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郑兴旺应了声,没有再说话。
低下头仔细想了想,发现卖泡菜,确实比不上卖衣服赚钱。
一件衣服赚二十块,一天一百件,就是二千块了,泡菜再赚钱,能赚得这么多?
至于风险什么的,他倒没放在心上,毕竟一个初中生,能接触到多大的世界,自然不会有这种体会。
叶纤红也没解释,这种人生阅历,别人说是没用的,需要他们自己去经历,才会有切肤之痛。
苏思诗望着叶纤红耐心地跟堂弟说话,就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忽然心生感慨。
自己姐弟这个年纪时,她也是把弟弟当成宝,一心一意照顾他,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好东西都留给了他。
等他成家立业后,回报自己的又是什么呢?
“诗诗姐,想什么呢?”见她拿着筷子神思不属,叶纤红笑着叫了一声。
“没什么?”苏思诗掩饰地笑了笑,伸筷子去夹菜,把刚才的情绪压下来。
对着叶纤红,她还能说什么?
告诉她自己跟弟弟的关系?
还是提醒她,现在对弟弟再好也没用,将来他结婚有了老婆,跟你不一条心了,你的所有好他都会忘了,反而会恨你给的不够多?
这样说肯定会让叶纤红不舒服,安安说不定也会讨厌自己。
还是咽回肚子里吧!
有些事就算明知道会发生,又何必提前说出来招人烦呢?
至少让她享受一下姐弟在一起生活的快乐时光吧!
胡向阳成为派出所副所长后,工作压力比以前大得多了,下班后回家,也会经常思考工作上的事,所以没有参与叶纤红他们的话题。
在某些方面,他是老派的人,总觉得男人在工作上的事,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实在不行了,再跟家里人商量。
自己升职,大半功劳来自女朋友,如果工作上的事,还得时时问她,那他一个大男人,实在太丢脸了。
安安是屋里所有人里最小的,也是最单纯的,家里有姐姐支撑着,不用他赚钱养家,所以活得最自在。
现在吃得好穿得好,还能干着自己感兴趣的事,觉得非常幸福。
不像郑兴旺,即使赚了些钱,还是不敢稍有松懈,一心想像堂姐一样,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第四十二章土系操控师
当天晚上,叶纤红回到房间,进了空间。
今天从中药店得了这么多药材,叶纤红不管它是什么品种,在人参边上找了块空地,把这些药材一一种下去。
因为大多都有些脱水,叶纤红怕种不活,每株根部都浇了点稀释后的灵液。
相信有灵液在,至少一半能成活吧。
干完这些活,叶纤红去河边洗了手,看河里的鱼又变大了许多,甚至看到一些牙签粗细的小鱼。
用手招来一条,放到面前看了看,居然是黄鳝的幼苗。
没想到它已开始繁殖后代了,看那边黑黑一团的数量,少说也有两三百条,等它们长大,自己就能隔些日子就抓一些来吃了。
叶纤红沿着河边又走了走,发现河里的鱼虾确实比以前多了许多,看来只要给它时间,以后河里的出产就会非常丰富了。
满意地点点头,叶纤红来到那间造了大半的土屋面前,望着中间差了一米多就可以合顶的屋顶,决定今天把它全部造好。
想到这里,叶纤红继续操控屋顶的泥土,让它们缓缓往中间延伸,经过一分多钟,终于轻轻一碰,已连在了一起。
叶纤红围着土屋转了转,见四面墙和屋顶都已密闭,腿一迈,走了进去。
屋里干干净净地什么都没有,她精神力一动,靠墙的地方有一块土平平地拱起来,没一会就像多了一张床。
叶纤红手过去,伸手摸了摸,感觉很软又很坚固,像是儿童游乐场所地上垫的抗震土板。
如果睡在这里,应该会很舒服,叶纤红在这个像土坑一样的地方坐下来,软软的确实很舒服,又不怕会崩塌。
下次拿床竹席,垫着躺在这里,估计比外面有空调更舒服,叶纤红暗想。
从门洞里钻出去,对这个难看的门洞很不满意。
叶纤红突然有了灵感,于是精神力一动,那个门洞很快改变了开关,慢慢地成了一个高一米五宽约一米的门洞。
原来根本不必像以前一样,用锄头挖门,用精神力就行了。
下一刻她又有了想法,于是门洞中间突然多出一根根十公分宽的泥条子。
这样望过去,门洞变成了一扇窗,窗户中间有那些泥条子挡着,鸡鸭想进出,就没办法了。
叶纤红对改良好的房子非常满意,等到自己想进去,那些笔直的泥条子自动向两边弯曲,就像科幻片里,金属操控师把钢筋栏杆用意念拉弯,等人经过时,自动恢复原状。
房子现在也差不多这个情形,叶纤红中间小心走进去,精神力一动,那些弯曲的泥条子,又恢复了原状。
完美。
叶纤红发现了这个能力之后,暗叫一声。
可惜这个能力只有在空间有用,如果外面也行,那就好了。
再次试了一下,发现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形状,终于满意了。
甚至可以在离开后,让房子重新密闭起来,只在屋顶留一下小小的气窗。
从小土屋离开,叶纤红来到世界之树的那里,盘腿坐下来。
晚上又用了这么久的精神力,有些疲劳,叶纤红打算吐纳一会,恢复一点精力。
闭上眼睛,缓缓地吐气吸气,叶纤红的身体平静下来。
忽然一股浓厚的灵气吸入鼻孔,往下经过四肢八骸,最后到达丹田。
叶纤红心里一惊,忽然醒悟过来,原来世界之树隔一段时间才能分泌出来的灵液,今天再次出现了。
这时候的丹田已沸腾起来了,她连忙集中精神,控制真气缓缓上行,经过上次已打通的石门穴,继续往上冲刷筋脉里的杂质。
经过这些时间的打坐修炼,原本被堵得严严实实的通道,一次次排出血液里的污垢后,血管已变得纯净了许多,这次借着灵液的力量,叶纤红努力往上运行了一段距离,终于再次哄地一声,进入了下一个穴位。
新的空位被打通,叶纤红只觉得脑后一震,自己好像突然多了双眼睛,能看清自己周围的一切。
慢慢张开眼睛,发现全身又多了一层黑黑的污垢,看来血液中排出的杂质,又在身体表面凝结了。
叶纤红脱下衣衫,来到河边,在那边洗了洗。
河里的鱼看到她下水,居然都朝她游过来,贴着她的身体游来游去,仿佛把她当成了珊瑚礁。
叶纤红也没在意,只是小心地把身上的脏东本搓下来。
忽然一条鱼贴在她坐着的大腿上,嘴唇不停地嚅动着,似乎在吃什么东西?
定神一看,它居然在吃自己皮肤表面的污垢。
真奇怪,这鱼怎么不嫌脏,居然吃这个?
又记起这些东西对人类来说很脏,对动物来说,却是人类的死细胞,反而是很好的食物,又不觉得奇怪了。
于是索性仰面半躺在河里,让这些鱼帮她清理皮肤。
直到泡的累了,她才站起来,用手搓了一下皮肤,没被清理掉的污垢很快掉落,身体的皮肤洁白如玉。
叶纤红也没穿衣服,拿起脏衣服朝空间外看去,自己房间没有人进来,于是身子一动,出了空间。
找了块干净的毛巾擦了擦已半干的身体,看时间也不早了,就躺到床上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起了床,看到安安和堂弟也起来了。
自从那天在汤里加入灵液后,堂弟每天卖衣服回来,身上的流的汗,气味都会比以前重一点,叶纤红猜测他开始在排毒了。
为了像安安一样,达到最佳的效果,所以从第二天起,他就要求兴旺跟弟弟每天早上起床,就去跑五公里。
到今天为上,两人已坚持了三天,今天继续得去跑步。
“姐,你有没有觉得我长高一点了。”郑兴旺先从卫生间出来,有点兴奋地问道。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自己似乎长高了一些,但是又不敢肯定。
“应该长高了吧?如果不放心,去量一下不就行了。”叶纤红也不是神仙,一点点的变化用肉眼怎么看得出来,只能笑着提醒他。
“哦。”听堂姐的意思,她也觉得自己长高了一点,郑兴旺就有些兴奋,应了一声之后,就想着等一下去卖衣服,药店那边开门了,就去量一下好了。
等两人出门,叶纤红去厨房做早餐。
如果堂弟真的长个了,自己还得多花点心思,给他补充营养,就像当初安安长个一样。
想到这里,叶纤红决定早上从美容会所回来,买些龙骨回来,跟萝卜玉米炖汤,给他补钙。
早上也不能随便煮点泡饭了,叶纤红淘米准备煮粥,等一下再到空间捉些河虾,做成海鲜粥,既美味又营养。
最好再买跟跳绳,让兴旺在家没事就跳一跳,据叶纤红所知,男孩子跳绳和打篮球,最容易长高。
兴旺不像弟弟,自家爸妈本来就长得高,只要营养跟上,他长高很正常。
而三叔夫妇个子一般,三叔才一米七二左右,三婶一米六都不到。
据说男孩子个子随妈,照三婶的情形,堂弟能长到一米七五,就到极限了。
所以只能从其它方面想办法了,让他能摆脱遗传,再长高几公分。
以叶纤红的审美标准来看,男孩子最好长到一米七八到一米八二,这样才比较帅。
身材不达标,五官再英俊可爱,也帅不到哪里去。
过了近一个小时,楼梯传来蹬蹬的脚步声,叶纤红去开了门。
“姐,姐——”郑兴旺首先冲进屋,大叫了一声,想说什么,因为跑得太快,气都喘不过来了,脸上都是汗,颜色比前几次看到的都深,看来今天跑得特别卖力。
“慢慢说。”叶纤红心疼地望了他一眼,在他肩膀拍了几下。
“姐,我长高了。”好一会,郑兴旺才说出话,因为兴奋,声间有嘶哑。“我刚刚量了一下,有一米七二了——”
“不错,加油。”叶纤红一听,也为他高兴。“坚持天天锻炼,应该还会长。”
“嗯。”郑兴旺用力点了一下头。“我一定会坚持的,争取跟安安一样高。”
低下头仔细想了想,发现卖泡菜,确实比不上卖衣服赚钱。
一件衣服赚二十块,一天一百件,就是二千块了,泡菜再赚钱,能赚得这么多?
至于风险什么的,他倒没放在心上,毕竟一个初中生,能接触到多大的世界,自然不会有这种体会。
叶纤红也没解释,这种人生阅历,别人说是没用的,需要他们自己去经历,才会有切肤之痛。
苏思诗望着叶纤红耐心地跟堂弟说话,就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忽然心生感慨。
自己姐弟这个年纪时,她也是把弟弟当成宝,一心一意照顾他,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好东西都留给了他。
等他成家立业后,回报自己的又是什么呢?
“诗诗姐,想什么呢?”见她拿着筷子神思不属,叶纤红笑着叫了一声。
“没什么?”苏思诗掩饰地笑了笑,伸筷子去夹菜,把刚才的情绪压下来。
对着叶纤红,她还能说什么?
告诉她自己跟弟弟的关系?
还是提醒她,现在对弟弟再好也没用,将来他结婚有了老婆,跟你不一条心了,你的所有好他都会忘了,反而会恨你给的不够多?
这样说肯定会让叶纤红不舒服,安安说不定也会讨厌自己。
还是咽回肚子里吧!
有些事就算明知道会发生,又何必提前说出来招人烦呢?
至少让她享受一下姐弟在一起生活的快乐时光吧!
胡向阳成为派出所副所长后,工作压力比以前大得多了,下班后回家,也会经常思考工作上的事,所以没有参与叶纤红他们的话题。
在某些方面,他是老派的人,总觉得男人在工作上的事,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实在不行了,再跟家里人商量。
自己升职,大半功劳来自女朋友,如果工作上的事,还得时时问她,那他一个大男人,实在太丢脸了。
安安是屋里所有人里最小的,也是最单纯的,家里有姐姐支撑着,不用他赚钱养家,所以活得最自在。
现在吃得好穿得好,还能干着自己感兴趣的事,觉得非常幸福。
不像郑兴旺,即使赚了些钱,还是不敢稍有松懈,一心想像堂姐一样,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第四十二章土系操控师
当天晚上,叶纤红回到房间,进了空间。
今天从中药店得了这么多药材,叶纤红不管它是什么品种,在人参边上找了块空地,把这些药材一一种下去。
因为大多都有些脱水,叶纤红怕种不活,每株根部都浇了点稀释后的灵液。
相信有灵液在,至少一半能成活吧。
干完这些活,叶纤红去河边洗了手,看河里的鱼又变大了许多,甚至看到一些牙签粗细的小鱼。
用手招来一条,放到面前看了看,居然是黄鳝的幼苗。
没想到它已开始繁殖后代了,看那边黑黑一团的数量,少说也有两三百条,等它们长大,自己就能隔些日子就抓一些来吃了。
叶纤红沿着河边又走了走,发现河里的鱼虾确实比以前多了许多,看来只要给它时间,以后河里的出产就会非常丰富了。
满意地点点头,叶纤红来到那间造了大半的土屋面前,望着中间差了一米多就可以合顶的屋顶,决定今天把它全部造好。
想到这里,叶纤红继续操控屋顶的泥土,让它们缓缓往中间延伸,经过一分多钟,终于轻轻一碰,已连在了一起。
叶纤红围着土屋转了转,见四面墙和屋顶都已密闭,腿一迈,走了进去。
屋里干干净净地什么都没有,她精神力一动,靠墙的地方有一块土平平地拱起来,没一会就像多了一张床。
叶纤红手过去,伸手摸了摸,感觉很软又很坚固,像是儿童游乐场所地上垫的抗震土板。
如果睡在这里,应该会很舒服,叶纤红在这个像土坑一样的地方坐下来,软软的确实很舒服,又不怕会崩塌。
下次拿床竹席,垫着躺在这里,估计比外面有空调更舒服,叶纤红暗想。
从门洞里钻出去,对这个难看的门洞很不满意。
叶纤红突然有了灵感,于是精神力一动,那个门洞很快改变了开关,慢慢地成了一个高一米五宽约一米的门洞。
原来根本不必像以前一样,用锄头挖门,用精神力就行了。
下一刻她又有了想法,于是门洞中间突然多出一根根十公分宽的泥条子。
这样望过去,门洞变成了一扇窗,窗户中间有那些泥条子挡着,鸡鸭想进出,就没办法了。
叶纤红对改良好的房子非常满意,等到自己想进去,那些笔直的泥条子自动向两边弯曲,就像科幻片里,金属操控师把钢筋栏杆用意念拉弯,等人经过时,自动恢复原状。
房子现在也差不多这个情形,叶纤红中间小心走进去,精神力一动,那些弯曲的泥条子,又恢复了原状。
完美。
叶纤红发现了这个能力之后,暗叫一声。
可惜这个能力只有在空间有用,如果外面也行,那就好了。
再次试了一下,发现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形状,终于满意了。
甚至可以在离开后,让房子重新密闭起来,只在屋顶留一下小小的气窗。
从小土屋离开,叶纤红来到世界之树的那里,盘腿坐下来。
晚上又用了这么久的精神力,有些疲劳,叶纤红打算吐纳一会,恢复一点精力。
闭上眼睛,缓缓地吐气吸气,叶纤红的身体平静下来。
忽然一股浓厚的灵气吸入鼻孔,往下经过四肢八骸,最后到达丹田。
叶纤红心里一惊,忽然醒悟过来,原来世界之树隔一段时间才能分泌出来的灵液,今天再次出现了。
这时候的丹田已沸腾起来了,她连忙集中精神,控制真气缓缓上行,经过上次已打通的石门穴,继续往上冲刷筋脉里的杂质。
经过这些时间的打坐修炼,原本被堵得严严实实的通道,一次次排出血液里的污垢后,血管已变得纯净了许多,这次借着灵液的力量,叶纤红努力往上运行了一段距离,终于再次哄地一声,进入了下一个穴位。
新的空位被打通,叶纤红只觉得脑后一震,自己好像突然多了双眼睛,能看清自己周围的一切。
慢慢张开眼睛,发现全身又多了一层黑黑的污垢,看来血液中排出的杂质,又在身体表面凝结了。
叶纤红脱下衣衫,来到河边,在那边洗了洗。
河里的鱼看到她下水,居然都朝她游过来,贴着她的身体游来游去,仿佛把她当成了珊瑚礁。
叶纤红也没在意,只是小心地把身上的脏东本搓下来。
忽然一条鱼贴在她坐着的大腿上,嘴唇不停地嚅动着,似乎在吃什么东西?
定神一看,它居然在吃自己皮肤表面的污垢。
真奇怪,这鱼怎么不嫌脏,居然吃这个?
又记起这些东西对人类来说很脏,对动物来说,却是人类的死细胞,反而是很好的食物,又不觉得奇怪了。
于是索性仰面半躺在河里,让这些鱼帮她清理皮肤。
直到泡的累了,她才站起来,用手搓了一下皮肤,没被清理掉的污垢很快掉落,身体的皮肤洁白如玉。
叶纤红也没穿衣服,拿起脏衣服朝空间外看去,自己房间没有人进来,于是身子一动,出了空间。
找了块干净的毛巾擦了擦已半干的身体,看时间也不早了,就躺到床上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起了床,看到安安和堂弟也起来了。
自从那天在汤里加入灵液后,堂弟每天卖衣服回来,身上的流的汗,气味都会比以前重一点,叶纤红猜测他开始在排毒了。
为了像安安一样,达到最佳的效果,所以从第二天起,他就要求兴旺跟弟弟每天早上起床,就去跑五公里。
到今天为上,两人已坚持了三天,今天继续得去跑步。
“姐,你有没有觉得我长高一点了。”郑兴旺先从卫生间出来,有点兴奋地问道。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自己似乎长高了一些,但是又不敢肯定。
“应该长高了吧?如果不放心,去量一下不就行了。”叶纤红也不是神仙,一点点的变化用肉眼怎么看得出来,只能笑着提醒他。
“哦。”听堂姐的意思,她也觉得自己长高了一点,郑兴旺就有些兴奋,应了一声之后,就想着等一下去卖衣服,药店那边开门了,就去量一下好了。
等两人出门,叶纤红去厨房做早餐。
如果堂弟真的长个了,自己还得多花点心思,给他补充营养,就像当初安安长个一样。
想到这里,叶纤红决定早上从美容会所回来,买些龙骨回来,跟萝卜玉米炖汤,给他补钙。
早上也不能随便煮点泡饭了,叶纤红淘米准备煮粥,等一下再到空间捉些河虾,做成海鲜粥,既美味又营养。
最好再买跟跳绳,让兴旺在家没事就跳一跳,据叶纤红所知,男孩子跳绳和打篮球,最容易长高。
兴旺不像弟弟,自家爸妈本来就长得高,只要营养跟上,他长高很正常。
而三叔夫妇个子一般,三叔才一米七二左右,三婶一米六都不到。
据说男孩子个子随妈,照三婶的情形,堂弟能长到一米七五,就到极限了。
所以只能从其它方面想办法了,让他能摆脱遗传,再长高几公分。
以叶纤红的审美标准来看,男孩子最好长到一米七八到一米八二,这样才比较帅。
身材不达标,五官再英俊可爱,也帅不到哪里去。
过了近一个小时,楼梯传来蹬蹬的脚步声,叶纤红去开了门。
“姐,姐——”郑兴旺首先冲进屋,大叫了一声,想说什么,因为跑得太快,气都喘不过来了,脸上都是汗,颜色比前几次看到的都深,看来今天跑得特别卖力。
“慢慢说。”叶纤红心疼地望了他一眼,在他肩膀拍了几下。
“姐,我长高了。”好一会,郑兴旺才说出话,因为兴奋,声间有嘶哑。“我刚刚量了一下,有一米七二了——”
“不错,加油。”叶纤红一听,也为他高兴。“坚持天天锻炼,应该还会长。”
“嗯。”郑兴旺用力点了一下头。“我一定会坚持的,争取跟安安一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