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吃过午饭林杰的车就开来了,因为有期待,所以他的心情要比之前好很多。于清茗一出来他就拼命朝人挥舞着双手。
    于清茗硬着头皮,其实她是可以拒绝的,但她又有点想给木浙一些所谓的惊喜?
    这几天于清茗和木浙还是跟往常一样聊天,只是木浙忙,她学习任务也重,所以聊天的时间就真的还不多。
    将近一周时间没见了,这个时候于清茗又有些紧张了。
    林杰一边开车一边说话,根本停不下来。好不容易让他注意到于清茗手上的书,于是话题又从怎么追女朋友转移到学习上。
    “想当初啊想当初,想当初我上学的时候早上五点就起来背英文单词啦!”说起此事林杰脸上好不骄傲。
    于清茗弱弱地提醒道:“这件事你已经说过了。”
    林杰歪了歪脑袋,“哦?我说过吗?”
    不能怪林杰想要显摆,想他上学那会儿成绩要多烂有多烂,可是他有语言天赋哦,英语的成绩那是拔尖的。为了显摆,他总是早早地起来背单词,而且还要摸黑搬个小板凳到家门口大声背诵,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认真。那个时候邻居们都说林杰的成绩一定很好,林爸说没有的事,但别人不信啊。这小孩多刻苦啊,从没见过每天早上起床背单词的,简直就是人工闹钟了。
    后来考大学那会儿邻居们好奇林杰考了多少,林爸黑着脸,实在不好意思地说:“没考上。”
    邻居不信,“没考上一本吗?那二本呢?”
    林爸感觉老脸都丢光了,回答:“没到分数线。”
    邻居:“……”
    一个邻居见林爸一脸的尴尬,连忙笑说:“呵呵呵呵,可能是发挥有些失常吧,高考考的其实就是心理素质呢!”
    虽然林杰什么都没考上,但是他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英语有一百十几分。那时候英语的总分是一百二十分。
    车子开了大概半个小时到达一处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
    于清茗下了车,看到的是阳光下的尘土飞扬。被围墙包围的建筑地,正午时间,已经停止作业。
    于清茗以前会路过一些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但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里面的机械是什么样子?里面的工人是怎么干活的?
    现在于清茗却非常好奇。
    林杰下车后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安全帽给于清茗,说:“这个红色的好看。”
    于清茗接过默默往脑袋上戴,但她的眼色却在四处搜寻。
    木浙在哪儿?
    “老大应该在吃饭吧,我带你去哦。”林杰带着笑,心说自己今天一定会受到表扬。
    这个项目施工被木浙承包下来,规模不小,利润也多。但即便是利润单薄,在吃的方面木浙一向不会小气,所以他专门请了做饭菜的阿姨,为的就是能让自己这个团队的工人们吃饱喝足好干活。
    从三年前的小工程团队,到现在颇具规模并要成立起一个小公司,木浙也是花了不少心血。
    今天天气好,但吃饭的场地还是露天,只不过比露天稍微好一些,搭了一个帐篷。
    木浙打算吃完这顿饭回家好好收拾收拾然后去学校找于清茗,他记得她的课程表,周五下午没课。
    于清茗脚踩一双缎面质地的单鞋,走过没有水泥的地方难免沾到尘土,可她没心思管这双自己最喜欢的鞋,一心想见到木浙。
    到底不负于清茗一心找他。
    一帮吃饭的糙汉群里,木浙最显眼,他没带安全帽,和猴子一起坐在一快石头上捧着餐盘正在吃东西。
    工地上吃饭的男人讲的都是速度,一般至少是三大碗米饭打底。
    于清茗拉着林杰不准备往前走,她说:“我们等一下,先让他把饭吃完。”
    林杰倒是很懂于清茗的心思,说不上前就不上前,只是还有些好奇地问问她:“怎么样,没见过工地上的大老爷们吧?”
    一个个的光膀子,灰头土脸。
    于清茗由衷地说:“很帅。”
    劳动人民最光荣,虽然他们脸上带着尘土,身上满是灰,但那黝黑的肌肤下是血脉喷张的肌肉,那汗水下是鲜活的血液。
    木浙在吃饭,也在和猴子说话,他不知道说到什么后双手开始比划,接着放下了餐盘开始激烈的讨论。猴子听后大概有些不赞同木浙的话,然后他也放下餐盘用筷子的另一端在石头山比比划划。
    今天的他穿着一套工装,但他个子高,身材好,即便是看起来普通的工装也没有削减他俊朗。
    是在讨论建筑方面的事情吧,于清茗心想。
    他认真说话做事的模样,跟和她嬉皮笑脸的样子完全不同。
    那头木浙大概是赞同了猴子的意见笑着点头,然后拿起餐盘准备继续吃饭。也就是在他低头抬头的那一瞬间,看到了不远处的于清茗。
    阳光下,于清茗一直紧紧盯着木浙。
    他看过来,她的视线就立马和他对上。
    她咧开嘴笑。
    他以为自己见到了小仙女。
    作者有话要说:  很甜吧?
    ps:今天要带我家小胖子去医院,小朋友和一群大人好几个晚上没睡好了,祈祷他的检查结果没有太大问题。
    然后就是,你们要早点睡觉,熬夜真不好。
    所以我选择早上更新,明天早上十点见,么么啾
    ☆、第 26 章
    = = =
    木浙看到于清茗后, 也顾不得正在吃的饭,一把放下餐盘就往人走过去。
    他大步流星,没两步站在了于清茗的面前。
    工地上干活的人身上难免沾染灰尘,木浙也不例外。
    可于清茗却一点也不觉得他哪里脏, 这几日忙他连胡子都没刮,现在胡渣冒了点出来, 可他这副样子在她眼中格外迷人。
    “你怎么来了?”
    他的语气里有高兴, 眼里有惊喜。
    这种反应让于清茗在心里吁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会怪我招呼不打一声就来。”
    “高兴都来不及。”木浙说着根本无视身旁拼命在找存在感的林杰, 而是朝于清茗伸出手。
    他的手掌心朝上,干干净净的哪里像是干活的手。
    于清茗没多想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掌心,看着他的大手包裹着自己的小手, 接着,他掌心的温暖传递到了她的手心。
    几日不见, 彼此都有些些的小紧张和小害羞。但木浙端着,他才不能让于清茗看出自己内心的小紧张,也不能让她看出自己有担心在工地上的模样让她介意。他牵着于清茗的手往他刚才坐着的大石块走过去,那里相对比较安静也比较干净。
    那边猴子见到于清茗微微颔首, 他跟她打招呼后非常识相地端着餐盘离开不当电灯泡。
    于清茗见猴子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有点怕,他不说话的样子看起来很严肃。可她却忘了, 这一帮人里面相看起来最凶的人其实是木浙。
    木浙的长相属于不怒自威的那种,往往在气势上都能压人三分,所以他带一个团队, 信服力总是要好一些。也就在于清茗面前,他嬉皮笑脸的总是没个正经。
    工地上鲜少有女人,而且是一个看起来那么水灵的小姑娘,一帮大老爷们难免要多看几眼。
    木浙让于清茗坐在大石块上,自己则站在她的面前帮她挡住了一帮男人的目光。也不是木浙不介绍于清茗给人认识,实则和木浙关系好的都认识了于清茗,工地里这帮人除了有贪婪的目光也没有其他意义了。
    “吃饭了吗?”木浙问于清茗,他高大的身子除了给她遮挡目光,也刚好可以给她遮挡部分阳光。
    于清茗拍拍自己身旁的位置,说:“你快坐下来继续吃饭,我已经在食堂吃过了。”
    “哪有什么心思吃饭。”木浙邪气笑着,突然凑近一点于清茗,小声地说:“想吃你。”
    要不要这样……
    于清茗闻言难免又是脸红。如果这话不是木浙说,而是换成其他人说,她一定会反感。可从他口中出来效果又不一样了,让她觉得害羞又有些不止如何招架。这大概就是是所谓的调情?在别人听来有些恶心,可在对方听来却无比痒。
    于清茗的脑袋四处张望,企图用这种转移视线的方式转移话题。
    然而她是真的觉得很神奇,拔地而起的高楼都是这样一砖一瓦搭建而成,这些建筑工人的存在是多么的重要。
    木浙看着戴着安全帽的于清茗,她拿张白嫩的小脸几乎整个被这大帽子遮挡,下巴处的黑色扣子也虚搭着。他视线顺着扣子不经意扫到她领口敞开的锁骨处,便有些难以移动。
    女人香软的味道似乎还记忆犹新,他忍不住用舌尖舔了舔自己发干的下唇,迫使转移视线,也企图转移自己的居心不良。
    “我这边还有点活没干完,你可能要等一会儿。”木浙说。
    于清茗非常理解地点点头。
    说有点事情,木浙不过用了十几分钟处理妥当。
    在这等待的十几分钟里,林杰非常称职地开始跟于清茗介绍工地概况,像是到了某旅游点的导游一般未免她无聊,开始滔滔不绝:“……就这块工程当初投标的时候吧,就跟一个叫傅宇的人挣得你死我活。”
    “傅宇?这个人是谁?”于清茗听了很久,最后被傅宇这个名字吸引,她好像不止一次听说过这个叫傅宇的人。
    “清妹,且听我慢慢道来。”林杰蹲在地上嘴里叼着烟,因为木浙吩咐过不准在于清茗面前抽烟,他倒真怂地不敢点上。第一次见老大对一个女人那么上心,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踩了雷。
    “这个傅宇呢和我们老大一样,都是干工程承包的。你知道的,这种就是同行竞争。”林杰说。
    于清茗点点头,这个不难理解。
    林杰又说:“上次老大那腿不是折了嘛,就是这个傅宇找人来工地闹的。”
    他不说还好,一说于清茗就不免数落:“听说好像是你先冲上去的哦。”
    林杰冲于清茗嘿嘿一声,皮笑肉不笑,说:“人家过来乱逼逼,手指头都要指到我脑门上了,是你你能忍?”
    说起此事,难得一直嬉皮笑脸的林杰面露凶光。
    然而不是于清茗自夸,她还真的能忍。在寝室的时候,她哪一次不是把杨飞蕾那些难听的话当成了耳边风。实在很无奈的时候她只是在心里默默腹诽,不跟疯狗一般见识。真的,和那种人说多无益,浪费口舌。
    “傅宇这人,典型就是个缩头乌龟,自己不会干架找别人,算什么男人。”林杰说着把嘴上的烟用力往地上一吐。
    于清茗不禁疑问:“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只是林杰还来不及回答,木浙就来了。
    木浙不知何时戴上了和于清茗同款同色的安全帽,他逆着光,手里拿着一张图纸。于清茗想起以前网上有个段子,说的是一个男人如果能把白衬衫穿得很帅气的话,那就嫁了吧。可今天于清茗认为,一个男人如果能把工装穿得如此帅气,也是一种本事。木浙穿着的墨色工装非常普通,他将袖子挽起,露出的手臂线条结实好看。
    于清茗想起第一次见他是他的花臂,忍不住有些感慨,当时她还真以为他是什么社会不良分子。
    “走吧。”木浙摘了帽子,收起图纸。
    回去的路上于清茗坐木浙的车。
    他这辆皮卡外一层的灰,但座位上却非常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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