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膳时间一到,马上有小丫鬟鱼贯而入,在八仙桌上摆了五荤五素,一共十个菜,还有一碗燕窝粥。阿音忍俊不禁:“咱们家换成你当家,这饭食倒是越发奢侈了。”
    明皓把儿子交给丫鬟抱着,专心照顾娘子吃饭:“多吃点,挑喜欢的吃,别怕浪费,剩下的我吃。”
    阿音自然不会为了扫荡剩菜勉强自己,挑着喜欢的每样吃了几口也就饱了,可自家男人不乐意,偏要让她多吃些。
    “真的不能再吃了,再吃就积食了。”阿音撅起小嘴抗议。
    明皓抬手抹掉她嘴角的一颗蘑菇屑,本着一点都不能浪费的原则,笑嘻嘻地放进自己嘴里吃了,柔声哄道:“好了,那就别吃了,一会儿我陪你去花园散步,消消食。”
    阿音见嘴角被人捡了剩菜,窘迫的满脸通红:“都是因为你强塞的,以前人家才没有吃一脸的时候,都是你。”
    “好好,都是我的错,行了么。”男人脸皮厚,主动包揽了全部的错误,还笑的一脸甜蜜。
    阿音在一旁优雅的漱了口,用干净帕子擦净嘴角,就安安静静的看着他吃,一时兴起,还帮他夹了一块清蒸鱼,摘干净鱼刺,乖巧的放进他碗里。
    明皓嘿嘿直笑,难得可以享受爱妻如此贴心的伺候。看来,偶尔给自己放几天假也不错,静享一家三口的和美时光。
    午膳过后,趁着破云而出的太阳不冷不热,一家三口到后花园逛了一圈,又去瞧了瞧二丫和秀秀的学业,才回到上房之中。刚好管家带来了两个奶娘,请主子挑选,明皓就自告奋勇的说道:“那你休息吧,我去瞧瞧。”
    阿音小嘴一撇,不满地哼了一声:“人家都说,男主人和奶娘之间最容易出些杂七拉八的事儿了,你如此急着去见人,是不是想挑个肤白貌美、身材好的呀?”
    一听这话,明皓就转身走了回来,也哼了一声:“老子才不稀罕瞧别的女人呢,还不是想让你少操些心,算了,既信不过我,那你去吧。”
    阿音站起身来,却没有径直走出去,而是坐在明皓腿上,抱住了他的脖子:“我就信不过你,不行吗?就要把你看的紧紧的,不让别的女人有可乘之机。”
    明皓嘿嘿一笑,十分满足:“好啊,既然你把我当宝贝一样护着,我自然高兴。不怕你心眼小,就怕你不肯吃醋呢。”
    阿音抬手捏了捏他脸颊,让他抱上儿子,夫妻俩一起去花厅。
    两个奶娘都是二十上下的年纪,一高一矮,胸前都很壮观。阿音让她们过来抱抱世子,毕竟将来是要看孩子的,还要孩子喜欢才行。
    二人都老实巴交的,并没有什么狐媚之气。明大义倒也不挑,谁抱都行,这下阿音都不知选哪个好了。
    “要不就都留下吧,两个人带孩子,总比一个人带的好。过几天若有不合适的,在遣走一个不迟。”明皓见阿音举棋不定,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既然侯爷发话了,就这么办吧,你们俩先留下试试,过几日若有不合适的,就离开。”阿音拍板决定,素琴就带着两个奶娘,抱着义哥儿进了东厢房玩耍,让她能够安静的午休。
    连着服了三天药,章太医又来复诊,瞧着明皓连连点头:“看来侯爷真是费了心思呀,嫂夫人的身体已无大碍,暂且停了药吧,继续休养几日,过几天我再来诊脉,应该是无碍了。”
    明皓这才缓缓呼出一口气:“那便好,我也就放心了。”
    “我本来就没什么事,是你小题大做罢了,好像我是纸糊的一样。”阿音娇声道。
    章越泽在一旁笑道:“你们夫妻俩感情还真好,令人羡慕啊,以前在青州的时候,大家都不看好明皓和太守府千金的婚事,万万想不到会有今日。”
    又被人夸了,明皓得意的扬起了头:“男子汉大丈夫,若是连自己看上的女人都收服不了,还谈何顶天立地。你跟明玉到底怎么样了?”
    说到自己身上,章越泽就有点脸红了,赧然说道:“这些天,一直专心给她治病,还没有提过旁的。眼下,她的病即将痊愈,的确是可以好好谈一下了。”
    “就是,大男人么,这么点小事不用假手他人,也别让你嫂子问了,不如自己脸皮厚点,直接说了算了。老子当年本来还想让耿元帅帮忙说和呢,后来不也是自己拿下的。”明皓大言不惭地说道。
    章太医搓着手嘿嘿直笑:“好,我就豁出去了,挑个合适的时候就跟她挑明。借你吉言,这事要是成了,就在京华第一楼设宴请你和弟兄们喝酒。”
    他觉得自己有七成的把握能办成此事,却没想到,这顿酒明皓没能喝上。
    ☆、第70章 第 70 章
    九月底, 京华大地飘起了纷纷扬扬的第一场雪, 黄昏时分, 太医章越泽骑马回了梨花巷的私宅。一进门口,守房子的老钟就迎过来牵马,笑呵呵问道:“大人还没吃饭吧,今天明姑娘在厨房忙活呢, 说是让我们都尝尝她的手艺。”
    “哦。”章越泽轻轻应了一声, 掸掸身上的雪,信步走向后院。
    这是一所三进的小宅子,前面三间是客厅和书房, 中间是主人居住的上房,后面三间可以给孩子住。东面有几间厢房, 自然是老钟夫妇所住的下人房和厨房,柴房。这是京中比较典型的住所, 比大户人家的亭台楼阁比不上, 比小户人家的土坯房却又强得多。
    章越泽见厨房的烟囱上正冒出缕缕炊烟, 就直奔厨房而去。“做什么好吃的呢?”他一推门就看见了那个纤细的身影。
    明玉正站在灶台边, 用白瓷勺在锅里舀起一勺精心熬制的当归牛骨汤,想尝尝咸淡,却没想到身后突然传来了男人的声音。她急于想把那口已到嘴边的汤喝下去, 却因太热被呛了一下,马上转过身去, 背对着铁锅, 猛烈的咳嗽起来。
    章太医嘴角的笑容一滞, 紧走两步,站在她身旁,伸手帮她轻拍后背:“最近几日不是没有咳过了吗?怎么今天又咳得如此厉害?”
    明玉咳得说不出话来,赶忙朝他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章太医却不容分说,拉过她的手腕,就把起脉来:“脉象平和,肺火不旺,怎么会咳成这样?”
    明玉咳的面红耳赤,再被屋里的热气一熏,小脸儿艳若桃花,眸光一动便伴着秋波荡漾,看的章越泽已然痴了。“我不过是偷喝了一口汤,尝尝咸淡,正巧被你抓个正着。”
    灶膛里的火燃了出来,映出一片红光,暖融融的。明玉红着脸含羞带怯地看了他一眼,虽是不咳了,心里却怦怦地跳了起来,赶忙蹲下身子添柴,借以掩饰自己的失神。
    可是她太着急了,抓柴抓的紧了些,被一根木刺刺入了手指,轻轻地惊叫一声,手上一抖,木柴落地。章越泽赶忙蹲到她身旁,拉过白净的手腕细瞧,小心翼翼地摘下指肚上那一根小刺。瞧着渗出来的那一粒鲜红的小血珠,他没有想起自己止血的药箱,而是下意识的把那根白嫩手指拉到嘴边,想含在嘴里帮她止血。
    就在他张开唇舌的一瞬,忽然觉得自己唐突了,便傻乎乎地问道:“明玉,可以吗?”
    “啊?”明玉也傻掉了,不知他问的什么可以不可以。
    在此之前,章越泽已经想好了表白心迹的句子,几经斟酌,可谓尽善尽美,可是真正到了她面前的时候,却把之前想好的一切都忘了,见她追问,就急急地说道:“我心悦你已久,你可以嫁给我吗?”
    明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面前的这个男人,目光灼灼、言语焦急,他所说的话,是要求娶吗?这怎么可能,莫非是被他看穿了心思,存心戏弄。
    不会,章军医是何等正直善良的人,就算瞧不上自己,也绝不会挖苦调戏。
    章越泽脱口而出,马上就后悔了,今日大雪,不是在饭后寻一良辰美景娓娓道来的么,怎么变成了在灶台前急不可耐地追问了。
    他缓缓放开手,瞧着那一粒红色的血珠滑落指肚,掉落在木柴上,轻轻晕染。该继续这个话题,还是过一会儿重新开始?虽是觉得此刻不合适,可他不想就这么放弃,她的病已经痊愈,再不说她就要回家去了,以后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表白。
    明玉心中千回百转,那句话明明听清了,却飘渺的犹如梦境一般。她不知该不该回答,也不知怎么回答,当真是君心似我心吗,世上竟会有如此称心如意之事。
    “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明玉咬了咬唇,鼓起勇气一问,也许会被人笑话,也许自己会不好意思,但是这些和一辈子的幸福比起来,都显得微不足道了。她决定勇敢一次,哪怕一辈子只有这一次也好。
    有些事情,你不去做,就永远不会知道发生什么奇迹,一如当初去跟阿音道别,一如现在又追问了一次。
    章越泽心里生腾起一股暖流,在这漫天大雪的日子,让他欢喜地只想开怀大笑。他赶忙重复了一遍:“我说,我心悦你已久,你可愿意嫁我?”
    这一次,明玉认认真真的,一字一字地听清了,可她还是不敢完全相信,颤声问道:“章军医才高八斗,妙手回春,又是出生在医者世家。我……我只是个山野村姑,你可是与我开玩笑的?”
    “不,我是认真的,特别认真。我原本就跟明皓和嫂子说过,让他们帮我问问你的意思,可是还没等问,你就染上了时疫,所以我一直没有提起,是怕你胡思乱想。如今你已痊愈,我就可以直抒胸臆了。”章越泽注视着她的眼睛,无比坦诚地说道。
    一朵芳香四溢的鲜花在明玉心里悄然绽放,多少个夜晚默默扪心思量的心事终于尘埃落定,竟还超出预料的美满。只是,心中有愧。“我……我配不上你呀。”
    “你瞎说什么呢,哪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情爱之事只求发自本心,哪有高低贵贱。你看明皓夫妻,在青州的时候,我们都觉得他们俩不般配,只有明皓如同得了相思病一般一意孤行。你看如今,一家三口幸福美满,羡煞旁人。我觉得……我们也可以。”章越泽再一次伸出手去,拉过她的小手,把手上的食指含进自己口中,满眼柔情的看向她。
    “你……你是……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明玉小脸儿红透,却还是忍不住想问。
    “许是在明水湾的时候吧,只不过自己没有发现。当我听说清扬县出现了时疫,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恨不得马上飞奔去明水湾,就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你说人的感情为什么这么奇妙呢,在担心失去的时候,才明白自己的心意。”
    大雪纷纷扬扬,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再冷的雪也挡不住火热的心,回到家里,见到妻儿,对男人来说就是最温暖的春天。
    明皓走出御书房门口的时候,才知道外面下雪了。仰头用脸接了几片冰凉的雪花,心中马上想起了阿音。娇娘子会不会怕冷啊,去年冬天一直不在她身边,也不知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想到这,一刻也不想在宫里停留了,飞身上马,疾驰回家。
    “阿音,你冷不冷?”明皓裹挟着一身寒气进了门,急急地寻找妻子地身影。可扑面而来地却是一股热气,暖暖的,很舒服,也很令人诧异。
    林婉音和素琴带着两个孩子正趴在窗边看雪景,有说有笑。见他进门,阿音起身迎了上去,用鸡毛掸子帮他扫干净身上的雪,让他去里屋换件衣裳。
    “屋里怎么这样暖和啊,我还担心你会冷呢。”明皓习惯性的去握她小手,掌心触及温热的那一刻却忽然明白过来,自己的手太冷,会冰到她的,就赶忙缩了回来。
    阿音得意的晃了晃头:“不懂了吧,这叫地龙,比炭火盆还厉害,前两天刚刚改造好的,今天下雪,刚好拿来试试,若是不好,还可以再改动。是不是很舒服啊?”
    明皓看看儿子红扑扑的小脸,和那悠哉吐泡泡的神情,噗嗤一笑:“你们大户人家出身的人就是不一样,真会享受,不过,确实挺好,我还担心你又要生病呢。”
    阿音推着他进去换衣裳,这是贴身伺候的事情,她不许丫鬟们做,要么亲手服侍丈夫,要么让他自己动手。
    明皓自然乐意爱妻帮自己宽衣解带,却在她解开腰带的时候,忽然发现她手上有几处红紫的肿胀,不禁惊到:“阿音,你的手怎么了,是冻伤了?”
    林婉音挠挠手指,叹了口气说道:“我本来就想等你回来跟你说呢,你去跟章太医要些好点的冻疮膏吧。”
    “你呀,还真是娇气,今年不过是京城雪下得早,还没真正入冬呢,你就被冻伤了。”明皓不用她伺候了,自己褪下官服,换上家常衣裳。
    阿音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瞧着他换,有点委屈:“哪是人家娇气,这是去年的旧伤。你不在家,我又怕独孤炎使坏,躲到三十里铺的一个寡妇家里,哪还能讲究什么,手都冻烂了,也没法子,只能自己挨着。晚上疼的哭,你又听不见,叫你名字也没人答应,我……”
    “别说了,阿音……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我家阿音一点都不娇气,最坚强了。”听她提起往事,明皓心疼地一颤一颤的,蹲下高大的身子,轻轻捧住那一双小手,缓缓摩挲。
    她本是最柔弱、最娇气的大小姐,可是,为了心中所爱,咬着牙忍受了一切苦楚,给了他一个大胖儿子,一个温暖的家,他又怎么能不用一辈子去呵护她呢。
    忽地,他抬起含了泪光的双眸,哑声道:“我有法子了。”
    ☆、第71章 第 71 章
    明皓转身去浴房里拿了一个洗脸盆出来, 神采奕奕地看着爱妻说道:“村里的老人们说过, 用雪搓冻疮, 最管用了,肯定能治好。”
    阿音从小就没有冻伤过,对这个确实没有经验,见他说是老法子, 就觉得可以一试, 见他穿着一身锦袍,拎着一只大木盆甚是滑稽,就笑道:“让丫鬟去收雪吧, 你坐在屋里等着。”
    “不用,我去就行。”明皓大步出门, 生怕手里的木盆被人抢走似的。
    阿音站在窗前,打开一条缝隙看向外面, 就见那个高大的男人敛起衣袍, 蹲下身子, 用骨节分明的大手捧起没有被人踩过的干净浮雪, 放进木盆里。
    他不像世家子弟那般讲究,从不认为伺候妻子是丢面子的事,也从未想过要纳妾, 这么一个老实可靠的男人,让阿音觉得心里很踏实。
    很快, 明皓收了一盆雪进来, 喜滋滋地端到阿音面前, 拉过她的小手,拿起一把雪轻轻抹过:“感觉怎么样,疼吗?”
    “疼倒是不疼,就是有点凉。”阿音并没觉得手上舒服,不过心里是真的很舒服。
    “一会儿搓热了就好了。”明皓抓起一大把雪,在她手上飞快地搓了起来,过一会儿就仔细瞧瞧,看有什么变化。
    “别……别搓了,有点不舒服。”阿音整个小手都红了起来,原本肿胀的地方变得更加厉害。
    明皓也觉得不太对劲,赶忙撇净雪沫,用帕子轻轻擦净了手:“不行,我得去找章太医来。”
    “你别去了,外面风大雪大,你才刚进家门,明天去找他要些冻疮膏来就行了。”
    明皓哪舍得让她这样肿着手过一个晚上,不由分说,出门上马就疾驰而去。太医院已经交接班了,章太医不在,明皓找别人要了两罐最好的冻疮膏,还不放心,追到梨花巷去找章越泽。
    门房老钟进去通报,一听明皓来了,正在吃饭的明玉和章越泽起身相迎。
    “明玉怎么样了,是否痊愈,你嫂子一直惦记着你呢,总想亲眼来瞧瞧,可她身子弱,孩子又小,我不让她来。”明皓见明玉气色不错,感觉应该是没问题了。
    身体已然大好,又有了爱情滋润的明玉此刻满心欢喜,连连点头:“已经痊愈了,谢谢你们,我本来想明日去侯府拜谢嫂子呢,可巧今天你就来了。”
    以章越泽对明皓的了解,能让他冒着大雪登门的,恐怕只有嫂夫人了。“说吧,是不是嫂子又病了,要不然这么冷的天,你放着老婆孩子热炕头不要,大老远的跑到我这里来?”
    明皓也不客气,直截了当的说道:“是,阿音手上的冻疮复发了,是去年我离家之际,在明水湾被冻伤的,现在手上一片红肿。我去太医院找了两罐冻伤膏,可还有点不放心,想让你去给她瞧瞧呢。”
    章越泽跟明玉刚刚表明心迹,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自然不舍得离开,加上天色已晚,不便诊看,就仔细查看了一下冻疮膏,说道:“这的确是最好的冻疮膏了,你今晚拿回去先给嫂子抹上,天色已晚,眼睛看不清楚,我明天上午和明玉一起去,既要答谢嫂子,也仔细地给她瞧瞧冻疮。”
    这冻疮倒也不是什么十万火急的大病,明皓也就点头应了,叮嘱他明天一定要亲自去,这才上马回家。
    他一进家门,阿音就吩咐小丫鬟们上菜,明皓却让他们再等一会儿,先上完药再吃晚饭。
    “可是,你给我手上抹了药膏,我还怎么拿筷子吃饭呢?”阿音任由他摆弄着小手,忽闪着无辜的大眼睛。
    “有我在家,你还怕吃不了饭。”明皓把每一根手指轻轻柔柔地涂抹一遍,瞧瞧没有遗漏之处,这才放心地呼出一口气,吩咐小丫鬟们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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