在是下午四点多, 距离八点还有很长的时间。
    经常有人说九十年代机会遍地啊,好像只要眼光够好随时随地都能捡黄金, 九十年代的人活的却很迷茫, 过去父辈和自己替自己规划好的平安一生, 在三年、五年、十年里崩塌得渣都不剩, 就算是在帝京也是如此。
    大学毕业忽然不包分配了, 国家提倡国企改革了并轨了,房子要自己买了, 社会风气渐渐向“钱”看了。
    民谣在这种时候流行是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的, 不用太多的技巧, 只是弹唱, 听得要舒服,唱得人舒展,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
    薛琳喝完了一杯啤酒站了起来,她给乔子安打了个电话,“你听说过民谣吗?”
    “什么东西?”
    “嗯,类似乡村音乐的东西,但很不一样,最近帝京很流行。”
    “没听过。”
    “我在火车站附近的碧海酒吧,你来听听看。”
    不一定真要捧什么民谣歌神,记忆里那位老兄的性格不怎么好,闷闷的不说话其实固执难搞,正红着呢忽然说要去云南隐居,发现隐居的地方成了旅游景点直接背个包消失无踪,再出现的时候据说是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奔西藏去了。
    幸亏版税什么的一直很足够,让他活得还算体面,否则以他几年出一张唱片的速度,早就饿死在路上了。
    做为老板,一个想要赚钱的人,薛琳觉得这种人认识一下就好,合作什么的,还需要考虑。
    酒吧的门响了,又进来了一个人,是丁昱。
    薛琳心道自己最近怎么老遇上他?丁昱估计也有同样的感觉,看见薛琳也愣了一下。
    估计上次薛琳对他的说教给他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但他还是走过来了,原因大约是只有薛琳坐的桌子有空位,“你也听民谣。”
    “送一个朋友去车站,听人说这里的气氛很好,过来坐坐。”
    “你不会是想要签民谣歌手吧?”丁昱看着台上唱歌的女生说道,“白天的时候全都是些玩票的骨肉皮,晚上才是正戏。”
    “你这么清楚,白天的时候来干嘛?”
    “骨肉皮啊!”丁昱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可也是搞艺术的。”
    主要是想搞女人吧,男人真奇怪,情与欲分得很清楚,喜欢一个人并不代表不能跟另一个人上床。
    “难道你也会唱民谣?”
    “我会比民谣更厉害的。”他坐直了身体,双手交叉翻过来做了个拉伸,扭了扭脖子,“你看着啊。”他有一种不想让这个女人小看的冲动。真是的,以为他没看出来吗?每次这女人见到他,眼神跟他妈看见他时的眼神似的!说起来他好像比她大一点吧!
    丁昱站起身,慢慢走向角落里的钢琴,他似乎真的是经常来,钢琴附近的人都有默契的让开一条路来,看好戏似地等着他放大招。
    台上的女歌手唱完了一首歌,惊讶地看着观众的注意力被刚刚坐在钢琴旁的男人给吸引了。
    男人很瘦,瘦到脸上颧骨明显,下巴很尖,脸色也略有些黄,穿着丝绸材质的紫色衬衫,白色长裤,非常的骚包。
    他坐到了钢琴旁,掀开盖板,没有看任何乐谱,开始弹琴,他上来就放大招,直接弹奏野蜂飞舞,整个酒吧的人都围着他看。
    薛琳看着他上下翻飞的手指,这人是个天才吧,很年轻就获得了国际钢琴大奖,最后为什么放弃了呢?一直以纨绔的姿态示人,把钢琴技艺用来泡妞。
    一曲终了,掌声口哨声响成一片,“下面我跟台上的妹子合作一首,妹子你刚才唱的是不是风向南吹?我替你伴奏,你再唱一次好不好?”
    “好。”台上清汤挂面,略有些胖脸上带着痘坑的女孩轻声涨红了脸轻声回答。
    丁昱替她伴奏,她自弹吉它又唱了一次风向南吹,两人合作结束,掌声响彻酒吧。
    女孩站了起来鞠了一躬,刚想去丁昱那里跟他聊天,只见有几个常年在酒吧里的漂亮女孩将丁昱围了个水泄不通。
    丁昱如同大胜的将军一样,带着几个妹子回到了座位,“你看,我厉害吧。”
    “嗯,你厉害。”薛琳伸出大姆指。
    一个头发染着金色的妹子走了过来,搂住丁昱的脖子,“亲,你什么时候来的?”
    丁昱愣了一下,他瞧了瞧妹子,“来了有一会儿了,刚才你在哪儿呢?我还找你呢。嘿嘿。”他没有提妹子的名字,眼睛转个不停,显然是想不起来了。
    “找我?你怎么不给我打传呼?”
    “呃……”
    妹子脸色变了变,“你不会是把我忘了吧?”妹子的手捏住丁昱的耳朵,“说,我叫什么名字?”
    丁昱恼火地挥开她的手,“好好说话,别动手动脚的。你叫——”他看了好久,“你叫甜心。”
    “去你麻的。”妹子一抬手,狠狠甩了他一个耳光。
    “你干嘛打人?”丁昱推了她一下。
    “你打我?”妹子大声地喊叫了起来,“哥!他打我!”
    “谁!谁打你?”一个一米九往上,体重二百来斤的花臂壮汉从远处站了起来,他周围还有几个身量跟他差不多的壮汉,“谁打我妹子!”
    “他!就是他!”女孩指着丁昱一边跺脚一边说道,“哥!就是他占我便宜!他问我多少钱一晚上!”
    “我擦!我把丫第三条腿卸下来!敢调戏我妹妹!”男人往这边走来,他所经之地如摩西经过红海一样,闪出一条尺宽的路来。
    一看这个情形要不好,丁昱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站起来把女孩推得老远,拽着薛琳两人就跑了。
    跑出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遥控打开自己的跑车,拉着薛琳上车,绝尘——
    跑出去不到半里,就堵在了路上。
    九十年代帝京的车不像现在这么多,马路也不像现在这么好啊!更不用说火车站是交通枢纽,堵车太常见了。
    从0到100公里只需要4.2秒,最高速度300公里+的超跑只能以20公里不到的速度龟行。
    任你再怎么牛叉遇见堵车一样被自行车超车。
    薛琳遇见这种情形甚至很想笑,“大情圣,你怎么连人家的名字都忘了啊?”
    “我记得啊。小疯子。”
    “谁?”
    “小疯子啊!床上很疯很可怕,动不动就像马景涛一样摇着你要承诺,我好不容易把她哄走的,原来她是红头发,谁知道这回染黄了,没认出来,否则我早跑了。”
    “你玩弄人家,人家当然要承诺了。”
    “大姐,什么时代了,出来玩哪有这样的,她也不是什么贞洁烈女,初中的时候就跟人同居过,还打过胎,做过妇科手术。”
    “你怎么知道的?”
    “认识一个小时她就全说了啊!还给我看过小肚子上的伤疤。”丁昱揉了揉耳朵,“真倒霉遇上她了。”
    “我听乔子安说你得过钢琴大奖,艺术上也很有造诣,你真的打算就这么混下去?”
    “我之前不是想干正事儿吗?被我妈扰黄了。”
    “你那是干正事儿的态度吗?公司筹备期跟女朋友吵架,头也不回的跑美国去了,音信皆无。”
    “我不是为了她,我就是想清静清静,我妈太能絮叨了。”
    “你跟我说句正经的,要是我给你机会,让你来唱片公司从星探开始做起——”薛琳伸出手指,“但有个条件,公司里的人你不能碰!包括你准备挖掘的。”
    “我是那种玩潜规则的人吗?唱歌又不像演戏,长得好看身材好就行,得有本事。”
    “丁昱,像我之前说的,不管为了什么原因你选择了堕落,人十八岁的时候中二没问题,二十八岁的时候要还是不成熟,就是悲哀了。”
    “我又不傻,鸡汤文学是吧?我能全文背颂!”丁昱说着就开始背诗,他真的记忆力超群,连背了好几首现代诗,后来还大声的用英语背起了十四行诗。
    时隔几十年,重新回到课堂是什么感觉?薛琳坐在大教室的最后一排,从背包里拿出书和笔记本,心中一片平静。
    她又开始重新上学了,虽然社会这所大学教会了她太多东西,她仍然需要回到象牙塔里学习。
    她报的班是高阶“总裁班”专门面向已经成功,但仍然需要知识的“老板”们,学校列出了一长串的教师名单,都是业界颇有影响力的人物,有些还是国家智囊,好的东西都在书本里,讲课的老师也都是非常有经验的,在班上的同学中,她甚至发现了几个后来很熟悉的面孔。
    在这个人人都朝前看的时代,有人选择慢下脚步补充知识,然后弯道超车。
    第一堂课主讲的人是个白发苍苍的老教授,他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在坐的有谁每天坚持收看新闻联播?”
    班里有一半的人举起了手。
    “不错,我之前在给本科生上课的时候,只有三个人举手,这个班却有一半,所以成功都是有原因的。”他开始讲解了起来。
    新闻联播,至少在这个时候代表着国家的大政方针,一个字,一个词,甚至一个停顿,都能让人解读出需多东西,制定企业一年,两年,五年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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