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7 章
,对什麽事都不太上心,因此对於忘忧的身份也从没说过什麽。当时忘忧无意间闯进来,发现是藏书阁後提出要在这里帮忙,林云书很快答应了。於是这三年来忘忧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对於这个皇宫的认知也是通过书架上的书。
当然,忘忧来这里不只是为了看书的。他在准备,准备离开皇宫。作为在籍的皇子,要离开可不是易事,因此他必需充分准备一下才行。
“啊,对了。”忘忧惊呼一声,小跑到林云书面前,林云书好笑的看著他,拉他到旁边的椅子坐下,“怎麽了?一惊一咋的。”在他印象中,这个有点过分早熟的少年一直是淡然的。
“云书啊,我觉得现在的书有点乱呢,分类好像有点不明确。不如趁著这次晒书干脆重新编排?”
林云书听了点点头,藏书阁一直不怎麽受重视,己经好几年没整理过了,的确是时候整理了。“好是好,但藏书阁里的藏书有数百万册,重新编排,谈何容易?”
“是啦,只有我们两个人,”这年代没有图书档案管理学,也没有专门的管理系统,习惯了先进的电脑管理系统,对於这种人工编排实在有点头疼呢。“我到是想试一试呢,反正有的是时间,一个月不行就两个月,两个月不行就一年,再不行十年,总会完成的。”
林云书挑眉,笑道:“忘忧愿意把自己的时间用在这里?”即使是被遗忘的皇子,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他知道,这个少年,不会属於这里。
“有什麽不愿意,把这麽多的书整理编排好,也很有意义啊。会很有成就感吧。”忘忧朝他笑笑,“云书愿意陪我麽?”
“当然。”林云书直盯著忘忧,脸上是玩笑的表情,语气却是无比认真:“可以陪在你身边,做什麽我都愿意。”
忘忧听不见声音,他是知道的,也正因如此,才敢说出来吧。
早在第一次见到少年趴在窗口对他说“我可以进来麽?”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少年。
“这样的话,这几天我就先不来这里帮忙了。我会写一个具体的企划书,书籍的分类、排列方式、编目、管理制度等等,不简单啊~”回忆著现代图书管理,忘忧握拳:要向先进的图书馆看齐!
林云书看著一脸冲劲的少年,只是爱怜的摸摸他的头,对於那些生分的词组也见怪不怪,反正到时就会知道了。
第五章
“殿下啊,您要不要休息一下?”平儿拉拉正咬牙切齿的殿下,从早上起就一直是主宋了,殿下是怎麽了?
右手抓著毛笔,桌子上的纸上只写了几个大大的小篆便没有了下文。不是忘忧偷懒,只是那小篆实在是写得人发火啊。按一张纸写十个字的话,把脑里想的东西全写出来没个几百张绝对不不行。没办法,谁让他以前只会用电脑打字呢?用圆子笔都是个问题,更别说毛笔了。虽然以前的他是复制人,为了保护月清的心脏,植入了智能晶片,也算半个机器人了。
来到这里後,虽然身上没晶片,但却拥有之前的能力。这个世界是有武功这回事的,飞檐走壁,大掌一挥就把人震到心脏碎裂也存在,或许是因方磁场和元素力量的关系?
更妙的是,这里还有魔法,正确来说是异能。
据说千年之前这片大陆上除了人类之外还有一个比人类更先出现的魔族。魔族爱到神明祝福,拥有高於人类的能力。
但随著人类和魔族的融合,作为遗传能力重要载体──血yè,在一次又一次的混血中减弱能力,到千年後的今天,基本上己经没有纯血纯的魔族了。不过却造成了几乎每个人都混有魔族血统的情况,於是这片大陆上大部份的人拥有强健的身体和过人的能力,即使不能cāo纵异能,却有过人天赋学习武功。再不济,来个长命面岁也不成问题。
要是那个男人知道了,绝对会很兴奋吧。毕竟他除了研究“月清”外,最爱的就是开发超能力。他在被创造出来时就植入了晶片,与大脑中枢相连,可以轻易的做到超越人类极限的事。
总之,作为复制人
当然,忘忧来这里不只是为了看书的。他在准备,准备离开皇宫。作为在籍的皇子,要离开可不是易事,因此他必需充分准备一下才行。
“啊,对了。”忘忧惊呼一声,小跑到林云书面前,林云书好笑的看著他,拉他到旁边的椅子坐下,“怎麽了?一惊一咋的。”在他印象中,这个有点过分早熟的少年一直是淡然的。
“云书啊,我觉得现在的书有点乱呢,分类好像有点不明确。不如趁著这次晒书干脆重新编排?”
林云书听了点点头,藏书阁一直不怎麽受重视,己经好几年没整理过了,的确是时候整理了。“好是好,但藏书阁里的藏书有数百万册,重新编排,谈何容易?”
“是啦,只有我们两个人,”这年代没有图书档案管理学,也没有专门的管理系统,习惯了先进的电脑管理系统,对於这种人工编排实在有点头疼呢。“我到是想试一试呢,反正有的是时间,一个月不行就两个月,两个月不行就一年,再不行十年,总会完成的。”
林云书挑眉,笑道:“忘忧愿意把自己的时间用在这里?”即使是被遗忘的皇子,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他知道,这个少年,不会属於这里。
“有什麽不愿意,把这麽多的书整理编排好,也很有意义啊。会很有成就感吧。”忘忧朝他笑笑,“云书愿意陪我麽?”
“当然。”林云书直盯著忘忧,脸上是玩笑的表情,语气却是无比认真:“可以陪在你身边,做什麽我都愿意。”
忘忧听不见声音,他是知道的,也正因如此,才敢说出来吧。
早在第一次见到少年趴在窗口对他说“我可以进来麽?”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少年。
“这样的话,这几天我就先不来这里帮忙了。我会写一个具体的企划书,书籍的分类、排列方式、编目、管理制度等等,不简单啊~”回忆著现代图书管理,忘忧握拳:要向先进的图书馆看齐!
林云书看著一脸冲劲的少年,只是爱怜的摸摸他的头,对於那些生分的词组也见怪不怪,反正到时就会知道了。
第五章
“殿下啊,您要不要休息一下?”平儿拉拉正咬牙切齿的殿下,从早上起就一直是主宋了,殿下是怎麽了?
右手抓著毛笔,桌子上的纸上只写了几个大大的小篆便没有了下文。不是忘忧偷懒,只是那小篆实在是写得人发火啊。按一张纸写十个字的话,把脑里想的东西全写出来没个几百张绝对不不行。没办法,谁让他以前只会用电脑打字呢?用圆子笔都是个问题,更别说毛笔了。虽然以前的他是复制人,为了保护月清的心脏,植入了智能晶片,也算半个机器人了。
来到这里後,虽然身上没晶片,但却拥有之前的能力。这个世界是有武功这回事的,飞檐走壁,大掌一挥就把人震到心脏碎裂也存在,或许是因方磁场和元素力量的关系?
更妙的是,这里还有魔法,正确来说是异能。
据说千年之前这片大陆上除了人类之外还有一个比人类更先出现的魔族。魔族爱到神明祝福,拥有高於人类的能力。
但随著人类和魔族的融合,作为遗传能力重要载体──血yè,在一次又一次的混血中减弱能力,到千年後的今天,基本上己经没有纯血纯的魔族了。不过却造成了几乎每个人都混有魔族血统的情况,於是这片大陆上大部份的人拥有强健的身体和过人的能力,即使不能cāo纵异能,却有过人天赋学习武功。再不济,来个长命面岁也不成问题。
要是那个男人知道了,绝对会很兴奋吧。毕竟他除了研究“月清”外,最爱的就是开发超能力。他在被创造出来时就植入了晶片,与大脑中枢相连,可以轻易的做到超越人类极限的事。
总之,作为复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