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太忙,三人很久没有机会像这样出来闲逛了,今天难得天气也好,没有往日闷热,所以一时也不想回家。
走到靠近火车站广场的时候,看到前面围了一个大圈子,似乎有什么表演。
“去看看。”安安兴致勃勃地说道。
“好。”叶纤红和胡向阳简洁地应了声。
挤进圈子,只见前面地上铺了一块帆布,上面放了一些骨头状的东西,一个年近六十的老汉,坐在后面的地方,一付稳坐钓鱼台的模样。
“这是什么东西?”安安好奇地问了一句。
“虎骨。”那个老汉用生硬地普通话回答道。“每克100块。”
“这么贵。”安安一听这个价格,吓了一跳。
地上帆布放着的都是一根根阴干的骨头,每一条估计有五六十克,那不是要五六千?
“安安,别乱开口。”叶纤红感觉弟弟有些兴奋过度了,连忙阻止他再乱问。
虽然这时候偷猎野生动物,还不算大罪,但叶纤红是反感这种买卖的。
何况她有空间这个宝贝,也不需要虎骨来治病。
忽然发现帆布一角,放了一只黑色的袋子,里面还放了东西,好奇地问道:“这里面有什么?”
“一些中药。”老汉拉开袋口,给叶纤红看。“全是东北长白山上采来的,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一看——”
“啊?”叶纤红一听,还真的有兴趣,连忙蹲下去看。
最近没事的时候,依然会看那本中药图册,认识了不少中药。
如果真的有长白山的野生药材,买一些倒不错。
不过大多是天麻、龙胆草、平贝母、党参等品种,在虞城中药店也买得到,没有珍稀或珍贵的药材。
叶纤红有些失望,拍拍手站起来,准备离开。
“我这里有一株长白山二十年的野山参,你要不要?”老汉见叶纤红看不上袋子里的中药,又叫道。
他看叶纤红穿得很上档次,一看就是有钱的,知道不拿出好东西,她就要走了。
“真的吗?给我看看。”叶纤红一听,兴奋地问道。
“小心点,别把根弄断了。”老汉从贴上的衬衫口袋里,拿出一只透明的塑料袋,小心交到叶纤红手里。
“不错。”叶纤红仔细观察了一下,担心它是用其它材料拼凑起来的,又用精神力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实是一根刚挖出没几天的新鲜人参,就有兴趣买下来。“多少钱?”
“一千块。”老汉直接叫道。
“行。”叶纤红从包里拿出钱,交给对方,拿着人参站起来,准备回去。
“小红,你怎么不问清楚真假就买了?”胡向阳担心地问。
“应该是长白山野山参,不会错的。”叶纤红相信自己的判断。
第六章有客光临
叶纤红走进卧室,进了空间,拿出那株人参。
她在思考,这根看起来还新鲜的人参,如果种到空间里,不知道能不能继续长大。
因为有以前种扦插葡萄枝的经验,这人参虽然没有了叶子,只剩下根了,还放了好几天,水份也失去了不少,叶纤红还是打算尝试一下。
说不定在灵液的浇灌下,依然能成活。
可能是前世受港台武侠小说的影响,说什么一株百年人参、千年人参如何珍贵,甚至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前世母亲长期犯病,去世的早,后来在深圳时,她经常这样想,如果自己拥有小说写的那种百年人参,不能知道能不能治好母亲,让她一直活到现在?
这似乎成了她前世,最大也最莫名其妙的执念。
重生后,尽管已经治好了妈妈的病,但是有了空间后,她还是想试一试,一株人参长到百年以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当然她也尝试用种子种植了。
只不过从种子开始育苗,花的时间太久了,就算空间有增速作用,也得几年后才能看到结果。
现在有一株二十五年的野山参,如果能用灵液栽种成功,那时间就大大缩短了。
于是小心打开袋子,在地上弄了个坑,把人参埋下去。
拿出灵液,在上面浇了几滴后,又在上面做了个记号。
打算每天浇一次灵液,看看需要几天时间,才能重新抽叶出子?
做完这件事,叶纤红出了空间。
这时候娱乐活动少,姐弟俩晚上没事做,老老实实呆在家里。
自从答应姐姐要考上大学,安安的学习明显比以前勤奋多了。
这时候坐在椅子上,正在用心做作业。
如果作业做完,他还自觉在学后面的课程。
叶纤红坐在沙发上,陪弟弟做作业。
碰到他不懂的地方,除了指导他之外,还要帮他分析后面课程的内容。
弟弟自己在学的时候,她就思考美食节的事。
这件事虽然不难,不过大多数人还没接触过,所以怎么搞,一点都不明白,需要她把操作方法写出来,教给他们。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一看时间,都九点半了,这个时候谁还打过来?
“小红,刚才接了个电话,说是找你的。”是朱亚婷的声音。“我叫她去后面找你了。”
朱亚婷现在住在叶纤红以前住过的房子里,一些不知道她近况的人,没有她新家的电话,也没有她的大哥大号码,只能打那个电话找她,需要朱亚婷转告了。
“她说了自己的名字吗?”叶纤红问道。
这其实也是件麻烦事,朱亚婷不熟悉她的朋友,不知道怎么处理?
如果什么人问,她都告诉他们自己家的住址,万一有不安好心的人找上门来,也是个麻烦。
“她没说。”朱亚婷回答道:“不过她说只有跟你一提跳舞的事,你肯定知道。”
“哦,我知道了。”叶纤红一下子想起了慕尼黑舞厅那个喜欢拿扇子遮脸的大妈。“不过以后有人找我,你最好问清楚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交给我来处理就行,别把我家的地址告诉他们。”
“知道了。”朱亚婷回答道。
她也不傻,很快明白小红为什么这样说。
不过想到刚才打电话的是女人,她没有一丝戒心,就直接把地址告诉她了,换成是个男的,自己还是会想一想,要不要跟她说吧!
叶纤红挂了电话,心里疑惑,那个大妈过来干什么?
在舞厅打过一次交道后,两人接下来没有交集,只是在农贸市场门口偶遇过一次。
她现在已从慕尼黑舞厅离开,不再上班了,没必要跟自己这样的顾客打交道。
难道是为了女儿?
虽然脑中有大量前世印象深刻的好歌,不过叶纤红没打算抄歌赚钱,毕竟这是人家辛苦写出来的,不能白白占为已有。
虞城终究是小地方,叶纤红挂了电话还没到十分钟,就听到了敲门声。
站在门后用精神力确实了来人的身份后,叶纤红打开门。
除了那位性格爽朗的大妈,身后还站着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女孩子,看样子应该是她女儿。
“叶小姐,打扰你了。”那位大妈一看到叶纤红,就满脸笑容地叫道:“这是我女儿马丽莲。”
“哦,你们好。”叶纤红望了母女俩一眼,招呼她们进屋。“没关系,屋里聊。”
两人进屋后,看到里面富丽堂皇的装修,和面积巨大的客间,误会了。
原来叶纤红家里条件,比她们想像得还要好,难怪一首歌送了就送了,也不要钱。
在沙发上坐定,叶纤红泡了茶过来,在一边坐下来。
“叶小姐,这么晚打扰你,真是非常失礼。”大妈一付内疚的样子,说道:“主要是女儿刚到虞城,明天一早又要离开,所以才不得不这个时候来拜访。”
“没关系,艺人嘛,时间不受自己的控制,我明白。”叶纤红点头表示理解。
这时候综艺节目少,这些明星不可能像前世一样,天天坐飞机赶通告。
但是急着赚钱的心思,不管现在还是将来,却是一样的。
这时候像她这样唱红了一首歌的新人,肯定忙着走穴,到各个酒吧、夜总会等地方唱歌赚钱。
如果名气更大一点,就会跟着歌舞团到各地演出,赚更多的钱。
那些八九十年代国内出名的歌手,哪个没有走过这条路?
“叶小姐。”那个叫马丽莲的女孩子,站起来向叶纤红鞠了一躬,感激地说道:“我这次过来,就是专门想谢谢你。如果没有你给我这首歌,恐怕这时候还在给别人伴舞——”
她的外貌至少遗传了大妈的七分模样,五官立体而深髓,化妆后上镜应该非常漂亮,有点像前世的热巴。
“客气了。”叶纤红连忙站起来回礼。“是你唱得好,所以才能红。”
招呼她重新坐下来,心里还是非常愉快的,毕竟人家懂得感恩,专门过来道谢。
不像有的人,一出名,就六亲不认。
叶纤红始终觉得国内很多人都这样,当别人帮了他,获得了成功,就会马上忘了帮助过自己的人,觉得自己能成功,完全是靠自己的天赋和运气。
当失败了,就会把过错全部推到帮助自己的人身上,觉得他没本事,给的东西不够好,从来不会思考自己的能力够不够?天赋和勤奋够不够?
所以很多新人一出名,最忙的事,就是跟原公司解约,跟原来的朋友划清界线,急急忙忙去攀比自己成功的人,捧高踩低。
“话不能这样说。”大妈插嘴道:“这样的歌,交给任何一个有些天赋的年轻人,都能一炮而红,关键还是歌和舞配合得好。”
“好吧。”叶纤红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那你现在签唱片公司了吗?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签了。”马丽莲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也是我来打你的原因之一。”
“你详细说。”叶纤红问道。
走到靠近火车站广场的时候,看到前面围了一个大圈子,似乎有什么表演。
“去看看。”安安兴致勃勃地说道。
“好。”叶纤红和胡向阳简洁地应了声。
挤进圈子,只见前面地上铺了一块帆布,上面放了一些骨头状的东西,一个年近六十的老汉,坐在后面的地方,一付稳坐钓鱼台的模样。
“这是什么东西?”安安好奇地问了一句。
“虎骨。”那个老汉用生硬地普通话回答道。“每克100块。”
“这么贵。”安安一听这个价格,吓了一跳。
地上帆布放着的都是一根根阴干的骨头,每一条估计有五六十克,那不是要五六千?
“安安,别乱开口。”叶纤红感觉弟弟有些兴奋过度了,连忙阻止他再乱问。
虽然这时候偷猎野生动物,还不算大罪,但叶纤红是反感这种买卖的。
何况她有空间这个宝贝,也不需要虎骨来治病。
忽然发现帆布一角,放了一只黑色的袋子,里面还放了东西,好奇地问道:“这里面有什么?”
“一些中药。”老汉拉开袋口,给叶纤红看。“全是东北长白山上采来的,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一看——”
“啊?”叶纤红一听,还真的有兴趣,连忙蹲下去看。
最近没事的时候,依然会看那本中药图册,认识了不少中药。
如果真的有长白山的野生药材,买一些倒不错。
不过大多是天麻、龙胆草、平贝母、党参等品种,在虞城中药店也买得到,没有珍稀或珍贵的药材。
叶纤红有些失望,拍拍手站起来,准备离开。
“我这里有一株长白山二十年的野山参,你要不要?”老汉见叶纤红看不上袋子里的中药,又叫道。
他看叶纤红穿得很上档次,一看就是有钱的,知道不拿出好东西,她就要走了。
“真的吗?给我看看。”叶纤红一听,兴奋地问道。
“小心点,别把根弄断了。”老汉从贴上的衬衫口袋里,拿出一只透明的塑料袋,小心交到叶纤红手里。
“不错。”叶纤红仔细观察了一下,担心它是用其它材料拼凑起来的,又用精神力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实是一根刚挖出没几天的新鲜人参,就有兴趣买下来。“多少钱?”
“一千块。”老汉直接叫道。
“行。”叶纤红从包里拿出钱,交给对方,拿着人参站起来,准备回去。
“小红,你怎么不问清楚真假就买了?”胡向阳担心地问。
“应该是长白山野山参,不会错的。”叶纤红相信自己的判断。
第六章有客光临
叶纤红走进卧室,进了空间,拿出那株人参。
她在思考,这根看起来还新鲜的人参,如果种到空间里,不知道能不能继续长大。
因为有以前种扦插葡萄枝的经验,这人参虽然没有了叶子,只剩下根了,还放了好几天,水份也失去了不少,叶纤红还是打算尝试一下。
说不定在灵液的浇灌下,依然能成活。
可能是前世受港台武侠小说的影响,说什么一株百年人参、千年人参如何珍贵,甚至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前世母亲长期犯病,去世的早,后来在深圳时,她经常这样想,如果自己拥有小说写的那种百年人参,不能知道能不能治好母亲,让她一直活到现在?
这似乎成了她前世,最大也最莫名其妙的执念。
重生后,尽管已经治好了妈妈的病,但是有了空间后,她还是想试一试,一株人参长到百年以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当然她也尝试用种子种植了。
只不过从种子开始育苗,花的时间太久了,就算空间有增速作用,也得几年后才能看到结果。
现在有一株二十五年的野山参,如果能用灵液栽种成功,那时间就大大缩短了。
于是小心打开袋子,在地上弄了个坑,把人参埋下去。
拿出灵液,在上面浇了几滴后,又在上面做了个记号。
打算每天浇一次灵液,看看需要几天时间,才能重新抽叶出子?
做完这件事,叶纤红出了空间。
这时候娱乐活动少,姐弟俩晚上没事做,老老实实呆在家里。
自从答应姐姐要考上大学,安安的学习明显比以前勤奋多了。
这时候坐在椅子上,正在用心做作业。
如果作业做完,他还自觉在学后面的课程。
叶纤红坐在沙发上,陪弟弟做作业。
碰到他不懂的地方,除了指导他之外,还要帮他分析后面课程的内容。
弟弟自己在学的时候,她就思考美食节的事。
这件事虽然不难,不过大多数人还没接触过,所以怎么搞,一点都不明白,需要她把操作方法写出来,教给他们。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一看时间,都九点半了,这个时候谁还打过来?
“小红,刚才接了个电话,说是找你的。”是朱亚婷的声音。“我叫她去后面找你了。”
朱亚婷现在住在叶纤红以前住过的房子里,一些不知道她近况的人,没有她新家的电话,也没有她的大哥大号码,只能打那个电话找她,需要朱亚婷转告了。
“她说了自己的名字吗?”叶纤红问道。
这其实也是件麻烦事,朱亚婷不熟悉她的朋友,不知道怎么处理?
如果什么人问,她都告诉他们自己家的住址,万一有不安好心的人找上门来,也是个麻烦。
“她没说。”朱亚婷回答道:“不过她说只有跟你一提跳舞的事,你肯定知道。”
“哦,我知道了。”叶纤红一下子想起了慕尼黑舞厅那个喜欢拿扇子遮脸的大妈。“不过以后有人找我,你最好问清楚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交给我来处理就行,别把我家的地址告诉他们。”
“知道了。”朱亚婷回答道。
她也不傻,很快明白小红为什么这样说。
不过想到刚才打电话的是女人,她没有一丝戒心,就直接把地址告诉她了,换成是个男的,自己还是会想一想,要不要跟她说吧!
叶纤红挂了电话,心里疑惑,那个大妈过来干什么?
在舞厅打过一次交道后,两人接下来没有交集,只是在农贸市场门口偶遇过一次。
她现在已从慕尼黑舞厅离开,不再上班了,没必要跟自己这样的顾客打交道。
难道是为了女儿?
虽然脑中有大量前世印象深刻的好歌,不过叶纤红没打算抄歌赚钱,毕竟这是人家辛苦写出来的,不能白白占为已有。
虞城终究是小地方,叶纤红挂了电话还没到十分钟,就听到了敲门声。
站在门后用精神力确实了来人的身份后,叶纤红打开门。
除了那位性格爽朗的大妈,身后还站着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女孩子,看样子应该是她女儿。
“叶小姐,打扰你了。”那位大妈一看到叶纤红,就满脸笑容地叫道:“这是我女儿马丽莲。”
“哦,你们好。”叶纤红望了母女俩一眼,招呼她们进屋。“没关系,屋里聊。”
两人进屋后,看到里面富丽堂皇的装修,和面积巨大的客间,误会了。
原来叶纤红家里条件,比她们想像得还要好,难怪一首歌送了就送了,也不要钱。
在沙发上坐定,叶纤红泡了茶过来,在一边坐下来。
“叶小姐,这么晚打扰你,真是非常失礼。”大妈一付内疚的样子,说道:“主要是女儿刚到虞城,明天一早又要离开,所以才不得不这个时候来拜访。”
“没关系,艺人嘛,时间不受自己的控制,我明白。”叶纤红点头表示理解。
这时候综艺节目少,这些明星不可能像前世一样,天天坐飞机赶通告。
但是急着赚钱的心思,不管现在还是将来,却是一样的。
这时候像她这样唱红了一首歌的新人,肯定忙着走穴,到各个酒吧、夜总会等地方唱歌赚钱。
如果名气更大一点,就会跟着歌舞团到各地演出,赚更多的钱。
那些八九十年代国内出名的歌手,哪个没有走过这条路?
“叶小姐。”那个叫马丽莲的女孩子,站起来向叶纤红鞠了一躬,感激地说道:“我这次过来,就是专门想谢谢你。如果没有你给我这首歌,恐怕这时候还在给别人伴舞——”
她的外貌至少遗传了大妈的七分模样,五官立体而深髓,化妆后上镜应该非常漂亮,有点像前世的热巴。
“客气了。”叶纤红连忙站起来回礼。“是你唱得好,所以才能红。”
招呼她重新坐下来,心里还是非常愉快的,毕竟人家懂得感恩,专门过来道谢。
不像有的人,一出名,就六亲不认。
叶纤红始终觉得国内很多人都这样,当别人帮了他,获得了成功,就会马上忘了帮助过自己的人,觉得自己能成功,完全是靠自己的天赋和运气。
当失败了,就会把过错全部推到帮助自己的人身上,觉得他没本事,给的东西不够好,从来不会思考自己的能力够不够?天赋和勤奋够不够?
所以很多新人一出名,最忙的事,就是跟原公司解约,跟原来的朋友划清界线,急急忙忙去攀比自己成功的人,捧高踩低。
“话不能这样说。”大妈插嘴道:“这样的歌,交给任何一个有些天赋的年轻人,都能一炮而红,关键还是歌和舞配合得好。”
“好吧。”叶纤红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那你现在签唱片公司了吗?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签了。”马丽莲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也是我来打你的原因之一。”
“你详细说。”叶纤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