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被一线灵光穿透,我恍惚反应过来,昨日在淳府门前被小春燕处置的人,也是陈府管家。
    “原来那位管家,可是因得罪了淳府的人才被辞退?”我急忙问道。
    他稍一愣,随即点头,压低了声音,“姑娘莫问缘由,此事三爷特意叮嘱过的。”他许是猜到我即刻想要问那原来的陈管家为何被辞退,才赶在我出声之前就制止了我。
    被容先生教养多年,我也不是什么不守规矩的人,随即不再追问。待过几日亲自去问小春燕,他应当不会瞒我。
    管家将我领去偏堂议事。
    穿堂而过时,我隐约看见月亮门后有个佝偻的身影匆匆而过。应当是个上了年纪的人,我恍惚看见那人抱着一摞书本和一把算盘。
    不知为何,我看着月亮门久久挪不开眼。那里分明早已空无一人。
    临门要进,我的视线被管家截断,“姑娘请。”
    我将自己来陈府的目的告知于他,并说明容先生交给我的举荐信被那窝劫匪连着包袱掳走,如今已给容先生写信说明此事,不日后待她回复,便可与他们确认身份。
    兴许是因着景弦的缘故,管家对我本人和颜悦色,对我说的话也深信不疑。但作为大户人家的管家,他谨慎一些总是好的,于是与我约定好,容先生回信那时,我当进府教习。
    陈管家留我用午膳,我这样贫穷的小衰蛋自然欣然应允。这么多年了,我能蹭饭则蹭饭的习惯还是改不过来。
    好在容先生说我是个有福相的,以后不愁吃穿。我料想她的意思应该是说,蹭饭这个技能得留着,以后走到哪里总归不会把自己饿死。容先生她总是将我看得很明白。
    “姑娘慢用。”
    小厮端上饭菜,我下意识嗅那菜香,张口一句谢谢还没说完,口水已经掉下来了。
    我顿觉大窘,两颊烧得滚烫,待到那小厮退下,我的窘迫感才消减一些,但颊边的热意我仍感觉得到。
    拾起木筷,我将许多肉挑到碗里,和米饭堆在一起,用筷子抛了抛,张大嘴巴一口包住。
    鼓着腮帮子嚼一大口饭的感觉甚是美妙。
    这让我埋着头吃得极为认真。
    “噗。”我先听见脚步声,而后听见笑声,紧接着,清幽的竹香逐渐萦绕在鼻尖。
    我迟钝地停下嘴里的咀嚼,稍抬眼用余光瞄桌前停住的人。
    此时此刻,口中的饭菜还鼓着我的腮帮子,我嚼许久也咽不下。
    “吃饭便吃饭,为何也要脸红?”景弦他向来清冷的声音中酝着笑意,“好吃吗?”
    听他说话,我忍不住缓缓抬起头,木讷地望向景弦那含笑的眉眼。我此时满嘴的油光和鼓起的腮帮让我本人只想立刻原地去世。
    好罢,我重新说,鼓着腮帮子嚼一大口的感觉甚是丢脸。我恨。
    我的左手握着茶杯,由于被饭菜堵塞而说不出话,我将头埋得很低,一边拿左手抠杯沿,一边快速嚼烂米饭。
    始料未及的是,他忽然蹲下身来,以略仰望的姿势瞧着我。
    我脸颊更烫,侧过身去不想让他看见我八辈子没吃过饱饭的模样。
    他却又追着我的正面,蹲身看我。
    我不禁怀疑他是故意戏弄,想看我在他面前糗巴巴的模样。我伸出手臂遮住半张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看他。
    他轻拽下我的手臂,用拇指为我擦过唇边的饭粒,“我来接你回去用膳,却不想,管家说你已经打算在这里吃了。”
    就差那么一点,我就能咽下嘴里的东西,因着他的触碰,没咽下的全都哽在了我的喉咙里。
    也不晓得我此时脸颊发烫究竟是因为喉头被梗,还是因为他毫不避讳的接触。
    我求求你了,避讳点罢。我和容先生学了六年的客套话,除了“谢谢”和“对不起”之外,如今一句也没同他用上。
    纵然再不把我当个姑娘家看,也远没有这般亲近的道理。
    好罢,其实我和小春燕也常常这样亲近,有时还会更亲近。
    但分明是同样的事情,一换作是景弦,一切问心无愧,都成了问心有愧。
    或许不是他做的逾越了,而是我,是我自己问心有愧,心里住着鬼。才会觉得他的一切触碰都十分灼手。
    他握住我的手腕,推到我唇边,示意我喝茶,“喝点水。没人和你抢。”
    我下意识缩回手避开他。
    舒缓片刻,我轻声对他道,“谢谢。”遂拿起筷子想要继续吃,看了他一眼,斟酌问,“你吃了吗?”
    “没有。”他看了一眼我的碗,挑眉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浅笑中别有深意。
    我摇头,“没有。”遂埋头抛饭。
    “……”
    他远比我从前臆想中我俩的孩子要听话些。自己规规矩矩拿了个板凳,坐在我身边,不吵也不闹,就这么撑着下颚看我吃完了一碗白米饭。
    不,一碗白米饭、一钵红烧肉、一盘脆皮鸭、一只香酥鸡、一碟玉色糕。都是他眼睁睁看着我吃完的。我竟真的无情地一点都没分给他,难免生出愧疚。
    好在我瞧他看着我吃的眼神也同我这个吃饱喝足的一般十分满足,我这才心里好受了些。
    比起十三年前醉香楼那一场,这些菜都不算什么。只是在别人府上吃这么多,让人看到了的话,面子上难免会有些抹不开。距离不当乞丐有些年头了,我慢慢学着还是要一些面子的。
    临着小厮来收拾碗筷时,我正想着怎样才能避开异样的眼光,景弦先我一步,对小厮道,“你们府中做的红烧肉,十分合我口味。”
    小厮一笑,“大人喜欢就好!”
    这个围解得不露痕迹,又契合我的心意。他不愧是真真正正饿了之后认认真真看我吃完了的,那红烧肉确实很合我的口味。
    他将我接回去也是用的那辆粉带银铃的马车。我撩起帘子看着四角骚包的银铃,很想问一问他关于“如何短时间内性情大变”的事,但其实,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不如不问,留他些清净。
    远远地我瞧见府邸门前有小厮候着,穿着不像是景弦府内的,倒和淳府的小厮打扮像极。
    “你走后不久,淳府就派人来了,说要把东西亲自递到你的手上。于是便从早晨等到了现在。”景弦十分利落地从马车上下来,对着正认认真真扶着门边下来的我说。
    我觉得自己和他比起来,像是个行动不便的老太太。羸弱、怯懦、颤巍巍地,不似当年活蹦。
    是否因为这样更惹人心生怜爱些,他如今才对我比当年好?我不清楚。可记忆里那个从他手中拿到麻雀的小姑娘就哭得那么惹人怜爱。
    这么多年,我终于有一点儿琢磨明白他了,他不喜欢活泼的姑娘。想来他的妻子娴静温婉。
    我从小厮手中接过一个方形匣子,打开来看,是我的玉簪。匣底附了一封信。写着“傻花亲启”。
    大概想了想,小春燕这么写应当是还我大庭广众唤他“小春燕”那一报。
    不过,他特意叮嘱将东西亲自交到我手上,不过景弦府邸上的人,是在防着景弦什么?
    我不明白一封信件,究竟须得防着景弦什么呢?难道交到景弦手中,他还能不给我不成?或者,还能先我一步拆开不成?景弦不是这么无聊一个人。
    我想,大概他们之间真是吵过架,结下了什么梁子,让一向很能与人狐朋狗友的小春燕实在与景弦不对盘,也让一向孤高冷傲不屑与人交恶的景弦实在看不惯小春燕。
    这个揣测使我该死地兴奋,竟然有种想看他们打一架的冲动。我想起当年和小春燕斗嘴时说过的话,沉静多年的心忽然就魔鬼了。
    回到房间我才将玉簪拿出来,反复察看上面刻字的痕迹。最终在簪杆和簪首相接之处找到了“淳雁卿”三字。
    玉簪通体艳红,制成梅花的样式,梅心一点白,似是缀雪,晶莹剔透。
    令我惊叹的是,在被督察期间,小春燕只用了半天不到的时间便为我将玉簪找回来了。三爷如今是真威风。
    不,当年也一样威风。
    他挡在我身前,面露狠戾徒手掰断那只恶犬的腿时,威风极了。
    第28章 燕爷要你啊
    我印象中的那几日都是灰色的,阴雨连绵。好在我的心情因手里抱着的香香的衣服而十分美妙。
    到了我这个应当花枝招展的年纪,出门见心上人是需要打扮打扮的。
    别人家的姑娘与我一般岁数时已如酸秀才话本子里说的那样,娉娉婷婷胭脂色,窈窕伊人十四初。比在我身上,大概只有“十四初”三个字和我沾得上关系。
    我想来想去,这首诗距离我本人来说差的无非就是个“胭脂”而已。胭脂无非就是红□□末而已。我也无非就是买不起而已。
    这么些子年,贫穷已劝退过我太多东西。我有时候也会想,在将每日挣来的几个铜板捧给景弦去的时候,是否也应当自己留下一些,好好收拾打扮下自己,追他的事业就能事半功倍。
    反正以后我和他在一起了,我也是会藏些私房钱的。这样同他吵架之后,我随手砸出一包铜板,不怕没有底气。
    小春燕平静地听完我的想法后,扔出一句,“您真是深谋远虑。”
    好罢,私房钱可以暂时不想,但是胭脂不能不想。没钱有没钱的办法,尽管我一丁点儿也想不出来,都没钱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望着昏暗的花神庙,我惆怅地叹了口气。然后,我就发现花神庙的墙壁上全都是红□□末。似是因破败多年而落下的墙漆。
    它们出现在这里不是没有道理的。我相信冥冥之中花神娘娘依旧没有放弃并抛弃她的座前小官。自小到大,我需要的所有东西她都给我准备得整整齐齐。
    我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小春燕制止过,不过我没有让他成功。
    对着一滩水自照。虽然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但我当真觉得我抹了红□□的模样还是隐约有些许好看。
    小春燕在墙角躺得四仰八叉,我瞧了他一眼,哼起小调来。他嗤笑一声,合紧了身上那件皱巴巴的烂布衫。
    “外面下着雨,你是打算连着他的衣裳一块儿淋过去?然后又自己淋回来?”他懒洋洋斜睨我,“那你忙活这大半天抹的粉有个什么用。”
    他说得有道理。我好不容易打扮一回,好歹要撑到见上景弦一面。
    伞是不可能安排伞的,身为乞丐,我们不应当活得那样精致。
    最后,小春燕他大发慈悲地放弃了他午眠的时间,决定亲自送我过去。我只需要裹紧怀里的景弦的衣裳,他负责拿他那件烂布衫裹紧怀里的我。
    只他身上唯有那么一件衣裳。我料想他打个光膀子与我奔跑在雨中的模样一定十分别致。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脱下衣衫将我拢进怀里的时候,寻常瞧着清瘦的小春燕竟然健壮得出奇。
    不知不觉他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了,身形修长。比起我来说,生生高出一个脑袋。以及——
    请问上天,他究竟背着我吃得有多好才能练出腹肌来。我掂量着自己胳膊腿儿上的半两肉,有时候真的很想不通。
    他就这么穿着一条肥大的黑色长裤,上半身遭受着风雨的摧打,一只手臂还护在我的头顶,用他的外衫遮住我。
    我心生感动,郑重承诺他,“等景弦娶我的时候,我一定让你坐在首客席。”
    “首客席你就将我打发了?”小春燕满不在意地晲了我一眼,半嗤半呢喃道,“还不如说,让我代替他入洞房。”
    “……”经他上回的悉心灌输教导,我是明白什么叫入洞房的。
    他常与我开这般玩笑,我都习惯了。也没太在意。
    解语楼后门的那条恶犬今日似是不见了踪影,反正我没有听到遥遥的犬吠声。抱着景弦的衣服冲进巷子,我让小春燕在巷口的房檐下面,边避雨边等我。
    没成想,等我跑到后门口的时候,仍旧看到恶犬它瞪着一双眼睛,挂着哈喇子瞧我。也不晓得它是不是被谁打了一顿,今日竟晓得不狂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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