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铁吗?”我看着满视野的铁器纹理说。
    “看边缘。”林涛说,“这是一个类三角形的铁片,其中有一边,是明显经过机床打磨的,纹理非常整齐。但是另外两边,则没有那么整齐了,像是从一个整体的物体上面裂开、脱落下来的。”
    “然后呢?”我觉得这个特征并没有太多意义。
    林涛说:“我觉得即便发生车祸,也不可能导致这两毫米厚的铁器裂断吧?这肯定是一个很大的力才能形成。我就是觉得你刚才说了什么非人力形成,和这个铁器有一个共通点。”
    我眼珠一转,“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说:“这个发现太重要了!我开始纯粹是假想,现在有了一些依据!我的假想究竟能不能成立,就看大宝的了!”
    大宝拿回一支简易耳镜后,我迫不及待地接了过来。当大宝正在诧异我怎么可以不摘手套就接过耳镜的时候,我已把耳镜插进了尸体的右侧外耳道。也是因为这样,才有了上面的一幕。
    “这尸体外耳道里面那么多血水,你插进去,还能给活人用吗?我怎么归还给人家啊?”大宝无奈地说。
    和数码五官镜不同,简易耳镜是一个漏斗形的设备,前后两个镜片可以放大漏斗尖端所探测到的影像,镜片上还带有射灯,可以把漆黑的外耳道内的情况照射清楚。不过,使用这种耳镜的时候,尖端要插进患者耳朵里,而医生只能用眼睛紧贴另一侧镜片,才能看得清楚内部情况。对待活人的时候,这种紧贴倒没什么。但是用在尸体上,法医一方面要保证看得清楚,另一方面又要保证自己的额头不会碰上满是血水的尸体,难度就会比较大。
    我弯腰、撅屁股,不断变换姿势,最终调整到了一个最好的姿势,看清楚了耳道内的情况。这一发现让我喜出望外,赶紧拿出耳镜,再拿到死者的左耳继续观察。同样是费了半天劲,才观察清楚了左耳道内的情况。
    “假想果真成立了。”我自信满满地说。
    “什么假想?”大宝问。
    “爆炸。”我和林涛同时说道。
    “你们看,死者的双侧鼓膜都是大穿孔,右侧的鼓膜向内翻卷,左侧的鼓膜向外翻卷。这就说明了有冲击波从死者右耳灌进去,从左耳传出来。不仅如此,巨大的冲击波把死者的整个颅底震荡得横贯骨折。这么大的冲击波,只有爆炸,而且是距离炸点极近的爆炸,才能够形成。”
    “可是……”林涛想打断我,被我挥手制止了。
    我接着说:“然后我们再结合死者其他的损伤来看。死者的头部骨折和肩部骨折,其实都是非人力形成的。那么如何才能让头部和肩部迅速位移,形成骨折呢?只有爆炸才能在瞬间形成这么大的冲击波力。”
    “可是爆炸不是有烧灼现象吗?”大宝说完,又觉得自己说得不妥,“哦,死者的头面部和颈部正好经过了燃烧,所以我们不可能注意到有没有烧灼现象。”
    “是,我觉得正是爆炸物炸死死者之后,引燃了附近的草垛,才形成了我们看到的现象。”我说,“不然,谁焚尸会只烧上半身呢?而且助燃的杂草不给力,起火时间也比较慢。”
    “爆炸,没声音?”陈诗羽一整天没怎么说话,此时问道,“这事儿应该发生不久就被司机发现了吧?那这个司机为什么没有听见爆炸的声音?这司机有作案嫌疑吗?”
    我摇摇头,说:“在高速公路那么空旷的环境里,又有大量的轮胎噪声,加上人们都坐在隔音的驾驶室内,爆炸的声响未必会被人听见。”
    “可是现场没有爆炸的痕迹啊,除了这块铁片。”林涛说,“我开始只是有点怀疑,感觉这种被暴力强行撕裂的铁片是爆炸物上才有的,现在尸检情况应该证实了这种想法。不过,还有两个疑点,第一是现场地面没有明显的炸坑,第二是什么样的爆炸物才能形成死者头向上、肩向下的力量呢?”
    林涛这个问题果真是问到了点子上,我想了想,说:“只有一种可能,爆炸物是在死者右侧肩膀上爆炸的。这样,因为炸药悬空,所以地面肯定没坑。而且也可以形成头向上、肩向下的作用力。不仅如此,这样的话,冲击波离死者右耳最近,才会把左右耳的鼓膜都穿破了,还导致了颅底骨折。”
    “那炸药物为什么会在死者的肩膀上爆炸?”大宝说,“别人扔手榴弹正好扔到这个位置?那太巧合了吧?还是说,死者就是扛着一个炸药包?”
    “这两种可能性都有。”我说,“虽然前一种可能性非常小,但是无巧不成书,我们必须要找到证据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是后面一种可能性,那这起案件就是一起意外事件了,是死者自作自受。”
    “no zuo no die。”大宝耸了耸肩膀,说,“可是,我们又如何去判断、分辨这两种可能性呢?”
    我皱眉想了想,说:“我也还没想好,但是如果我们可以复原爆炸物的外形,我想,总归对我们的推断是有一些帮助的。”
    “天都要黑了!”大宝看了看外面的夕阳,说,“在漆黑的高速路边,怎么找这种铁片?”
    林涛笑了笑,说:“老林有两宝,探照灯加金属探测仪。”
    我们又重新回到了现场。因为是晚上,把车辆停在路肩更加危险,所以我们选择从县道绕到村通公路,再越野跑了一段,来到现场附近。然后我们钻过了高速公路的护网,进到了高速路路坡下方,案发的现场位置。
    一路上,大宝都在抱怨我没道德,直接废了那台简易耳镜。我反驳说怎么是废了呢,以后青乡市局再碰见类似的案件,还可以接着用呢。然后我就被全车几个人一起骂了一顿,说我是乌鸦嘴,这种话绝对不能说。大宝又说他似乎可以想象到那个耳鼻咽喉科医生气愤的表情了。人家都说了,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让他大宝以后如何做人?我不屑地拍了大宝脑袋一下,说,你以为医院和你公安局一样穷吗?一台一两百块钱的小玩意儿,人家会和你介意?大宝说,这是做人的诚信问题,和多少钱无关。再说了,人医院有钱,咱也不能劫富济贫啊。
    一路上吵吵闹闹,没觉得路途有多远,也没觉得路面有多颠簸,就来到了现场。此时天已经全黑了,我们才知道,白天看不见的东西,晚上反倒容易发现。在林涛手中强光灯的照射之下,那些有光泽的金属物就会反光。如果是在白天的时候,这种反光是完全不会被注意到的,但是到了夜晚,那些藏在杂草之间的金属物便一目了然了。
    林涛的强光灯一亮,我们立即看到了很多反光体,于是纷纷像是采蘑菇的小姑娘一样,开始收集起来。
    不一会儿,我们的勘查箱里,就积攒了数十块和之前林涛发现的那种铁块类似的金属物体,可谓是形态各异。
    为了不留下漏网之鱼,我们又干起了“工兵”的活儿。我们几个轮流使用金属探测器对现场及周边地面、杂草内进行探测。这个探测器还真是很有效果,那些藏在杂草之内的,或者块头比较小的类似金属物,又被我们找出来十几块。
    不知不觉,就工作了三个小时,我们提着满“篮”的“蘑菇”,内心成就感爆棚。
    当然,我知道这三个小时的工作不过是基础工作,更艰巨的任务还在等着我们呢。但我一直自认为自己拼图能力不弱,用糙一点的话说,连人都能拼得起来,还能拼不起来一个金属物件吗?
    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是高估自己了。
    看来这将是一个不眠之夜。
    我们几个人坐在青乡市公安局痕迹检验实验室的一张大方桌周围,头顶悬着一盏高亮度的led灯,我们的任务,就是将采回来的这些“蘑菇”,按照炸裂开来的边缘轮廓,逐个拼好、粘起来,最终看一看,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爆炸物。
    在拼了一个多小时之后,虽然还看不出什么端倪,但我发现,我在这个拼图队伍里发挥的作用是最小的。其实,我之所以能把人拼起来,是因为我了解人体的结构、皮肤纹理等,这才是“拼人”的基础。但看着一个冷冰冰的物件,我似乎毫无办法。
    倒是林涛手眼灵活,一会儿用显微镜看看,一会儿用放大镜看看,很快就把十余块碎片拼在了一起。陈诗羽和程子砚在一旁用502胶水粘起已拼好的部分,爆炸物一点一点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拼图工作就是越拼越快,在凌晨四点多钟的时候,林涛把早已伏案酣睡的我和大宝叫了起来。拼图工作顺利完成了。
    毕竟爆炸的抛射力比较大,有不少碎片我们没有能够找全,所以林涛拼好的爆炸物周身有不少缺损的窟窿,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对爆炸物类别的判断。
    这个爆炸物个头儿还真不小,大约有三十厘米长,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部分是截面呈正方形的空心铁管,一个部分是单口封闭、截面呈圆形的空心铁管。方管较长,圆管较短。圆管直径有七八厘米,内壁都是炭黑色的。
    爆炸物不轻,有十几斤重。
    林涛反复看了看,说:“上面的圆管里装了火药,爆炸以后在内壁形成了炭黑色。但是下方的方管内壁是干净的,说明没装火药。而且下面的方管炸裂的情况也不严重,我们捡回来的大块金属物件,都是组成方管的部分。这样看起来,方管像是一个底座,圆管像是一个枪膛。”
    “这是一个自制的火箭筒。”韩亮在一旁慢条斯理地说道。
    “我去!还真是!”大宝很是吃惊。自制枪支的案件,我们偶有遇见,自制火箭筒还真是闻所未闻。
    但是韩亮说得不错,这个造型明明就是一支自制火箭筒。
    “这人真有意思,做什么火箭筒玩?”大宝说。
    我做了个嘘的手势,让他噤声,别打扰我的思考。少顷,我一拍大腿,说:“我终于明白他的损伤是怎么形成的了!你们看。”
    我把用502胶水粘在一起的火箭筒扛在了自己的右侧肩膀上,说:“火箭筒都是这样的吧?如果这个时候炸了膛,冲击波的力量就是从我的右侧颈部开始,向四周扩散。那么,我的头就应该是向左上方伸展,肩关节就是向下方压。这就是死者损伤的形成机制。”
    “这么大的玩意儿,肯定不会是我们之前说的抛甩爆炸物,正好扔到死者颈部爆炸而形成的了。”林涛说,“那么,这个东西就应该属于这个死者,这就应该是一起意外事件。”
    我点点头,说:“而且,在尸检的时候,我一直有个问题解不开。死者的肩关节已经脱位了,力量都会随之缓解,为什么肱骨头还会完全离断呢?现在这个问题解开了,死者如果把火箭筒扛在自己的肩膀上,右侧的上臂肯定是平举的。如果平举的话,肱骨就是横行的,那么往下的力量施加在肩关节的时候,不仅会导致脱位,也会导致横行的肱骨断裂。如果是自然下垂,则不会断裂。同时,火箭筒扛在肩膀上的时候,不仅仅上臂平举,而且右手应该是扶在火箭筒之上,用以固定火箭筒。所以,死者的右手也恰恰有烧灼的痕迹。只是,右手和右侧前臂是游离状态,所以在冲击波施加力量的时候,它们不会断折。”
    “这样的损伤,恰恰说明是死者自己扛着火箭筒,而不是别人有意为之。”林涛说。
    “一个人在大白天,跑高速公路旁边,扛一个火箭筒,精神病啊?”大宝说。
    “我还有个问题。”韩亮说,“这种自制的火箭筒肯定不会有扳机什么的机关,肯定是在圆筒里填充火药,在火药前面放一些可以伤人的弹珠,然后通过引线来引燃火药,发射弹丸,这是基本设置。不过,第一,我们在现场没有发现弹丸,第二,如果死者不去主动发射,不点燃引线,火药一般也不会自燃自爆,火箭筒也不会发生意外而炸膛啊。”
    “韩亮说得不错,肯定是引线引爆。”林涛指着火箭筒中间的一个小孔说,“虽然火箭筒的小部分结构还没有找全,有一些小窟窿,但是这个小圆孔这么整齐,肯定是利用钻孔机特地制造的,这个小窟窿就是放置引线的口。”
    “和古代的土炮一样。”大宝说。
    “这种土火箭筒,就是容易炸膛。”林涛说,“根本无法估计冲击波的力量究竟有没有超过火箭筒劣质原材料的承受能力。”
    “韩亮说得有道理啊。”大宝说,“现在整个过程基本搞清楚了,只是这两个谜团还没有解开。而且,大白天他去高速路边发射什么火箭筒?车辆都开得那么快,怎么也不可能打得着啊。”
    “谁说谜团没有解开?”我微微一笑,说,“他是在试射。”
    4.
    专案组坐得满满的,都在听我的解说。一听是爆炸案件,陈支队把休假、留守的民警都给叫了过来。我们是一个禁枪的国度,枪案是极为少见的,更别说自制火箭筒的爆炸案件了。其实我倒觉得没那么严重,毕竟我们已经通过多方面迹象确定了死者是自作自受,自己引发了一起意外,把自己给炸死了。
    现场没有填充弹丸,死者又主动去引燃火药,再加上现场特殊的环境,只能用“试射”来解释死者的行为了。很显然,死者自制了火箭筒,想携带它去作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想试射一下,看看火箭筒的效果。可是没想到,这个火箭筒第一次打响就炸了膛。
    听我有理有据地说完,大家紧绷的身体又放松了下来。虽然永远无法知道死者究竟想干什么了,但既然是意外,是自产自销案件,大家的压力也就轻了很多。
    “那我来介绍一下死者的基本情况吧。”主办侦查员说,“死者乔生产,男,五十岁,无业,文盲。经过dna检验已经确认死者身份。死者在十八岁的时候,因为入室盗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不足两年,他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再次刑满释放后几年,他因为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昨天出事,他刚刚被刑满释放不足十天。”
    “大半辈子在监狱里过的啊。”大宝叹道,“这就是一个穷凶极恶之人啊!死不足惜,死不足惜!”
    “不足十天?”我沉吟道。
    “因为死者已经没有什么亲属了,所以他被刑满释放后,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和谁联系过。”主办侦查员接着介绍,“他所在的城市,距离现场位置大约七百二十公里。”
    “我们查了所有的监控,没有发现死者的行踪。查了机场、汽车站和火车站,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程子砚说,“这么远,也不能走过来,不知道他是怎么过来的。”
    “这一切恐怕都要成谜了。”陈支队说,“死无对证啊,也不知道他究竟想去哪里,又想去干吗?”
    “他有同谋啊!”我说。
    “不会吧?”青乡市公安局的一名痕迹检验员说,“我们对现场地面勘查了,虽然条件不好,但还是找到几处死者的足迹。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人的足迹了。”
    “既然地面有可以留下足迹的条件,那么如果有同谋,不留下足迹的概率很小。”林涛说。
    “同谋不一定和他一起啊。”我说,“你们想一想,一个文盲,有本事制造这种武器吗?你们会吗?”
    “会不会是在监狱里学的?”有人问道。
    我说:“即便是在监狱里学了,他出来以后,连个亲属都没有,去哪里找机床做火箭筒?又去哪里找火药?而且,十天时间,跨越了七百多公里,他又是怎么做到的?”
    “只要有同谋,即便他们的犯罪中止了,我们依旧要深挖到底。”陈支队显然已经同意了我的观点,说,“我们绝对不能留下这么巨大的社会安全隐患逍遥法外。”
    “只是,很难查啊。”陈诗羽说。
    我想了想,转头对程子砚说:“如果死者是驾驶摩托车的话,会不会有可能躲过视频监控?”
    “完全有可能。”程子砚说,“昨天晚上你们去复勘现场的路,就没有监控。”
    “那就是了。”我说,“第一,我在尸检的时候,发现死者的手部关节处有冻疮,他穿的衣服也非常厚。这个天气,穿这么厚,还有冻疮,最大的可能,就是死者骑摩托车风餐露宿,长途奔波。第二,死者既然是来试射火箭筒的,因为没有目标物,所以没有安装弹珠,说明他还有其他的火药和弹珠尚未使用。而死者身上除了一些钱,并没有其他的东西,那么这些备用的火药和弹珠应该有存放的地方。”
    “那是不是同谋发现出事以后,就把车骑走了?”陈支队说,“我们是不是要部署人员对周边所有的摩托车进行彻查?”
    我点点头,说:“彻查是肯定需要的。但是,我总是觉得他的同谋不应该在他身边。林涛刚才说了,现场没有其他人的足迹。另外,如果是两个人共骑一辆摩托车的话,这些杂物他往哪里放?空间不允许啊。”
    “有道理。”陈支队说,“也就是说,他的同谋可能和他各自骑一辆车,或者,他的同谋并没有和他同行。”
    “无论哪种情况,死者的摩托车都应该在现场附近没有被人骑走。”我说。
    “看来现场要扩大搜索了。”陈支队说,“不过这几天我们的侦查员一直在现场周围走访调查,并没有发现可疑摩托车。是不是他的同谋没有和他同行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我点点头,说:“赞同。我们在尸检的时候,发现死者的棉马甲口袋里有一千多元崭新的钞票。死者既然刚刚从监狱里放出来,又没有亲属家人,这些钱是哪里来的?如果他的同谋和他同行,有必要给他这么多钱生活吗?放在自己身上岂不是更好?”
    “事不宜迟,我们抓紧时间对现场外围扩大搜索吧!”陈支队说,“你们熬了一夜,赶紧回去休息吧。”
    我们几个人同时摇头,说:“不,现场搜索是我们的职责,不找到涉事摩托车,我们也不放心啊。”
    数辆警车第三次返回现场,除了之前的那些现场勘查的警察,这次还多了一条史宾格犬。
    “怎么又是它?”大宝又蹲到了史宾格的旁边,开始玩它的耳朵。
    “不是你说的那条犬了。虽然长得差不多,但这一条是搜爆犬。”训导员笑着说,“上次那条,脾气好,这条可就没那么和善了。”
    大宝抬着头听完训导员的话,低头一看,这条史宾格果然龇着牙瞪着大宝,吓得大宝一个踉跄差点儿坐到地上。
    “好主意。”我说,“既然死者肯定还携带了备用的火药,那么找搜爆犬来寻找,确实是事半功倍啊!”
    事实上,有了搜爆犬,可不止是事半功倍。小小的史宾格果真对火药的气味极为敏感。它直直地带着我们跑了一公里,在一处极其隐蔽的高速涵洞里,史宾格坐了下来,回头看着它的训导员。
    之所以把警犬训练出这个习惯,是因为有时候爆炸物是声控的,如果警犬一叫,就会引爆炸药。这样无声无息地搜寻到炸药,是最安全的做法。
    史宾格的旁边,是一辆破旧的摩托车。
    “果真如此啊,真是骑摩托车来的!”大宝很是兴奋,率先跑向摩托车,“行了,我是不敢当什么‘人形警犬’了,我完全不是它们的对手啊!以后你们叫我‘狗不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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