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草又把处理猪肚的方法教会小莲,自己重点弄起猪头来。猪头要先用清水浸泡一个时辰,把表面的污物、残毛处理干净,烧一锅开水煮上一刻钟左右捞出,重新检查一遍是否有残留的猪毛,并且用刷子大力把表面刷洗干净。
    刷洗猪头的活儿,余海自告奋勇地承担了。他腿未受伤之前,村里人杀猪都会请他帮忙,一方面力气大,另一方面他无师自通学了些杀猪的本事,在处理猪毛上很有一手。余小草见他弄得不比自己差,便放心地交给他了。
    猪头整治干净后,劈开取出猪脑的活儿,自然也是余海的。小草在一旁指点他割除耳圈、眼角、淋巴结块和鼻息肉等杂物,取出的脑子,放在碗中收好,准备傍晚的时候炖给全家吃!
    余海熟练地剔除猪头上的骨头,并且分成五六块,放进清水中,反复刮洗,去尽杂物血污,防止卤出的猪头肉有什么异味,白瞎了一锅好卤。
    然后小草接手,把收拾干净的猪头,再次放入开水中焯水二十分钟左右捞出来清洗一遍。然后将焯水洗净的猪头肉放清水锅里连同剔除的头骨一起煮开,撇去浮沫,煮成五成熟。然后放进昨日熬制的卤汁中,开始慢火细炖至猪头肉酥烂之后,猪头肉依然放在卤汁中,让它更加入味。
    随着猪头肉慢慢炖熟,浓郁的肉香渐渐地从院子里飘散开去。就连两百米开外的钱家,也笼罩着卤猪头的香味。在院子里刷棍子的钱武,用力吸吸鼻子,咽了咽口水,道:“好香啊!娘,你闻到了吗?不年不节的,谁家这时候炖肉啊?”
    毛氏也闻到了,想想周围的两三家,除了山脚边的赵猎户,打猎的手艺好,经常能吃到肉外,就是那个跟她不怎么对付的方氏家了。难道她家来客人杀了鸡招待?不对呀?闻着不像是鸡肉的味道啊?至于小草家,直接被她跳过了,穷得连饭都吃不饱了,哪还有闲钱买肉吃?
    “馋猫!等你大哥下次休沐回来,娘买肉炖给你们吃!你到哪儿去?给我老实点儿,别给老娘丢人硬往周家凑!”赵猎户家离得远,香味估计很难飘过来,那么肉香只有从那家飘来了。
    其实,毛氏和周家也没啥大矛盾。就是一家养鸭一家养鸡,钱家的鸭子和鸭蛋,没有周家卖得好,再加上周家的男人农闲时跑货郎,赚了不少钱,毛氏有点心理不平衡。她的嘴说话又不太好听,几次下来,两家的关系就疏远起来。
    钱武扔掉手中的棍子,飞奔出家门,口中道:“我不去少华哥家,我去找小石头玩!”
    钱武到小草家门口的时候,发现肉香味更浓了。即使过年时,他娘做得红烧肉,也没这么令人垂涎的香味。他用力地吸吸鼻子,踏进了余家的大门。
    “小石头,你闻到了吗?好香啊!!”钱武一进门就嚷嚷开了。
    小石头从厨房里跑出来,笑着道:“小武哥,你的鼻子还挺长得嘛!猪头肉刚卤出来,你就跑来了。来,来,来!让二姐切一片热乎乎的卤猪头肉,给你解解馋!”
    “哇!原来肉香是从你家飘出来的呀!!今天什么好日子,你家怎么舍得弄肉吃?”钱武口中的哈喇子,差点滴到胸前的衣襟上,他用手背抹了抹,脚步却没有移动。
    第八十二章 绝味
    他虽然嘴馋,却也知道石头家过得不容易,人家好不容易割点肉,自己人都不舍得吃呢,他插上一脚算什么事儿?
    小石头却热情地拉着他的手,把他拽进了厨房里,指着刚出锅热气腾腾的卤猪头肉,笑着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尝尝我二姐的手艺……”
    其实,这个小奸诈的,是想让钱武做第一个尝试的。毕竟想想猪头没卤之前的样子,他还真有些犯怵呢。
    刚卤好的猪头肉色泽红润,香糯浓醇,肉质鲜美,肥而不腻,最容易勾起吃客们的馋虫和口水。
    小草似乎看透了小石头的心理,笑瞪了他一眼,从边角的地方,切了一小块猪头肉,不由分说地塞进钱武的嘴里。
    那种入口即化的香糯与浓鲜,好吃得让小武子的眼泪差点流下来。太好吃了!!这辈子他还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肉呢!!小草的手艺比他娘好上一百倍,要是她是他妹妹就好了,那就可以经常吃到她的手艺了。
    小石头认真地盯着他脸上的表情变化,急切地问道:“这么样?好吃吗?有没有其他怪味……”
    钱武用力抓着小石头的手,含着热泪你看着他,一本正经地道:“石头,咱俩换换吧!你到我家给我娘当儿子,你不是一直想要个妹妹吗?到我家就有现成的妹子了!!我呢,就到你家,给小草当弟弟……”
    小草头上垂下几根黑线,喂喂!且不说钱雅芳比小石头大,小武子你丫的,比余小草本尊还要大上一岁好不?这么无耻的话,你也好意思说出来?
    帮忙收拾好猪肠子的方氏,端着盆进来,听到钱武的童言童语,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武子,你娘要是知道你为了吃,把妹子卖了,家也不要了,不打断你的狗腿!!”
    “小草的手艺太好了,我这辈子……不,上辈子,上上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石头,你刚刚说什么?这叫卤猪头肉?是用猪头做成的吗?不可能吧??猪头那么恶心的东西,居然能这么美味?”钱武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一副打死也不敢相信的模样。
    小石头见他反应这么激烈,也赶忙切了一块猪拱嘴塞进嘴巴里,他以为昨天吃的卤血豆腐和卤鸡杂,已经是无法超越的美味了,谁知道人人嫌弃的猪头,味道居然比卤鸡杂还要好吃。
    卤过的猪头肉,肥瘦搭配相宜,吃在嘴里,油脂和卤汁同时在嘴里爆浆而开,唇齿生香,让人幸福得几乎快要死去。
    小草见状,捡着卖相不太好的地方,切了一盘出来,让大家一起品尝。她自己也用筷子夹了一片,放在嘴里细细地嚼着——嗯,味道还算正宗。前世做卤菜生意,卤菜几乎都要吃吐了,这卤猪头她却百吃不腻,体重也因而暴增了不少。
    方氏本来不敢吃的,可看到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便试着夹了最小的一块,送进口中,顿时眼睛一亮——这味道,可比她最拿手的炖肘子要浓香多了。小草从哪儿学的这手艺,真是绝了!
    “小草,小草!你这卤猪头是怎么做的?我让我娘来跟你学,行不?”钱武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大口嚼着猪头肉,一边不忘喷着吐沫星子开口道。
    小石头忙睁大眼睛,道:“二姐的手艺,可是神仙梦里点化的,不能告诉别人的!要是神仙怪罪下来,收回了二姐做菜的本事,以后你再想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可就吃不到了!”
    方氏当他是童言童语,她估计小草是从哪儿学到的独门秘制,不好外传,便咽下了想要学的要求。
    钱武却把小石头的话,信了个十成十。你想啊,小草以前村里都传养不大,身体好的时候,能下床就不错了,哪儿学的一手好厨艺?村里又没有外人过来,不是神仙教的,她哪儿来的这手本事?
    这么想着,钱武用力点头道:“我不让娘来学了……小草,以后你再做新鲜的吃食,可别忘了我的一份哦……我也不白吃你的,我可以帮你摘野菜、掏鸟蛋,等天暖和了,我还可以挖蛤蜊……”
    “成交!等有好吃的,让小石头去叫你就是了!”一盘猪头肉见底了,小草也没有再添,毕竟这是要明天拿去卖的。
    确认猪头肉卤制成功后,小草又开始把猪肠子和猪肚卤了出来。卤肥肠鲜香味美、质地软嫩,香味浓郁,异常适口。卤猪肚味道甘香,口感酥而不烂,有弹性。是一款非常美味好吃的卤菜。
    这几样卤出来之后,一家人觉得各有各的特色,却都一样的美味。方氏离开的时候,小草把猪头肉、大肠和猪头,搭配着切了一盘子,让她带回去。
    方氏已经知道小草做这些,是要拿到码头上卖的,死活不愿意拿。直到小草说,这些是用她送的鸡杂卖掉换来的钱买回来的,她要是不要的话,那就拿钱给她时,才收下了。
    当晚,在外跑货郎的周大仓父子回来,这盘卤味几乎都进了父子俩的肚子里,赞不绝口之余,还意犹未尽,连连对方氏说:这么美味的肉菜,以后多买点回来。
    方氏好笑之余,却没有说出小草的秘密。村子里就这么大,要是李氏和张氏这对极品婆媳,知道小草的手艺,肯定会过来闹的。她们俩可看不得小草一家过得好!
    第二天,小草跟弟弟抬着沉甸甸的篮子,来到码头的时候,指挥着码头工搬运货物的孙工头,眼尖地看到她们,便对工人么大喊一声:“兄弟们,加油干!搬完这一船,就休息吃早饭!!昨天卖一文钱肉菜的小姐弟俩,又来了!!”
    昨天尝过卤鸡杂的工人,精神一震,干活的劲头更足了。昨天没有抢到卤菜的工人,也憋足了劲儿,想着抢在另一队搬运工之前完成,今天好能尝到被兄弟们交口称赞的美味。
    这货船的主人,走船几十年,从未见过码头工这么卖力的。心中纳罕之余,很是好奇工头口中“一文钱肉菜”是怎么回事。
    孙工头跟货船的主人也是老相识了,他深知货船主人要是向走货的商人提上一句,对自己的生意是很有帮助的。
    他忙把货船主人请到昨天的那个唯一卖炒菜的草棚,招呼二子去把小草姐弟俩叫过来:“小姑娘,来十份昨天的卤菜,血豆腐也来上两文钱的……”
    “抱歉,孙工头!今天做的是新的卤菜,没有血豆腐。”小草的回答,让孙工头很是失望。他还指着这好吃又便宜的卤菜,给他长面子呢!
    货船主人似乎对孙工头请他到这么简陋的地方吃饭,很是有些不满,琢磨着是不是下次把卸货的生意,推荐给老六那边……
    却听一个稚嫩的童声,欢快地道:“工头大叔,今天的卤菜,比昨天的味道还要好呢!有脆脆的耳丝、肥嫩的拱嘴、香喷喷的肥肠、劲道弹牙的香肚……尝过后,包你不后悔!”
    货船主人见小石头跟他小孙子差不多年纪,虽然一身破得不像话的棉袄,小脸却干干净净,带着喜气的甜笑。常年在外跑船,船老大自然想念他最疼爱的小孙孙了。他看着小石头,笑着道:
    “小家伙,还挺会说的!听你这么一介绍,我的馋虫还真被你勾起来了!”
    孙工头大喜,顺势道:“小姑娘,你弟弟刚刚介绍的,每样都来两份!咱们吃得开心,还会有赏的。”
    小草这次带过来的卤菜,除了搭配在一起,分成一小份一小份的之外,每样还特地弄了几份单样的,防止有人吃的时候,喜欢其中的某一样,而提出特别的要求。
    “好嘞!”小草响亮地答应着。
    红红的伴着香葱、大蒜和辣椒油的耳丝;色泽红润,充满光泽的猪头肉;肥美浓醇,却又不油腻的猪大肠;切成一片片,看起来非常有人的香肚……小草特地向小菜馆借了盘子,一一摆盘出来,分量虽然不多,却让人看着就有食欲……
    船老大江湖草莽出身,是那种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糙汉子。走南闯北那么多年,这种好吃又便宜的肉菜,他还真没吃过。船老大闷头吃着卤菜,风卷残云似的,不一会儿工夫就下了一半。
    孙工头在一旁,不停地劝着酒,自己却只捡着一旁的炒菜吃。他不忘对小草递眼色示意——别忘给我留一份啊……
    “老大,一艘客船即将靠岸,咱们快点过去,可别让老六那货给抢先了……”二子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嘴里大声嚷嚷着。
    船老大也知道自己船上的货,没多久就卸好了,便对孙工头道:“你去忙吧?不用招呼我了!!放心吧,以后有生意,还照顾你……”
    孙工头得到满意的答案,心满意足地朝着海边码头小跑而去。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生意的地方就会有竞争。塘沽码头如此繁华,自然不是一个装卸队能拿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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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 名儒
    码头上大大小小的装卸队,至少有十来个,最大的要数孙工头和老六两家了。这两个工头手下最多的时候,有上百个码头工,可以同时接下五六艘船的生意。一些大买卖,几乎都被两人垄断了。
    自然,两人都互相视对方为竞争对手,明面儿上的争斗倒没有,暗地里互相争抢生意,却是时有发生。孙工头连着两天,因着小丫头的小菜,拉了两个大主顾,心中甭提多高兴了,盘算着是不是该好好拉拢拉拢这个小丫头。
    码头工们憋着一股劲儿,本来一个半时辰才能卸完的货物,今天不到一个时辰就完成了。货物的主人惊讶不已,颇为觉得这个装卸队的效率高,暗自记下,下次还找他们装卸。小草无意之下,又帮孙工头拉拢了一个常客。
    “小草丫头,今天还给我来两份肉菜。昨天晚上,我把从你这买的卤菜带回家,两个孩子可爱吃了。我家婆娘还埋怨我,这么便宜的肉菜,怎么不多买点回去呢!”昨天第一个尝试她家卤菜的老郝,今天又是第一个冲到她跟前,满头的汗都顾不得擦上一把。
    “好嘞!两份卤菜,石头,收钱!”小草见黑压压的一队人,跟在老郝的身后,朝着这边过来了,忙给弟弟分工道。
    “是!老郝大叔,两份总共两文钱!”小石头伸长小手,脸上笑眯眯的,一对有神的大眼睛,眯成一条缝。那模样,跟招财童子差不多。
    老郝爽快地付了钱,拿着两个油纸包,买了两个馒头,夹着卤菜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他一打开纸包就发现了,今天的肉菜跟昨天的不一样,吃起来却比昨天的更解馋。他有些后悔了,刚刚该多买一份的……
    看看卖卤菜的地方,姐弟俩小小的身影,早已被人山人海给淹没了。这时候再挤进去的话,只怕连渣都没有了。老郝叹了口气,小口小口地细细品尝着,生怕吃快了,错过这齿颊生香的美味。
    “小草丫头,我要一份……”
    “石头,石头!先收我的钱,给给……两文,你拿好!”
    “我要三份,给我留三份啊!你们这些牲口,别都抢光了,老纸昨天就没尝到……”
    “我给过钱了,给我一份啊……虎子,你挤什么啊?差点把人家丫头给挤倒了!”
    ……
    小石头收钱收得手发酸,就觉得无数只手,直往他手里塞铜板。到后来,他也不知道手中的钱是谁塞过来的了。心中暗暗苦恼,小脸皱成包子状。
    好在大部分码头工都是实在人,谁都不在乎那一个两个铜板,倒没有发现浑水摸鱼的。
    幸亏今天的卤菜准备得多,一阵哄抢过后,篮子里还剩了十来份卤菜呢。因为成本问题,一份卤菜比昨天的分量稍稍少了那么一点儿,不过也有小半碗的样子,一个人就着馒头吃足够了。
    客船已经靠岸了,这里是去集市和镇上的毕竟之地,船上下来的人,看着这里热闹的场景,都忍不住好奇地张望一眼。
    “咦?那边围着这么多人,是干什么的?允曦啊,你过去探探什么情况……”
    一位鹤发童颜,唇边几道美髯,眼中闪着睿智的光芒,他举手投足间,那种博学和儒雅风范昭昭然。不过,他此时散发出的八卦之火,似乎跟他的身份外形颇为相抵。
    被他称为“允曦”的,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一袭月白色长袍,外罩一件淡蓝色夹袄,小脸粉妆玉琢,雌雄莫辩,好看的唇抿成一条直线,似乎对他爷爷的八卦感到无奈。
    不过,他心中虽然很抵触挤在一群粗人中,去看看里面发生什么事了。可以他对爷爷的了解,如果不弄清楚情况,爷爷是不会罢休的。十来岁的小家伙,踱着稳重的步子,不紧不慢地朝着目标行去。
    “袁先生!一路辛苦了,马车在那边,请移驾过去……”来人穿得花团锦簇,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似的。从衣冠到鞋子,无不华丽到极致。
    袁斯年,前朝名儒,元朝最后一个皇帝,也非常推崇他的学问,多次请他去宫中教皇子们读书,都被他以身体不好婉拒了。后来,四处揭竿而起,国家动乱,他便带着家人隐居深山,做起了隐世。
    直到大明朝建立,现在的太上皇求贤若渴,三顾茅庐请他出山为官,均被他避而不见。后来,被太上皇毅力感动的他,推荐了学问和见识都不输他的儿子袁国安,也就是后来总是跟在太上皇屁股后面收拾残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铁面宰相。
    大明朝建国之初,当时还是皇帝的太上皇,沉迷于南征北战,如果不是左有治国名宰,右有铁血太师的辅佐,只怕大明朝早被折腾没了!
    当今皇上即位后,袁宰相被加封国公,世袭罔替,一时之间宠贯朝堂,风头无两。
    古稀之年的名儒袁斯年,却习惯了闲云野鹤的日子,在塘沽这个小镇中,创办了荣轩书院。一开始的时候,每天教教书、弄弄花草,日子挺闲适。
    后来,慕名而来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京城高官都想方设法托关系,把孩子送过来。书院学生越收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还有不少名师自荐来当先生,其中包括他以前的弟子……
    袁大儒见荣轩书院快要远离他的初衷,便定下了严苛的入学规定。想要进书院,可以!要么得他的眼缘,要么通过严格的入学测试。否则,你官再大,钱再多,老纸就是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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