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牙,不像这个人一样有着干净整齐的牙齿。
“是我,怎么?跟你想的不一样?”
常青走近沈茉,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她,她的皮肤真白嫩,仿佛一把就能掐出水来。
刚刚他碰到了她的奶子,虽然只是一瞬间,依然能感觉到那两团肉的弹软,让他不由得就开始想真的握在手里会是什么感觉。
沈茉被他灼灼的目光盯的有些不自在,原先的一丝硬气也荡然无存,只是微微错开目光,不看他。
“走吧,家里备好饭了。”
常青没有为难她,只是走在她前面,最多偶尔回头看看她,没有什么让她难堪的动作。
这让沈茉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她之前真的怕,怕他像别人说的那些饥渴的农夫糙汉子一样,把她像羊一样扛走,找个没人的地方撕开她的衣服,用臭烘烘的嘴巴亲她,用脏的不知多少天没洗的阳物插入她的身体。
这一切都没发生。
眼前的男人确实不符合她的想象,可他并不让人讨厌。
一路上没遇到什么人,他们走到了这个小村子的西北角。
常青的家是三间不大的土房,上面扇了些瓦片,看着倒是能遮风挡雨的。
进了屋,沈茉惊讶的发现堂屋桌子上竟燃着两根红蜡烛。
现在政府禁止明面上租妻,已经没有人再敢操办了。
看着沈茉,常青笑的有些暗淡,“我本来想把你买下来的,可是我钱不够,只能租三年,我会继续赚钱,一直租你,直到能买下来。”
沈茉听出了弦外之音。
“你以前认识我?”
“嗯,认识。”
常青边说边拉过椅子,让沈茉坐下,似是想到什么,一拍脑袋,出去端了个陶盆回来。
“你一路奔波,洗洗手脸也清爽些。”
看着陶盆中干净的清水,沈茉拿出帕子放里面,洗了洗手,又将脸擦了擦,常青就这么全程盯着她看,目光还是那么灼热。
随后,常青将桌子上盖着的几个盘子碗拿开,又拿出两个小瓷杯倒了两杯高粱酒,将其中一杯递给了沈茉。
“喝下这杯酒,咱们白头偕老。”
说罢,常青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沈茉没有喝,只是微微有些失神。
常青长的很好,烛光下的他看起来棱角分明,高大英武,被晒黑的皮肤都闪着力量的光芒,更别提粗布棉衫下若隐若现的肌肉。
相比李志高的病弱,眼前的男子就像正午的骄阳。
只是,白头偕老吗?
沈茉心中苦笑。
常青喝完了见沈茉还没有动,便抬了抬浓密的眉毛。
“让我喂你喝?还是我们再喝一杯交杯酒?”
沈茉抿了抿唇,这才把酒杯凑到嘴边,一口干了下去。
这高粱酒够辣,沈茉只觉得喉咙像着了火一样,连连咳嗽,常青赶忙倒了一杯水给她。
沈茉接过来喝下,清凉的水入喉,感觉才好了些,只是拿开杯子,她发现,男人的脸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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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微微将脸侧向一旁,她不习惯跟人离这么近。
因为喝了酒,又呛了一阵,此时的沈茉两颊像抹了胭脂一样,白里透红。
常青想起了屋后的那株海棠。
海棠花就是这样的颜色。
“吃饭吧。”
常青见沈茉不敢与他对视,也没有再逼她,他们的日子还长。
沈茉坐正,看着眼前的一小碗白米饭。
应该盛出来不久,还散发着热气。
她倒是真的有些饿了。
那几样菜也是常见的,两盘炒时蔬,一盘炒鸡蛋,一盘鸡,还有一盘酱牛肉。
其实李家也已经很久不能一次准备这么多菜了。
“乡下没什么好东西,今后怕是三五天都吃不上一回肉,要委屈你了。”
常青拿筷子给沈茉碗里夹了一块鸡,两片酱牛肉。
又倒了碗温水给她,他自己则倒了酒。b
“是我,怎么?跟你想的不一样?”
常青走近沈茉,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她,她的皮肤真白嫩,仿佛一把就能掐出水来。
刚刚他碰到了她的奶子,虽然只是一瞬间,依然能感觉到那两团肉的弹软,让他不由得就开始想真的握在手里会是什么感觉。
沈茉被他灼灼的目光盯的有些不自在,原先的一丝硬气也荡然无存,只是微微错开目光,不看他。
“走吧,家里备好饭了。”
常青没有为难她,只是走在她前面,最多偶尔回头看看她,没有什么让她难堪的动作。
这让沈茉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她之前真的怕,怕他像别人说的那些饥渴的农夫糙汉子一样,把她像羊一样扛走,找个没人的地方撕开她的衣服,用臭烘烘的嘴巴亲她,用脏的不知多少天没洗的阳物插入她的身体。
这一切都没发生。
眼前的男人确实不符合她的想象,可他并不让人讨厌。
一路上没遇到什么人,他们走到了这个小村子的西北角。
常青的家是三间不大的土房,上面扇了些瓦片,看着倒是能遮风挡雨的。
进了屋,沈茉惊讶的发现堂屋桌子上竟燃着两根红蜡烛。
现在政府禁止明面上租妻,已经没有人再敢操办了。
看着沈茉,常青笑的有些暗淡,“我本来想把你买下来的,可是我钱不够,只能租三年,我会继续赚钱,一直租你,直到能买下来。”
沈茉听出了弦外之音。
“你以前认识我?”
“嗯,认识。”
常青边说边拉过椅子,让沈茉坐下,似是想到什么,一拍脑袋,出去端了个陶盆回来。
“你一路奔波,洗洗手脸也清爽些。”
看着陶盆中干净的清水,沈茉拿出帕子放里面,洗了洗手,又将脸擦了擦,常青就这么全程盯着她看,目光还是那么灼热。
随后,常青将桌子上盖着的几个盘子碗拿开,又拿出两个小瓷杯倒了两杯高粱酒,将其中一杯递给了沈茉。
“喝下这杯酒,咱们白头偕老。”
说罢,常青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沈茉没有喝,只是微微有些失神。
常青长的很好,烛光下的他看起来棱角分明,高大英武,被晒黑的皮肤都闪着力量的光芒,更别提粗布棉衫下若隐若现的肌肉。
相比李志高的病弱,眼前的男子就像正午的骄阳。
只是,白头偕老吗?
沈茉心中苦笑。
常青喝完了见沈茉还没有动,便抬了抬浓密的眉毛。
“让我喂你喝?还是我们再喝一杯交杯酒?”
沈茉抿了抿唇,这才把酒杯凑到嘴边,一口干了下去。
这高粱酒够辣,沈茉只觉得喉咙像着了火一样,连连咳嗽,常青赶忙倒了一杯水给她。
沈茉接过来喝下,清凉的水入喉,感觉才好了些,只是拿开杯子,她发现,男人的脸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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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茉微微将脸侧向一旁,她不习惯跟人离这么近。
因为喝了酒,又呛了一阵,此时的沈茉两颊像抹了胭脂一样,白里透红。
常青想起了屋后的那株海棠。
海棠花就是这样的颜色。
“吃饭吧。”
常青见沈茉不敢与他对视,也没有再逼她,他们的日子还长。
沈茉坐正,看着眼前的一小碗白米饭。
应该盛出来不久,还散发着热气。
她倒是真的有些饿了。
那几样菜也是常见的,两盘炒时蔬,一盘炒鸡蛋,一盘鸡,还有一盘酱牛肉。
其实李家也已经很久不能一次准备这么多菜了。
“乡下没什么好东西,今后怕是三五天都吃不上一回肉,要委屈你了。”
常青拿筷子给沈茉碗里夹了一块鸡,两片酱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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