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峰听了李氏的话,想了好一阵,这才开口说:“依我看,这次去县里不同于以往去镇上,凡事小心为妙。二小子虽然已经十三了,可终于不甚妥当,让大小子陪着妙妙去吧。大小子去年跟我一起去过县里,并且……大小子今年已经十六,是说亲的年纪了。成家立业,虽然成家在立业之前,可是提早让大小子出去长一番见识总是好的。”
李氏听了,极为赞成:“你这样一说,我也觉得老大带着妙妙去县里比较好了。之前妙妙想着老大留在家里帮衬着你,这才让老二跟着去县里。”
秦峰回应说:“现在房子已经盖了大半,也没什么好帮衬的。这以后,我是不能总将老大留在身边,没得耽误了他。这次去县里,如果可以就让老大多呆上些时日,好好历练历练,家里这边不是还有老二么。”
第210章 科举
李氏赞成:“说的对,就是这个理。呆在县里自然是呆在村里能够见识的多些,如果到时候能托媒婆在县里给找一门好亲事,那便好了。”
“亲事的事情,再说吧。”秦峰叹了口气。大约白天在工地上累得很了。这会儿说完了事情,没过多久就睡熟了。
然后整个里屋便安静了下来。
原本只是小声音的夫妻夜话,家里的孩子们也都睡熟了,可是秦妙这不是练了空间里面的神功,感官上面极为敏感。李氏那边一开口和秦峰说话,秦妙便醒了。安安静静的将爹娘的话听了个全。
这会儿爹娘都入睡了,秦妙有些睡不着了。她开始想着大哥秦少贤的亲事。
以前吧,大哥就像是爹的影子,爹不管走到哪里都把大哥带在身边。一则父子两个性格相似,比较默契,一起干活总是效率高些,而来么,大哥是家里的长子,以后是要挑起整个家的,爹将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导,也是为了整个家庭负责。
可是现在,爹已经三十多近四十了,这辈子的好光阴已经过去大半,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很是顺心,可是却再没有晚上攀爬的可能。可是大哥还年轻,有的是大好的前程等着他。如此,爹放了大哥去县里好好历练,其实也是一番极为良苦的用心。
说起来,若是能让大哥和自己一起去县里,秦妙自然是很乐意的。大哥性子沉稳,遇事考虑很是周道,是个可以信任并且委以重任的人。而二哥未免有些跳脱,失于稳重,真要遇上什么大事,不一定能处理的好。
既然爹发了话,放了大哥带自己去县里。秦妙的一颗心顿时就踏实多了。想着有大哥在前面护着,自己这次的县里之行应该会很轻松的。
一夜好眠,第二天早饭之后,爹带着二哥去了工地上,留下了大哥在家里。
大哥秦少贤大约已经在爹秦峰那里了解到了去县里要做的事情,早饭之后便开始喂马了。喂完了马,又叫了秦妙一起收拾行李。
“出门在外,不必带太多的东西,只要将盘缠带足就好。”秦少贤一面在马车里面的小榻上铺草席,一面对秦妙说,“盘缠也不能放在一处。得分个好几处放置。上次我和爹一起去县里,便是遭了贼,被偷了银子,很吃了一回亏。”
秦妙面上很认真的答应着,心里却想着,若是去了县里有小贼敢偷我的银子,我就放了灵鼠去把他找出来,然后撒他一身的痒痒粉!
马车里面的小塌上铺了层草席,因为现在虽然入秋,可是正午的时候依旧热得厉害。然后有包了两床棉被塞在小塌的下面。防止出门在外遇上意外来不及住店的时候方便在马车里窝上一夜。
一面做着这些事情,秦少贤一面和秦妙说着:“这一次出门,不仅盘缠宽裕,就是这马车也很方便。记得上一次我和爹去县里,舍不得花钱雇一整辆马车,一路上都是和别人凑钱雇马车,车子很挤不说,要走的路也不一致,可花费了不少的周折。”
“原来上次大哥你们出门,竟然这样艰苦。”秦妙心里有些泛酸,这些事情从来都没有听爹或者大哥提起过。他们在外面,吃得苦头,肯定不止这一点点。有心询问一下大哥他们上次出门去县里的际遇,可是大哥这边却是不打算再往下说了。
只拍了拍秦妙的恼地啊,笑着道:“这一次出门却是极宽裕的,放心吧,不出意外,要不了三两天就能到县里。”
秦少贤将马车里面的东西归置好了之后便跳下了车厢,去里屋收拾行李了。行李再如何简单,两身换洗的衣服和两双换脚的鞋子总是带带上的。
秦妙的行李早已经被李氏收拾好了。这会儿直接将包袱在车厢里面安放好了就成。
厨房里面何花和秦妙媛一起在做干粮。细面烙的饼子,上面裹了芝麻,闻起来香喷喷的,吃起来更是清香可口。比上次爹和大哥出门时带的粗粮饼不知道要好吃多少。
原本何花还想在烙饼里面放一些馅儿的,考虑到天气炎热,怕带上一路别放坏了,便去掉馅儿料,只烙的面饼子。面饼子放干了,虽然咬起来有些费牙口,可是却比较耐放,放个三五天都不会变质。三五天之后,脚程再慢也应该能到县里。
一整天的时间就是在这样忙碌充实的准备工作中过去。
李氏大着肚子,虽然不能忙帮烙饼,可是嘴却没闲着,一个劲的叮嘱秦少贤和秦妙兄妹两个,出门在外一定要处处小心,莫要和人争长短,让一步海阔天空云云。最后又叮嘱秦少贤,如果那朱老先生收学生没有年龄限制,要不你也去拜一拜师傅,能多学一些学问总是好的。
李氏也知道,正常的读书人的生涯,应该是五岁开蒙,拜了师傅开始念书,到了十二三岁,便能参加童试,早一些的,有人十一二岁就能去考童试,童试之后,过个三年,十五六岁的时候下场考乡试,乡试如果能上榜,紧接着便要进京城去考会试,若是会试也能榜上有名,那么接下来就是殿试。
殿试上面,榜上有名者,最低也是个同进士了,学问优秀者,被皇上御笔一点,点了状元,那便是极光耀门楣的事情。之后要骑大马游街,吃琼林宴的。
过了童试,便是秀才,过了乡试,便是举人,过了会试进入殿试,只要能榜上有名不落榜,最差也是同进士,好一些则是进士出身,进士及第,再往上,能夺得状元,探花,榜眼这样的名次,便是大大的喜事。
眼下秦少贤已经十六岁,虽然早年开过蒙,可是中间因为战祸和改朝换代,很耽误了不少年。这不,等到新朝皇帝重开恩科的时候,已经到了这样的年纪。
这样的年纪,按照正常的读书人的路径来算,不是举人,最起码也得是个秀才。
第211章 两封信
就算不是秀才,肚子里也已经很积累了不少学问,等个三年,便能再下场。十五六岁开始念书,就算是一路顺畅,苦读十年下场考试,想要中秀才,中举人,怎么也得到四十岁之后了。
四十岁之后,差不多和现在的秦峰差不多年岁,就算中了举人,也不一定能在官场上谋个好差事。
如今老大就这样被耽误了。李氏虽然感觉惋惜,可是想着若是能跟着朱老先生学一些科举之外的学问,也比在村里做活要强上许多,并且日后出门说起在朱老先生那里听过课也是很有脸面的事情。边叮嘱了秦少贤,见了朱老先生一定要好好表现。
秦少贤听着娘的话有些哭笑不得,他已经这样的年纪了,又不是刚入学的小娃娃,按照平常的接人待物就好,并不需要所谓的好好表现。
如此,一天的时间就是在准备行李和娘亲的叮嘱之中过去了。
翌日清晨,天还没有彻底的亮起来,秦妙和自家大哥就起了床。秦妙媛早早的做了餐饭,两人吃了早饭之后这就将马套在马车上,跟着马车出发了。
虽然剩下已经过去,秋天渐要来临,可是每天中午的那一几个时辰还是挺热的,为了在天气热起来之前到达镇上,所以赶路一定要趁早,越早越凉快。
清晨,太阳还没升起来的时候出发,马车行驶在通往镇上的小路上,清风吹进车厢的车帘,很是凉爽,迎着朝霞的光线,可以看到路旁草叶上面的晶莹露珠。
一路疾驰,太阳升到半空,热气开始笼罩大地的时候正好到达镇上。
镇上的太丰粮店里面,冯三娘正在招待前来买粮食的顾客。见了秦妙和秦少贤来了,顿时笑着迎了上来:“少东家来了?稀客稀客,可有些日子没见着你们了。后院里坐一会儿,等我忙完了就去找你们。”
秦妙也不愿打扰了店里面的生意,这就和自家大哥一起进了粮店的后院。
后院里面打扫的很是干净,冯秋正拿着把小笤帚帮着李柏打扫后院的仓库。秦妙进去仓库看了一眼,见仓库里面的存粮卖得差不多了,这会儿将仓库打扫整洁,说不准这几天李柏便要去那座三进的宅子里面运粮食。
算起来,那座宅子里面的粮食,经过这段时间的消耗,应该快完了。看来今天晚上得留在镇上过一夜,好在夜里去宅子里面补足存粮。
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冯三娘的声音传了来:“妙妙,今天怎么想起来来镇上?家里的房子盖得怎么样?”
秦妙回答说:“家里的房子盖了一大半了,等盖好了,三大娘你带着秋儿一起去吃酒。”
“这个是肯定要去的。听柏哥儿说,那新院子盖得很是宽敞。”李柏每半个月去唐家庄送一次粮食,回来之后少不得要和冯三娘说一些新房子的事情。
秦妙点头:“可不是,要盖就要一气儿盖个大的,这样才方便,总好过日后拆墙加盖的好。”
李氏听了,极为赞成:“你这样一说,我也觉得老大带着妙妙去县里比较好了。之前妙妙想着老大留在家里帮衬着你,这才让老二跟着去县里。”
秦峰回应说:“现在房子已经盖了大半,也没什么好帮衬的。这以后,我是不能总将老大留在身边,没得耽误了他。这次去县里,如果可以就让老大多呆上些时日,好好历练历练,家里这边不是还有老二么。”
第210章 科举
李氏赞成:“说的对,就是这个理。呆在县里自然是呆在村里能够见识的多些,如果到时候能托媒婆在县里给找一门好亲事,那便好了。”
“亲事的事情,再说吧。”秦峰叹了口气。大约白天在工地上累得很了。这会儿说完了事情,没过多久就睡熟了。
然后整个里屋便安静了下来。
原本只是小声音的夫妻夜话,家里的孩子们也都睡熟了,可是秦妙这不是练了空间里面的神功,感官上面极为敏感。李氏那边一开口和秦峰说话,秦妙便醒了。安安静静的将爹娘的话听了个全。
这会儿爹娘都入睡了,秦妙有些睡不着了。她开始想着大哥秦少贤的亲事。
以前吧,大哥就像是爹的影子,爹不管走到哪里都把大哥带在身边。一则父子两个性格相似,比较默契,一起干活总是效率高些,而来么,大哥是家里的长子,以后是要挑起整个家的,爹将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导,也是为了整个家庭负责。
可是现在,爹已经三十多近四十了,这辈子的好光阴已经过去大半,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很是顺心,可是却再没有晚上攀爬的可能。可是大哥还年轻,有的是大好的前程等着他。如此,爹放了大哥去县里好好历练,其实也是一番极为良苦的用心。
说起来,若是能让大哥和自己一起去县里,秦妙自然是很乐意的。大哥性子沉稳,遇事考虑很是周道,是个可以信任并且委以重任的人。而二哥未免有些跳脱,失于稳重,真要遇上什么大事,不一定能处理的好。
既然爹发了话,放了大哥带自己去县里。秦妙的一颗心顿时就踏实多了。想着有大哥在前面护着,自己这次的县里之行应该会很轻松的。
一夜好眠,第二天早饭之后,爹带着二哥去了工地上,留下了大哥在家里。
大哥秦少贤大约已经在爹秦峰那里了解到了去县里要做的事情,早饭之后便开始喂马了。喂完了马,又叫了秦妙一起收拾行李。
“出门在外,不必带太多的东西,只要将盘缠带足就好。”秦少贤一面在马车里面的小榻上铺草席,一面对秦妙说,“盘缠也不能放在一处。得分个好几处放置。上次我和爹一起去县里,便是遭了贼,被偷了银子,很吃了一回亏。”
秦妙面上很认真的答应着,心里却想着,若是去了县里有小贼敢偷我的银子,我就放了灵鼠去把他找出来,然后撒他一身的痒痒粉!
马车里面的小塌上铺了层草席,因为现在虽然入秋,可是正午的时候依旧热得厉害。然后有包了两床棉被塞在小塌的下面。防止出门在外遇上意外来不及住店的时候方便在马车里窝上一夜。
一面做着这些事情,秦少贤一面和秦妙说着:“这一次出门,不仅盘缠宽裕,就是这马车也很方便。记得上一次我和爹去县里,舍不得花钱雇一整辆马车,一路上都是和别人凑钱雇马车,车子很挤不说,要走的路也不一致,可花费了不少的周折。”
“原来上次大哥你们出门,竟然这样艰苦。”秦妙心里有些泛酸,这些事情从来都没有听爹或者大哥提起过。他们在外面,吃得苦头,肯定不止这一点点。有心询问一下大哥他们上次出门去县里的际遇,可是大哥这边却是不打算再往下说了。
只拍了拍秦妙的恼地啊,笑着道:“这一次出门却是极宽裕的,放心吧,不出意外,要不了三两天就能到县里。”
秦少贤将马车里面的东西归置好了之后便跳下了车厢,去里屋收拾行李了。行李再如何简单,两身换洗的衣服和两双换脚的鞋子总是带带上的。
秦妙的行李早已经被李氏收拾好了。这会儿直接将包袱在车厢里面安放好了就成。
厨房里面何花和秦妙媛一起在做干粮。细面烙的饼子,上面裹了芝麻,闻起来香喷喷的,吃起来更是清香可口。比上次爹和大哥出门时带的粗粮饼不知道要好吃多少。
原本何花还想在烙饼里面放一些馅儿的,考虑到天气炎热,怕带上一路别放坏了,便去掉馅儿料,只烙的面饼子。面饼子放干了,虽然咬起来有些费牙口,可是却比较耐放,放个三五天都不会变质。三五天之后,脚程再慢也应该能到县里。
一整天的时间就是在这样忙碌充实的准备工作中过去。
李氏大着肚子,虽然不能忙帮烙饼,可是嘴却没闲着,一个劲的叮嘱秦少贤和秦妙兄妹两个,出门在外一定要处处小心,莫要和人争长短,让一步海阔天空云云。最后又叮嘱秦少贤,如果那朱老先生收学生没有年龄限制,要不你也去拜一拜师傅,能多学一些学问总是好的。
李氏也知道,正常的读书人的生涯,应该是五岁开蒙,拜了师傅开始念书,到了十二三岁,便能参加童试,早一些的,有人十一二岁就能去考童试,童试之后,过个三年,十五六岁的时候下场考乡试,乡试如果能上榜,紧接着便要进京城去考会试,若是会试也能榜上有名,那么接下来就是殿试。
殿试上面,榜上有名者,最低也是个同进士了,学问优秀者,被皇上御笔一点,点了状元,那便是极光耀门楣的事情。之后要骑大马游街,吃琼林宴的。
过了童试,便是秀才,过了乡试,便是举人,过了会试进入殿试,只要能榜上有名不落榜,最差也是同进士,好一些则是进士出身,进士及第,再往上,能夺得状元,探花,榜眼这样的名次,便是大大的喜事。
眼下秦少贤已经十六岁,虽然早年开过蒙,可是中间因为战祸和改朝换代,很耽误了不少年。这不,等到新朝皇帝重开恩科的时候,已经到了这样的年纪。
这样的年纪,按照正常的读书人的路径来算,不是举人,最起码也得是个秀才。
第211章 两封信
就算不是秀才,肚子里也已经很积累了不少学问,等个三年,便能再下场。十五六岁开始念书,就算是一路顺畅,苦读十年下场考试,想要中秀才,中举人,怎么也得到四十岁之后了。
四十岁之后,差不多和现在的秦峰差不多年岁,就算中了举人,也不一定能在官场上谋个好差事。
如今老大就这样被耽误了。李氏虽然感觉惋惜,可是想着若是能跟着朱老先生学一些科举之外的学问,也比在村里做活要强上许多,并且日后出门说起在朱老先生那里听过课也是很有脸面的事情。边叮嘱了秦少贤,见了朱老先生一定要好好表现。
秦少贤听着娘的话有些哭笑不得,他已经这样的年纪了,又不是刚入学的小娃娃,按照平常的接人待物就好,并不需要所谓的好好表现。
如此,一天的时间就是在准备行李和娘亲的叮嘱之中过去了。
翌日清晨,天还没有彻底的亮起来,秦妙和自家大哥就起了床。秦妙媛早早的做了餐饭,两人吃了早饭之后这就将马套在马车上,跟着马车出发了。
虽然剩下已经过去,秋天渐要来临,可是每天中午的那一几个时辰还是挺热的,为了在天气热起来之前到达镇上,所以赶路一定要趁早,越早越凉快。
清晨,太阳还没升起来的时候出发,马车行驶在通往镇上的小路上,清风吹进车厢的车帘,很是凉爽,迎着朝霞的光线,可以看到路旁草叶上面的晶莹露珠。
一路疾驰,太阳升到半空,热气开始笼罩大地的时候正好到达镇上。
镇上的太丰粮店里面,冯三娘正在招待前来买粮食的顾客。见了秦妙和秦少贤来了,顿时笑着迎了上来:“少东家来了?稀客稀客,可有些日子没见着你们了。后院里坐一会儿,等我忙完了就去找你们。”
秦妙也不愿打扰了店里面的生意,这就和自家大哥一起进了粮店的后院。
后院里面打扫的很是干净,冯秋正拿着把小笤帚帮着李柏打扫后院的仓库。秦妙进去仓库看了一眼,见仓库里面的存粮卖得差不多了,这会儿将仓库打扫整洁,说不准这几天李柏便要去那座三进的宅子里面运粮食。
算起来,那座宅子里面的粮食,经过这段时间的消耗,应该快完了。看来今天晚上得留在镇上过一夜,好在夜里去宅子里面补足存粮。
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冯三娘的声音传了来:“妙妙,今天怎么想起来来镇上?家里的房子盖得怎么样?”
秦妙回答说:“家里的房子盖了一大半了,等盖好了,三大娘你带着秋儿一起去吃酒。”
“这个是肯定要去的。听柏哥儿说,那新院子盖得很是宽敞。”李柏每半个月去唐家庄送一次粮食,回来之后少不得要和冯三娘说一些新房子的事情。
秦妙点头:“可不是,要盖就要一气儿盖个大的,这样才方便,总好过日后拆墙加盖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