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房中裹着叶凤歌的棉被,又被她暖着手,他的唇色已由先前的淡紫发乌渐渐回复了些许暖色的红。
等她气哼哼说完后,他才慢慢抬起头,幽幽的目光直直望进她的眼底。
他的神情平静到近乎无辜,漂亮的薄唇淡淡轻启——
“吱。”
叶凤歌傻眼片刻,旋即噗嗤笑出声,抬手在他额头轻拍了一下。
“这么好看的脸,用来耍宝不合适啊。”
被她的笑意感染,傅凛唇角轻扬,“哦。”
“不是说,若我自己想不明白,就别去找你吗?”叶凤歌将他渐渐回暖的双手塞进棉被中,抬眸笑问。
“我在房里想了很久,忽然想起你有时是真的笨,极有可能一直想不明白,”傅凛低垂的眼睫轻轻颤了颤,“我怕等到头发花白都等不到你想明白的那天,只好自己过来了。”
他压低的嗓音沉缓醉人,隔着半臂之遥无声蔓延过来,霎时烫红了叶凤歌的耳朵。
她无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后,有些狼狈地抬起手背抵住自己的鼻尖,忿忿道,“好好说话!大半夜过来找我到底是什么事?”
忽然用那种勾人的嗓音说话,很容易让她误入歧途啊。
“先前你问了我一个问题,这会儿我也有一个问题问你,”傅凛淡淡勾起唇角,眼底却无笑意,“你若好好答了我,我就告诉你我为什么生气。”
小孩子换糖吃是吗?叶凤歌没好气地笑着叹了口气,“好,你问吧。”
“你下午送了闵肃礼物,”他顿了顿,仔细打量着她的神色,“是因为……他是你心仪的对象吗?”
叶凤歌愣了半晌,忽然抬起手掌竖在他面前,“你等等,容我去倒杯水来,你再重问一遍。”
“我不渴。”傅凛眸中那本就微弱的希冀渐渐黯淡。
叶凤歌缓缓站起身,摇了摇头,“不是给你喝的。”
“只需回答是不是,也要喝水润喉之后才能答吗?”傅凛苦涩一笑,有些失望地慢慢垂下脖子。
“不是润喉,”叶凤歌面无表情地垂眼瞪着他的头顶,“等我含一口水在嘴里,你再问一遍,我才好喷你满脸,以便强调你这个问题有多荒谬。”
傅凛垂着脑袋想了片刻,猛地抬起头,仰脸看着她,漂亮的乌眸熠熠灿亮,像是有谁在其间掀翻了整条星河。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没有第三更了,因为我才想起我还没吃饭……
欠一更,明天补上。
爱你们~~~么么啾~~~
第二十五章
中宵夜静,骤起的狂肆风声拍打着窗棂,打破了一室暧昧的静谧。
出神好半晌的叶凤歌如梦初醒,笑意惭愧地收回在傅凛脸上流连过久的惊艳目光,略略将发烫的秀颜撇向侧边,装模作样地咳了两声。
不知为何,她突然想起之前邝达说的那句“你也到了思.春的年纪”,她心中一紧,深深觉得自己近来当真有些不对劲。
待面上的薄烫散了些后,叶凤歌转回头来,见傅凛依然噙笑望着自己,只好佯装无事地伸手在他头顶揉了揉。
强忍着尴尬,虚张声势地笑道,“不能这么看人,会被吃掉的。”
说完,她转身走到靠墙的条案旁,倒了一杯水。
以往若是叶凤歌像对小孩儿一样伸手揉了傅凛的脑袋,他定是要发点小脾气的。
可今夜却怪,她都喝了小半杯水,身后的傅凛仍旧没有动静。
叶凤歌有些疑惑地旋身面向窗下,一手执杯抵在唇间,一手反在身后撑着条案边沿,远远打量着他。
许是察觉到她的目光,傅凛缓缓扭头看过来,“你若再那样随手揉我的脑袋,也会被吃掉的。”
叶凤歌小小呛了一下,一边咳嗽一边在心中暗暗告诉自己别瞎想,傅凛说的“吃掉”,跟她说的“吃掉”,肯定是同一回事。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绝对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内涵。
****
傅凛垂脸,鼻尖抵住被角,藏住唇畔愉悦的偷笑,闷声含混,“所以,没有心仪闵肃?”
方才叶凤歌看着他的脸失神了,他怕她不好意思,才忍着没戳穿。
可惜没有镜子,不然他就可以瞧瞧先前的模样究竟是哪里与平常不同。
但不管怎么样,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多了几分胜算。
“当然没有,”叶凤歌隔空抛来没好气的一眼,“你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
“那你送他发冠?”一想到这个,傅凛笑不出来了,字字泛酸。
自打确认了叶凤歌并没有心仪闵肃的意思后,他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大半,整个人松弛许多。
原来,将心里的事说出来,没有他以为的那么难。
至少在面对叶凤歌时,没有那么难。
听他提起“发冠”,叶凤歌这才恍然大悟:他定是看到那个匣子,也清楚那是从她手上出去的了。
她若有所思地望着手中的杯子,避重就轻地笑笑。
“我是宜州人,记得吗?按我家乡的民风,朋友间馈赠礼物没有那么讲究避讳,也没有为什么。兴之所至,想送就送了。”
这话不假。
宜州民风素来宽厚爽朗,束发冠也不算私密物件,作为朋友间的友好馈赠并无不妥。
“你还真是朋友遍天下,七年没说过几句话的人也是你朋友,呵。”
傅凛不忿地睨了她一眼,“凭什么他有礼物,我却没有?”
知他今夜的态度已算是极为难得的心胸大敞,叶凤歌欣慰一笑,放下杯子走回去在他跟前站定。
居高临下地与他四目相接。
白日里叶凤歌踌躇再三,最终还是没有将那发冠送给傅凛,一则是前些日子才亲眼见他踏入临川城后险些崩溃,怕他若反应过来那发冠的来处,又要勾出些承受不住的心伤来。
二则,她买下那发冠时本是想着傅凛生辰将近,可傅凛与他母亲之间那解不开的恩怨,使得“生辰”这事在傅凛跟前又是提不得的另一个痛点。
追根究底,全是她最初就没考虑周全,才惹出今日这些事端,方才她语带保留,是在斟酌这话要怎么说才能不让傅凛难过。
此刻确定傅凛根本没想追究发冠的来源,似乎只是专注在控诉她厚此薄彼,她总算没了那种如履薄冰的战战兢兢了。
“原来,冲我发那么大一通火,就是在气这个?”
傅凛抿了抿唇,又低下头拿鼻尖抵着裹在身上的被子,算是默认了。
叶凤歌望着他的头顶,心疼地笑叹一声,劝道,“往后若我有什么事再惹恼你,你直说就是,哪怕是同我吵都行的。不要再自己躲起来难受,成吗?”
傅凛对此不置可否,只是举目凝了她一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她慢慢坐回圆凳上,目光与他齐平,“为什么闵肃有礼物,你却没有?真是个好问题。”
她古怪的语气忽然让傅凛有了一种不是太好的预感。
“下午我让你喝药时,同你说过有礼物的,记得吗?”叶凤歌似笑非笑地觑着他,“是你先说了不稀罕,后头我才丢给闵肃的。”
傅凛喉头使劲滚了滚,也不知自己咽下去的是口水还是老血。
所以,那原本是他的礼物?!
叶凤歌挑眉一笑,点了点头,“没错,原本是特意买给你的啊。”
傅凛闻言,瞬间肠子都悔青。
若时光能倒流,他真想回去捂住自己那张口是心非的破嘴。
他稀罕啊!抓心挠肝地稀罕啊!
越想越怄的傅凛裹紧了身上的棉被,就势在那坐榻上半躺了。
叶凤歌傻眼,“这又算个什么意思?”
打算赖在她房里不走了?
“你方才不是叫我生气时不要自己躲起来?”傅凛闭目,气哼哼,“爷这会儿就在生气。”
他听她的,不躲,就在她眼皮子底下气给她看。
他就那么口是心非地一说,她竟狠心把他、的、礼、物转手送出去了!
太欺负人了。
“合着我这是搬个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叶凤歌好笑地推了推他,“闹差不多就得了,回你自己房里睡去。”
她很高兴他愿意稍稍撒开些性子。
比起往常那种死气活样躲起来憋着生闷气的模样,她更喜欢看到这样活跳跳作天作地的傅凛。
不过坐榻狭小,他长手长脚,又是个身娇体贵的,若当真任由他窝在这里睡一夜,明日怕要浑身疼得站不直。
“把我的礼物还来,”傅凛不为所动,“你若不还,我就不走了。”
叶凤歌伸出两指在他额头一弹,“没完了是吧?”
“没完。”他捂住额头,倔强瞪人。
“东西又不在我这儿,送都送出去了,”叶凤歌好笑又头疼地白他一眼,“再说了,即便我拉下脸去找闵肃要回来,以你那大爷脾气,也是不肯再收的吧?”
傅凛想了想,这才不甘不愿地坐起身来,“那你得另送我一样。”
他妥协,不是不愿收“要回来的礼物”。
而是因为“找人讨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这种事”,确实很丢脸,他舍不得让叶凤歌去受这种难堪。
罢了,明日他自己去问闵肃要回来就是,他丢脸总好过叶凤歌丢脸。
若闵肃胆敢不还,他就叫人将那家伙种进土里——
头朝下种进土里,哼哼。
叶凤歌见他难得妥协,想了想,点头应了,“不过你得容我再想想送你什么。”
为了那个发冠,她不但把钱花光,还债台高筑。
瞧瞧这是个什么糊涂事,兜这么大圈子惹出一串风波。
等她气哼哼说完后,他才慢慢抬起头,幽幽的目光直直望进她的眼底。
他的神情平静到近乎无辜,漂亮的薄唇淡淡轻启——
“吱。”
叶凤歌傻眼片刻,旋即噗嗤笑出声,抬手在他额头轻拍了一下。
“这么好看的脸,用来耍宝不合适啊。”
被她的笑意感染,傅凛唇角轻扬,“哦。”
“不是说,若我自己想不明白,就别去找你吗?”叶凤歌将他渐渐回暖的双手塞进棉被中,抬眸笑问。
“我在房里想了很久,忽然想起你有时是真的笨,极有可能一直想不明白,”傅凛低垂的眼睫轻轻颤了颤,“我怕等到头发花白都等不到你想明白的那天,只好自己过来了。”
他压低的嗓音沉缓醉人,隔着半臂之遥无声蔓延过来,霎时烫红了叶凤歌的耳朵。
她无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后,有些狼狈地抬起手背抵住自己的鼻尖,忿忿道,“好好说话!大半夜过来找我到底是什么事?”
忽然用那种勾人的嗓音说话,很容易让她误入歧途啊。
“先前你问了我一个问题,这会儿我也有一个问题问你,”傅凛淡淡勾起唇角,眼底却无笑意,“你若好好答了我,我就告诉你我为什么生气。”
小孩子换糖吃是吗?叶凤歌没好气地笑着叹了口气,“好,你问吧。”
“你下午送了闵肃礼物,”他顿了顿,仔细打量着她的神色,“是因为……他是你心仪的对象吗?”
叶凤歌愣了半晌,忽然抬起手掌竖在他面前,“你等等,容我去倒杯水来,你再重问一遍。”
“我不渴。”傅凛眸中那本就微弱的希冀渐渐黯淡。
叶凤歌缓缓站起身,摇了摇头,“不是给你喝的。”
“只需回答是不是,也要喝水润喉之后才能答吗?”傅凛苦涩一笑,有些失望地慢慢垂下脖子。
“不是润喉,”叶凤歌面无表情地垂眼瞪着他的头顶,“等我含一口水在嘴里,你再问一遍,我才好喷你满脸,以便强调你这个问题有多荒谬。”
傅凛垂着脑袋想了片刻,猛地抬起头,仰脸看着她,漂亮的乌眸熠熠灿亮,像是有谁在其间掀翻了整条星河。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没有第三更了,因为我才想起我还没吃饭……
欠一更,明天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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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中宵夜静,骤起的狂肆风声拍打着窗棂,打破了一室暧昧的静谧。
出神好半晌的叶凤歌如梦初醒,笑意惭愧地收回在傅凛脸上流连过久的惊艳目光,略略将发烫的秀颜撇向侧边,装模作样地咳了两声。
不知为何,她突然想起之前邝达说的那句“你也到了思.春的年纪”,她心中一紧,深深觉得自己近来当真有些不对劲。
待面上的薄烫散了些后,叶凤歌转回头来,见傅凛依然噙笑望着自己,只好佯装无事地伸手在他头顶揉了揉。
强忍着尴尬,虚张声势地笑道,“不能这么看人,会被吃掉的。”
说完,她转身走到靠墙的条案旁,倒了一杯水。
以往若是叶凤歌像对小孩儿一样伸手揉了傅凛的脑袋,他定是要发点小脾气的。
可今夜却怪,她都喝了小半杯水,身后的傅凛仍旧没有动静。
叶凤歌有些疑惑地旋身面向窗下,一手执杯抵在唇间,一手反在身后撑着条案边沿,远远打量着他。
许是察觉到她的目光,傅凛缓缓扭头看过来,“你若再那样随手揉我的脑袋,也会被吃掉的。”
叶凤歌小小呛了一下,一边咳嗽一边在心中暗暗告诉自己别瞎想,傅凛说的“吃掉”,跟她说的“吃掉”,肯定是同一回事。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绝对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内涵。
****
傅凛垂脸,鼻尖抵住被角,藏住唇畔愉悦的偷笑,闷声含混,“所以,没有心仪闵肃?”
方才叶凤歌看着他的脸失神了,他怕她不好意思,才忍着没戳穿。
可惜没有镜子,不然他就可以瞧瞧先前的模样究竟是哪里与平常不同。
但不管怎么样,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多了几分胜算。
“当然没有,”叶凤歌隔空抛来没好气的一眼,“你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
“那你送他发冠?”一想到这个,傅凛笑不出来了,字字泛酸。
自打确认了叶凤歌并没有心仪闵肃的意思后,他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大半,整个人松弛许多。
原来,将心里的事说出来,没有他以为的那么难。
至少在面对叶凤歌时,没有那么难。
听他提起“发冠”,叶凤歌这才恍然大悟:他定是看到那个匣子,也清楚那是从她手上出去的了。
她若有所思地望着手中的杯子,避重就轻地笑笑。
“我是宜州人,记得吗?按我家乡的民风,朋友间馈赠礼物没有那么讲究避讳,也没有为什么。兴之所至,想送就送了。”
这话不假。
宜州民风素来宽厚爽朗,束发冠也不算私密物件,作为朋友间的友好馈赠并无不妥。
“你还真是朋友遍天下,七年没说过几句话的人也是你朋友,呵。”
傅凛不忿地睨了她一眼,“凭什么他有礼物,我却没有?”
知他今夜的态度已算是极为难得的心胸大敞,叶凤歌欣慰一笑,放下杯子走回去在他跟前站定。
居高临下地与他四目相接。
白日里叶凤歌踌躇再三,最终还是没有将那发冠送给傅凛,一则是前些日子才亲眼见他踏入临川城后险些崩溃,怕他若反应过来那发冠的来处,又要勾出些承受不住的心伤来。
二则,她买下那发冠时本是想着傅凛生辰将近,可傅凛与他母亲之间那解不开的恩怨,使得“生辰”这事在傅凛跟前又是提不得的另一个痛点。
追根究底,全是她最初就没考虑周全,才惹出今日这些事端,方才她语带保留,是在斟酌这话要怎么说才能不让傅凛难过。
此刻确定傅凛根本没想追究发冠的来源,似乎只是专注在控诉她厚此薄彼,她总算没了那种如履薄冰的战战兢兢了。
“原来,冲我发那么大一通火,就是在气这个?”
傅凛抿了抿唇,又低下头拿鼻尖抵着裹在身上的被子,算是默认了。
叶凤歌望着他的头顶,心疼地笑叹一声,劝道,“往后若我有什么事再惹恼你,你直说就是,哪怕是同我吵都行的。不要再自己躲起来难受,成吗?”
傅凛对此不置可否,只是举目凝了她一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她慢慢坐回圆凳上,目光与他齐平,“为什么闵肃有礼物,你却没有?真是个好问题。”
她古怪的语气忽然让傅凛有了一种不是太好的预感。
“下午我让你喝药时,同你说过有礼物的,记得吗?”叶凤歌似笑非笑地觑着他,“是你先说了不稀罕,后头我才丢给闵肃的。”
傅凛喉头使劲滚了滚,也不知自己咽下去的是口水还是老血。
所以,那原本是他的礼物?!
叶凤歌挑眉一笑,点了点头,“没错,原本是特意买给你的啊。”
傅凛闻言,瞬间肠子都悔青。
若时光能倒流,他真想回去捂住自己那张口是心非的破嘴。
他稀罕啊!抓心挠肝地稀罕啊!
越想越怄的傅凛裹紧了身上的棉被,就势在那坐榻上半躺了。
叶凤歌傻眼,“这又算个什么意思?”
打算赖在她房里不走了?
“你方才不是叫我生气时不要自己躲起来?”傅凛闭目,气哼哼,“爷这会儿就在生气。”
他听她的,不躲,就在她眼皮子底下气给她看。
他就那么口是心非地一说,她竟狠心把他、的、礼、物转手送出去了!
太欺负人了。
“合着我这是搬个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叶凤歌好笑地推了推他,“闹差不多就得了,回你自己房里睡去。”
她很高兴他愿意稍稍撒开些性子。
比起往常那种死气活样躲起来憋着生闷气的模样,她更喜欢看到这样活跳跳作天作地的傅凛。
不过坐榻狭小,他长手长脚,又是个身娇体贵的,若当真任由他窝在这里睡一夜,明日怕要浑身疼得站不直。
“把我的礼物还来,”傅凛不为所动,“你若不还,我就不走了。”
叶凤歌伸出两指在他额头一弹,“没完了是吧?”
“没完。”他捂住额头,倔强瞪人。
“东西又不在我这儿,送都送出去了,”叶凤歌好笑又头疼地白他一眼,“再说了,即便我拉下脸去找闵肃要回来,以你那大爷脾气,也是不肯再收的吧?”
傅凛想了想,这才不甘不愿地坐起身来,“那你得另送我一样。”
他妥协,不是不愿收“要回来的礼物”。
而是因为“找人讨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这种事”,确实很丢脸,他舍不得让叶凤歌去受这种难堪。
罢了,明日他自己去问闵肃要回来就是,他丢脸总好过叶凤歌丢脸。
若闵肃胆敢不还,他就叫人将那家伙种进土里——
头朝下种进土里,哼哼。
叶凤歌见他难得妥协,想了想,点头应了,“不过你得容我再想想送你什么。”
为了那个发冠,她不但把钱花光,还债台高筑。
瞧瞧这是个什么糊涂事,兜这么大圈子惹出一串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