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兴安他们远远望着这边,没法知道具体的情况,可以看到一颗松树都被撞断,才知道有多危险。
这么大的力气如果撞到人身上,只怕一下子死翘翘了吧!
叶纤红继续注意地望着它们,小白虽然处于下风,却没有受伤,这让她放心不少。
看来有智慧和没智慧的动物比起来,差别还是很大的。
小白现在已懂得迂回战术,耗野猪的体力。
只要再被他咬上几口,估计野猪就会伤重流血过多,慢慢被自己磨死。
这样一来,自己就不用动手了。
野猪又冲了几次,依然没有成功,终于有点力怯,叫了一声,想跑了。
小白这时候不肯放它走了,冲过去咬住它一条腿,趁野猪挣扎的力量没有刚才大了,一使劲,只听一声轻微的咔嚓声,野猪一个踉跄,发生一声惊天的嘶吼,扑倒在地。
见它挣扎着还想爬起来,小白扑过去,死死咬住它的咽喉。
成了,叶纤红暗叫一声。
转头朝胡向阳望过去,只见他看得满脸通红,似乎非常兴奋。
“安安,你和旺旺快回去,把爸爸和三叔叫来,再带一根冲担和柴绳,一起来抬野猎。”叶纤红朝弟弟叫道。
“知道了。”安安兴奋地叫了一声,和旺旺一起外家里快步走去。
毛毛一人在那边跟不上,只好回过来找堂姐。
叶纤红让他跟胡向阳站在一边,自己走过去看野猪死了没有。
如果没死,胡向阳他们过来,要防止它临死反扑。
野猪闻到陌生的气味靠近,大致知道自己死定了,用最后的力气挣扎着甩开小白,就要朝叶纤红冲过来。
叶纤红伸出手掌,运气在它头颈处一刀砍下去,野猪一下子晕死过去。
“姐,我要看野猪。”毛毛见堂姐徒手把野猪打倒了,也不害怕了,挣脱胡向阳的手,要冲过去。
“那就来吧。”叶纤红知道它短时间内醒不过来,放心地让他们过来看热闹。
虽然都是乡下人,想碰到一头野猪,还是很难得的,叶纤红自然不会拦着不让他过来看。
胡向阳也走过来,望着这头比牛小不了多少的高大野兽,只觉得今天运气太好了。
小红真是太神奇了,居然一掌就把一头野猪打晕了。
更夸张的是,她养的一只松狮犬,居然比狮子还厉害,把这么大一只野猪杀死了。
如果传到外面懂行的人那里,估计没有人会相信。
小白这时已兴奋地跑过来,对着叶纤红要奖励。
叶纤红知道它要的其实就是自己的鼓励,也不嫌它脏,抱着它的头用力揉着,让它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没过一会儿,就看到郑建国和郑建平带着东西气喘吁吁跑过来了。
听说他们几个去后山捉野兔,却碰到了野猪,把郑建国吓了一跳。
野猪有多凶残,见识过的人都知道。
他们年轻的时候,村里还是有过野猪的。
最近二十年,倒是再没听说了。
当时几十个壮劳力,带着土枪猎枪,一起围猎,才把它杀死。
女儿带着一条狗,居然敢动手,胆子实在太大了。
好在听儿子的意思,野猪已被杀死,没有人受伤,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心中总归不放心,等郑建平一到,两人就匆匆跑来了。
“小红,你和向阳有没有受伤?”人没到,郑建国就叫起来。
总得确认过没有事,他才彻底放心。
“我没事。”叶纤红上前几步迎上去。“是小白把野猪咬死的,我刚才躲在一边。”
如果让爸爸知道自己居然敢动手,肯定会把他担心死的。
“那就好。”郑建国这才彻底放心,见一边的小白,忍不住伸出粗糙的手,用力摸了摸它的头。
小白仿佛知道自己又被夸奖了,在他身边跳了跳去,一付快乐的模样。
郑建平跟在后面,听说他们把野独打死了,以为只是一条一百多斤的小野猪。
等看清地上倒着的野猪个头,惊呆了。
“好大的野猪,怕有三百多斤了——”他惊叫一声。
“是啊!”郑建国早一步看见了,倒没那么惊讶。“小红,你打算怎么处理它?”
农村里打到野味,如果是野兔什么的,自然是自家人吃了就行。
但是这么大的野猪,肯定会引起别人的眼红,好歹要分些出去。
“等一下斩了,村里每户人家分一块肉吧!”叶纤红干脆地说道。“剩下的亲戚分了,再带一些去公司,给员工也尝尝。”
这些规矩她当然懂,所以大方地回答。
郑家村有七八十户人家,每户人家给斩一斤多肉意思一下就行,剩下的家里这么多亲戚,都得分一分。
第四十四章分猎物
“行,就照你说的安排。”见女人说的比自己都大方,郑建国反倒也些舍不得了。
不过家里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也没必要太过小气,于是答应下来。
和郑建平一起,绑了野猪四只脚,中间穿进冲担,兄弟俩居然抬不起来。
加上胡向阳和郑兴旺,才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我来吧。”叶纤红上前,接了郑兴旺的班。
堂弟虽然是男孩子,毕竟只有十六岁,骨骼还没长成,肩上没什么力气。
叶纤红略一运气,轻松地抬了起来。
郑建国原以为女儿逞强,不可能站起来,没想到换成她之后,他肩上的提子也变得很轻松了,这才惊讶地望了她一眼。
四人一起使劲,把野猪抬回家里。
路上被一个村民看到,郑建国家打到一只野猪的事,马上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到家后,去村里叫了杀猪佬,烧热水把猪杀了褪毛,又剖开肚子,开始斩肉。
吩咐杀猪佬把肉斩成一斤出头的条状,一块块放在一边。
这时候院子里已围满了看热闹的村民,发生这么大的事,谁都想来看一看。
野猪被杀,对每户人家来说,都是好事,可以避免村里的庄稼遭秧。
特别是今年下半年搞了大棚蔬菜,如果被野猪拱一拱,只怕这些日子的努力,会部白废了。
心里尽管明白这个道理,可是看到人家家里一下多了这么多肉,心里的不平衡肯定难以避免。
“建国,这么多野猪肉,我们买些吃没问题吧?”有人试探地问道。
“不用买了,村里每户人家都拿一块去吃。”郑建国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干脆地回答。
“这——这怎么好意思?”听说人家答应每户人家分,他反倒不好意思起来。“毕竟是你家打到的,我们出钱买吧——”
“乡里乡亲的,不用客气。”郑建国既然说出口了,自然不会改口。“等肉分好,大家一会带回去。”
野猪肉比家猪肉贵多了,据说城里卖得更加贵。大家客气了一番,就不再多说。
“你家又没有枪,这野猪怎么打到的?”有人惊讶地问。
大家这才关注起这件事。
是啊,打野猪可是件危险事,听说人如果被它撞一下,就去了半条命。如果再被踩一脚,命就没了。
可是看郑建国的女儿女婿几个都好好的,不像有事的样子啊?
“是我家小白咬死的。”安安在一边自豪地说道。
小白在一边配合地摇头晃脑,看起来萌萌的一点也不凶残,把村里人都惊呆了。
“小红,这是什么狗,怎么这么厉害?”听说这么一条狗,能把野猪咬死,有人好奇地打听道。
松狮犬看起来眼睛小小的,没有表情的时候像个小老头,没想到居然比狮子还厉害。
听说有一种叫藏獒的狗,非常厉害,可以跟草原上的狼搏斗,算是狗里最厉害的了,没听过还有其它狗也这么厉害啊!
“这是松狮犬,跟藏獒是远亲,也是最凶猛的狗之一。”叶纤红解释了一句。
“哦。”大家这才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
郑建国真的是发达了,钱赚的多不说,连一条狗都有这样的本事。
叶纤红找来纸笔,开始分猪肉,送出一条肉就记一下,很快就完成了一大半。
最后剩下十几户人家没来拿,郑建国装在篮子里亲自送过去。
案板上还剩下十几斤猪肉,四条腿、一只猪头和猪内脏。
叶纤红叫师傅把十几斤猪肉斩成两斤左右大块,猪头中间劈开,然后拿了其中一条肉给师傅,又送了他一条好烟,师傅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一家人把东西收拾进家里,准备分配问题。
拿了一块肉和一条前腿送给三叔家,猪头和一颗猪腰外加一块肉送级奶奶家,一条前腿送给外婆家,一条后腿送给外公家,其它的自家先放着,到时根据需要分。
原先送一些给戴老,后来又一想,他其实最不缺这些,就息了这个心。
还是多拿一些给乔昌智他们尝尝,反而是他们,最没有机会吃到这些。
郑建国和叶知书听了女儿的安排,也没有异议,去厨房处理剩下的肚里货了。
毛毛看着堂姐家这么多肉,被人一块一块地拿走,心疼得不行,可是又不敢出声。
这么大的力气如果撞到人身上,只怕一下子死翘翘了吧!
叶纤红继续注意地望着它们,小白虽然处于下风,却没有受伤,这让她放心不少。
看来有智慧和没智慧的动物比起来,差别还是很大的。
小白现在已懂得迂回战术,耗野猪的体力。
只要再被他咬上几口,估计野猪就会伤重流血过多,慢慢被自己磨死。
这样一来,自己就不用动手了。
野猪又冲了几次,依然没有成功,终于有点力怯,叫了一声,想跑了。
小白这时候不肯放它走了,冲过去咬住它一条腿,趁野猪挣扎的力量没有刚才大了,一使劲,只听一声轻微的咔嚓声,野猪一个踉跄,发生一声惊天的嘶吼,扑倒在地。
见它挣扎着还想爬起来,小白扑过去,死死咬住它的咽喉。
成了,叶纤红暗叫一声。
转头朝胡向阳望过去,只见他看得满脸通红,似乎非常兴奋。
“安安,你和旺旺快回去,把爸爸和三叔叫来,再带一根冲担和柴绳,一起来抬野猎。”叶纤红朝弟弟叫道。
“知道了。”安安兴奋地叫了一声,和旺旺一起外家里快步走去。
毛毛一人在那边跟不上,只好回过来找堂姐。
叶纤红让他跟胡向阳站在一边,自己走过去看野猪死了没有。
如果没死,胡向阳他们过来,要防止它临死反扑。
野猪闻到陌生的气味靠近,大致知道自己死定了,用最后的力气挣扎着甩开小白,就要朝叶纤红冲过来。
叶纤红伸出手掌,运气在它头颈处一刀砍下去,野猪一下子晕死过去。
“姐,我要看野猪。”毛毛见堂姐徒手把野猪打倒了,也不害怕了,挣脱胡向阳的手,要冲过去。
“那就来吧。”叶纤红知道它短时间内醒不过来,放心地让他们过来看热闹。
虽然都是乡下人,想碰到一头野猪,还是很难得的,叶纤红自然不会拦着不让他过来看。
胡向阳也走过来,望着这头比牛小不了多少的高大野兽,只觉得今天运气太好了。
小红真是太神奇了,居然一掌就把一头野猪打晕了。
更夸张的是,她养的一只松狮犬,居然比狮子还厉害,把这么大一只野猪杀死了。
如果传到外面懂行的人那里,估计没有人会相信。
小白这时已兴奋地跑过来,对着叶纤红要奖励。
叶纤红知道它要的其实就是自己的鼓励,也不嫌它脏,抱着它的头用力揉着,让它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没过一会儿,就看到郑建国和郑建平带着东西气喘吁吁跑过来了。
听说他们几个去后山捉野兔,却碰到了野猪,把郑建国吓了一跳。
野猪有多凶残,见识过的人都知道。
他们年轻的时候,村里还是有过野猪的。
最近二十年,倒是再没听说了。
当时几十个壮劳力,带着土枪猎枪,一起围猎,才把它杀死。
女儿带着一条狗,居然敢动手,胆子实在太大了。
好在听儿子的意思,野猪已被杀死,没有人受伤,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心中总归不放心,等郑建平一到,两人就匆匆跑来了。
“小红,你和向阳有没有受伤?”人没到,郑建国就叫起来。
总得确认过没有事,他才彻底放心。
“我没事。”叶纤红上前几步迎上去。“是小白把野猪咬死的,我刚才躲在一边。”
如果让爸爸知道自己居然敢动手,肯定会把他担心死的。
“那就好。”郑建国这才彻底放心,见一边的小白,忍不住伸出粗糙的手,用力摸了摸它的头。
小白仿佛知道自己又被夸奖了,在他身边跳了跳去,一付快乐的模样。
郑建平跟在后面,听说他们把野独打死了,以为只是一条一百多斤的小野猪。
等看清地上倒着的野猪个头,惊呆了。
“好大的野猪,怕有三百多斤了——”他惊叫一声。
“是啊!”郑建国早一步看见了,倒没那么惊讶。“小红,你打算怎么处理它?”
农村里打到野味,如果是野兔什么的,自然是自家人吃了就行。
但是这么大的野猪,肯定会引起别人的眼红,好歹要分些出去。
“等一下斩了,村里每户人家分一块肉吧!”叶纤红干脆地说道。“剩下的亲戚分了,再带一些去公司,给员工也尝尝。”
这些规矩她当然懂,所以大方地回答。
郑家村有七八十户人家,每户人家给斩一斤多肉意思一下就行,剩下的家里这么多亲戚,都得分一分。
第四十四章分猎物
“行,就照你说的安排。”见女人说的比自己都大方,郑建国反倒也些舍不得了。
不过家里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也没必要太过小气,于是答应下来。
和郑建平一起,绑了野猪四只脚,中间穿进冲担,兄弟俩居然抬不起来。
加上胡向阳和郑兴旺,才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我来吧。”叶纤红上前,接了郑兴旺的班。
堂弟虽然是男孩子,毕竟只有十六岁,骨骼还没长成,肩上没什么力气。
叶纤红略一运气,轻松地抬了起来。
郑建国原以为女儿逞强,不可能站起来,没想到换成她之后,他肩上的提子也变得很轻松了,这才惊讶地望了她一眼。
四人一起使劲,把野猪抬回家里。
路上被一个村民看到,郑建国家打到一只野猪的事,马上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到家后,去村里叫了杀猪佬,烧热水把猪杀了褪毛,又剖开肚子,开始斩肉。
吩咐杀猪佬把肉斩成一斤出头的条状,一块块放在一边。
这时候院子里已围满了看热闹的村民,发生这么大的事,谁都想来看一看。
野猪被杀,对每户人家来说,都是好事,可以避免村里的庄稼遭秧。
特别是今年下半年搞了大棚蔬菜,如果被野猪拱一拱,只怕这些日子的努力,会部白废了。
心里尽管明白这个道理,可是看到人家家里一下多了这么多肉,心里的不平衡肯定难以避免。
“建国,这么多野猪肉,我们买些吃没问题吧?”有人试探地问道。
“不用买了,村里每户人家都拿一块去吃。”郑建国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干脆地回答。
“这——这怎么好意思?”听说人家答应每户人家分,他反倒不好意思起来。“毕竟是你家打到的,我们出钱买吧——”
“乡里乡亲的,不用客气。”郑建国既然说出口了,自然不会改口。“等肉分好,大家一会带回去。”
野猪肉比家猪肉贵多了,据说城里卖得更加贵。大家客气了一番,就不再多说。
“你家又没有枪,这野猪怎么打到的?”有人惊讶地问。
大家这才关注起这件事。
是啊,打野猪可是件危险事,听说人如果被它撞一下,就去了半条命。如果再被踩一脚,命就没了。
可是看郑建国的女儿女婿几个都好好的,不像有事的样子啊?
“是我家小白咬死的。”安安在一边自豪地说道。
小白在一边配合地摇头晃脑,看起来萌萌的一点也不凶残,把村里人都惊呆了。
“小红,这是什么狗,怎么这么厉害?”听说这么一条狗,能把野猪咬死,有人好奇地打听道。
松狮犬看起来眼睛小小的,没有表情的时候像个小老头,没想到居然比狮子还厉害。
听说有一种叫藏獒的狗,非常厉害,可以跟草原上的狼搏斗,算是狗里最厉害的了,没听过还有其它狗也这么厉害啊!
“这是松狮犬,跟藏獒是远亲,也是最凶猛的狗之一。”叶纤红解释了一句。
“哦。”大家这才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
郑建国真的是发达了,钱赚的多不说,连一条狗都有这样的本事。
叶纤红找来纸笔,开始分猪肉,送出一条肉就记一下,很快就完成了一大半。
最后剩下十几户人家没来拿,郑建国装在篮子里亲自送过去。
案板上还剩下十几斤猪肉,四条腿、一只猪头和猪内脏。
叶纤红叫师傅把十几斤猪肉斩成两斤左右大块,猪头中间劈开,然后拿了其中一条肉给师傅,又送了他一条好烟,师傅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一家人把东西收拾进家里,准备分配问题。
拿了一块肉和一条前腿送给三叔家,猪头和一颗猪腰外加一块肉送级奶奶家,一条前腿送给外婆家,一条后腿送给外公家,其它的自家先放着,到时根据需要分。
原先送一些给戴老,后来又一想,他其实最不缺这些,就息了这个心。
还是多拿一些给乔昌智他们尝尝,反而是他们,最没有机会吃到这些。
郑建国和叶知书听了女儿的安排,也没有异议,去厨房处理剩下的肚里货了。
毛毛看着堂姐家这么多肉,被人一块一块地拿走,心疼得不行,可是又不敢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