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甚至有百强企业更换注册地,惊动省级高官的事例。
叶纤红现在还做不到这一点,但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得不努力赚钱,避免自己成为可以随时牺牲的小鱼小虾。
“唉——”苏思诗原本只是开玩笑,听了叶纤红这番话,突然觉得笑不出来了。
“对了诗诗姐,你离开家族企业之后,有没有具体打算?”叶纤红问道。
诗诗姐家族一直生产电机,而虞城一直是国内有名的电动机生产基地,如果以后她放弃这个行业,真的有点可惜。
叶纤红非常清楚,接下来几年,因为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家电发展特别迅速。
而小家电都离不开一样核心产品,那就是永磁直流电机,前世叶纤红最早进入的那家港资企业,就是生产这种产品的。
那家企业在宝安区有五六家分厂,员工人数过万,据说全世界有四万名员工。
这时候那家企业估计还只有两家分厂,诗诗姐如果能进入这一行业,应该能分一杯羹。
特别是虞城另外一家原先生产电动机的企业,也介入了微电机行业,十年后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电机制造企业之一。
“我还没打算好。”苏思诗笑道。“原先准备休息一段时间,然后跟你一起合作,赚些轻松钱。”
从家族企业退下来,她真的没打算像以前那样拼命了。
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如果结婚的话,生育已存在风险,所以她想把身体养好,争取生个孩子,再考虑以后的事业。
“你以前就是搞电机的,我原先想建议你,去一家微型电机企业应聘,顺便学些管理技术,然后我们一起合资,开一家电机厂。”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既然你打算休息一段时间,那我就不劝你了。”
“嗯。”苏思诗点点头。“你的想法其实不错,我考虑考虑再说。”
于是又把注意力转向胡向阳。
“那个范昌贵有没有找你的麻烦?”叶纤红随口问道。
理论上讲,胡向阳调到行政管理科后,加班应该是家常便饭,但是他最近天天能准时下班,已经说明了一切问题。
“麻烦肯定是有。”胡向阳回答道。“只不过我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我去那边,是为了锻炼,所以懒得跟他们争权。什么时候觉得没意思了,调出来说是。”
这个问题他想了很久了,最后做了这样的打算。
“你能这样想就好。”叶纤红是担心他受委屈,见他有这样的心态,放心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开车回到家里。
“妈,爸呢?”一进家门,看到妈妈在织围巾,叶纤红问道。
“去你三叔家帮忙了。”叶妈妈回答道。“他们昨天已经开始搭大棚了。”
“哦,这么快啊!”叶纤红有些惊讶。“田都平整好了?”
大棚建好后,几乎不会移动,所以要做好一切的准备。
现在是秋天,雨水不多,所以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多。但是春夏之交时,雨水特别多,排水就成了问题。
所以建大棚时,田地要重新挖垄,大棚与大棚之间,必须挖一条足够深的排水沟。
特别是地势低的烂田,特别要注意。
“嗯,听说已照你的要求弄好了。”叶妈妈随口回答道。“如果你不放心,去看看好了。”
“哦。”叶纤红想了想,觉得确实有必要去实地看一下,免得大棚搭好后有问题,再改就麻烦了。
到了三叔家的田里,看到十几个男人正在把毛竹的根部埋进土里,远远看去,大棚已初具规模,只等搭好上面的支梁,铺上薄膜,就能使用了。
“小红来得正好。”三叔看到后笑着叫道。“你看我们这样搭,有没有问题?”
叶纤红走到最近的架子上看了看,还用手摇了摇,感觉非常牢固,就安心不少。
又看了看大棚中间的排水沟,大概有半米深,应该也没问题了。
“这个问我,我也说不上来。”叶纤红笑道。“只要大棚够牢固,风吹不过,甚至上就没问题了。排水沟挖得也很深,就算雷雨,水应该也不会倒灌进大棚里,这就足够了。”
三叔顿时放心了。
叶纤红走到父亲郑建国面前,问起厂房的事。
“爸,工厂那边还有面积大一点的空厂房吗?”叶纤红问道。“最好比现在那块地方大一倍以上。”
“这个我也一时不清楚。”郑建国以前虽然在平原村那边的工厂里上了十多年的班,但是太具体的也不清楚。“要不,我回头去问问?”
“好。”叶纤红点点头。“问清楚就跟我说一声。如果租不到厂房,得自己批地盖了。”
“怎么?”郑建国一听,疑惑起来。“你打算再办一家厂?”
“那倒没有,我只是打算把铝合金门窗的事干起来,旧厂房给他们用。”叶纤红解释道。“至于现在在加工的铝合金货架,移到新厂房去,还打算做百页窗、铝合金橱柜、晾衣架等产品,所以面积要大一点。”
第六十四章回家找厂房
“哦。”郑建国对这些产品倒是很熟悉,女儿一说,就全有数了。“只不过一下子铺得这么大,会不会管不过来?”
工厂管理方面他完全是外行,以前王茂琳在管,他只负责技术。
后来把以前的同事梁中华介绍给女儿,进了工厂当生产科长。那人以前是钳工,技术全面,又有文化,所以一个人都管起来了。
如果分成两家厂,人手就不够了。
“没事,现在先准备着,等一切安排好了,人应该也会招到的。”叶纤红安慰道。
“那就好。”郑建国放心了。
从田里回来,叶纤红回家陪妈妈织围巾。
“对了,听说你给旺旺开的店,生意非常好。”叶知书抬头望了女儿一眼,说道。“一天都可以赚上千块呢?可把村里的人眼红坏了?”
对于女儿做生意的本事,她是真的服气,旺旺就是暑假里跟了女儿两个月,想不到现在也培养出来了。
这样下去,他们郑家以后要出不少大老板了。
老三夫妻也是有福气的,以后就不用担心生了两个儿子,拿不出彩礼钱,说不定还能享儿子的福呢?
“哪有这么多?”叶纤红才不相信。“肯定是有人乱嚼舌头。”
乡下人说话喜欢夸大事实,搞得好像开个店就能发横财似的,叶纤红担心有人学旺旺开店,然后亏钱。
“你别骗我,这话可是你小姑说的,她还会瞎说?”叶知书不高兴地说道。
“那也不可能。”叶纤红反驳,“或许某一天生意特别好,所以做了上千块营业额,能赚三四百块利润。每天赚上千块,做白日梦吧?”
如果真的天天赚上千,一年就是三十多万了,那她到每个镇都开一家这样的店,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我也觉得不可能。”叶妈妈想了想,终于说了实话。“真的这么好赚钱,还有人种田吗?”
叶纤红见妈妈老是用手挤眼睛,就有些心疼,她肯定是一天到晚在织围巾,才把眼睛累坏了。
“妈,我把围巾拿来,是让你给村里人织的,你只管收收发发就好。”叶纤红劝道。“你织一根围巾才赚多少钱,如果眼睛出问题,那以后就要吃苦头了。”
“瞎说什么。”叶知书瞪了他一眼。“从来没听说织毛线,会把眼睛累瞎的。”
“织围巾自然不会瞎,问题是你以前眼睛就不好。”叶纤红很想说你以前经常偷偷哭,身体又不好,眼睛自然有问题。
否则的话,身体被灵液调理过,怎么还会这么容易疲劳?
“对了,妈,有朋友送了我一些水果,我忘在车上了。”叶纤红想到空间的变异覆盆子,打算拿出来给妈妈尝尝。“味道很特别,你肯定喜欢吃。”
现在家里正好没有外人,不用担心被别人看到,而解释不清。
也算是找个借口让妈妈休息一下。
说完,来到院子里,打开汽车后车盖,趁没有人注意,已从空间取出一塑料筐覆盆子,拿回家放到茶几上。
“咦?这不是覆盆子吗?”叶知书一见,惊叫一声。“怎么长这么大?”
“这是草莓,就是覆盆子改良后培育出来的。”叶纤红自然不好承认它的来历。“这是国外进口的,国内还吃不到呢?”
“真的啊?难怪这么像,不过肯定很贵。”叶知书相信了。“你怎么全部拿来给我吃了,不给自己和安安留一些?”
也不知道这样一筐要多少钱,她真的有点舍不得吃。
“你尽管吃好了,朋友带了不少,家里还有大半呢?”叶纤红回答道。“味道怎么样?如果喜欢吃,下次再叫她带些回来。”
“味道是不错,比覆盆子还好吃。”叶知书吃了几颗后,说道。“不过这东西肯定死贵死贵的,还是别买了。”
“妈,你别忘了你女儿现在已是有钱人了,别说吃进口水果,就是吃进口牛排,进口龙虾,也是小意思了。”叶纤红笑着打趣。
“胡说什么?”叶知书白了她一眼,不以为然地说道。“就算有钱,也不能这样糟蹋啊?”
“你啊!连享福也不会。”叶纤红见她一付守财奴的模样,知道很难改变妈妈的观念,也懒得再劝。“那下次叫他们带些种子回来,我们自己种好了。”
嘴里这样说,心里其实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草莓好像就是从国外引进的,叶纤红记不清是在哪一年。如果国内已有人开始种植了,那想办法搞些草莓种子,真的可以种一些。
特别是等爸爸把大棚搭好,种上一亩草莓,村里人肯定稀罕死了。
年前水果价格高,到时自己吃不完,还可以卖给王子饭店。
说不定能卖上万块,爸爸肯定得意死了。
中午叶纤红下厨,做了一顿好吃的孝敬老妈。
“小红,我怎么觉得你带回来的菜,比地里种的味道好?”叶知书也发现这个问题了。“难道你带回来的菜,也是进口的?”
“那倒不是。”叶纤红只好胡诌。“不过我是挑最好最贵的买,所以品种应该比我们家种的好吧。”
“哦。”叶知书信了。“看来下次你爸去买蔬菜种子,得让他买最好最贵的。”
这时候资讯不发达,一些长年呆在乡下的朴实农民,总以为城里有的东西比农村的好吃,倒没怀疑女儿有撒谎。
“菜虽然是我带来的好吃,不过外面买的鸡鸭猪肉,却没有乡下人自己养的好吃。”叶纤红及时转移了注意力。
“对啊!所以尽管院子被它们糟蹋得不成样子,我还是养了二十多只鸡鸭,到时过年过节宰来吃。”叶知书得意地说道。“如果你嘴馋,等一下抓一只去吃。”
“算了吧,下次想吃了我自己过来抓。”叶纤红拒绝了。
市场上虽然也有土鸡卖,可是多少还是会放饲料,不像农村里,完结是用虫子和稻谷喂大的。
妈妈养鸡不容易,还要下蛋,养到过年再宰来吃吧。
“对了,妈,现在哪里有小鸡卖?”叶纤红问道。“有朋友在乡下盖了房子,也想养几只鸡,可是不知道哪里有得卖。”
家里地方有限,养不了多少只,叶纤红打算买一批小鸡,放到空间养。
叶纤红现在还做不到这一点,但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得不努力赚钱,避免自己成为可以随时牺牲的小鱼小虾。
“唉——”苏思诗原本只是开玩笑,听了叶纤红这番话,突然觉得笑不出来了。
“对了诗诗姐,你离开家族企业之后,有没有具体打算?”叶纤红问道。
诗诗姐家族一直生产电机,而虞城一直是国内有名的电动机生产基地,如果以后她放弃这个行业,真的有点可惜。
叶纤红非常清楚,接下来几年,因为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家电发展特别迅速。
而小家电都离不开一样核心产品,那就是永磁直流电机,前世叶纤红最早进入的那家港资企业,就是生产这种产品的。
那家企业在宝安区有五六家分厂,员工人数过万,据说全世界有四万名员工。
这时候那家企业估计还只有两家分厂,诗诗姐如果能进入这一行业,应该能分一杯羹。
特别是虞城另外一家原先生产电动机的企业,也介入了微电机行业,十年后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电机制造企业之一。
“我还没打算好。”苏思诗笑道。“原先准备休息一段时间,然后跟你一起合作,赚些轻松钱。”
从家族企业退下来,她真的没打算像以前那样拼命了。
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如果结婚的话,生育已存在风险,所以她想把身体养好,争取生个孩子,再考虑以后的事业。
“你以前就是搞电机的,我原先想建议你,去一家微型电机企业应聘,顺便学些管理技术,然后我们一起合资,开一家电机厂。”叶纤红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既然你打算休息一段时间,那我就不劝你了。”
“嗯。”苏思诗点点头。“你的想法其实不错,我考虑考虑再说。”
于是又把注意力转向胡向阳。
“那个范昌贵有没有找你的麻烦?”叶纤红随口问道。
理论上讲,胡向阳调到行政管理科后,加班应该是家常便饭,但是他最近天天能准时下班,已经说明了一切问题。
“麻烦肯定是有。”胡向阳回答道。“只不过我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我去那边,是为了锻炼,所以懒得跟他们争权。什么时候觉得没意思了,调出来说是。”
这个问题他想了很久了,最后做了这样的打算。
“你能这样想就好。”叶纤红是担心他受委屈,见他有这样的心态,放心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开车回到家里。
“妈,爸呢?”一进家门,看到妈妈在织围巾,叶纤红问道。
“去你三叔家帮忙了。”叶妈妈回答道。“他们昨天已经开始搭大棚了。”
“哦,这么快啊!”叶纤红有些惊讶。“田都平整好了?”
大棚建好后,几乎不会移动,所以要做好一切的准备。
现在是秋天,雨水不多,所以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多。但是春夏之交时,雨水特别多,排水就成了问题。
所以建大棚时,田地要重新挖垄,大棚与大棚之间,必须挖一条足够深的排水沟。
特别是地势低的烂田,特别要注意。
“嗯,听说已照你的要求弄好了。”叶妈妈随口回答道。“如果你不放心,去看看好了。”
“哦。”叶纤红想了想,觉得确实有必要去实地看一下,免得大棚搭好后有问题,再改就麻烦了。
到了三叔家的田里,看到十几个男人正在把毛竹的根部埋进土里,远远看去,大棚已初具规模,只等搭好上面的支梁,铺上薄膜,就能使用了。
“小红来得正好。”三叔看到后笑着叫道。“你看我们这样搭,有没有问题?”
叶纤红走到最近的架子上看了看,还用手摇了摇,感觉非常牢固,就安心不少。
又看了看大棚中间的排水沟,大概有半米深,应该也没问题了。
“这个问我,我也说不上来。”叶纤红笑道。“只要大棚够牢固,风吹不过,甚至上就没问题了。排水沟挖得也很深,就算雷雨,水应该也不会倒灌进大棚里,这就足够了。”
三叔顿时放心了。
叶纤红走到父亲郑建国面前,问起厂房的事。
“爸,工厂那边还有面积大一点的空厂房吗?”叶纤红问道。“最好比现在那块地方大一倍以上。”
“这个我也一时不清楚。”郑建国以前虽然在平原村那边的工厂里上了十多年的班,但是太具体的也不清楚。“要不,我回头去问问?”
“好。”叶纤红点点头。“问清楚就跟我说一声。如果租不到厂房,得自己批地盖了。”
“怎么?”郑建国一听,疑惑起来。“你打算再办一家厂?”
“那倒没有,我只是打算把铝合金门窗的事干起来,旧厂房给他们用。”叶纤红解释道。“至于现在在加工的铝合金货架,移到新厂房去,还打算做百页窗、铝合金橱柜、晾衣架等产品,所以面积要大一点。”
第六十四章回家找厂房
“哦。”郑建国对这些产品倒是很熟悉,女儿一说,就全有数了。“只不过一下子铺得这么大,会不会管不过来?”
工厂管理方面他完全是外行,以前王茂琳在管,他只负责技术。
后来把以前的同事梁中华介绍给女儿,进了工厂当生产科长。那人以前是钳工,技术全面,又有文化,所以一个人都管起来了。
如果分成两家厂,人手就不够了。
“没事,现在先准备着,等一切安排好了,人应该也会招到的。”叶纤红安慰道。
“那就好。”郑建国放心了。
从田里回来,叶纤红回家陪妈妈织围巾。
“对了,听说你给旺旺开的店,生意非常好。”叶知书抬头望了女儿一眼,说道。“一天都可以赚上千块呢?可把村里的人眼红坏了?”
对于女儿做生意的本事,她是真的服气,旺旺就是暑假里跟了女儿两个月,想不到现在也培养出来了。
这样下去,他们郑家以后要出不少大老板了。
老三夫妻也是有福气的,以后就不用担心生了两个儿子,拿不出彩礼钱,说不定还能享儿子的福呢?
“哪有这么多?”叶纤红才不相信。“肯定是有人乱嚼舌头。”
乡下人说话喜欢夸大事实,搞得好像开个店就能发横财似的,叶纤红担心有人学旺旺开店,然后亏钱。
“你别骗我,这话可是你小姑说的,她还会瞎说?”叶知书不高兴地说道。
“那也不可能。”叶纤红反驳,“或许某一天生意特别好,所以做了上千块营业额,能赚三四百块利润。每天赚上千块,做白日梦吧?”
如果真的天天赚上千,一年就是三十多万了,那她到每个镇都开一家这样的店,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我也觉得不可能。”叶妈妈想了想,终于说了实话。“真的这么好赚钱,还有人种田吗?”
叶纤红见妈妈老是用手挤眼睛,就有些心疼,她肯定是一天到晚在织围巾,才把眼睛累坏了。
“妈,我把围巾拿来,是让你给村里人织的,你只管收收发发就好。”叶纤红劝道。“你织一根围巾才赚多少钱,如果眼睛出问题,那以后就要吃苦头了。”
“瞎说什么。”叶知书瞪了他一眼。“从来没听说织毛线,会把眼睛累瞎的。”
“织围巾自然不会瞎,问题是你以前眼睛就不好。”叶纤红很想说你以前经常偷偷哭,身体又不好,眼睛自然有问题。
否则的话,身体被灵液调理过,怎么还会这么容易疲劳?
“对了,妈,有朋友送了我一些水果,我忘在车上了。”叶纤红想到空间的变异覆盆子,打算拿出来给妈妈尝尝。“味道很特别,你肯定喜欢吃。”
现在家里正好没有外人,不用担心被别人看到,而解释不清。
也算是找个借口让妈妈休息一下。
说完,来到院子里,打开汽车后车盖,趁没有人注意,已从空间取出一塑料筐覆盆子,拿回家放到茶几上。
“咦?这不是覆盆子吗?”叶知书一见,惊叫一声。“怎么长这么大?”
“这是草莓,就是覆盆子改良后培育出来的。”叶纤红自然不好承认它的来历。“这是国外进口的,国内还吃不到呢?”
“真的啊?难怪这么像,不过肯定很贵。”叶知书相信了。“你怎么全部拿来给我吃了,不给自己和安安留一些?”
也不知道这样一筐要多少钱,她真的有点舍不得吃。
“你尽管吃好了,朋友带了不少,家里还有大半呢?”叶纤红回答道。“味道怎么样?如果喜欢吃,下次再叫她带些回来。”
“味道是不错,比覆盆子还好吃。”叶知书吃了几颗后,说道。“不过这东西肯定死贵死贵的,还是别买了。”
“妈,你别忘了你女儿现在已是有钱人了,别说吃进口水果,就是吃进口牛排,进口龙虾,也是小意思了。”叶纤红笑着打趣。
“胡说什么?”叶知书白了她一眼,不以为然地说道。“就算有钱,也不能这样糟蹋啊?”
“你啊!连享福也不会。”叶纤红见她一付守财奴的模样,知道很难改变妈妈的观念,也懒得再劝。“那下次叫他们带些种子回来,我们自己种好了。”
嘴里这样说,心里其实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草莓好像就是从国外引进的,叶纤红记不清是在哪一年。如果国内已有人开始种植了,那想办法搞些草莓种子,真的可以种一些。
特别是等爸爸把大棚搭好,种上一亩草莓,村里人肯定稀罕死了。
年前水果价格高,到时自己吃不完,还可以卖给王子饭店。
说不定能卖上万块,爸爸肯定得意死了。
中午叶纤红下厨,做了一顿好吃的孝敬老妈。
“小红,我怎么觉得你带回来的菜,比地里种的味道好?”叶知书也发现这个问题了。“难道你带回来的菜,也是进口的?”
“那倒不是。”叶纤红只好胡诌。“不过我是挑最好最贵的买,所以品种应该比我们家种的好吧。”
“哦。”叶知书信了。“看来下次你爸去买蔬菜种子,得让他买最好最贵的。”
这时候资讯不发达,一些长年呆在乡下的朴实农民,总以为城里有的东西比农村的好吃,倒没怀疑女儿有撒谎。
“菜虽然是我带来的好吃,不过外面买的鸡鸭猪肉,却没有乡下人自己养的好吃。”叶纤红及时转移了注意力。
“对啊!所以尽管院子被它们糟蹋得不成样子,我还是养了二十多只鸡鸭,到时过年过节宰来吃。”叶知书得意地说道。“如果你嘴馋,等一下抓一只去吃。”
“算了吧,下次想吃了我自己过来抓。”叶纤红拒绝了。
市场上虽然也有土鸡卖,可是多少还是会放饲料,不像农村里,完结是用虫子和稻谷喂大的。
妈妈养鸡不容易,还要下蛋,养到过年再宰来吃吧。
“对了,妈,现在哪里有小鸡卖?”叶纤红问道。“有朋友在乡下盖了房子,也想养几只鸡,可是不知道哪里有得卖。”
家里地方有限,养不了多少只,叶纤红打算买一批小鸡,放到空间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