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是跟梁国的战事?愈战愈烈了,死伤无数,现在征兵呢。”于母下意识地答着,说到后面,忽然反应过来,猛地看向罗衣,愕然道:“你,你,晚儿——”
    “是,我懂事了。”罗衣对她点点头,“刚才有官差在家里,我听母亲说我是傻子,不敢骗官差,就没有表露出来,免得给母亲惹祸。”
    于母大睁着一双眼睛,愕然地看着罗衣,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满脸的惊喜和不敢置信,直直走到罗衣面前,抓住她的双臂,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我儿!你不糊涂了?”
    于父此时也反应了过来,满脸的欣喜,快步走到罗衣的面前:“妻主,我们的女儿好了,她不糊涂了,她懂事了!”
    “我儿,你什么时候懂事的?怎么醒过来的?跟母亲说说!”于母异常欣喜地道,从一开始的震惊中渐渐回过神,忍不住笑起来,一边说,一边笑,到后来全然就是大笑了,“我儿不傻了!哈哈!我儿不傻了!”
    于父跟着一起笑。笑着笑着,渐渐落下泪来:“这么多年了,晚儿终于不糊涂了。”
    于母倒没哭,拉着罗衣的手往屋里走。
    一边走,一边问话。
    问她这些年痴傻时,是全然无知无觉,还是能感知到外面的世界?今日忽然醒过来,可是发生了什么刺激到她了?种种。
    又夸她:“我儿好生聪慧!幸亏你没在那两位官差面前表露出来,不然就要被征兵给征去了!”
    她才问出一句,紧接着就说出下一句,自顾自的说了许多,根本没给罗衣说话的机会。
    罗衣也不着急,等她说完了,没有什么要问了,才道:“先前那些年浑浑噩噩,什么也不知晓。今日忽然醒过来,才知道曾经浑浑噩噩了许多年。叫母亲和父亲担忧了。”
    于母和于父只有她一个孩子。虽然于家有些钱,但于母也没有再纳侍君,这些年就跟于父两个人守着过日子。
    她既没有把生下傻孩子的原由归到于父的头上,对他多加抱怨,也没有再跟于父要第二个孩子,抛弃于向晚。这些年来,努力经营生意,攒了不少钱,一部分给于向晚买了个老实的夫郎,余下的就是给于向晚准备的晚年生活的保障了。
    罗衣十分敬佩这一对父母,尤其是身为一家之主的于母,她分明有别的选择,但她没有,让她很是敬佩。
    那边,于父叫了方尽,仔细问他今天发生的事,想要知道得更详细一点,女儿究竟是如何醒过来的?
    方尽已经得了罗衣的嘱咐,就说是买菜的时候,她忽然就醒了。再问别的,他答不上来,就呆呆地看着于父。
    “要你有什么用!”于父气得骂道。
    还想打方尽,但身后传来一声:“父亲不要打我的夫郎。”
    于父转身,就见罗衣从座位上站起来,往这边走过来。口中道:“父亲不要打他。他还要做饭,打了他,一会儿怎么做饭?”
    走到方尽的身边,将他向外面推了推:“去做饭。”
    方尽对她露出一个感激的神色:“是,妻主。”
    罗衣面上淡淡。感激?感激她?他这样低声下气,要给全家人做饭,只是为了免除一场出于泄愤的打骂,还要感激她?
    “他把你带出去,都没有好好照顾你,我打他两下怎么了?”于父不满地道。
    罗衣道:“他很照顾我的,还教给我很多事。”
    “他都教了你什么?”于父猛地拔高了声音,睁大眼睛看着她,又紧张又怒气冲冲地问,“是不是教你怎么反驳我们?我告诉你,晚儿,男子都是不可信的,他说什么你都不要听,他一个外人,你不可为了他顶撞父母……”
    “好了!”不等他说下去,于母打断了他,“你说的什么话?方氏不是那样的人。”
    方尽是她暗中打量了许久的孩子,她见他为人实诚,才选定了他照顾女儿。哪是于父说的那等挑唆生事的人?
    于父还不满,又道:“如果方氏没说什么,怎么晚儿为了他反驳我?”
    “父亲,方氏是我的夫郎,他有什么错处,自有我回屋教他。”罗衣直接道,“您照顾好母亲就是了。”
    她对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没兴趣,也不想以后滋生出这些事来,直接对于母道:“母亲,我如今清醒了,该担起事了。这几日,就劳烦母亲为我想一想,哪些事是我能做的罢?还有,我屋里的人,就不劳你们教导了,我自会好好教他。”
    于母对此倒是很满意:“好,这几日我留心着,有消息了告诉你。”
    于父还不满,但于母制止了他:“好了!晚儿醒了,你不高兴么?往后就不必操心她了,咱们两个过日子不好吗?”
    有于母哄着,于父也就不说什么了,转眼又欢欢喜喜起来:“晚儿醒了,老天保佑,一定是老天看我们家从不做坏事,一心向善,这才赐下福音来。”
    于母摇摇头。
    一转眼,到了晚上。
    忙碌了一天,终于到了歇息的时候。
    方尽打了水来,服侍罗衣洗脚。
    他要给罗衣脱鞋子,被罗衣一把按住,搬了凳子给他,叫他跟她一起泡脚。
    方尽羞得满脸通红!
    罗衣觉得有趣,笑吟吟地看着他。
    她从前附身的虽然也是女人,却都是地位低下,或者男女平等的社会。从没像这样,处在高高在上的地位,有一个乖巧柔顺又贤惠的小夫郎。
    方尽想推脱,但是推脱不了,不得不坐在小板凳上,与她一起泡脚。
    他不敢抬头看她,她那样笑吟吟地看着他,总叫他觉得难为情。
    他低头看着水盆里,两双脚。
    稍小的那一双是妻主的,白皙晶莹,长得十分漂亮。往上看,是圆润的脚踝,以及一截小腿。肤如凝脂,滑腻得看不见毛孔。
    他不由得又看自己的,一双脚十分粗大,青筋遍布,显得粗犷又狰狞。再看小腿,布满了卷曲的汗毛,黑压压的一片。
    一时间,心下十分难为情。他这么丑,而妻主那么美。
    他从前总觉得,凭什么这世界上是女人为尊?难道就因为女人能生孩子吗?可是如果没有他们男人,女人也生不了孩子啊!没道理女人就要高一头!
    然而今日,他看到了妻主的脚,还有妻主的一截小腿,他一瞬间有些明白了——女人就是上天的宠儿,她们那么漂亮,那么精致,就该是尊贵的。
    洗完了脚,两人就要就寝了。
    方尽坐在床边,背对着罗衣,开始脱衣裳。
    目光落在半旧的衣衫上,不由得想起白日里那个卖荷包的小姑娘说的话:“你这泼夫!丑八怪!穿得这么丑!你脾气暴躁又刻薄,一辈子都不会被妻主喜欢的!”
    他心中一颤,垂下了眼睛,将衣衫叠好,放在一旁,而后缓缓钻进被子。
    灯已经吹熄了。
    黑暗中,方尽听着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几乎不敢用力呼吸,唯恐被妻主听出来。
    今天晚上,妻主会跟他圆房吗?
    他紧张地等着。然而等了又等,始终没等来罗衣的回应,渐渐的,心下被失望占据。
    是了,他这样丑,妻主对他没兴趣的。
    带着浓浓的失望,他睡着了。
    梦里面,他抛下自尊,忍住羞涩,恳求妻主跟他圆房。
    然后他看到了妻主的身躯。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瑕疵,像他看到的那截小腿一样,肤如凝脂,细腻光滑,好看得炫目。
    半夜时分,他惊醒过来。
    裤子里一片滑腻腻,他呆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是什么东西。一时间,羞得几乎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怎么了?又做噩梦了?”身后传来一声。
    “没,没有!”他慌乱否认,支支吾吾道:“我,我,我水喝多了,我出去一下。”
    不能被妻主发现。不然,她误会他水性杨花,生性淫,荡怎么办?
    他捂着裤子,想要连那股异样的气味一起捂住。然而他绝望地发现,他根本捂不住。希望妻主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方尽心想,掩耳盗铃一般,捂着裤子下了床。
    第242章 女尊世界
    罗衣其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她又不是单纯的小姑娘。男女之间的事,大大小小她也经历了不少。
    在方尽出去之后,就抖了抖被子,将里面的气味抖散。
    等到方尽回来后,她便闭上眼睛,装作又睡着的样子。听到方尽松了口气,她在心中暗暗一笑,并没有拆穿他,只作睡熟了。
    方尽收拾好自己,又在门外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才忍住赧然,推开门走了进来。当闻到屋里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股味道,他不禁松了口气。
    还好,比他想象中的好多了,屋里没有那种羞人的味道。
    而且,妻主看起来似乎睡熟了,根本不知道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一股侥幸笼罩了他的心头,叫他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悄悄走回床前,慢慢揭开被子,钻了回去。
    接下来的几日,罗衣便在家里继续做她的傻子。
    于母虽然高兴她醒过来了,但是如今城内在征兵,倒不好叫她出去走动。因此,就买了些纸笔回来,得空了教她识字。
    这个世界的字,跟她从前学的不一样,倒也可从头再学。但她到底不是懵懂幼童,学起来并不吃力。
    于母很惊讶,欣慰道:”我儿竟是少见的英才,等到战事平定了,我一定给你铺路,你读书科举也好,学做生意也罢,都不会叫你浪费了这等天资。”
    罗衣便认真谢过:“多谢母亲栽培。”
    于母很忙的,并不成日在家,不在家的时候,罗衣就自己习字。
    等方尽的家务做完了,便招手叫他过来:“来,我教你识字。”
    方尽的眼里明显闪动着喜悦的光芒,但他脸上却写着拒绝:“妻主,我只是一介男子,不必要识字的。”
    “那你喜欢读书识字吗?想读书识字吗?”罗衣问道,不等他拒绝,便道:“我只问你这一回。如果你说不喜欢,日后我必不再提。”
    罗衣是看到他时不时往这边看,明显有着渴盼的神情,才叫他过来的。
    方尽并不是真的那么温顺,他并没有被《男诫》完全洗脑。一来,他本身是有点敏锐的,而来,他有些小固执。他对于这个世界上男子的地位和处境并不那么服气,也不甘心做一个每天在内院打转,勤勤恳恳做事,却还要无端端被责骂的人。
    或者说,他没有选择的权利。在内宅打转,和只能在内宅打转,这是两码事。然而从出生开始,他就没有选择的权利。
    方尽想读书识字,他十分想。他并不服气只有女子能读书识字。对于女子的权利,他心中一直是觊觎的。但他从前一直没有机会。
    如今罗衣叫他,又说得这样没有余地,他不由得认真思索起来。
    他既想保持一个温顺的、贤惠的夫郎形象,来保护自己免受来自外界的伤害,又不想违背内心的意志。
    想了想,他放下手里的针线筐,走到她面前:“妻主,我想学。”
    他想读书,想识字。既然妻主提出来,他就领受她的好意。哪怕她以后会嫌弃他,至少此时她是喜欢他的,他不应当拒绝。
    罗衣便笑了笑:“过来,我教你。”
    她把他叫到身前,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站在他的身后,双手环住他,右手握住他的,提笔写下两个字:“方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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