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兴安一直乖乖地坐在床头,看姐姐一个人忙忙碌碌的,却做得井井有条,他想帮忙也插不上手。
姐姐从小就是自己的保护伞,现在长大了,这种感觉变得更加明显。
“发什么呆,快吃。”叶纤红把饭碗递给弟弟,又夹了块红烧肉给他,提醒道。
“嗯。”郑兴安点点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又夸道:“姐做的红烧肉真好吃,比妈做的还好。”
“没良心。”叶妈妈这时候心情非常欢畅,听到儿子的话,笑着骂道:“给你做了十五年的饭,今天居然被你嫌弃了。”
“哪里有。”郑兴安尴尬地解释。“我是说妈做的好吃,姐做得更好吃——”
“行了,别解释了,越描越黑。。”叶妈妈当然不会在意儿子的话。“既然喜欢,就多吃点。等你姐嫁人,你想吃也吃不到了。”
“啊?”郑兴安一怔。“姐姐嫁人?嫁给谁?”
“你姐是女孩子,当然得嫁人?”叶妈妈白了儿子一眼,取笑道:“难道你希望你姐嫁不出去,成为老姑娘啊?”
“不是,不是。”郑兴安慌乱地说回答。
不知怎么的,姐姐要嫁人这个事实,让他莫名地难过起来。
“别信妈的。”叶纤红前世看多了兄弟看着姐妹嫁出去,舍不得流泪的情形,有点明白弟弟的心情,笑着说道:“我才十九岁,嫁人还早着呢?”
“不早了。”叶妈妈今天的精力都放在女儿身上,忽略了儿子的心情,此时反驳道:“碰到好的男人,就应该抓/住,等他们结了婚,你后悔就来不及了——”
叶妈妈也是矛盾的心理。一方面觉得女儿还小,怕她过早接触男人,会被他们骗了。另一方面又怕她蹉跎好年月,等年纪大起来,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总的说来,还是希望女儿嫁得好,所以早点谈恋爱的想法占了上风。
郑建国照例没有说什么,只是闷头吃饭,偶然抬起头,憨笑着望着家人。
女儿现在这么能干,对她弟弟又这么亲,他对儿子的担忧就少了些。只要他有本事考上去,想来学费不用自己担心了。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传来,四人一起抬头,看到一个男孩子提着一只水果篮进来了。
第三十八章段俊希来探病
“你怎么来了?”看到是段俊希,叶纤红惊讶地问。“我妈住院的事,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过啊!”
“我自然有办法打听到。”段俊希见自己的到来,让叶纤红也吃了一惊,顿时得意了。他走进来把果篮递给她,向郑建国夫妻打招呼:“叔叔,阿姨好。”
“小段来了啊。”郑建国见是段俊希,从唯一的方凳上站起来,让座给他。“你坐。”
虽然只见过一面,郑建国对他的印象却非常好,觉得以他这样的身份,能用这种态度待自己一家,实在太难得了。
孩子她妈生病,连家里的至亲都还没有来,他就赶来了,真是个有心的好男人。
如果他跟女儿能成,成为自己的女婿,那他郑家真是烧高香了,郑建国对段俊希是越看越满意。
叶妈妈的想法也差不多,希望女儿能跟他走下去。
这种家境好,长得好的男孩子,能对女儿这么上心,实在不错了。
叶纤红看懂了爸妈的心思,暗感意外,没想到段俊希这个花花公子,居然这么有长辈缘。
想到前世弟弟跟的他恩怨,心里一痛。
他就算表现得再好又怎么样,有前世那段经历在,即使他这辈子真的改邪归正,一心一意对自己好,自己也不会嫁给他。
转头向弟弟望过去,见他望了段俊希一眼,就低下头不去看他,脸上没有任何笑意,显然不喜欢对方。
她不认为前世那件事,会对两人的关系造成影响,那太玄妙了,最大的可能是,弟弟舍不得自己,所以对所有跟自己亲近的男人,都抱有敌意。
走过去坐在弟弟身边,搂住他的肩,安抚他的情绪。
“这是你弟弟啊?”段俊希注意到屋里有个陌生的男孩子,笑道。“长得可真帅。”
“那当然了,也不看是谁的弟弟。”叶纤红随口答道。
心里实在不愿意他出现在自己家人面前,又不好直接赶人,就问:“你吃饭了没有?”
如果他认相,看到她们正在吃饭,估计马上会离开吧!
“还没有。”段俊希早已看见他们吃了一半的饭菜,笑道:“你打算请我吃?”
叶纤红给他一个白眼,这人脸皮怎么这么厚,居然直接开口讨要吃的了?
“就剩菜剩饭了,你不介意?”叶纤红说得咬牙切齿。
“当然不介意。”段俊希仿佛没看到叶纤红吃人的模样,笑眯眯地说道:“我们是一家人嘛!有什么好嫌弃的——”
叶纤红这下子连话也懒得说了,在爸妈虎视眈眈之下,拿了一只刚才装汤的碗和自己吃饭的筷子,去卫生间洗了洗,拿回来给他装了一碗米饭,重重地塞到他手里。
段俊希计划得逞,得意地笑了,扒了一口饭,又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夸道:“这红烧肉做得真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叶妈妈一付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语气:“这是小红做的,以后你想吃,叫她做给你吃就行了。”
“妈。”叶纤红受不了她的态度。“你这是嫌我了?想把我塞进段家做烧火丫头?”
“你这是什么话?”叶妈妈不满意地瞪了女儿一眼。
她怎么这么傻,不明白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吗?张爱玲的这句老话,能被称为经典,就是因为被无数人证实,这一套对男人绝对有效。
既然谈恋爱了,还斤斤计较做什么?女孩子主动一点,给男友做些好吃的,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叶纤红把注意力放在弟弟身上,懒得再跟他们说话,免得被段俊希气死。
不过妈妈精神恢复得这么好,叶纤红也是暗暗高兴。
这顿饭很快吃完,段俊希也要回去了。
来这里前,他接到家里的电话,要他回家一趟。他不得不推了朋友的约会,回家吃晚饭。
但是看到叶纤红,他又忍不住想靠近她,于是借故蹭了一顿晚饭。
段俊希走后,叶纤红要领弟弟回去,并把碗盘带回去清洗。让爸爸前半夜守着妈妈,后半夜她来医院换班,郑建国没有同意。
他已请了几天假,就算在医院几天不睡也没什么,偶尔打几个盹就行了。女儿年纪轻,如果整晚不能睡觉,那就遭罪了。
叶纤红一再提出要跟爸爸轮流照顾,还是被郑建国否决了。
最后没办法,提出天亮后自己来接班,爸爸去她那里睡一觉,郑建国总算同意了。
离开医院前,叶妈妈叫住女儿,问她是不是不喜欢段俊希?
她倒没有考虑两人合不合适的问题,只担心女儿有逆反心理,毕竟段俊希是奶奶和小姑介绍的,如果她不管对方有多好,都不愿意接受他,那就麻烦了。
叶纤红摇摇头。
不是她想骗妈,只是不想让她操这个心。
如果她点头,估计妈妈要没完没了地给自己上课了。
这个段俊希,就像是无害的食草男,很容易给人好感。如果叶纤红没有前世的经历,说不定也被他骗了。
倒不是他心计重,把自己伪装得特别深,而是他的性格里,确实有这方面的特质,容易讨长辈喜欢。
所以就算他做了那么多混帐事,他的父母还是觉得儿子乖巧又懂事,那些被她始乱终弃的女孩子及家长,也没有真正找他的麻烦。
叶纤红是见过他性格里凉薄善变一面的,所以才排斥他。
酒店已在流传他们的关系,她相信最后会朝她期望的那个方向发展,自己只要耐心等几天就行了。
她唯一担心的是,如果妈妈知道段俊希的父母会逼他们分开,这个好女婿跟她没缘份了,她会不会因此病情加重?
唉,多想也没用,叶纤红决定抛开这些烦心事,先好好陪陪弟弟。
原来答应明天带他去理发,现在看来得提前了。
不过晚上街上人多,比白天还热闹,带他逛一逛,买些东西,应该也不错。
叶纤红和弟弟拿了餐具,一起往回走。
一路上弟弟心事重重,表情严肃,一句话也没有说。
“怎么了?”叶纤红明明猜到了弟弟在担心什么,还是故意引他说话。
“没什么。”郑兴安故作平静地回答。
“还装?”如果不是手里拿着东西,叶纤红又想用力揉他的头了。
十五岁的弟弟还不懂得伪装自己,心情全写在脸上了。
他皱着眉头的模样,特别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脆弱又故作坚强,把叶纤红的心都要揉碎了。
“安安,你要知道我是你姐,这点永远都不会变。”叶纤红站在弟弟面前,认真地望着他的眼睛。“不管嫁不嫁人,你都是我最重要的弟弟。”
“我知道了。”郑兴安闷声答道。
心里的结却悄悄解开了些,情绪也好了许多。
两人回到家,急匆匆把碗盘洗干净后,整理了一下厨房,就一起出门上街。
晚上的虞城确实非常热闹,特别是解放路南端的服装街,更是人满为患。大量的年轻人推着自行车,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一只只漂亮的孔雀,在女孩子面前展示自己的魅力。
第三十九章陪弟弟上街
叶纤红没有带弟弟去那边凑热闹,她想领他剪个发,再去买几件衣服。
要理发,自然不必去别的地方,她领他直接进了自己兼职的那家美发店。
看到叶纤红带着一个男孩子进来,认识的人都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叫了个相熟的小姑娘先给弟弟洗头,自己进里面的美容室走了走,看生意如何。
里面只有小狗小猫两三只,生意并没有自己想像得那么好,看来口碑发酵,还得等上一段时间。
叶纤红失望地回到外面,找个把空椅子坐下来,看弟弟洗头。
忽然留意到弟弟坐着的姿势有点僵硬,非常奇怪,站起来望了望,不由失笑,原来是那个洗头的小姑娘,在捉弄弟弟。
那个小姑娘在给弟弟洗头时,故意身子前倾,胸/部时不时摩擦到弟弟的身体。可怜弟弟一个十五岁的小处/男,哪里被女孩子这样贴近过,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一动不敢动,就怕自己一不小心,碰到了不该碰的地方。
有心想提醒一下女孩子,不要使坏。又想着男孩子长大了,得学会独立,有些事总归要自己去面对,她不可能永远陪在他身边,于是又坐了回去,装作没看见。
姐姐从小就是自己的保护伞,现在长大了,这种感觉变得更加明显。
“发什么呆,快吃。”叶纤红把饭碗递给弟弟,又夹了块红烧肉给他,提醒道。
“嗯。”郑兴安点点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又夸道:“姐做的红烧肉真好吃,比妈做的还好。”
“没良心。”叶妈妈这时候心情非常欢畅,听到儿子的话,笑着骂道:“给你做了十五年的饭,今天居然被你嫌弃了。”
“哪里有。”郑兴安尴尬地解释。“我是说妈做的好吃,姐做得更好吃——”
“行了,别解释了,越描越黑。。”叶妈妈当然不会在意儿子的话。“既然喜欢,就多吃点。等你姐嫁人,你想吃也吃不到了。”
“啊?”郑兴安一怔。“姐姐嫁人?嫁给谁?”
“你姐是女孩子,当然得嫁人?”叶妈妈白了儿子一眼,取笑道:“难道你希望你姐嫁不出去,成为老姑娘啊?”
“不是,不是。”郑兴安慌乱地说回答。
不知怎么的,姐姐要嫁人这个事实,让他莫名地难过起来。
“别信妈的。”叶纤红前世看多了兄弟看着姐妹嫁出去,舍不得流泪的情形,有点明白弟弟的心情,笑着说道:“我才十九岁,嫁人还早着呢?”
“不早了。”叶妈妈今天的精力都放在女儿身上,忽略了儿子的心情,此时反驳道:“碰到好的男人,就应该抓/住,等他们结了婚,你后悔就来不及了——”
叶妈妈也是矛盾的心理。一方面觉得女儿还小,怕她过早接触男人,会被他们骗了。另一方面又怕她蹉跎好年月,等年纪大起来,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总的说来,还是希望女儿嫁得好,所以早点谈恋爱的想法占了上风。
郑建国照例没有说什么,只是闷头吃饭,偶然抬起头,憨笑着望着家人。
女儿现在这么能干,对她弟弟又这么亲,他对儿子的担忧就少了些。只要他有本事考上去,想来学费不用自己担心了。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传来,四人一起抬头,看到一个男孩子提着一只水果篮进来了。
第三十八章段俊希来探病
“你怎么来了?”看到是段俊希,叶纤红惊讶地问。“我妈住院的事,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过啊!”
“我自然有办法打听到。”段俊希见自己的到来,让叶纤红也吃了一惊,顿时得意了。他走进来把果篮递给她,向郑建国夫妻打招呼:“叔叔,阿姨好。”
“小段来了啊。”郑建国见是段俊希,从唯一的方凳上站起来,让座给他。“你坐。”
虽然只见过一面,郑建国对他的印象却非常好,觉得以他这样的身份,能用这种态度待自己一家,实在太难得了。
孩子她妈生病,连家里的至亲都还没有来,他就赶来了,真是个有心的好男人。
如果他跟女儿能成,成为自己的女婿,那他郑家真是烧高香了,郑建国对段俊希是越看越满意。
叶妈妈的想法也差不多,希望女儿能跟他走下去。
这种家境好,长得好的男孩子,能对女儿这么上心,实在不错了。
叶纤红看懂了爸妈的心思,暗感意外,没想到段俊希这个花花公子,居然这么有长辈缘。
想到前世弟弟跟的他恩怨,心里一痛。
他就算表现得再好又怎么样,有前世那段经历在,即使他这辈子真的改邪归正,一心一意对自己好,自己也不会嫁给他。
转头向弟弟望过去,见他望了段俊希一眼,就低下头不去看他,脸上没有任何笑意,显然不喜欢对方。
她不认为前世那件事,会对两人的关系造成影响,那太玄妙了,最大的可能是,弟弟舍不得自己,所以对所有跟自己亲近的男人,都抱有敌意。
走过去坐在弟弟身边,搂住他的肩,安抚他的情绪。
“这是你弟弟啊?”段俊希注意到屋里有个陌生的男孩子,笑道。“长得可真帅。”
“那当然了,也不看是谁的弟弟。”叶纤红随口答道。
心里实在不愿意他出现在自己家人面前,又不好直接赶人,就问:“你吃饭了没有?”
如果他认相,看到她们正在吃饭,估计马上会离开吧!
“还没有。”段俊希早已看见他们吃了一半的饭菜,笑道:“你打算请我吃?”
叶纤红给他一个白眼,这人脸皮怎么这么厚,居然直接开口讨要吃的了?
“就剩菜剩饭了,你不介意?”叶纤红说得咬牙切齿。
“当然不介意。”段俊希仿佛没看到叶纤红吃人的模样,笑眯眯地说道:“我们是一家人嘛!有什么好嫌弃的——”
叶纤红这下子连话也懒得说了,在爸妈虎视眈眈之下,拿了一只刚才装汤的碗和自己吃饭的筷子,去卫生间洗了洗,拿回来给他装了一碗米饭,重重地塞到他手里。
段俊希计划得逞,得意地笑了,扒了一口饭,又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夸道:“这红烧肉做得真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叶妈妈一付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的语气:“这是小红做的,以后你想吃,叫她做给你吃就行了。”
“妈。”叶纤红受不了她的态度。“你这是嫌我了?想把我塞进段家做烧火丫头?”
“你这是什么话?”叶妈妈不满意地瞪了女儿一眼。
她怎么这么傻,不明白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吗?张爱玲的这句老话,能被称为经典,就是因为被无数人证实,这一套对男人绝对有效。
既然谈恋爱了,还斤斤计较做什么?女孩子主动一点,给男友做些好吃的,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叶纤红把注意力放在弟弟身上,懒得再跟他们说话,免得被段俊希气死。
不过妈妈精神恢复得这么好,叶纤红也是暗暗高兴。
这顿饭很快吃完,段俊希也要回去了。
来这里前,他接到家里的电话,要他回家一趟。他不得不推了朋友的约会,回家吃晚饭。
但是看到叶纤红,他又忍不住想靠近她,于是借故蹭了一顿晚饭。
段俊希走后,叶纤红要领弟弟回去,并把碗盘带回去清洗。让爸爸前半夜守着妈妈,后半夜她来医院换班,郑建国没有同意。
他已请了几天假,就算在医院几天不睡也没什么,偶尔打几个盹就行了。女儿年纪轻,如果整晚不能睡觉,那就遭罪了。
叶纤红一再提出要跟爸爸轮流照顾,还是被郑建国否决了。
最后没办法,提出天亮后自己来接班,爸爸去她那里睡一觉,郑建国总算同意了。
离开医院前,叶妈妈叫住女儿,问她是不是不喜欢段俊希?
她倒没有考虑两人合不合适的问题,只担心女儿有逆反心理,毕竟段俊希是奶奶和小姑介绍的,如果她不管对方有多好,都不愿意接受他,那就麻烦了。
叶纤红摇摇头。
不是她想骗妈,只是不想让她操这个心。
如果她点头,估计妈妈要没完没了地给自己上课了。
这个段俊希,就像是无害的食草男,很容易给人好感。如果叶纤红没有前世的经历,说不定也被他骗了。
倒不是他心计重,把自己伪装得特别深,而是他的性格里,确实有这方面的特质,容易讨长辈喜欢。
所以就算他做了那么多混帐事,他的父母还是觉得儿子乖巧又懂事,那些被她始乱终弃的女孩子及家长,也没有真正找他的麻烦。
叶纤红是见过他性格里凉薄善变一面的,所以才排斥他。
酒店已在流传他们的关系,她相信最后会朝她期望的那个方向发展,自己只要耐心等几天就行了。
她唯一担心的是,如果妈妈知道段俊希的父母会逼他们分开,这个好女婿跟她没缘份了,她会不会因此病情加重?
唉,多想也没用,叶纤红决定抛开这些烦心事,先好好陪陪弟弟。
原来答应明天带他去理发,现在看来得提前了。
不过晚上街上人多,比白天还热闹,带他逛一逛,买些东西,应该也不错。
叶纤红和弟弟拿了餐具,一起往回走。
一路上弟弟心事重重,表情严肃,一句话也没有说。
“怎么了?”叶纤红明明猜到了弟弟在担心什么,还是故意引他说话。
“没什么。”郑兴安故作平静地回答。
“还装?”如果不是手里拿着东西,叶纤红又想用力揉他的头了。
十五岁的弟弟还不懂得伪装自己,心情全写在脸上了。
他皱着眉头的模样,特别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脆弱又故作坚强,把叶纤红的心都要揉碎了。
“安安,你要知道我是你姐,这点永远都不会变。”叶纤红站在弟弟面前,认真地望着他的眼睛。“不管嫁不嫁人,你都是我最重要的弟弟。”
“我知道了。”郑兴安闷声答道。
心里的结却悄悄解开了些,情绪也好了许多。
两人回到家,急匆匆把碗盘洗干净后,整理了一下厨房,就一起出门上街。
晚上的虞城确实非常热闹,特别是解放路南端的服装街,更是人满为患。大量的年轻人推着自行车,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一只只漂亮的孔雀,在女孩子面前展示自己的魅力。
第三十九章陪弟弟上街
叶纤红没有带弟弟去那边凑热闹,她想领他剪个发,再去买几件衣服。
要理发,自然不必去别的地方,她领他直接进了自己兼职的那家美发店。
看到叶纤红带着一个男孩子进来,认识的人都跟她打招呼。
叶纤红叫了个相熟的小姑娘先给弟弟洗头,自己进里面的美容室走了走,看生意如何。
里面只有小狗小猫两三只,生意并没有自己想像得那么好,看来口碑发酵,还得等上一段时间。
叶纤红失望地回到外面,找个把空椅子坐下来,看弟弟洗头。
忽然留意到弟弟坐着的姿势有点僵硬,非常奇怪,站起来望了望,不由失笑,原来是那个洗头的小姑娘,在捉弄弟弟。
那个小姑娘在给弟弟洗头时,故意身子前倾,胸/部时不时摩擦到弟弟的身体。可怜弟弟一个十五岁的小处/男,哪里被女孩子这样贴近过,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一动不敢动,就怕自己一不小心,碰到了不该碰的地方。
有心想提醒一下女孩子,不要使坏。又想着男孩子长大了,得学会独立,有些事总归要自己去面对,她不可能永远陪在他身边,于是又坐了回去,装作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