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胡向阳的身份,弄辆车找个司机,实在太简单,如果她在这种小事上也斤斤计较,就太矫情了。
约好司机在小区门口见面,叶纤红先去市场买了一只鸡,褪干净毛后提在手里,又去买了三斤牛肉,一条三斤多的猪蹄膀,两斤油豆腐,沉甸甸地拿回家。
回到小区,看到司机已等在那里了,叶纤红把东西放进车后备箱,又回家提了一坛泡菜下来,这才上了车,回老家。
第五十一章回家见妈
这次回家,跟上次心情完全不同,叶纤红靠在后座上,心情非常轻松。
妈妈的病已经治好了,又喝过稀释后的灵液,经过这些日子的调养,身体应该恢复得不错吧?不知道有没有长胖一点呢?
就怕她闲不住,身体一好转就干体力活,那样的话,就算身体变好了,好得也有限。
叶纤红一路想着妈妈,车子很快就开到了家门口的弄堂里,叶纤红急冲冲地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把东西拿出来。
司机看到了,连忙也下了车,过来帮她提东西,两人一起推开院子门。
里面还是老样子,地上有鸡鸭在啄食,比上次看到,已大了一圈,看到他们进来,四散逃开。
墙角的月季花,开满了大红色的花,给破败的院子增添了一丝亮色。边上还有几株凤仙花和鸡冠花,应该是自己长出来的,被鸡鸭糟蹋得东倒西歪,却坚强开着花。
走进里屋,里面静悄悄的没有声音,叶纤红试着朝楼梯口叫了一声:“妈。”
“你今天怎么回来了——”叶妈妈确实在楼上收拾,听到有人叫,连忙下楼,看到是女儿,惊喜地问道。
“来看看你们啊!”妈妈的气色跟上次相比,已有天壤之别,叶纤红虽然猜到了结果,但是真正面对面看到,心里还是无比的激动,她冲过去一把抱住妈妈,兴奋地直嚷:“妈,你完全好了啊!”
原来像是被风干了的身体,已明显丰盈起来,两颊也长了不少肉,额头的皱纹也浅了许多。虽然依然瘦,却给人苗条年轻的感觉,跟以前苍老的模样相比,像是换了一个人。
“嗯,好了。”被女儿搂着,叶妈妈心里乐开了花,她拍拍女儿的背,得意地笑道:“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会越活越年轻,现在村里人见了我,都说我像四十岁的人——”
“妈,你今年才三十八岁好不好?”叶纤红被她说得哭笑不得。
妈妈的脑路也太奇怪了吧?被人说像四十,就高兴成这样。
正常的情形,不是应该被人说像三十或三十五岁,才应该这么开心的吗?
“傻丫头,妈以前身体有病,老得像六十多岁,能活着就不错了——”叶知书倒是非常知足,笑着解释道。“现在能恢复成这样,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回头见灶上放着只整鸡、一大块牛肉和一只猪蹄膀,知道是女儿买回来的,忍不住皱了皱眉,教训道:“你回来就好了,又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浪费钱。”
在叶妈妈眼里,现在家里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女儿如果有钱,还不如存起来。花这么多钱买好吃的,她有负罪感。
“给你们补身体啊!”叶纤红才不在意被妈妈训,反而抱住她的胳膊,在她身上蹭了蹭,笑着撒娇:“再说端午节也快到了,我都不知道那天有没有空回来,就当提前陪你们过节了——”
见司机还站在客厅里,一付不知所措的样子,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松了妈妈的胳膊,找了个杯子,泡了一杯端出去,请他坐下来喝茶。
“谢谢,我不喝了。”司机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理着平头,看起来很精神。见叶纤红客气地请他坐,憨厚得搔头笑道:“领导叫我把叶小姐送回家,现在任务完成,我也该回去交差了——”
“那辛苦你了。”叶纤红见他急着走,也不确定合不合适挽留。
照农村习俗,他送自己回家,肯定得请他吃了饭再走。
叶纤红看他的样子像军人,不知道他具体做什么工作,万一回去还有事要做,自己强行留他,不是害他被领导骂吗?只好放弃了。
等小伙子走出院子,她又追出去叫道:“小伙子,你怎么称呼?在哪个单位上班?”
虽然人家送人是领导委派,不过虞城这么小,如果有机会再见面,她不能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吧?
“我叫王建军,是武警中队后勤科的司机。”小伙子回头挥挥手,笑着回答。“至于感谢的话,就不必说了,开车送人,本来就是我的本职工作——”
等王建军开车离开,叶纤红回到屋里,看到妈妈已剪开鸡的肚子,挖出内脏在清理,看来打算马上煮了,中午就吃白斩鸡。
“上次相亲那个姓段的小伙子,是不是跟你分了?”叶妈妈用剪刀剖开鸡胗,把鸡内金连同鸡胗里的沙子,脏东西一起剥除,舀了一勺盐在手里,用力搓洗着,嘴里随意问道。
“嗯。”叶纤红原先想否认,想了想又觉得没必要,于是应了声。
妈妈的身体现在已经好了,应该不会被这个坏消息刺激到了吧?
“我猜也是。”叶知书叹了口气,将已搓得起了一手白沫的鸡胗拿到水里,漂洗干净后,放进碗里。
在医院的时候,她就看出女儿不喜欢那个男孩子,只是心里还抱有幻想,所以问了一句。
可惜了一门好亲事,叶知书暗叫可惜。
女儿虽然长得也不错,可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能被那样的公子哥看中,已是烧高香了,没想到女儿不珍惜。
“妈,我今年才十九岁,你担心这个是不是太早了?”见妈妈不高兴,叶纤红将身子趴在妈妈背上,轻声细语地哄道。
“我担心什么?你自己不是已有看上的男孩子了吗?”叶知书鼻子哼了一声,拿过鸡心,用剪刀沿着最粗那根血管往下剪,将整个心脏剖成两半,冲掉中间的淤血,语气平淡地反问道。
“谁说的?”叶纤红吃了一惊。“难道是安安告诉你的?”
这件事除了安安、胡向阳本人,只有肖市长清楚,连赵大成、肖东灿、蒋建辉他们都没告诉,妈妈怎么可能也知道?
“安安嘴巴很紧,死活不肯说。”叶妈妈倒没怪她瞒自己,反而用一付看穿一切的淡然语气说道:“不过你以为我猜不到吗?谁钱多了没处使,会无缘无故送这么高级的自行车给你弟弟,除非是想跟你处对象的男人——”
“妈,你也太厉害了吧?”叶纤红讨好地拿下巴蹭妈妈的后背,嘴里不忘给她戴高帽,“如果你去当警察,绝对是一个女福尔摩斯——”
妈妈什么都不问,光凭弟弟的山地车,就猜到了这个结果,叶纤红不得不佩服。
看来真不能小看一个当妈妈的智慧,自己以前忽视她了。
不过弟弟也不错,能抵挡住妈妈的逼问,确实没有白疼他。
“是你自己笨好不好?”叶妈妈将洗好的鸡内杂放进碗里,转头拿手背来敲女儿的脑壳。
“我是你生的,再笨也笨不到哪里去——”叶纤红一边躲闪,一边笑着跟妈妈闹。
前世自己长大后,妈妈也病了,母女俩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因为一件事打打闹闹,这样的感觉很新鲜,也很温馨。
“女人一旦陷进去,哪里还有脑子?”叶妈妈打不到女儿,只能收了手,改用手指戳女儿额头,“你呀!别自作聪明——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他人品过得去,家里条件比咱家好,真心实意待你,就满意了。”
她不知道女儿是怎么考虑的,也不信女儿能理智看待感情,她只是恨铁不成钢,希望她别走自己的老路。
“你放心吧,妈。”叶纤红没想到妈妈会这样说,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下来。她抿了抿嘴唇,保证似地说道:“如果他达不到你的要求,我肯定不带他回家——”
妈妈的话很实在,却让她有种想哭的冲动。
第五十二章父亲失业
中午的时候,母女俩端出饭菜正要吃饭,却看到郑建国推着那辆老二八回来了。
“爸,你怎么回来了?”叶纤红见爸爸脸色不太好,迎上去担心地问。
父亲在陈溪乡南边的一家私营小厂上班,是厂里的机修工,一天到晚不能离开车间,中午也在厂里食堂解决,如果没特别的事,肯定不会这时候回来,难道厂里发生了什么事?
“等会再说,先吃饭。”郑建国看到女儿回来了,原本愁苦的脸色柔和下来,想给女儿一笑脸,却因为面部太僵硬,没有成功。只得摆摆手,故作轻松地说道。
叶纤红见状,没有继续问,去厨房给爸爸盛了一碗米饭,放到他面前。
爸爸下午还要上班,中午从来不喝酒,否则今天有鸡肉有红烧蹄膀这么好的下酒菜,倒是可以让他好好喝几杯。
郑建国洗了手,心事重重地坐下来,随手拿筷子去夹菜,这时候才发现桌上的菜肴非常丰盛,握筷子的手顿了顿,抬头对叶纤红说道:“小红,你帮我倒碗酒来。”
“建国,下午你不上班了?”叶妈妈吃饭的手僵住了,在一边担心地问。
“不上了。”郑建国嘴角抽了抽,闷声回答。
叶纤红也担心爸爸,见妈妈已经在问了,就没有出声,只是转身去厨房拿了只小碗,又去前厅拿了一瓶女儿红,用开瓶器打开,倒了大半碗,递到爸爸面前。
心里暗暗猜测,最近虞城的乡镇企业和私营小厂,大都生存困难,难道爸爸上班的那家小工厂,也经营不下去,要倒闭了?
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弟弟的学费和家里的油盐酱醋,都靠他赚钱在支撑,如果他丢了工作,妈妈肯定会非常担心。
“工厂放假了?”叶妈妈望着满桌子的好菜,心慌慌得却吃不下饭,她放下筷子望着老公,又不死心地小心问。
今天才星期二,又不是周末,肯定不会在这个日子放假,叶知书这样问,也是自己安慰自己。
“没有。”郑建国低着头没有看叶知书,只是端起酒碗闷声喝了一大口,才抿了抿嘴唇。“老板有个侄子来厂里上班,说是学机械的,要我带带他——”
郑建国平时话就少,现在简单几句话,就把他在厂里的处境说得一清二楚。
他的工作,马上要被人取代了。
“哦。”叶知书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清楚自家男人的性格,是个干活肯卖命,却不愿被人当傻瓜耍的人,老板这样做,确实不厚道,难怪他一气之下,班也不上了,直接就回了家。
可是如果不去那边干,又能去哪里?做什么呢?难道回家种田?
陈溪乡虽然离虞城近,却没有几个像样的工厂,效益稍微好一点的,早已人满为患,没有特别硬的关系,根本进不去?
“没关系的,爸,如果那边干不下去了,我帮你在虞城找个工作?”叶纤红见妈妈愁肠百结的模样,忍不住安慰道。
“瞎说什么呀?现在找工作这么困难,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叶知书瞪了女儿一眼,有些恼怒地说道:“听说虞城很多居民都下岗了没事做,你还能帮你爸在城里找到工作?”
叶知书知道女儿进城后,确实交到了有本事的朋友。可是朋友归朋友,能帮她的忙已经不错了,总不能连她的家人也要帮到底?这样一直索取的朋友,怎么能交得长久?
如果女儿跟那个姓段的年轻人还在谈恋爱,那她爸的工作说不定真的有希望。
想到这里,越发觉得女儿不懂珍惜,那么好的男孩子,说断就断了,以后有她哭的时候。
“妈,你怎么这么小看我?”叶纤红身子靠过去,跟妈妈腻歪在一起。“如果你不信,我等一下就打电话给诗诗姐,她手里可不止一家工厂,安排爸爸这样一个技术工人,岗位还不是随便挑?”
“真的行?”叶知书不确定地问。“你要知道,交一个这样有本事的朋友不容易,交一个真心愿意帮你的朋友更不容易。如果你什么事都求她帮忙,万一她恼了你,以后说不定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她的文化虽然不高,这些人情世故还是懂的,所以家里就算有事,也尽量不告诉女儿,就是担心家里人拖累她。
苏思诗她也认识,跟女儿关系确实非常好,上次出院,还是她开车送自己回家的,单是送给安安的手表,就值不少钱了。
越是这样的朋友,越应该珍惜,能不麻烦她们,就尽量不要求到他们身上。否则人情用一个少一个,以后真正碰到事,人家不愿帮忙,就一切晚了。
“放心吧,诗诗姐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叶纤红让妈妈安心。“再说我能帮忙的朋友很多,又不止她一个人——”
叶纤红觉得有必要让妈妈知道一些自己的事,免得她们活得没有安全感,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你就吹吧!”叶知书笑骂了一句,伸手想去拧女儿的胳膊,最后没动手,反而夹了一块鸡肉到女儿碗里。
女儿说得这么肯定,她的心也就安定下来。
病了这些年,全靠这个男人支撑着,她对郑建国的感情比普通夫妻深。只要自家男人有班上,这个家就不会出事,这是叶知书最朴素的认知。
她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就是一家人能吃饱穿暖,然后平平安安,和和睦睦地在生活一起。
约好司机在小区门口见面,叶纤红先去市场买了一只鸡,褪干净毛后提在手里,又去买了三斤牛肉,一条三斤多的猪蹄膀,两斤油豆腐,沉甸甸地拿回家。
回到小区,看到司机已等在那里了,叶纤红把东西放进车后备箱,又回家提了一坛泡菜下来,这才上了车,回老家。
第五十一章回家见妈
这次回家,跟上次心情完全不同,叶纤红靠在后座上,心情非常轻松。
妈妈的病已经治好了,又喝过稀释后的灵液,经过这些日子的调养,身体应该恢复得不错吧?不知道有没有长胖一点呢?
就怕她闲不住,身体一好转就干体力活,那样的话,就算身体变好了,好得也有限。
叶纤红一路想着妈妈,车子很快就开到了家门口的弄堂里,叶纤红急冲冲地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把东西拿出来。
司机看到了,连忙也下了车,过来帮她提东西,两人一起推开院子门。
里面还是老样子,地上有鸡鸭在啄食,比上次看到,已大了一圈,看到他们进来,四散逃开。
墙角的月季花,开满了大红色的花,给破败的院子增添了一丝亮色。边上还有几株凤仙花和鸡冠花,应该是自己长出来的,被鸡鸭糟蹋得东倒西歪,却坚强开着花。
走进里屋,里面静悄悄的没有声音,叶纤红试着朝楼梯口叫了一声:“妈。”
“你今天怎么回来了——”叶妈妈确实在楼上收拾,听到有人叫,连忙下楼,看到是女儿,惊喜地问道。
“来看看你们啊!”妈妈的气色跟上次相比,已有天壤之别,叶纤红虽然猜到了结果,但是真正面对面看到,心里还是无比的激动,她冲过去一把抱住妈妈,兴奋地直嚷:“妈,你完全好了啊!”
原来像是被风干了的身体,已明显丰盈起来,两颊也长了不少肉,额头的皱纹也浅了许多。虽然依然瘦,却给人苗条年轻的感觉,跟以前苍老的模样相比,像是换了一个人。
“嗯,好了。”被女儿搂着,叶妈妈心里乐开了花,她拍拍女儿的背,得意地笑道:“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会越活越年轻,现在村里人见了我,都说我像四十岁的人——”
“妈,你今年才三十八岁好不好?”叶纤红被她说得哭笑不得。
妈妈的脑路也太奇怪了吧?被人说像四十,就高兴成这样。
正常的情形,不是应该被人说像三十或三十五岁,才应该这么开心的吗?
“傻丫头,妈以前身体有病,老得像六十多岁,能活着就不错了——”叶知书倒是非常知足,笑着解释道。“现在能恢复成这样,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回头见灶上放着只整鸡、一大块牛肉和一只猪蹄膀,知道是女儿买回来的,忍不住皱了皱眉,教训道:“你回来就好了,又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浪费钱。”
在叶妈妈眼里,现在家里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女儿如果有钱,还不如存起来。花这么多钱买好吃的,她有负罪感。
“给你们补身体啊!”叶纤红才不在意被妈妈训,反而抱住她的胳膊,在她身上蹭了蹭,笑着撒娇:“再说端午节也快到了,我都不知道那天有没有空回来,就当提前陪你们过节了——”
见司机还站在客厅里,一付不知所措的样子,叶纤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松了妈妈的胳膊,找了个杯子,泡了一杯端出去,请他坐下来喝茶。
“谢谢,我不喝了。”司机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理着平头,看起来很精神。见叶纤红客气地请他坐,憨厚得搔头笑道:“领导叫我把叶小姐送回家,现在任务完成,我也该回去交差了——”
“那辛苦你了。”叶纤红见他急着走,也不确定合不合适挽留。
照农村习俗,他送自己回家,肯定得请他吃了饭再走。
叶纤红看他的样子像军人,不知道他具体做什么工作,万一回去还有事要做,自己强行留他,不是害他被领导骂吗?只好放弃了。
等小伙子走出院子,她又追出去叫道:“小伙子,你怎么称呼?在哪个单位上班?”
虽然人家送人是领导委派,不过虞城这么小,如果有机会再见面,她不能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吧?
“我叫王建军,是武警中队后勤科的司机。”小伙子回头挥挥手,笑着回答。“至于感谢的话,就不必说了,开车送人,本来就是我的本职工作——”
等王建军开车离开,叶纤红回到屋里,看到妈妈已剪开鸡的肚子,挖出内脏在清理,看来打算马上煮了,中午就吃白斩鸡。
“上次相亲那个姓段的小伙子,是不是跟你分了?”叶妈妈用剪刀剖开鸡胗,把鸡内金连同鸡胗里的沙子,脏东西一起剥除,舀了一勺盐在手里,用力搓洗着,嘴里随意问道。
“嗯。”叶纤红原先想否认,想了想又觉得没必要,于是应了声。
妈妈的身体现在已经好了,应该不会被这个坏消息刺激到了吧?
“我猜也是。”叶知书叹了口气,将已搓得起了一手白沫的鸡胗拿到水里,漂洗干净后,放进碗里。
在医院的时候,她就看出女儿不喜欢那个男孩子,只是心里还抱有幻想,所以问了一句。
可惜了一门好亲事,叶知书暗叫可惜。
女儿虽然长得也不错,可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能被那样的公子哥看中,已是烧高香了,没想到女儿不珍惜。
“妈,我今年才十九岁,你担心这个是不是太早了?”见妈妈不高兴,叶纤红将身子趴在妈妈背上,轻声细语地哄道。
“我担心什么?你自己不是已有看上的男孩子了吗?”叶知书鼻子哼了一声,拿过鸡心,用剪刀沿着最粗那根血管往下剪,将整个心脏剖成两半,冲掉中间的淤血,语气平淡地反问道。
“谁说的?”叶纤红吃了一惊。“难道是安安告诉你的?”
这件事除了安安、胡向阳本人,只有肖市长清楚,连赵大成、肖东灿、蒋建辉他们都没告诉,妈妈怎么可能也知道?
“安安嘴巴很紧,死活不肯说。”叶妈妈倒没怪她瞒自己,反而用一付看穿一切的淡然语气说道:“不过你以为我猜不到吗?谁钱多了没处使,会无缘无故送这么高级的自行车给你弟弟,除非是想跟你处对象的男人——”
“妈,你也太厉害了吧?”叶纤红讨好地拿下巴蹭妈妈的后背,嘴里不忘给她戴高帽,“如果你去当警察,绝对是一个女福尔摩斯——”
妈妈什么都不问,光凭弟弟的山地车,就猜到了这个结果,叶纤红不得不佩服。
看来真不能小看一个当妈妈的智慧,自己以前忽视她了。
不过弟弟也不错,能抵挡住妈妈的逼问,确实没有白疼他。
“是你自己笨好不好?”叶妈妈将洗好的鸡内杂放进碗里,转头拿手背来敲女儿的脑壳。
“我是你生的,再笨也笨不到哪里去——”叶纤红一边躲闪,一边笑着跟妈妈闹。
前世自己长大后,妈妈也病了,母女俩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因为一件事打打闹闹,这样的感觉很新鲜,也很温馨。
“女人一旦陷进去,哪里还有脑子?”叶妈妈打不到女儿,只能收了手,改用手指戳女儿额头,“你呀!别自作聪明——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他人品过得去,家里条件比咱家好,真心实意待你,就满意了。”
她不知道女儿是怎么考虑的,也不信女儿能理智看待感情,她只是恨铁不成钢,希望她别走自己的老路。
“你放心吧,妈。”叶纤红没想到妈妈会这样说,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下来。她抿了抿嘴唇,保证似地说道:“如果他达不到你的要求,我肯定不带他回家——”
妈妈的话很实在,却让她有种想哭的冲动。
第五十二章父亲失业
中午的时候,母女俩端出饭菜正要吃饭,却看到郑建国推着那辆老二八回来了。
“爸,你怎么回来了?”叶纤红见爸爸脸色不太好,迎上去担心地问。
父亲在陈溪乡南边的一家私营小厂上班,是厂里的机修工,一天到晚不能离开车间,中午也在厂里食堂解决,如果没特别的事,肯定不会这时候回来,难道厂里发生了什么事?
“等会再说,先吃饭。”郑建国看到女儿回来了,原本愁苦的脸色柔和下来,想给女儿一笑脸,却因为面部太僵硬,没有成功。只得摆摆手,故作轻松地说道。
叶纤红见状,没有继续问,去厨房给爸爸盛了一碗米饭,放到他面前。
爸爸下午还要上班,中午从来不喝酒,否则今天有鸡肉有红烧蹄膀这么好的下酒菜,倒是可以让他好好喝几杯。
郑建国洗了手,心事重重地坐下来,随手拿筷子去夹菜,这时候才发现桌上的菜肴非常丰盛,握筷子的手顿了顿,抬头对叶纤红说道:“小红,你帮我倒碗酒来。”
“建国,下午你不上班了?”叶妈妈吃饭的手僵住了,在一边担心地问。
“不上了。”郑建国嘴角抽了抽,闷声回答。
叶纤红也担心爸爸,见妈妈已经在问了,就没有出声,只是转身去厨房拿了只小碗,又去前厅拿了一瓶女儿红,用开瓶器打开,倒了大半碗,递到爸爸面前。
心里暗暗猜测,最近虞城的乡镇企业和私营小厂,大都生存困难,难道爸爸上班的那家小工厂,也经营不下去,要倒闭了?
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弟弟的学费和家里的油盐酱醋,都靠他赚钱在支撑,如果他丢了工作,妈妈肯定会非常担心。
“工厂放假了?”叶妈妈望着满桌子的好菜,心慌慌得却吃不下饭,她放下筷子望着老公,又不死心地小心问。
今天才星期二,又不是周末,肯定不会在这个日子放假,叶知书这样问,也是自己安慰自己。
“没有。”郑建国低着头没有看叶知书,只是端起酒碗闷声喝了一大口,才抿了抿嘴唇。“老板有个侄子来厂里上班,说是学机械的,要我带带他——”
郑建国平时话就少,现在简单几句话,就把他在厂里的处境说得一清二楚。
他的工作,马上要被人取代了。
“哦。”叶知书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清楚自家男人的性格,是个干活肯卖命,却不愿被人当傻瓜耍的人,老板这样做,确实不厚道,难怪他一气之下,班也不上了,直接就回了家。
可是如果不去那边干,又能去哪里?做什么呢?难道回家种田?
陈溪乡虽然离虞城近,却没有几个像样的工厂,效益稍微好一点的,早已人满为患,没有特别硬的关系,根本进不去?
“没关系的,爸,如果那边干不下去了,我帮你在虞城找个工作?”叶纤红见妈妈愁肠百结的模样,忍不住安慰道。
“瞎说什么呀?现在找工作这么困难,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叶知书瞪了女儿一眼,有些恼怒地说道:“听说虞城很多居民都下岗了没事做,你还能帮你爸在城里找到工作?”
叶知书知道女儿进城后,确实交到了有本事的朋友。可是朋友归朋友,能帮她的忙已经不错了,总不能连她的家人也要帮到底?这样一直索取的朋友,怎么能交得长久?
如果女儿跟那个姓段的年轻人还在谈恋爱,那她爸的工作说不定真的有希望。
想到这里,越发觉得女儿不懂珍惜,那么好的男孩子,说断就断了,以后有她哭的时候。
“妈,你怎么这么小看我?”叶纤红身子靠过去,跟妈妈腻歪在一起。“如果你不信,我等一下就打电话给诗诗姐,她手里可不止一家工厂,安排爸爸这样一个技术工人,岗位还不是随便挑?”
“真的行?”叶知书不确定地问。“你要知道,交一个这样有本事的朋友不容易,交一个真心愿意帮你的朋友更不容易。如果你什么事都求她帮忙,万一她恼了你,以后说不定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她的文化虽然不高,这些人情世故还是懂的,所以家里就算有事,也尽量不告诉女儿,就是担心家里人拖累她。
苏思诗她也认识,跟女儿关系确实非常好,上次出院,还是她开车送自己回家的,单是送给安安的手表,就值不少钱了。
越是这样的朋友,越应该珍惜,能不麻烦她们,就尽量不要求到他们身上。否则人情用一个少一个,以后真正碰到事,人家不愿帮忙,就一切晚了。
“放心吧,诗诗姐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叶纤红让妈妈安心。“再说我能帮忙的朋友很多,又不止她一个人——”
叶纤红觉得有必要让妈妈知道一些自己的事,免得她们活得没有安全感,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你就吹吧!”叶知书笑骂了一句,伸手想去拧女儿的胳膊,最后没动手,反而夹了一块鸡肉到女儿碗里。
女儿说得这么肯定,她的心也就安定下来。
病了这些年,全靠这个男人支撑着,她对郑建国的感情比普通夫妻深。只要自家男人有班上,这个家就不会出事,这是叶知书最朴素的认知。
她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就是一家人能吃饱穿暖,然后平平安安,和和睦睦地在生活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