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冬梅眼神复杂的看着某个方向。
村里人都知道,那个方向只有那么一套房屋,知青的屋子。
罗志帆和女儿那点事,陈冬梅也不是没有听到过闲言碎语,有心想提点女儿几句,一提到这个女儿就发脾气,让陈冬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儿这么早就出门去了,还是偷偷摸摸出去,这让陈冬梅只能猜测,又是去见那个罗志帆了。
第12章
宋姗并不知晓她已经被陈冬梅猜测着是去同罗志帆会面了,她起得很早,天一亮就出发了,目的地是与第八生产大队和第七生产大队有些交界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寺庙,当然,寺庙里早已经无人,屋子在风吹雨打之下破破烂烂,好些屋子头顶都开了天窗,可奇怪的是寺庙里的那一尊石头打的佛像却好端端的立着,头顶的瓦也完好无缺。
大家虽不在明面上谈论什么,在私底下却念叨着大概是这佛有灵性。平日里没人跑这里来,因为这寺庙所在的历史久远,有人曾因为来拜见而被举报封建迷信,所以导致一些人对这寺庙有些忌讳。
但当一些人走投无路时,又会跑到这里来祭拜,尤其是孩子生病,又没有钱去医院看病的妇女,总是抱着孩子来这里,又是磕头又是烧香念叨。当然,生了重病的孩子最终还是逝世了,奇怪的是下次遇到如此情况,还是有人会抱着孩子来祭拜。
人在无望的时候,不信他人,不信自己,只能信这佛了,也不知道佛会不会生气,只成为这绝望时寄托的一种选择。
宋姗也是如此,发生了如此不可思议的事后,她自己不懂为什么,找不到原因,也没有办法回到过去的生活,只能够来这寺庙拜佛,祈求那石像能给自己指出一条明路。
寺庙更为陈旧破烂了,仿佛下一刻就会因为风雨坍塌,然而这佛像依旧伫立完好,微笑的看着每一个来此的信徒。
宋姗走进去,站在石像前,跪在了地上。
“我不知道我身上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奇遇,这远远超过了我的认知,我很满意我自己的生活,并不渴求这重生,但如今我回不去,而这具身体本身的主人又不知所踪……还请您指点迷津。”宋姗真诚的磕下三个头。
然而依旧空空如也,空气里也只有她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
宋姗有些迷茫和不知所措。
宋姗跪了许久,嘴角扬起一丝苦笑,她是怎么了,往日种种的经历,早已经让她深刻的认识到,做人只能够靠自己,如今她又在做什么?
她站起身,拍拍膝盖上的灰尘,转身走出这寺庙,离开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又回过头看了一眼,仿佛错觉一般,她似乎看到了一个数字7。
在往第九生产大队走的路上,她一直在回想着7代表的含义。难道是说七日后会见分晓,是了,世人对7这个数字总是有难以描绘的深意,人死后有头七的说法,灵魂在七日后才会真正离开人世去投胎,一些影视剧也总喜欢做法以七七四十九日为时间,而现代生活里,七日为一周,何尝不是在七日又七日的循环一生,将时间不停的向前推进。
是七天后林素美真正的灵魂会回来接手这具身体,还是七天后林素美的灵魂就会彻底离开消散?
她发现自己有了这样的猜想和念头后,再也不迷茫了,她有了自己的打算。
七日为期,林素美回来,她把身体使用权还给林素美,她自己回到原本的生活;而如果林素美无法回来,那她就当林素美,过属于林素美的人生,接受林家三房人的疼宠,她自己也尽力回报他们的疼爱。
有了决定后,她的心情愉悦了不少,还在路上采摘了一把扁竹根花,捉了两只飞舞的蝴蝶,不过蝴蝶捉到就立即放飞了,她的心情就如同这展翅而飞的蝴蝶。
……
谢长渝手上提着四五个捉黄鳝泥鳅的小竹篓,每个竹篓里面都装了不少黄鳝,一看便知晓,这又是一个大丰收。这竹篓形状有点像个葫芦,底部大,头部小,在底部放上一些能吸引泥鳅黄鳝的食物,然后放在一些会有泥鳅黄鳝的地方,至于哪里有泥鳅黄鳝,就要靠自己的经验判断了,泥鳅黄鳝钻进去后,就出不来了,这竹篓的嘴部是大有文章,端的就是只能进不能出。有了这竹篓,就不需要再跑去手捉泥鳅黄鳝了,傍晚的时候往那一放,第二天直接去把竹篓取回来就成。
人们都说谢家富裕,一是谢家的那栋房子,前两年新盖的,房屋位置好,直接引来活水,不需要挑水喝,这就减少多少麻烦了,二则是谢明会打猎,大家都猜测着,谢明凭着那手艺,去城里不知道偷偷换了多少钱了。
事实上谢家其实比大家想象中更富裕,最富裕的还不是谢明夫妻两,而是谢长渝自己。
谢长渝和郭志强,年纪小小的时候就跑进城里在各个地方转悠,摸熟了各个换买物品的地点,甚至知道在哪些地方能卖上高价钱,哪些地方的人既想吃肉又不愿意花钱,当然了,这都是吃了多次亏买来的经验。
现在谢长渝和郭志强已经不去专门售卖了,直接有人向他们预定,他们直接把泥鳅黄鳝送过去就成。城里有钱人多,但肉少,靠着那点肉票,哪里能满足,所以泥鳅黄鳝螃蟹这些物品就是最好的替代物了,而那些有钱人也不怕花钱。
谢长渝从一块土里转过来,一眼就看到了走在田埂上的林素美。
他几乎怀疑自己看错了。
林素美怎么会在这里?他下意识的看了看周围,除了林素美并无其他人。
此刻的林素美手上拿着一束扁竹根,她并未只摘扁竹根的花,而是将一些叶片一同摘下,于是在青翠的长形叶片中,白中带蓝的扁竹根花清秀宜人,她将扁竹根凑进自己鼻端,深深嗅了一下,然后灿然一笑,仿佛闻到了无与伦比的幽香。
扁竹根并无花香,连谢长渝这种对花花草草不感兴趣的人都知晓,可就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好似闻到了漫天的花香,情不自禁的嗅了嗅鼻子。
谢长渝这才觉察到自己的形象,裤腿高高卷起,还有一些泥沾在上面,赶紧找到田埂放水的缺口,蹲下来,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
再一抬头,哪里还见得到林素美的身影?
她走得这么快?
当然不是,高高的玉米杆形成了天然的屏障,她的身影被遮掩其中。谢长渝走在她身后,因为地形原因,她的身影偶尔出现,偶尔被遮掩,像是传说中的美艳妖鬼传说里的妖精,他觉得真正的妖精一定不是谄媚性感主动的妖精,而是像她这样,明明艳艳,清纯与美好完美契合,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让你的视线完全停在她身上。
这一路走来,谢长渝第一次觉得,这一条路都有淡淡花香一般。
第13章
宋姗回到家,陈冬梅神色复杂的看了她几眼,在看到她眉眼中的甜美笑意时,轻叹了一口气,只让她进屋去吃饭,没有多说什么。
吃过饭,陈冬梅去蚕房那边看蚕,梁英则抱着孩子去照看猪,林建业父子三人则依旧跟着队长的脚步去开会,这会从去年开到现在,大家的想法从一开始的觉得林建国这人麻烦,到现在坚决跟着队长的脚步走了。
要知道,这附近养蚕的可就只有第九生产大队而已,若不是林建国学会了嫁接桑树的技术,带回了蚕种,生产队里也不会多出这么个赚钱的活计,要知道,这可不像粮食那样要上公粮,卖出的钱,就是生产队上的平分,这蚕早就眼馋了不少生产队了。
既然林建国觉得修路是必须做的事,那就干,就像当年开始养蚕那样干。
实际上林建国天天拉着这些人开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必须把这事给落实下来,然后让人去每个生产队上游说,核实。从下个月开始,就要陆续连轴转的忙碌,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下个月底就要开始收获玉米,玉米收获回来后,还得脱籽,然后把土里的玉米杆全都收回来。玉米收拾妥当后,就得收获菜籽。然后是把玉米地里种下的红苕全都挖起来,然后翻土,又得种植土豆进去。等把土豆种进去后,又得开始收割稻谷了,那又是一番忙碌。
所以农忙季节就是真的忙,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现在要是不把修路的事给落实下来,今年冬天就不能正式动工,又不知道得推到猴年马月了。
……
宋姗今天也有任务,被安排进城去给林海燕送蚕蚕泡,她要去找林海燕,就少不了去林家大房去问问大婶有没有需要给林海燕带的东西。果然,易芳一听宋姗要进城,便拿出家里节约下来的一些食物给林海燕带去,易芳也是真心疼那个女儿,把家里好的都留给她,甚至还让带了十斤粮食。若不是见宋姗模样瘦瘦小小的,易芳大概还想让她多带点东西去。
进城虽说并不难,也就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但对于很多农村妇女来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进城过,完全不知道城里是什么样子,说到进城,不是新奇和激动,而是害怕自己会走丢,因为这事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了。对她们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进城,反正在家都能自给自足,真要买东西,也可以去附近的集市,犯不着跑那么远进城去。
而易芳若不是女儿嫁进了城里,大概也不会有机会进城去看看。
就这样,宋姗背着一个小背篓出发了,背篓里塞得满满当当,一想到要走两个多小时,这再小的背篓也变得沉重起来。
结果宋姗刚走出门不久,就被人给拦下了。
“小美。”罗志帆走向她,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听说你从桑树上摔下来,把我吓得不行,幸好你没事。”
宋姗退后了两步,眼神里带着抗拒。
她可没有忘记,林素美最终是被这个男人所抛弃,一个人在这生产队里生孩子,然后孩子也没有保住。纵然林素美一生的悲剧是因为她自己不够踏实,品行也不端正,好逸恶劳了一点,可她人生之初的悲剧,就是由这个男人所引起,若是林素美遇到一个好男人,对方肯用心教林素美,林素美也不一定会有那样的结果。
罗志帆愣了一下,若是以往,她早就高高兴兴的走到自己面前来了,当然,也会撒娇怪自己不去看她,但那没关系,他只需要哄几句,她就立即会高高兴兴了。
不得不说,罗志帆就是满足林素美审美的那种男人,高高瘦瘦白白净净,身上有说不出的书卷气,好像是书香门第一般,说不出的高雅清贵,一看就是那种爱看书学习成绩不错的人。
这一点似乎又很矛盾,林素美自己不爱学习,认为学习无用,偏偏又对成绩好的男子有非同一般的好感。
“小美,你是怪我没有去看你?”罗志帆皱皱眉头,脸上划过一丝受伤,“我也想去看你,只是围在你身边的人太多了,我怕他们看到我会传出一些难听的话。我作为男人,倒是不惧那些流言蜚语,但我怕他们在背后乱说你,女孩子总得顾忌一些这些。”
宋姗闻言,点了点头:“我也觉得是这样,我们以后,还是稍微保持一下距离。”
宋姗不知道,若是以往,罗志帆露出这受伤的神色时,林素美早就投降了。
罗志帆脸色微微变了变:“小美,你这是怎么了?”
罗志帆又上前了两步,宋姗照旧后退:“你拦着是我是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就走了,我还有事要去办,晚了就来不及了。”
“小美,你是不是听了别人的胡言乱语?我可以解释……”
“我真的赶时间。”宋姗不想和罗志帆继续纠缠,但把话说得太重的话,又似乎和之前的林素美差距太大,容易惹人怀疑,只好用这样的方式,行事匆匆的离开。
罗志帆瞧着她的背影,眼眸暗沉,难道是他和沈秋云的事传到她的耳朵里了?必须得好好和她解释解释。
罗志帆不知晓,林素美会听他解释,相信他说的话,宋姗却不会相信。
宋姗在上辈子,就那么巧的撞到过罗志帆和沈秋云的争吵。
当时沈秋云骂罗志帆负心汉,说什么不公布他们以前的关系是为了她名声作想,其实就是见异思迁,理由竟然那么冠冕堂皇。结果罗志帆竟然还要求沈秋云看在他们过去感情的份上,否认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他决定和林素美在一起了,也希望沈秋云能祝福他们,不要破坏他来之不易的幸福。
当时宋姗就能够从那只言片语中拼凑出罗志帆和沈秋云的关系,念书时就是情侣了,前后脚来当知青,沈秋云满心喜悦的庆幸觉得和情郎待在一个地方,结果罗志帆却刻意同她保持距离,虽然不知道找了什么借口,但沈秋云显然是听从了罗志帆的意思,直到罗志帆和林素美的事藏不住了,沈秋云才找罗志帆摊牌,两人争吵,沈秋云心灰意冷,罗志帆则利用往日的感情,让沈秋云彻底闭嘴。
宋姗那时候就对罗志帆没有好感,并且为谢长渝打抱不平,不明白为何林素美怎么就看上了罗志帆这个负心人,放弃了那么好的谢长渝。
宋姗叹了一口气,不管她以后会不会一直以林素美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她都希望林素美能远离罗志帆,虽然说不能用男人对待前一个对人的态度来说明他就会如此对你,但至少很大可能会如此。
宋姗没有直接去林海燕的家里,而是去了林海燕工作的地方。林海燕在商场里的烟酒柜台当服务员,烟酒不比其它物品,买的人没有那么多,相对来说,清闲很多,可是工资却是一点不少,林海燕还能利用工作之便,和旁边几个店里的服务生都熟悉起来,一般店里来了什么新货好货或者处理货,大家都会互相传话,因此捡了不少便宜。
一看到宋姗,林海燕眼睛直接瞪大了。
宋姗也是累得不行,走了那么远的路,两边的肩膀都被竹子编织的带子勒得深陷下去,她能够想象自己双肩被磨成了什么样子了。
林海燕赶紧拿出手帕给宋姗擦汗,也把宋姗肩膀上的背篓赶紧取下来:“你今天这是怎么回事?我妈让你带这么多东西,你就老老实实带这么多东西,平时可没见你这么听话。”
看起来林海燕是相当了解这个妹妹的性子,并且因为她也是维护她这种性子的人之一,一点没有介怀的意思。
宋姗心神一跳,她似乎忘记了林素美的性格了,以林素美在家什么都不做养成的性子,怎么也不不会愿意背这么多东西来。
宋姗抿抿唇,随即又撒娇道:“好久没见你了嘛,就想着给你多拿点东西来,何况这都是大婶准备的,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林海燕就眯着眼睛看这个妹妹,一脸的“我要信你才有鬼了”的神色。
宋姗被这神色打败:“好啦,我是觉得走这么远来,就只送一点蚕蚕泡,多不划算啊!走到半路我就后悔了,太重了,我休息了好多次才走过来,差点都觉得自己得累死在路中间了。”
林海燕这才忍不住轻笑起来:“你啊你……”
林海燕伸出右手食指,在宋姗额头上点了点,似乎拿她完全没有办法。
林海燕找来凳子,让宋姗坐着休息,她则把宋姗背篓里的东西整理了一下,然后把一些小食物给同事和附近店里的服务员都送一点过去,送的都是她母亲准备的东西,宋姗带来的蚕蚕泡倒是没有分给别人,虽然这东西一点也不金贵,农村到处都是,但因为是宋姗亲自送来,让林海燕立即觉得无比珍贵了,连送人意思意思点都不愿意了。
林海燕把食物散出去后,回来就听到另外的服务员拉着宋姗聊天,脸上的笑意更是浓了些,她这个妹妹,到哪里都是如此的欢迎。
“海燕,你这妹子长得可真好,是在念书还是工作了啊?”一人问道。
林海燕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在乡下地方没念书也没有工作没什么,到了城里,就会被稍微看低一些,有工作的女子和没有工作的女子,找的婆家都是两种档次,林海燕在城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早已经明白这些不需要言说的潜规则。
“你问这些干什么?我妹妹走了那么远的路,现在可还累着。”
“哎呀,知道你心疼她。”对方的眼睛还是忍不住落在宋姗的脸上,“长得这么漂亮,有没有定婚事啊?”
林海燕一猜就是为这个,当下笑嘻嘻的回答:“我妹妹还小呢,我三婶疼她,肯定要留在家里很久,暂时都不会考虑这些。”
这话一出,对方脸上的殷勤之色立即减少了,不甚感兴趣的退后了几步。
林海燕撇撇嘴,这人有个弟弟,长得不错工作也还行,但在婚事上要求颇高,既要求对方会念书有份好工作,还得长相过关。原本有这种要求也没什么,毕竟人家条件是真好,但在林海燕见过对方后,立即在心里画下个叉叉,这人说话做事处处都露出高人一等的姿态,让人反感。
大家围观了一下宋姗后,没多久就走开了。
说来林海燕会和丈夫陶金峰遇见,也是因为在这地方,陶金峰招待客人,出来买烟酒,看到林海燕后,就对她一见钟情,从那之后,陶金峰就常常来买烟了,买的次数多了,林海燕也认识了对方,在陶金峰某一次买了烟之后,忍不住问他:“你的烟瘾这么大啊?”
就是那一句问话,让陶金峰满脸羞红,想解释,又觉得不好意思难为情,可不解释,又怕心上人会误会。
村里人都知道,那个方向只有那么一套房屋,知青的屋子。
罗志帆和女儿那点事,陈冬梅也不是没有听到过闲言碎语,有心想提点女儿几句,一提到这个女儿就发脾气,让陈冬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儿这么早就出门去了,还是偷偷摸摸出去,这让陈冬梅只能猜测,又是去见那个罗志帆了。
第12章
宋姗并不知晓她已经被陈冬梅猜测着是去同罗志帆会面了,她起得很早,天一亮就出发了,目的地是与第八生产大队和第七生产大队有些交界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寺庙,当然,寺庙里早已经无人,屋子在风吹雨打之下破破烂烂,好些屋子头顶都开了天窗,可奇怪的是寺庙里的那一尊石头打的佛像却好端端的立着,头顶的瓦也完好无缺。
大家虽不在明面上谈论什么,在私底下却念叨着大概是这佛有灵性。平日里没人跑这里来,因为这寺庙所在的历史久远,有人曾因为来拜见而被举报封建迷信,所以导致一些人对这寺庙有些忌讳。
但当一些人走投无路时,又会跑到这里来祭拜,尤其是孩子生病,又没有钱去医院看病的妇女,总是抱着孩子来这里,又是磕头又是烧香念叨。当然,生了重病的孩子最终还是逝世了,奇怪的是下次遇到如此情况,还是有人会抱着孩子来祭拜。
人在无望的时候,不信他人,不信自己,只能信这佛了,也不知道佛会不会生气,只成为这绝望时寄托的一种选择。
宋姗也是如此,发生了如此不可思议的事后,她自己不懂为什么,找不到原因,也没有办法回到过去的生活,只能够来这寺庙拜佛,祈求那石像能给自己指出一条明路。
寺庙更为陈旧破烂了,仿佛下一刻就会因为风雨坍塌,然而这佛像依旧伫立完好,微笑的看着每一个来此的信徒。
宋姗走进去,站在石像前,跪在了地上。
“我不知道我身上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奇遇,这远远超过了我的认知,我很满意我自己的生活,并不渴求这重生,但如今我回不去,而这具身体本身的主人又不知所踪……还请您指点迷津。”宋姗真诚的磕下三个头。
然而依旧空空如也,空气里也只有她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
宋姗有些迷茫和不知所措。
宋姗跪了许久,嘴角扬起一丝苦笑,她是怎么了,往日种种的经历,早已经让她深刻的认识到,做人只能够靠自己,如今她又在做什么?
她站起身,拍拍膝盖上的灰尘,转身走出这寺庙,离开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又回过头看了一眼,仿佛错觉一般,她似乎看到了一个数字7。
在往第九生产大队走的路上,她一直在回想着7代表的含义。难道是说七日后会见分晓,是了,世人对7这个数字总是有难以描绘的深意,人死后有头七的说法,灵魂在七日后才会真正离开人世去投胎,一些影视剧也总喜欢做法以七七四十九日为时间,而现代生活里,七日为一周,何尝不是在七日又七日的循环一生,将时间不停的向前推进。
是七天后林素美真正的灵魂会回来接手这具身体,还是七天后林素美的灵魂就会彻底离开消散?
她发现自己有了这样的猜想和念头后,再也不迷茫了,她有了自己的打算。
七日为期,林素美回来,她把身体使用权还给林素美,她自己回到原本的生活;而如果林素美无法回来,那她就当林素美,过属于林素美的人生,接受林家三房人的疼宠,她自己也尽力回报他们的疼爱。
有了决定后,她的心情愉悦了不少,还在路上采摘了一把扁竹根花,捉了两只飞舞的蝴蝶,不过蝴蝶捉到就立即放飞了,她的心情就如同这展翅而飞的蝴蝶。
……
谢长渝手上提着四五个捉黄鳝泥鳅的小竹篓,每个竹篓里面都装了不少黄鳝,一看便知晓,这又是一个大丰收。这竹篓形状有点像个葫芦,底部大,头部小,在底部放上一些能吸引泥鳅黄鳝的食物,然后放在一些会有泥鳅黄鳝的地方,至于哪里有泥鳅黄鳝,就要靠自己的经验判断了,泥鳅黄鳝钻进去后,就出不来了,这竹篓的嘴部是大有文章,端的就是只能进不能出。有了这竹篓,就不需要再跑去手捉泥鳅黄鳝了,傍晚的时候往那一放,第二天直接去把竹篓取回来就成。
人们都说谢家富裕,一是谢家的那栋房子,前两年新盖的,房屋位置好,直接引来活水,不需要挑水喝,这就减少多少麻烦了,二则是谢明会打猎,大家都猜测着,谢明凭着那手艺,去城里不知道偷偷换了多少钱了。
事实上谢家其实比大家想象中更富裕,最富裕的还不是谢明夫妻两,而是谢长渝自己。
谢长渝和郭志强,年纪小小的时候就跑进城里在各个地方转悠,摸熟了各个换买物品的地点,甚至知道在哪些地方能卖上高价钱,哪些地方的人既想吃肉又不愿意花钱,当然了,这都是吃了多次亏买来的经验。
现在谢长渝和郭志强已经不去专门售卖了,直接有人向他们预定,他们直接把泥鳅黄鳝送过去就成。城里有钱人多,但肉少,靠着那点肉票,哪里能满足,所以泥鳅黄鳝螃蟹这些物品就是最好的替代物了,而那些有钱人也不怕花钱。
谢长渝从一块土里转过来,一眼就看到了走在田埂上的林素美。
他几乎怀疑自己看错了。
林素美怎么会在这里?他下意识的看了看周围,除了林素美并无其他人。
此刻的林素美手上拿着一束扁竹根,她并未只摘扁竹根的花,而是将一些叶片一同摘下,于是在青翠的长形叶片中,白中带蓝的扁竹根花清秀宜人,她将扁竹根凑进自己鼻端,深深嗅了一下,然后灿然一笑,仿佛闻到了无与伦比的幽香。
扁竹根并无花香,连谢长渝这种对花花草草不感兴趣的人都知晓,可就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好似闻到了漫天的花香,情不自禁的嗅了嗅鼻子。
谢长渝这才觉察到自己的形象,裤腿高高卷起,还有一些泥沾在上面,赶紧找到田埂放水的缺口,蹲下来,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
再一抬头,哪里还见得到林素美的身影?
她走得这么快?
当然不是,高高的玉米杆形成了天然的屏障,她的身影被遮掩其中。谢长渝走在她身后,因为地形原因,她的身影偶尔出现,偶尔被遮掩,像是传说中的美艳妖鬼传说里的妖精,他觉得真正的妖精一定不是谄媚性感主动的妖精,而是像她这样,明明艳艳,清纯与美好完美契合,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让你的视线完全停在她身上。
这一路走来,谢长渝第一次觉得,这一条路都有淡淡花香一般。
第13章
宋姗回到家,陈冬梅神色复杂的看了她几眼,在看到她眉眼中的甜美笑意时,轻叹了一口气,只让她进屋去吃饭,没有多说什么。
吃过饭,陈冬梅去蚕房那边看蚕,梁英则抱着孩子去照看猪,林建业父子三人则依旧跟着队长的脚步去开会,这会从去年开到现在,大家的想法从一开始的觉得林建国这人麻烦,到现在坚决跟着队长的脚步走了。
要知道,这附近养蚕的可就只有第九生产大队而已,若不是林建国学会了嫁接桑树的技术,带回了蚕种,生产队里也不会多出这么个赚钱的活计,要知道,这可不像粮食那样要上公粮,卖出的钱,就是生产队上的平分,这蚕早就眼馋了不少生产队了。
既然林建国觉得修路是必须做的事,那就干,就像当年开始养蚕那样干。
实际上林建国天天拉着这些人开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必须把这事给落实下来,然后让人去每个生产队上游说,核实。从下个月开始,就要陆续连轴转的忙碌,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下个月底就要开始收获玉米,玉米收获回来后,还得脱籽,然后把土里的玉米杆全都收回来。玉米收拾妥当后,就得收获菜籽。然后是把玉米地里种下的红苕全都挖起来,然后翻土,又得种植土豆进去。等把土豆种进去后,又得开始收割稻谷了,那又是一番忙碌。
所以农忙季节就是真的忙,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现在要是不把修路的事给落实下来,今年冬天就不能正式动工,又不知道得推到猴年马月了。
……
宋姗今天也有任务,被安排进城去给林海燕送蚕蚕泡,她要去找林海燕,就少不了去林家大房去问问大婶有没有需要给林海燕带的东西。果然,易芳一听宋姗要进城,便拿出家里节约下来的一些食物给林海燕带去,易芳也是真心疼那个女儿,把家里好的都留给她,甚至还让带了十斤粮食。若不是见宋姗模样瘦瘦小小的,易芳大概还想让她多带点东西去。
进城虽说并不难,也就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但对于很多农村妇女来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进城过,完全不知道城里是什么样子,说到进城,不是新奇和激动,而是害怕自己会走丢,因为这事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了。对她们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进城,反正在家都能自给自足,真要买东西,也可以去附近的集市,犯不着跑那么远进城去。
而易芳若不是女儿嫁进了城里,大概也不会有机会进城去看看。
就这样,宋姗背着一个小背篓出发了,背篓里塞得满满当当,一想到要走两个多小时,这再小的背篓也变得沉重起来。
结果宋姗刚走出门不久,就被人给拦下了。
“小美。”罗志帆走向她,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听说你从桑树上摔下来,把我吓得不行,幸好你没事。”
宋姗退后了两步,眼神里带着抗拒。
她可没有忘记,林素美最终是被这个男人所抛弃,一个人在这生产队里生孩子,然后孩子也没有保住。纵然林素美一生的悲剧是因为她自己不够踏实,品行也不端正,好逸恶劳了一点,可她人生之初的悲剧,就是由这个男人所引起,若是林素美遇到一个好男人,对方肯用心教林素美,林素美也不一定会有那样的结果。
罗志帆愣了一下,若是以往,她早就高高兴兴的走到自己面前来了,当然,也会撒娇怪自己不去看她,但那没关系,他只需要哄几句,她就立即会高高兴兴了。
不得不说,罗志帆就是满足林素美审美的那种男人,高高瘦瘦白白净净,身上有说不出的书卷气,好像是书香门第一般,说不出的高雅清贵,一看就是那种爱看书学习成绩不错的人。
这一点似乎又很矛盾,林素美自己不爱学习,认为学习无用,偏偏又对成绩好的男子有非同一般的好感。
“小美,你是怪我没有去看你?”罗志帆皱皱眉头,脸上划过一丝受伤,“我也想去看你,只是围在你身边的人太多了,我怕他们看到我会传出一些难听的话。我作为男人,倒是不惧那些流言蜚语,但我怕他们在背后乱说你,女孩子总得顾忌一些这些。”
宋姗闻言,点了点头:“我也觉得是这样,我们以后,还是稍微保持一下距离。”
宋姗不知道,若是以往,罗志帆露出这受伤的神色时,林素美早就投降了。
罗志帆脸色微微变了变:“小美,你这是怎么了?”
罗志帆又上前了两步,宋姗照旧后退:“你拦着是我是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就走了,我还有事要去办,晚了就来不及了。”
“小美,你是不是听了别人的胡言乱语?我可以解释……”
“我真的赶时间。”宋姗不想和罗志帆继续纠缠,但把话说得太重的话,又似乎和之前的林素美差距太大,容易惹人怀疑,只好用这样的方式,行事匆匆的离开。
罗志帆瞧着她的背影,眼眸暗沉,难道是他和沈秋云的事传到她的耳朵里了?必须得好好和她解释解释。
罗志帆不知晓,林素美会听他解释,相信他说的话,宋姗却不会相信。
宋姗在上辈子,就那么巧的撞到过罗志帆和沈秋云的争吵。
当时沈秋云骂罗志帆负心汉,说什么不公布他们以前的关系是为了她名声作想,其实就是见异思迁,理由竟然那么冠冕堂皇。结果罗志帆竟然还要求沈秋云看在他们过去感情的份上,否认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他决定和林素美在一起了,也希望沈秋云能祝福他们,不要破坏他来之不易的幸福。
当时宋姗就能够从那只言片语中拼凑出罗志帆和沈秋云的关系,念书时就是情侣了,前后脚来当知青,沈秋云满心喜悦的庆幸觉得和情郎待在一个地方,结果罗志帆却刻意同她保持距离,虽然不知道找了什么借口,但沈秋云显然是听从了罗志帆的意思,直到罗志帆和林素美的事藏不住了,沈秋云才找罗志帆摊牌,两人争吵,沈秋云心灰意冷,罗志帆则利用往日的感情,让沈秋云彻底闭嘴。
宋姗那时候就对罗志帆没有好感,并且为谢长渝打抱不平,不明白为何林素美怎么就看上了罗志帆这个负心人,放弃了那么好的谢长渝。
宋姗叹了一口气,不管她以后会不会一直以林素美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她都希望林素美能远离罗志帆,虽然说不能用男人对待前一个对人的态度来说明他就会如此对你,但至少很大可能会如此。
宋姗没有直接去林海燕的家里,而是去了林海燕工作的地方。林海燕在商场里的烟酒柜台当服务员,烟酒不比其它物品,买的人没有那么多,相对来说,清闲很多,可是工资却是一点不少,林海燕还能利用工作之便,和旁边几个店里的服务生都熟悉起来,一般店里来了什么新货好货或者处理货,大家都会互相传话,因此捡了不少便宜。
一看到宋姗,林海燕眼睛直接瞪大了。
宋姗也是累得不行,走了那么远的路,两边的肩膀都被竹子编织的带子勒得深陷下去,她能够想象自己双肩被磨成了什么样子了。
林海燕赶紧拿出手帕给宋姗擦汗,也把宋姗肩膀上的背篓赶紧取下来:“你今天这是怎么回事?我妈让你带这么多东西,你就老老实实带这么多东西,平时可没见你这么听话。”
看起来林海燕是相当了解这个妹妹的性子,并且因为她也是维护她这种性子的人之一,一点没有介怀的意思。
宋姗心神一跳,她似乎忘记了林素美的性格了,以林素美在家什么都不做养成的性子,怎么也不不会愿意背这么多东西来。
宋姗抿抿唇,随即又撒娇道:“好久没见你了嘛,就想着给你多拿点东西来,何况这都是大婶准备的,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林海燕就眯着眼睛看这个妹妹,一脸的“我要信你才有鬼了”的神色。
宋姗被这神色打败:“好啦,我是觉得走这么远来,就只送一点蚕蚕泡,多不划算啊!走到半路我就后悔了,太重了,我休息了好多次才走过来,差点都觉得自己得累死在路中间了。”
林海燕这才忍不住轻笑起来:“你啊你……”
林海燕伸出右手食指,在宋姗额头上点了点,似乎拿她完全没有办法。
林海燕找来凳子,让宋姗坐着休息,她则把宋姗背篓里的东西整理了一下,然后把一些小食物给同事和附近店里的服务员都送一点过去,送的都是她母亲准备的东西,宋姗带来的蚕蚕泡倒是没有分给别人,虽然这东西一点也不金贵,农村到处都是,但因为是宋姗亲自送来,让林海燕立即觉得无比珍贵了,连送人意思意思点都不愿意了。
林海燕把食物散出去后,回来就听到另外的服务员拉着宋姗聊天,脸上的笑意更是浓了些,她这个妹妹,到哪里都是如此的欢迎。
“海燕,你这妹子长得可真好,是在念书还是工作了啊?”一人问道。
林海燕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在乡下地方没念书也没有工作没什么,到了城里,就会被稍微看低一些,有工作的女子和没有工作的女子,找的婆家都是两种档次,林海燕在城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早已经明白这些不需要言说的潜规则。
“你问这些干什么?我妹妹走了那么远的路,现在可还累着。”
“哎呀,知道你心疼她。”对方的眼睛还是忍不住落在宋姗的脸上,“长得这么漂亮,有没有定婚事啊?”
林海燕一猜就是为这个,当下笑嘻嘻的回答:“我妹妹还小呢,我三婶疼她,肯定要留在家里很久,暂时都不会考虑这些。”
这话一出,对方脸上的殷勤之色立即减少了,不甚感兴趣的退后了几步。
林海燕撇撇嘴,这人有个弟弟,长得不错工作也还行,但在婚事上要求颇高,既要求对方会念书有份好工作,还得长相过关。原本有这种要求也没什么,毕竟人家条件是真好,但在林海燕见过对方后,立即在心里画下个叉叉,这人说话做事处处都露出高人一等的姿态,让人反感。
大家围观了一下宋姗后,没多久就走开了。
说来林海燕会和丈夫陶金峰遇见,也是因为在这地方,陶金峰招待客人,出来买烟酒,看到林海燕后,就对她一见钟情,从那之后,陶金峰就常常来买烟了,买的次数多了,林海燕也认识了对方,在陶金峰某一次买了烟之后,忍不住问他:“你的烟瘾这么大啊?”
就是那一句问话,让陶金峰满脸羞红,想解释,又觉得不好意思难为情,可不解释,又怕心上人会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