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文:“亲爱的,你终于来带我回家了。”
那个背影纪锴很熟悉,何况他耳朵上的碎钻耳钉还很闪。
“……”
那两个人,终于肯光明正大承认在一起啦?不容易!
纪锴大大松了口气。如果说那个雨天,在爬山虎的墙边,看着朱凌失落离开的背影心里还有一丝浅浅的莫名惆怅的话,到此刻,最后一点点的遗憾,终于也烟消云散。
恭喜恭喜,皆大欢喜。
你俩也真心挺不容易的。这也算是历经坎坷、终成眷属了吧,感觉盖红章地妥妥儿真爱了,正好都收收心,别祸害别人了一起好好过日子吧。
赶忙开开心心拖拉着拖鞋,从背后抱住黎未都特别诱人的腰身跟他汇报这个好消息。黎未都正在洗草莓和橙,被抱着腰亲耳朵,整个人一秒僵硬,冰凉的耳根子微微开始发烫。
“我不看,又不关我的事。”
“怎么不关你事了?不光我前任,不还有你前任呢吗?”
“……我有你了,根本不记得前任是谁。”
事实证明,明知道是哄人的,听到这种话果然还是会高兴的,高兴完了,纪老师还要下巴蹭着人家的肩窝,得了便宜再小小卖个乖:“我家未都原来这么无情的吗?呜……”
嘴里被塞了一颗草莓。
可还没尝到甜味儿,黎总转过身来,无情脸直接一口把他嘴里的草莓又叼走了。全程快准狠稳,大熊熊还在懵圈,下一秒又直接被按墙上,草莓味的吻有酸酸甜甜的味道,让人合不拢腿。
黎总最近花招真的越来越多了。
招架不住,认输认输……
随后的几天,叶氤持续各种朋友圈大秀恩爱,起码看起来状态是幸福满溢的,有时候还会带着小琰一起,看着简直像是和乐融融的重组一家三口。
也好,感觉爱屋及乌,能当个好后妈不欺负小琰就好。
纪锴安了心,之后也就偶尔无聊了也会再翻翻,同时暗自小白眼os一下,老子家狗粮可比你们俩发的好吃多了!
有一句老话叫做“人前撒狗粮,人后摔狗碗”。纪锴因为每天都在给围观群众发真·狗粮,所以从来get不到原来狗粮也有假货。
其实叶氤和朱凌,真正统共只甜甜蜜蜜了一星期而已。
而那些大肆拍照秀出来的各种鲜花礼物,不过是琐屑日常里永无止境的刀光剑影、鸡飞狗跳中的一点零星的糖渣渣。
……
在朱凌方面看,完全是叶氤在单方面在没事找事。
本来,就不是他主动要和好的。那天从纪锴学校走出来,雨越下越大,渐渐整条街道上都几乎没有人了,让人觉得这简直是一座丧尸死城。
偏偏红绿灯前,一台可恶的黑色land rover停在那里。雨水中花掉的车窗,人影很模糊,但朱凌认得那辆车。
车里一定很暖。这么漫长的红灯,不用想也会知道,姓黎的一定会把手从方向盘上拿开,去磨蹭纪锴的手背。
熊掌的肉垫那么可爱,怎么会有人能忍住不去摸?然后,肯定会接着被那一身荷尔蒙的气味所诱惑,忍不住凑过去、亲他。
好想冲过去踢一脚,但就要爆发时,绿灯跳了出来,land rover“呼——”地一声绝尘而去,掀起水花。
回到家,朱凌大病一场,旷了三天的工。
桐姐闯进来又是心疼、又是抱怨房间里一股霉味也听不到。好像整个世界都在簌簌坍塌了,就那么高烧中睡睡醒醒,每次都从冰冷泪湿的枕头里面醒来,就这样浑浑噩噩足足一整个星期,只觉得世界大同、羽化升仙,再也不会爱了。
最后,生物最后的求生意志把他从快死的状态里硬逼起来。像纪锴教他的那样,洗了个热水澡,虽然差点把自己闷死在淋浴间里,终归全身暖烘烘、恍恍惚惚地走了出来。
阳光很好。
照在身上,让他想要赶紧爱上某个人,好快点抹掉那个人的痕迹,不再那么心痛。
……好孤单,想要“幸福”。
但是一想到这一辈子所有“幸福”都再也和他无关了,又觉得生无可恋。
……
叶氤就是在这样的谷底,又重新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背后浮动着五月灿烂的春光。朱凌想起上次跟他重逢,也是五月春和景明的一天。
好像第一次见到,也是在五月。学校里种了桃树,桃花正开,他清清秀秀地站在窗边。那样的一幕,原本一直是记忆中尘封的美好,现在朱凌却宁可当年没有走过那窗下,就这么擦肩而过、永不回头。
总觉得,像是不知道被谁骗走了十来年的光阴。
镜子里的外型没变,一皱眉还是帅气中带了些邪气凛然,里面却好似行将就木。总感觉有一条既定命运的轨迹线拉着他,无法反抗、只能随波逐流。
跟叶氤在一起的日子,没有心动,却觉得很轻松、很安心,甚至可以无限地骗自己,就这样吧,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也不错吧。干脆就跳过恋爱的一切过程,直接像是老夫老妻一样走到白天,也挺适合现在的他的。
毕竟他幼稚任性无可救药,普通人也不可能无条件地宠溺包容。
只有叶氤,只有默默等了他一年的叶氤可以做到。
他说,“朱凌我爱你,我的世界只有你。就算空等一辈子,我也永远不怪你。”
……
然而,说不怪,没到一星期战争就全面爆发,叶氤还是发起方。
朱凌既无辜又费解,实在不明白叶氤为什么要偷偷登录他的云盘账号,那个账号他其实已经好久没有管理了。因为一直和旧手机是同步,所以里面有好多照片,点滴记录着他跟纪锴一起去的各种地方,尼泊尔、泰国、日本,以及节日纪念日的各种开心快乐。
叶氤拿着手机质问他,为什么要留着这些照片。
“更过分的是,为什么你跟他一起去过的店,还要带我再去一遍?”
朱凌觉得很无语,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那家店好吃,你自己说想吃冰淇淋要我推荐的。还有你没事干翻我以前的旧照片干什么?
“还反过来怪我了?要是心里不是还想着他,为什么还留着它们?”
自打那天起,叶氤在朱凌看来,就开始一天天越发无理取闹起来。
看个旧电影,问是不是跟他一起看过。书架上的书,把可能是纪锴买的全部搬空。就连哄着抱一下,也变成了“你以前是不是也是这样哄他的?”
再三逼问,朱凌也是有脾气的。
“能不能别说以前的事了?现在和我在一起的人是你,你天天都无理取闹什么呢?盯着我的手机整天查,还用小号试探我,你以前整天说黎未都神经病盯着你,你现在和他有什么区别?”
“是啊,”叶氤就也笑了,“也是,黎未都就算脑子有病,起码什么事情都想着我。看我饿了会给我做便当,看我累了会心疼我,手机随便翻。可你呢?”
朱凌也不慌:“行,神经病对你比我好,那你回去找他啊。”
最后演变从激烈的争吵,吵到大半夜,最后叶氤服软,乖乖到厨房下了外观不怎么合格的番茄鸡蛋面给朱凌吃,朱凌给他面子吃了一些,洗了澡倒头睡了。
剩叶氤一个人抱着被子,默默流泪。
……
本以为能相亲相爱,没想到那么快就开始了互相伤害——桐姐最近忙得要命,跟了个不省心的艺人,不但要做好经纪人加奶妈的工作,还要各种担任他和新男友吵架调停角色,心塞塞。
而叶氤的经纪人沈潜最近也很忙,还要听叶氤各种哭诉,偶尔也会真心同情那么一下下:“小叶子,你真的非要跟他在一起吗?”
“让你患得患失的人,一般都不是真的喜欢你。”一如他对你,一如你当初对黎未都,但大概叶氤根本就不会懂。
果然,叶氤像是什么都没听见:“对了潜潜,你现在不是正好在x大念在职研究生吗?”
沈潜:“so?”
“那个纪锴有什么黑料,在学校里应该更容易就能查清楚吧?”
沈潜:“……又关前夫哥什么事了?”
叶氤的意思是,朱凌的小号还关注着前夫哥的微博和空间,总而言之他和朱凌之间的一切不顺,都是前夫哥的锅。
沈潜有些无奈,他虽然确实正在x大念书,也能去蹭前夫哥的课。但想在学校这么纯洁的地方挖黑料?怕是不太好办吧。
更何况……前夫哥这人,看着挺平易近人的好勾搭的,实则完全拒人于千里之外啊。
……
纪锴已经早就不记得沈潜了。
虽然之前在lu家的专卖店,就是被黎未都表白然后初吻到全身发酥的那次,其实看过他和叶氤在一起。
但还是那句话,纪教授每天要见一波又一波的学生,一来二去,看谁都眼熟。倒是也觉得这个每次课都坐第一排的漂亮青年面善,却只以为可能是以前带过的研究生,从没细想。
“纪教授纪教授,我们一起训练接力赛跑好不好?”
就要到来的运动会,教师也要参加的。作为法学院教师队伍主力,最近下课,纪锴也会在操场上练习练习、活动活动。
然而,面对美青年的邀请,秒拒。
沈潜一脸疑惑:“可是纪教授,反正你也在这里训练啦,我又跑不快会被大家怪拖后腿超惨的,你那么厉害,就教教我嘛?”
继续被秒拒,随后几天操场上,再也看不到纪教授活蹦乱跳的身影。
“……”沈潜觉得自己是美的,毕竟这美貌当初可花了他很多钱。
何况曾经在lu家的店里还被纪锴亲口称赞过美貌,所以这一定不是传说中的“丑拒”。
然后某天下课跟踪纪教授到校门口,看到了来接他下班、没打扮靠着车一脸青涩样儿的总裁。两个人见面,还没上车就先牵小手,像小学生一样一晃一晃的难舍难分。
所以,有了心爱的男朋友,就和其他诱惑主动断联绝缘了啊。
就算送上门,都不要。哪怕没有暧昧,也知道要避嫌。
真的……跟某些人一点都不一样,怪不得会离婚。
虽然常年不相信感情,但还是好像莫名的……有那么一点点的羡慕。
……
冬天的时候,黎未都给纪锴买了一双棕色的熊熊毛拖鞋。
进入五月,天气已经蛮暖和的了,那人又是自带电热毯体质,明明可以换凉拖了,却还是很配合地在穿。
“因为方便啊。”特别是想替你暖脚的时候。
黎未都那个寒冰体质感觉已经没救了,有时候在家开电脑办公,坐一小会儿就双脚冰凉。
每到这种时候,纪锴就会坐到他身边看书。脚从毛拖里伸出来,让他把冰冷的脚覆上去,继续体现活体人工暖宝宝一号技。
心脏是一座有两间卧室的房子,一间住着痛苦,另一间住着欢乐。人不能太过开心,否则笑声会吵醒隔壁房间的痛苦——卡夫卡《箴言录》
黎未都真心觉得,最近自己的矫情病已经痊愈不少了。
可有时候贴着暖熊熊,还是会偶尔突然想起以前很孤单的时候,对着冰冷的厨房默默切菜、做菜,最后眼泪掉到锅子里的日子。
现在和他在一起了,每天做饭都好开心。感觉就好像从严寒的冰雪之城,搬去了春暖花开永夏之地。所以正在努力把之前讨厌的日子就此封存。
……他不想回忆,却偏总有人要冒出来帮他回忆。
那个背影纪锴很熟悉,何况他耳朵上的碎钻耳钉还很闪。
“……”
那两个人,终于肯光明正大承认在一起啦?不容易!
纪锴大大松了口气。如果说那个雨天,在爬山虎的墙边,看着朱凌失落离开的背影心里还有一丝浅浅的莫名惆怅的话,到此刻,最后一点点的遗憾,终于也烟消云散。
恭喜恭喜,皆大欢喜。
你俩也真心挺不容易的。这也算是历经坎坷、终成眷属了吧,感觉盖红章地妥妥儿真爱了,正好都收收心,别祸害别人了一起好好过日子吧。
赶忙开开心心拖拉着拖鞋,从背后抱住黎未都特别诱人的腰身跟他汇报这个好消息。黎未都正在洗草莓和橙,被抱着腰亲耳朵,整个人一秒僵硬,冰凉的耳根子微微开始发烫。
“我不看,又不关我的事。”
“怎么不关你事了?不光我前任,不还有你前任呢吗?”
“……我有你了,根本不记得前任是谁。”
事实证明,明知道是哄人的,听到这种话果然还是会高兴的,高兴完了,纪老师还要下巴蹭着人家的肩窝,得了便宜再小小卖个乖:“我家未都原来这么无情的吗?呜……”
嘴里被塞了一颗草莓。
可还没尝到甜味儿,黎总转过身来,无情脸直接一口把他嘴里的草莓又叼走了。全程快准狠稳,大熊熊还在懵圈,下一秒又直接被按墙上,草莓味的吻有酸酸甜甜的味道,让人合不拢腿。
黎总最近花招真的越来越多了。
招架不住,认输认输……
随后的几天,叶氤持续各种朋友圈大秀恩爱,起码看起来状态是幸福满溢的,有时候还会带着小琰一起,看着简直像是和乐融融的重组一家三口。
也好,感觉爱屋及乌,能当个好后妈不欺负小琰就好。
纪锴安了心,之后也就偶尔无聊了也会再翻翻,同时暗自小白眼os一下,老子家狗粮可比你们俩发的好吃多了!
有一句老话叫做“人前撒狗粮,人后摔狗碗”。纪锴因为每天都在给围观群众发真·狗粮,所以从来get不到原来狗粮也有假货。
其实叶氤和朱凌,真正统共只甜甜蜜蜜了一星期而已。
而那些大肆拍照秀出来的各种鲜花礼物,不过是琐屑日常里永无止境的刀光剑影、鸡飞狗跳中的一点零星的糖渣渣。
……
在朱凌方面看,完全是叶氤在单方面在没事找事。
本来,就不是他主动要和好的。那天从纪锴学校走出来,雨越下越大,渐渐整条街道上都几乎没有人了,让人觉得这简直是一座丧尸死城。
偏偏红绿灯前,一台可恶的黑色land rover停在那里。雨水中花掉的车窗,人影很模糊,但朱凌认得那辆车。
车里一定很暖。这么漫长的红灯,不用想也会知道,姓黎的一定会把手从方向盘上拿开,去磨蹭纪锴的手背。
熊掌的肉垫那么可爱,怎么会有人能忍住不去摸?然后,肯定会接着被那一身荷尔蒙的气味所诱惑,忍不住凑过去、亲他。
好想冲过去踢一脚,但就要爆发时,绿灯跳了出来,land rover“呼——”地一声绝尘而去,掀起水花。
回到家,朱凌大病一场,旷了三天的工。
桐姐闯进来又是心疼、又是抱怨房间里一股霉味也听不到。好像整个世界都在簌簌坍塌了,就那么高烧中睡睡醒醒,每次都从冰冷泪湿的枕头里面醒来,就这样浑浑噩噩足足一整个星期,只觉得世界大同、羽化升仙,再也不会爱了。
最后,生物最后的求生意志把他从快死的状态里硬逼起来。像纪锴教他的那样,洗了个热水澡,虽然差点把自己闷死在淋浴间里,终归全身暖烘烘、恍恍惚惚地走了出来。
阳光很好。
照在身上,让他想要赶紧爱上某个人,好快点抹掉那个人的痕迹,不再那么心痛。
……好孤单,想要“幸福”。
但是一想到这一辈子所有“幸福”都再也和他无关了,又觉得生无可恋。
……
叶氤就是在这样的谷底,又重新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背后浮动着五月灿烂的春光。朱凌想起上次跟他重逢,也是五月春和景明的一天。
好像第一次见到,也是在五月。学校里种了桃树,桃花正开,他清清秀秀地站在窗边。那样的一幕,原本一直是记忆中尘封的美好,现在朱凌却宁可当年没有走过那窗下,就这么擦肩而过、永不回头。
总觉得,像是不知道被谁骗走了十来年的光阴。
镜子里的外型没变,一皱眉还是帅气中带了些邪气凛然,里面却好似行将就木。总感觉有一条既定命运的轨迹线拉着他,无法反抗、只能随波逐流。
跟叶氤在一起的日子,没有心动,却觉得很轻松、很安心,甚至可以无限地骗自己,就这样吧,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也不错吧。干脆就跳过恋爱的一切过程,直接像是老夫老妻一样走到白天,也挺适合现在的他的。
毕竟他幼稚任性无可救药,普通人也不可能无条件地宠溺包容。
只有叶氤,只有默默等了他一年的叶氤可以做到。
他说,“朱凌我爱你,我的世界只有你。就算空等一辈子,我也永远不怪你。”
……
然而,说不怪,没到一星期战争就全面爆发,叶氤还是发起方。
朱凌既无辜又费解,实在不明白叶氤为什么要偷偷登录他的云盘账号,那个账号他其实已经好久没有管理了。因为一直和旧手机是同步,所以里面有好多照片,点滴记录着他跟纪锴一起去的各种地方,尼泊尔、泰国、日本,以及节日纪念日的各种开心快乐。
叶氤拿着手机质问他,为什么要留着这些照片。
“更过分的是,为什么你跟他一起去过的店,还要带我再去一遍?”
朱凌觉得很无语,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那家店好吃,你自己说想吃冰淇淋要我推荐的。还有你没事干翻我以前的旧照片干什么?
“还反过来怪我了?要是心里不是还想着他,为什么还留着它们?”
自打那天起,叶氤在朱凌看来,就开始一天天越发无理取闹起来。
看个旧电影,问是不是跟他一起看过。书架上的书,把可能是纪锴买的全部搬空。就连哄着抱一下,也变成了“你以前是不是也是这样哄他的?”
再三逼问,朱凌也是有脾气的。
“能不能别说以前的事了?现在和我在一起的人是你,你天天都无理取闹什么呢?盯着我的手机整天查,还用小号试探我,你以前整天说黎未都神经病盯着你,你现在和他有什么区别?”
“是啊,”叶氤就也笑了,“也是,黎未都就算脑子有病,起码什么事情都想着我。看我饿了会给我做便当,看我累了会心疼我,手机随便翻。可你呢?”
朱凌也不慌:“行,神经病对你比我好,那你回去找他啊。”
最后演变从激烈的争吵,吵到大半夜,最后叶氤服软,乖乖到厨房下了外观不怎么合格的番茄鸡蛋面给朱凌吃,朱凌给他面子吃了一些,洗了澡倒头睡了。
剩叶氤一个人抱着被子,默默流泪。
……
本以为能相亲相爱,没想到那么快就开始了互相伤害——桐姐最近忙得要命,跟了个不省心的艺人,不但要做好经纪人加奶妈的工作,还要各种担任他和新男友吵架调停角色,心塞塞。
而叶氤的经纪人沈潜最近也很忙,还要听叶氤各种哭诉,偶尔也会真心同情那么一下下:“小叶子,你真的非要跟他在一起吗?”
“让你患得患失的人,一般都不是真的喜欢你。”一如他对你,一如你当初对黎未都,但大概叶氤根本就不会懂。
果然,叶氤像是什么都没听见:“对了潜潜,你现在不是正好在x大念在职研究生吗?”
沈潜:“so?”
“那个纪锴有什么黑料,在学校里应该更容易就能查清楚吧?”
沈潜:“……又关前夫哥什么事了?”
叶氤的意思是,朱凌的小号还关注着前夫哥的微博和空间,总而言之他和朱凌之间的一切不顺,都是前夫哥的锅。
沈潜有些无奈,他虽然确实正在x大念书,也能去蹭前夫哥的课。但想在学校这么纯洁的地方挖黑料?怕是不太好办吧。
更何况……前夫哥这人,看着挺平易近人的好勾搭的,实则完全拒人于千里之外啊。
……
纪锴已经早就不记得沈潜了。
虽然之前在lu家的专卖店,就是被黎未都表白然后初吻到全身发酥的那次,其实看过他和叶氤在一起。
但还是那句话,纪教授每天要见一波又一波的学生,一来二去,看谁都眼熟。倒是也觉得这个每次课都坐第一排的漂亮青年面善,却只以为可能是以前带过的研究生,从没细想。
“纪教授纪教授,我们一起训练接力赛跑好不好?”
就要到来的运动会,教师也要参加的。作为法学院教师队伍主力,最近下课,纪锴也会在操场上练习练习、活动活动。
然而,面对美青年的邀请,秒拒。
沈潜一脸疑惑:“可是纪教授,反正你也在这里训练啦,我又跑不快会被大家怪拖后腿超惨的,你那么厉害,就教教我嘛?”
继续被秒拒,随后几天操场上,再也看不到纪教授活蹦乱跳的身影。
“……”沈潜觉得自己是美的,毕竟这美貌当初可花了他很多钱。
何况曾经在lu家的店里还被纪锴亲口称赞过美貌,所以这一定不是传说中的“丑拒”。
然后某天下课跟踪纪教授到校门口,看到了来接他下班、没打扮靠着车一脸青涩样儿的总裁。两个人见面,还没上车就先牵小手,像小学生一样一晃一晃的难舍难分。
所以,有了心爱的男朋友,就和其他诱惑主动断联绝缘了啊。
就算送上门,都不要。哪怕没有暧昧,也知道要避嫌。
真的……跟某些人一点都不一样,怪不得会离婚。
虽然常年不相信感情,但还是好像莫名的……有那么一点点的羡慕。
……
冬天的时候,黎未都给纪锴买了一双棕色的熊熊毛拖鞋。
进入五月,天气已经蛮暖和的了,那人又是自带电热毯体质,明明可以换凉拖了,却还是很配合地在穿。
“因为方便啊。”特别是想替你暖脚的时候。
黎未都那个寒冰体质感觉已经没救了,有时候在家开电脑办公,坐一小会儿就双脚冰凉。
每到这种时候,纪锴就会坐到他身边看书。脚从毛拖里伸出来,让他把冰冷的脚覆上去,继续体现活体人工暖宝宝一号技。
心脏是一座有两间卧室的房子,一间住着痛苦,另一间住着欢乐。人不能太过开心,否则笑声会吵醒隔壁房间的痛苦——卡夫卡《箴言录》
黎未都真心觉得,最近自己的矫情病已经痊愈不少了。
可有时候贴着暖熊熊,还是会偶尔突然想起以前很孤单的时候,对着冰冷的厨房默默切菜、做菜,最后眼泪掉到锅子里的日子。
现在和他在一起了,每天做饭都好开心。感觉就好像从严寒的冰雪之城,搬去了春暖花开永夏之地。所以正在努力把之前讨厌的日子就此封存。
……他不想回忆,却偏总有人要冒出来帮他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