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花一改之前的蛮横态度,连滚带爬的从院子里面跑出来,哭的满脸都是鼻涕眼泪:“姐啊,你快救救你侄儿吧,再晚,你侄儿的雀可就保不住了啊!”
    魏三娘一见是她,顿时就没好脸起来。
    “你来做什么。是嫌我上回那刀没砍刀你身上,今儿想来补一刀的?”
    吴春花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抱住了她的腿:“姐啊,俺知道错了,是俺老不要脸的,惦记着你家的银钱,想要安安做俺家儿媳妇。可是千错万错,你大侄子没错啊,你就告诉姐夫,俺知道错了,叫他高抬贵手,给俺儿子的雀儿治好吧。”
    魏三娘原本心中淤堵的火就没散呢,这会儿听了她的混账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我可去你的吧。知道石头为啥要保不住吗?这就对了,这是老天爷都看不过去给你家的惩罚呢。滚边去,再拦着老娘,小心我直接下手给他连根都剁了,省得往后在祸害别人。”
    说着,就要从竹篮子里面去摸刀。
    吴春花经过上次一战之后,多少也知晓了魏三娘是说到做到的。顿时吓得一个激灵,站起身来,可心中还牵挂着儿子的病,不由的伸手,却又在她恶狠狠的瞪眼中收了回来。
    魏三娘忙不迭的赶回去,一进院子,来不及跟儿媳妇打招呼,就先进了屋子,赶紧关上门,劈头盖脸问道:“你把魏石头怎么样了?”
    这几天阴雨连绵的,空气里潮的厉害,李泾之熬了一碗漆正在给衣柜上油。这会儿见了她关门,不由皱眉:“还是开着散味吧,不然一会儿有你难受的。”
    看着他不紧不慢的样儿,魏三娘真是急死了:“哎哟,求求你了你快告诉我吧。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那吴春花今儿一看见我,都给我跪下了,直说要你去救命。”
    “她还敢去找你?”李泾之的眸子寒光一闪而过,随后凉凉一笑:“看来还是我的震慑力不够啊。”
    “行了,别卖关子了。”
    他将手头的东西放在了桌子上后,推开了门窗,转身坐了下来。
    “那天下午,我去给她送了一瓶药。”
    “送药?”魏三娘不由得愣住了,她知道李泾之不会这么好心。他一向是比自己还要护犊子,吴春花那么的对安安,他肯定不会翻过他们的。
    “没错。”李泾之点了点头:“那伤药是从前我在军营里常备的,治疗伤痛很有奇效。再疼的伤,只要抹上去,立马就不疼了。只要连续用上三日,那处的东西就会彻底的从跟腐烂,直接掉下来,不疼不痒,所谓奇效。所以若是有伤员不慎胳膊腿被砍断的时候,就将这个涂抹在伤处,好歹能保住一条命。”
    魏三娘这下听明白了:“你的意思,吴春花把这个要给魏石头涂到卵蛋上了?”
    “明玉。”
    她是他的女人,虽说已经做了祖母了,可这么一口一个提着别人的卵蛋,还是叫他心中不快。
    李泾之皱眉,耐心解释:“这也算是她咎由自取,你莫要放在心上。”
    “切,我才不会呢。”魏三娘眉开眼笑:“这魏石头又不是第一次犯事,就该有人好好治治他。说实话,我还担心这小王八羔子好了之后会不会祸祸别人家的闺女呢。这下好了,连根都没了,他往后就在家打一辈子的光棍吧。”
    说吧之后,越想越可乐,不仅笑的前仰后合。
    李泾之原本还怕她顾念着兄弟之情,没想到她心中一点都没有芥蒂。也对,这样恩怨分明的女人,才是他看上的那个她。
    笑了一会儿后,突然想起来什么:“对了,明儿上午你得陪我进一趟山去。”
    “进山?”李泾之没反应过来:“可是家里什么短缺了。”
    如今家中若是有需要的,他便进山去猎两只鹿或者几只锦鸡还了钱使,他虽然已经快要到天命之年,却因为常年习武,一身精装的腱子肉,看上去跟村子里三十多的庄稼汉差不多。哪里像是做祖父的人。
    “笨啊。”魏三娘剜了他一眼,嗔道:“明儿是我爹的忌日,咱们得去上香了。”
    李泾之恍然大悟:“哎呀,我怎么把这个给忘记了。是是是,那是该进山的。”
    “我啊,也想了。”
    魏三娘也跟着坐了下来,笑容微敛:“这事往后呢,就别叫大家都去了。我的情况,你也知道,魏家上一代的人都死绝了,魏老幺年纪又小,啥都不知道。这坟里躺着的,无论血缘上是不是我亲爹,在我心里,那都是我爹。可那天的圣旨,孩子们也听到了,就别叫他们去了。我怕回头他们心里起疑,这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的解释。”
    那圣旨里头说她是南朝贾相之女,并且有贾明薇的口供。
    对于这个女人,她没有想到她竟然还活着。然而那些个证据,她只看了几样,就没在继续了。
    其实,光是将贾明薇与她的容貌对比,就知道了。
    她从前在黑土城第一眼瞧见贾明薇的时候,就十分的差异。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想象的两个人,这实在是不能让人不起疑。
    只不过贾明薇的身份,和她有着天壤之别。魏三娘疑心自己是不是有个姐姐嫁去了相府。可后来听说贾明薇的亲娘乃是南朝公主,这才作罢。
    也对,她若是真有个姐姐,也顶多是个姨娘,怎么能跟公主扯上关系呢。
    这一纸圣旨,不仅是将李家掀翻,将朝廷打乱,更是揭开了魏三娘自己都不清楚的身世之谜。
    原来贾相考取功名之前,曾经在京城落魄为人抄书为生。而没有活的时候,则在朱雀大街上,摆上一张桌子,放一摞白纸,一支毛笔。为南来北往的人,写家书赚个嚼头。而街头巷尾的一些个妇人,婆子,还有青楼里的姑娘,都爱来找他为远方的家人写上一份书信。
    而这才子佳人的故事,历来都是被传颂为佳话的。何况贾相还生的男生女相,十分吸睛。天长日久,自然有那姑娘对他默默的生出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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