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纤红等饭熟了,从空间摘了一把葱,洗干净后切成细丝,放到蒸熟的鱼身上,浇上酱油,又淋一层滚油,只听“哧”的一声,香味扑鼻而来。
把鱼和炒好的菜拿到桌子上,盛了一小碗米饭,叶纤红开始品尝那条鱼的味道。
最先从鱼背上夹了一块刺少的肉,醮了一下酱油,放进嘴里,顿时,一股难以形容的鲜美味道在嘴里炸开。
太鲜美了!叶纤红忍不住惊叹起来。
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有吃过味道好到这种程度的鱼,难道它不是地下河自然长出来的,而是修炼者特意养在那里的?
叶纤红觉得只有这样可以解释了。
不管怎么样,既然这些鱼味道这么好,她得在空间专门划出一块地方,供它们栖息。
希望它们能尽管繁衍子孙,那以后自己可以经常吃到它们了。
叶纤红担心自己吃了这个鱼后,吃其它鱼会食不下咽了。
一条鱼不多,很快被她吃得精光,叶纤红有些后悔,早知道应该蒸两条。
忍住放下筷子,去空间再抓几条蒸来吃的冲动,叶纤红把没动的那碗青菜吃掉,才收拾桌子。
这次去欣昌,收获真的比自己想像的要强无数倍,单是这种鱼,就不虚此行了。
因为这些收获,叶纤红的心情特别好。
下午她去了公司,把小表哥打算赊衣服开店的事跟乔昌智说一下,并把她跟表哥做的约定说了出来,叫他拿出一个具体的章程,由他代表公司,跟小表哥签一个合同。
有这些条件约束,方便以后操作,免得亲戚之间一笔糊涂帐,大家事后剥不下面子,不好解决。
乔昌智跟叶纤红打交道多了,渐渐了解她的性格,知道她一方面看重规矩,希望大家遵照公司制度办事。
另一方面,又比较心软,愿意为亲人和朋友网开一面,帮他们一把。
所以他要做的,就是把死板的制度和人情,尽可能地平衡好,免得公司大了,不好管理。
做好这件事,叶纤红问起乔昌智的腿伤,听说他现在已恢复每天的晨跑,暗暗为他高兴。
为了防止还有暗疾没有彻底解决,叶纤红叫他坐下来,帮他检查一下。
把手放在他的伤口位置,精神力笼罩进去,仔细观察伤口的情况。
经过几次治疗,伤口的肌肉组织和血管筋脉,确实全部恢复成正常人的样子,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叶纤红放下心来,告诉他彻底好了,以后只要别再受伤,不用担心年纪大了,会有陈伤发作。
乔昌智笑着道谢。
从公司出来,叶纤红回到家里,却接到胡向阳的电话。
“小红,我今天不回来吃饭了?”他一接通电话,匆匆说道。
“要加班啊!”叶纤红随口问道。
“不是。”胡向阳语气有些急。“我要回京城一趟,刚才大伯母给我打电话,说爷爷身体似乎扛不住了,叫我回去看看。”
“哦。”叶纤红也不意外,他家老爷子病了很多年,一直在疗养,现在出现反复,也很正常。“那你这次回去,大概要几天?”
“还不清楚。”胡向阳回答道。“我请了三天假,如果爷爷问题不大,可能明天就回来了。万一爷爷出事了,那可能要补假也不一定——”
“我明白了。”叶纤红懂了他话里的意思,他已做好了老爷子过世的心理准备。“那你一路平安,到家后给我打个电话。”
“嗯。”胡向阳应了声。
挂了电话,叶纤红情绪低落下来。
前世自己家也是一团乱麻,最后的结果是,妈妈和弟弟早早离开人间,她一个人独自在深圳生活。
重生后,避免了这样的悲剧,但是胡向阳家的情况,似乎也没那么和谐,但愿他能处理好跟爷爷和大伯一家的关系,别受影响和连累。
晚上苏思诗回来,跟叶纤红说起这次吃货团活动的事。
因为温俊主动提出在他的酒店里搞活动,大家也没有意见,唯一的问题,就是这次活动,以什么为主题。
在这些团员看来,他们这个吃货团,可是一个高规格高档次的社团,不能随意糊弄,每一次活动,都得办成一次难忘的聚会。
温俊的主意是,办一次美食评选活动,由王子饭店的厨师,做出各个菜系的招牌菜式,由大家品评。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能品尝到丰富的美食,又为美食节做准备。
苏思诗觉得不错,就来问叶纤红的意见。
她本身就是副团长,有的事可以直接拿主意。不过跟叶纤红在一起久了,她现在已习惯先听听叶纤红的意见。
“这个主意不错啊!”叶纤红笑道。“反正我是很喜欢这样的创新做法。”
叶纤红的印象里,前世几乎每一个城市,都能看到全国各地特色的饭店。而现在却不一样,除了个别饭店有外地的菜系之外,大多数都在做本帮菜。
一方面,是因为现在还没有大量的打工者出现,住在虞城的居民,几乎都是本地人,所以菜的口味比较单一。
另一方面,也是经济水平还没到那一步,去酒店吃饭的人并不多,不像前世,餐饮店比现在多了几十倍,工作繁忙的小夫妻或者单身打工者,都懒得做饭,直接在外面吃。
长期在外面吃,常吃一种口味,就会腻,所以丰富口味,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现在只有南方的几大特区,才有大量的打工者,所以那边最先开始有地方菜系饭店过来开店。
虞城想办美食节,当然不能只做本地菜,让大家尝尝天南地北的各式美食,势在必行。
等弟弟和两个同学进来,大家一起坐下来吃饭。
“胡向阳呢?”苏思诗见叶纤红不等他回来,就开始吃饭,惊讶地问。
“他回京城了。”叶纤红夹起一筷菜,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哦。”苏思诗也没在意。
胡向阳到了虞城之后,快四个月了,还没回去过,现在回一趟家很正常。
叶纤红心里清楚,自己情绪受影响,是因为京城那边,有一个女孩子,曾经跟胡向阳关系密切。
她虽然不怕胡向阳变心,但是就怕好事多磨,给自己增添烦恼。
第三十章大伯母的目的
胡向阳坐飞机到了京城后,直接回到自己的家。
老家的房子经常没有人住,好在以前给他家做过保姆的阿姨,隔几天会过来打扫一下,倒是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胡向阳到家后,先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然后去隔壁大伯家一趟,想弄清楚爷爷到底怎么样了?
刚走到大伯家门口,就听到一声亲热的叫声:“向阳回来了啊!快进来。”
“大伯母。”叶纤红望着笑得像弥勒佛的女人,堆起笑脸叫了一声,并把手里的礼物递过去。
“哎哟,向阳,你现在怎么这么懂事了——”大伯母不客气地接过,打开袋子随便瞟了一眼,见是一件花纹非常精美的裙子,顿时眼前一亮,拿出来抖开,在面前比划了一下,惊喜地叫道:“这裙子的样式太漂亮了,花了不少钱吧!”
“朋友自己设计加工的,不贵。”胡向阳老老实实地回答。
这条裙子是叶纤红潮牌店里的产品,自己回家前,一时想不到买什么礼物,干脆去了一趟店里,挑了这条裙子。
他是京城长大的,一直觉得虞城这种小地方,时尚潮流肯定落后,比不上京城。
但是见过叶纤红设计的那些衣服,他倒觉得这些衣服才是最漂亮的,国内其它地方未必买得到,所以相信大伯母一定会喜欢。
而她的态度,证明了自己的猜测完全正确。
“那就谢谢你的朋友了。”大伯母把裙子装回袋子里,打算晚上洗了澡后,再试穿。“进来喝茶,你大伯和堂哥,等一回就下班了。”
“哦。”胡向阳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就问起爷爷的情形。
“你爷爷啊——”大伯母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中午保健医生打电话给我,说病情突然恶化,我一紧张,才给你打了电话,没想到过了几个小时,又稳定下来了。”
胡向阳望着大伯母的眼睛,确定她说得是真话,还是在编谎话。
以前年纪小,经历浅,看不明白这些。
进了派出所工作后,形形式式的人见得多了,判断力肯定提高了不少。
大伯母十有八九,没有说真话。
如果爷爷的身体真的出问题了,估计给自己打电话的时候,大伯和堂哥也早赶去疗养院了,怎么可能还有闲心上班呢?
既然爷爷的身体没事,那大伯母把自己诓回来做什么?
有时候他很怀疑,自己的父亲和大伯,到底是不是亲兄弟?否则两人的品性,为什么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呢?
父亲性格略微有些学究气,说话不急不躁,对权力和钱财看得很淡,只要家人过得开心快乐就好。
而大伯却心思复杂,对权力特别热衷,对家里的晚辈,很少有好脸色。
就算难得跟你说句话,也不肯说明白,让你听得云里雾里。搞不清他到底是在说真话,还是在调侃你呢?
至于大伯母,算得上是他的绝配,嘴里永远说得好听,做出来的事,却没有一样能让人接受。
就像今天,明明不怀好意思,见了面,却亲热得像见了亲儿子,让他一个头两个大。
“既然这样,那我先回去了。”胡向阳想了想,还是决定以不变应万变,不管她有什么目的,不理她就是了。
说完,站起来就要走。
“别走,留下来吃晚饭。”大伯母连忙叫住他。“知道你今天要来,我专门做了很多菜,你走了,那我就白忙活一场了——”
“大伯和堂哥回来后照样可以吃。”胡向阳见她过份亲热,越不想留在这里。
“那不一样。”大伯母故作生气地说道。“你离开京城三个多月了,也不回来看看你大伯大伯母,今天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怎么能说走就走。”
胡向阳性子上有跳脱的一面,一般人无法降住他,但是碰上法力明显比他更高深的大伯母,他连离开也做不到,只好又坐了下来。
他很清楚,如果今天离开了,就等于拂了大伯母的面子,这个后果有点严重。
胡家现在说话最有份量的不是爷爷,也不是大伯,而是大伯母。
原因很简单,因为大伯母有个哥哥叫赵晓光,现在已是赣南省的省委副书记,据说随时会再上一步,成为正部级干部。
胡向阳的姑夫肖培刚,也是副部级干部,但是两人的含金量完全不同。
特别是赵晓光今年才五十五岁,一步步从基层爬上来,资历和威望都比较高,如果年内成功升职,以他的年纪,很有可能六十岁时进入中枢。
如果真的入驻政务院,那前途就无法估量了。
所以即使有很多人看她不顺眼,也很少有人敢跟她唱反调。
把鱼和炒好的菜拿到桌子上,盛了一小碗米饭,叶纤红开始品尝那条鱼的味道。
最先从鱼背上夹了一块刺少的肉,醮了一下酱油,放进嘴里,顿时,一股难以形容的鲜美味道在嘴里炸开。
太鲜美了!叶纤红忍不住惊叹起来。
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有吃过味道好到这种程度的鱼,难道它不是地下河自然长出来的,而是修炼者特意养在那里的?
叶纤红觉得只有这样可以解释了。
不管怎么样,既然这些鱼味道这么好,她得在空间专门划出一块地方,供它们栖息。
希望它们能尽管繁衍子孙,那以后自己可以经常吃到它们了。
叶纤红担心自己吃了这个鱼后,吃其它鱼会食不下咽了。
一条鱼不多,很快被她吃得精光,叶纤红有些后悔,早知道应该蒸两条。
忍住放下筷子,去空间再抓几条蒸来吃的冲动,叶纤红把没动的那碗青菜吃掉,才收拾桌子。
这次去欣昌,收获真的比自己想像的要强无数倍,单是这种鱼,就不虚此行了。
因为这些收获,叶纤红的心情特别好。
下午她去了公司,把小表哥打算赊衣服开店的事跟乔昌智说一下,并把她跟表哥做的约定说了出来,叫他拿出一个具体的章程,由他代表公司,跟小表哥签一个合同。
有这些条件约束,方便以后操作,免得亲戚之间一笔糊涂帐,大家事后剥不下面子,不好解决。
乔昌智跟叶纤红打交道多了,渐渐了解她的性格,知道她一方面看重规矩,希望大家遵照公司制度办事。
另一方面,又比较心软,愿意为亲人和朋友网开一面,帮他们一把。
所以他要做的,就是把死板的制度和人情,尽可能地平衡好,免得公司大了,不好管理。
做好这件事,叶纤红问起乔昌智的腿伤,听说他现在已恢复每天的晨跑,暗暗为他高兴。
为了防止还有暗疾没有彻底解决,叶纤红叫他坐下来,帮他检查一下。
把手放在他的伤口位置,精神力笼罩进去,仔细观察伤口的情况。
经过几次治疗,伤口的肌肉组织和血管筋脉,确实全部恢复成正常人的样子,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叶纤红放下心来,告诉他彻底好了,以后只要别再受伤,不用担心年纪大了,会有陈伤发作。
乔昌智笑着道谢。
从公司出来,叶纤红回到家里,却接到胡向阳的电话。
“小红,我今天不回来吃饭了?”他一接通电话,匆匆说道。
“要加班啊!”叶纤红随口问道。
“不是。”胡向阳语气有些急。“我要回京城一趟,刚才大伯母给我打电话,说爷爷身体似乎扛不住了,叫我回去看看。”
“哦。”叶纤红也不意外,他家老爷子病了很多年,一直在疗养,现在出现反复,也很正常。“那你这次回去,大概要几天?”
“还不清楚。”胡向阳回答道。“我请了三天假,如果爷爷问题不大,可能明天就回来了。万一爷爷出事了,那可能要补假也不一定——”
“我明白了。”叶纤红懂了他话里的意思,他已做好了老爷子过世的心理准备。“那你一路平安,到家后给我打个电话。”
“嗯。”胡向阳应了声。
挂了电话,叶纤红情绪低落下来。
前世自己家也是一团乱麻,最后的结果是,妈妈和弟弟早早离开人间,她一个人独自在深圳生活。
重生后,避免了这样的悲剧,但是胡向阳家的情况,似乎也没那么和谐,但愿他能处理好跟爷爷和大伯一家的关系,别受影响和连累。
晚上苏思诗回来,跟叶纤红说起这次吃货团活动的事。
因为温俊主动提出在他的酒店里搞活动,大家也没有意见,唯一的问题,就是这次活动,以什么为主题。
在这些团员看来,他们这个吃货团,可是一个高规格高档次的社团,不能随意糊弄,每一次活动,都得办成一次难忘的聚会。
温俊的主意是,办一次美食评选活动,由王子饭店的厨师,做出各个菜系的招牌菜式,由大家品评。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能品尝到丰富的美食,又为美食节做准备。
苏思诗觉得不错,就来问叶纤红的意见。
她本身就是副团长,有的事可以直接拿主意。不过跟叶纤红在一起久了,她现在已习惯先听听叶纤红的意见。
“这个主意不错啊!”叶纤红笑道。“反正我是很喜欢这样的创新做法。”
叶纤红的印象里,前世几乎每一个城市,都能看到全国各地特色的饭店。而现在却不一样,除了个别饭店有外地的菜系之外,大多数都在做本帮菜。
一方面,是因为现在还没有大量的打工者出现,住在虞城的居民,几乎都是本地人,所以菜的口味比较单一。
另一方面,也是经济水平还没到那一步,去酒店吃饭的人并不多,不像前世,餐饮店比现在多了几十倍,工作繁忙的小夫妻或者单身打工者,都懒得做饭,直接在外面吃。
长期在外面吃,常吃一种口味,就会腻,所以丰富口味,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现在只有南方的几大特区,才有大量的打工者,所以那边最先开始有地方菜系饭店过来开店。
虞城想办美食节,当然不能只做本地菜,让大家尝尝天南地北的各式美食,势在必行。
等弟弟和两个同学进来,大家一起坐下来吃饭。
“胡向阳呢?”苏思诗见叶纤红不等他回来,就开始吃饭,惊讶地问。
“他回京城了。”叶纤红夹起一筷菜,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哦。”苏思诗也没在意。
胡向阳到了虞城之后,快四个月了,还没回去过,现在回一趟家很正常。
叶纤红心里清楚,自己情绪受影响,是因为京城那边,有一个女孩子,曾经跟胡向阳关系密切。
她虽然不怕胡向阳变心,但是就怕好事多磨,给自己增添烦恼。
第三十章大伯母的目的
胡向阳坐飞机到了京城后,直接回到自己的家。
老家的房子经常没有人住,好在以前给他家做过保姆的阿姨,隔几天会过来打扫一下,倒是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胡向阳到家后,先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然后去隔壁大伯家一趟,想弄清楚爷爷到底怎么样了?
刚走到大伯家门口,就听到一声亲热的叫声:“向阳回来了啊!快进来。”
“大伯母。”叶纤红望着笑得像弥勒佛的女人,堆起笑脸叫了一声,并把手里的礼物递过去。
“哎哟,向阳,你现在怎么这么懂事了——”大伯母不客气地接过,打开袋子随便瞟了一眼,见是一件花纹非常精美的裙子,顿时眼前一亮,拿出来抖开,在面前比划了一下,惊喜地叫道:“这裙子的样式太漂亮了,花了不少钱吧!”
“朋友自己设计加工的,不贵。”胡向阳老老实实地回答。
这条裙子是叶纤红潮牌店里的产品,自己回家前,一时想不到买什么礼物,干脆去了一趟店里,挑了这条裙子。
他是京城长大的,一直觉得虞城这种小地方,时尚潮流肯定落后,比不上京城。
但是见过叶纤红设计的那些衣服,他倒觉得这些衣服才是最漂亮的,国内其它地方未必买得到,所以相信大伯母一定会喜欢。
而她的态度,证明了自己的猜测完全正确。
“那就谢谢你的朋友了。”大伯母把裙子装回袋子里,打算晚上洗了澡后,再试穿。“进来喝茶,你大伯和堂哥,等一回就下班了。”
“哦。”胡向阳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就问起爷爷的情形。
“你爷爷啊——”大伯母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中午保健医生打电话给我,说病情突然恶化,我一紧张,才给你打了电话,没想到过了几个小时,又稳定下来了。”
胡向阳望着大伯母的眼睛,确定她说得是真话,还是在编谎话。
以前年纪小,经历浅,看不明白这些。
进了派出所工作后,形形式式的人见得多了,判断力肯定提高了不少。
大伯母十有八九,没有说真话。
如果爷爷的身体真的出问题了,估计给自己打电话的时候,大伯和堂哥也早赶去疗养院了,怎么可能还有闲心上班呢?
既然爷爷的身体没事,那大伯母把自己诓回来做什么?
有时候他很怀疑,自己的父亲和大伯,到底是不是亲兄弟?否则两人的品性,为什么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呢?
父亲性格略微有些学究气,说话不急不躁,对权力和钱财看得很淡,只要家人过得开心快乐就好。
而大伯却心思复杂,对权力特别热衷,对家里的晚辈,很少有好脸色。
就算难得跟你说句话,也不肯说明白,让你听得云里雾里。搞不清他到底是在说真话,还是在调侃你呢?
至于大伯母,算得上是他的绝配,嘴里永远说得好听,做出来的事,却没有一样能让人接受。
就像今天,明明不怀好意思,见了面,却亲热得像见了亲儿子,让他一个头两个大。
“既然这样,那我先回去了。”胡向阳想了想,还是决定以不变应万变,不管她有什么目的,不理她就是了。
说完,站起来就要走。
“别走,留下来吃晚饭。”大伯母连忙叫住他。“知道你今天要来,我专门做了很多菜,你走了,那我就白忙活一场了——”
“大伯和堂哥回来后照样可以吃。”胡向阳见她过份亲热,越不想留在这里。
“那不一样。”大伯母故作生气地说道。“你离开京城三个多月了,也不回来看看你大伯大伯母,今天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怎么能说走就走。”
胡向阳性子上有跳脱的一面,一般人无法降住他,但是碰上法力明显比他更高深的大伯母,他连离开也做不到,只好又坐了下来。
他很清楚,如果今天离开了,就等于拂了大伯母的面子,这个后果有点严重。
胡家现在说话最有份量的不是爷爷,也不是大伯,而是大伯母。
原因很简单,因为大伯母有个哥哥叫赵晓光,现在已是赣南省的省委副书记,据说随时会再上一步,成为正部级干部。
胡向阳的姑夫肖培刚,也是副部级干部,但是两人的含金量完全不同。
特别是赵晓光今年才五十五岁,一步步从基层爬上来,资历和威望都比较高,如果年内成功升职,以他的年纪,很有可能六十岁时进入中枢。
如果真的入驻政务院,那前途就无法估量了。
所以即使有很多人看她不顺眼,也很少有人敢跟她唱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