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布料差了点儿,不过想到林夏薇和谢鸿文的出身,她也就释然了。
    “这样,小林,我去给我闺女打个电话,让她来一趟,让她来看看,要是她也喜欢,那就拜托你了。”
    “行。”林夏薇爽快的应了。
    团长夫人生平第一次风风火火的去团部找周团长,她家也没装电话呢。
    用团长室的电话给她闺女办公室打了一个,她闺女最近也愁得慌,听了她妈妈的话,当即就表示请假也要过来。
    团长夫人满意的放下了手里的电话。
    周团长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面发呆,“你说小谢他媳妇儿做衣服的手艺不差那些老师傅?”
    团长夫人和周团长生活了大半辈子,还能不知道周团长什么意思么,她毫不犹豫的怼了回去,“你别拿个有色眼光看人,和平年代了,怎么就那么巧的就有那么多间谍?”
    周团长也理直气壮,“那你想想,一个20岁的姑娘都没有学过做衣服怎么就那么天赋异禀呢?”
    “呸,我看你是当兵当傻了,照你这么说那那些个科学家是不是也是间谍啊?你自己傻你还不允许别人聪明啊?那些个科学家也是和别人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怎么有的人能当科学家,有的能做医生,有的就只能种一辈子地呢?”
    话是这么说,可周团长是真的放心不下来,港城马上就要回归了,这可是举国欢庆的大事儿,最近不管是哪里都不太平,隐藏了一二十年甚至是更久的牛鬼蛇神都蹦了出来了,特别是那些大城市,多少年轻的,年老的,功成名就的都被挖出来了。
    别的不说,光是他们团里就出了两个,一个是谢鸿文去调查的,另一个就厉害了,隐藏在解放军的部队三十年了,在抓到他之时他都成了后勤部骨干了,要是没被抓出来,很快级别就能往上升一升了。
    周团长想了又想,还是觉得不放心,他拿起电话给郡县那边的人打了一个电话后,垂着头沉思,双手有节奏的敲击桌面。
    在与谢鸿文沟通和静观其变中他选定了后者。
    第59章
    被怀疑是间谍的林夏薇心情非常好,身体上的疲惫一扫而空,哼着小曲做衣服,一件衬衣很快就做好了。
    说起来,她会步入服装界除了有在服装厂打工的经验以外,她在上学时就非常喜欢服装设计这一块儿了。
    读书时期她收集了不少港台明星的画报和杂志,收集那么多的明星画报,但她记住的明星却没有几个,相比之下,她倒是对明星身上穿着的衣服更感兴趣。
    课余时间她没少用铅笔在白纸上面乱涂乱画,甚至与设计自己想要穿的衣服。
    时尚圈都是有轮回的,她的工厂恰好建立在流行复古的那个时间点,在最初创业的那几年,她当年在学校时期画出来的衣服也被她翻出来用了几张。
    没过多大会儿,团长夫人来了,她说了她女儿明天就来。
    团长夫人走后,林夏薇拿出纸笔,把缝纫机的机头塞回机肚子里,对着窗户开始作画。
    团长夫人说她闺女喜欢中国的传统服装,那么旗袍是最好的选择,可这旗袍是十分挑人的,身材高挑的人穿上会十分漂亮,但若是身材不那么高也不那么好的人穿上就十分悲剧了。
    林夏薇想了两种方案,一种是她结婚时穿的那种旗袍,这就不用画图了,另外一种,就是民国时期的大家闺秀穿的那种衣服了。
    和民国时期的学生装一样,分上下两个部分,上部分是斜襟小褂,下面部分是百褶长裙,裙子上面绣上花样,百合花、缠枝花、牡丹花各自画了衣副画,涂涂改改废了两张以后,林夏薇终于画出了她满意的图样。
    当天夜里,周团长家的女儿就回来了,到驻地时已经是天黑,当是天太晚,她也没来打扰林夏薇,第二天天才蒙蒙亮,她就拉着她妈来了。
    彼时谢鸿文还在家,才起床洗漱,林夏薇还在床上睡觉。
    周团长的小女儿和谢鸿文是互相认识的,谢鸿文有段时间给周团长当过半个月的警卫员这半个月一直在周团长家吃住,那时候周团长的小女儿正好暑假放假在家,“谢营长,嫂子在家吗?”
    周团长的小女儿一边问一边往屋里瞅。
    谢鸿文往里侧一个身,“在的,进来吧。”
    团长夫人慢了她小女儿一步,等她到的时候她小女儿已经晃悠进了门了。
    在床上的林夏薇听到外面的说话声赶紧起床,好在她习惯穿睡衣睡觉,起来套上裙子再穿上上衣就好,她穿的是自己做的浅绿色的长裙和白色衬衣。
    上身以后林夏薇也没扎头发,就那么让它披散着,站在镜子面前照了照,很有后世的小清新味道。
    谢鸿文在外面洗了脸和林夏薇说了一声就走了。
    周团长家的小女儿一进门见到林夏薇穿这一身眼前一亮,现在的人喜欢穿连衣裙,像林夏薇这样喜欢穿半截裙大长裙的也不是没有,但褶皱打的这么多,但穿上身这么有仙气的她真没见到过。
    “嫂子,这就是你家闺女吧?长得可真像你。”周团长家的小女儿长得和周团长夫人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气质更是如出一辙的温婉,两人站在一起不像是母女,倒像姐妹。
    但真实情况却是她小女儿被家里父母兄长宠得有些娇纵,但不说话的时候,确实是十分温婉的。
    周团长夫人听了这话可高兴了,“我生了四个孩子,长得最像我的就是她了,她哥哥姐姐都长得像我家那口子。”然后团长夫人拉起她小女儿的手。
    林夏薇再次赞了两句以后两人才进入正题。
    林夏薇把昨天画的图纸拿出来,再把她衣柜里挂着的嫁衣拿出来。
    周团长的小女儿叫周彤彤,她看了半天图纸,再看了半天的林夏薇的嫁衣,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图纸上的款式。
    “我更喜欢这样的衣服,只是林姐,这样的衣服做出来以后男方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啊?”
    “中山装就行。”中山装可以说是中国的西装了,很受当下人喜爱。
    周彤彤就放心了,她就怕林夏薇说要穿古装,那她对象是不可能同意的。
    然后就没有林夏薇什么事儿了,周彤彤男母女就着需要绣什么花而展开了激烈讨论,团长夫人喜欢牡丹花,周彤彤喜欢百合花,最后周彤彤没拗过团长夫人,选了牡丹花。
    选好了款式,周团长夫人开始愁布料是事儿了,“小林啊,这布料用什么样的啊?”
    林夏薇沉吟了一下,“用丝绸最好,新娘穿上以后会很有气质,如果没有丝绸,用织锦缎也行,但织锦缎上面自带印花,没办法绣你们喜欢的花。布料你们买好了,直接拿过来就行。”
    周彤彤又拿了林夏薇给她的图纸看,心里想着一定要找到丝绸,想尽各种办法也要找,因为心里记了事儿,她回了家吃了早饭就走了,她急着去找布料。
    林夏薇也得去准备做衣服需要用的东西了,量尺,绣线,绣绷等等等等。
    有了这个想法,等谢鸿文回来时她和谢鸿文说了一声,吃了午饭就起程去镇上了。
    谢鸿文很不放心她,一路跟着到了驻地大门,谢鸿文拉着林夏薇的手再三叮嘱,“到了镇上看着车,要是有人欺负你了你就给我打电话,我让魏涛涛下午不训练帮我守着电话。”
    林夏薇哭笑不得,“我不是小孩子了,别担心了。”
    谢鸿文还是不太放心,“要不我去打个报告等跟你一起去?”
    林夏薇眼睛都瞪大了,“那这样等我上班了你还能请假天天去送我啊?”
    这个问题谢鸿文就很难回答了,“那你小心着点啊。”
    “行,我走了。”
    谢鸿文和站岗的士兵说了,把林夏薇送上了车他才回来。
    今天站岗的是三营的,三营的二连长王刚好来巡逻,“谢营长,嫂子送走了?”
    谢鸿文把帽子脱下来搭在手上,“是啊,坐上车了。”
    王刚和谢鸿文并排着往家属楼走,王刚说,“我家那口子刚刚来的时候她要出门了我也不放心,我们那口子大字不识几个,比嫂子笨多了,这不也安安全全回来了吗?”
    谢鸿文没说话。
    王刚又安慰了几句,军人娶媳妇容易但相守难,因此就格外珍惜与媳妇在一起的时光,因为愧疚,也特别疼媳妇。
    但也有例外,军队里,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总会有一些人渣。
    林夏薇到了镇上,径直去了百货大楼,在一楼找到了她要买的所有东西,想了想,她上了二楼,二楼卖的是家具,买的沙发种类不多,款式也很老旧。
    组合沙发就是那种三人座的沙发,两个单人座的,颜色也不是很好看,蓝黄相间的格子,看起来没那么干净。
    林夏薇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看看别的,这次的好一点,红木沙发,也是三人座与单人座分开的,但价格要贵上一两百。
    林夏薇拿不定主意。
    她打算回家再问问谢鸿文,要是实在不行,她就真的像她说的那样自己动手diy了。
    林夏薇从百货大楼面前出来,她听到有人在叫她,林夏薇顺着声音来源处望去,朱兵媳妇提着篮子朝她挥手。林夏薇避过路上的人走到她面前,“嫂子。”
    朱兵媳妇笑着点头,“弟妹,你来镇上买东西啊?”
    “是啊,嫂子你在这儿上班?”林夏薇侧头瞅朱兵媳妇上班的地方,是镇上唯一的书店。
    “对,要不要进来坐坐?”朱兵媳妇说道。
    林夏薇想了想,跟着朱兵媳妇进了门。
    书店里的书并不多,教辅一类是最多的,林夏薇到处看了看,在角落处还有些小说,琼瑶的,金庸的,古龙的。
    “现在的学生越来越堕落了,想我们当年想去上学还去不了,你看现在这些学生,每个星期都有人来买小说,我们书店的小说是卖的最快的,很多时候都能卖断货。”朱兵媳妇是本地人,家里就是镇上的,这个店是她哥哥开的,她哥和她嫂子去了热河开店,这个店在今年转给她了,她谁都没告诉,因此家属院里的人都以为她还在给她哥嫂打工。
    “那这样你不如租书,把书租出去,只收租金,生意肯定好。”
    朱兵媳妇越琢磨眼睛越亮,越发觉得这想法可行,一本书,租出去按天收费,比一本直接卖新的要能挣好些钱呢。
    林夏薇最后也没买书,她看了,她想要的书这里都没有。
    在路边的市场买了点菜,林夏薇搭上了回家的车。她今天搭的车是拼车,她上去的时候上面已经有了好几个人。
    林夏薇坐到最外面的位置,把手里的东西抱在怀里。
    车上的三男儿女应该是互相认识的一直在聊天,林夏薇身边坐着的男人聊得最起劲儿,时不时的就蹭到林夏薇,一次两次还可以说是不小心,但要是很多次,那就不是不小心三个字能解释的了。林夏薇烦躁不已,往旁边坐了坐。
    三轮车司机等了好一会儿,又有一个人上车,他才放下车厢门槛,有东西挡着,林夏薇松了一口气,总算不用担心自己掉下去了。
    车缓缓开动,林夏薇旁边的那个男人越来越放肆,甚至还用腿去蹭林夏薇的大腿,林夏薇要是能忍,她就不是她了。
    在那个男人再次来蹭她的时候,她把手上的东西往腿旁边一放,她买的东西里含有一些尖锐的工具,其中螺丝刀的凸起正好对外,那男的撞过来被膈到了大腿肉,他疼的脸色扭曲。
    他偷偷看了眼林夏薇,发现林夏薇一脸杀意的看着他,他怂了,便宜不敢占了,脾气也不敢发。
    这种人是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要是遇到个懦弱的女人,他这便宜占了也就占了,反之他就比谁都怂。
    林夏薇在军营路口下了车,给钱时她不着痕迹的打听车上这伙人的目的地去哪里,三轮车司机不知道后面发生的事儿,笑眯眯的说。
    “我们都是王李村的,后面那几个是我们本家的孩子。”
    林夏薇笑着说,“大叔,你们家姓什么啊?”
    “我们是姓王,要是下回你要搭车直接找我就行,我叫王铁权。”
    “好的,那王大叔你们慢慢走啊。”
    “嗳,嗳。”
    林夏薇站在原地,看着刚刚蹭她大腿的那个男人脸色煞白。
    他不知道林夏薇是军营里的军嫂,要是知道她是军嫂,借他十个胆子他都不敢占便宜啊。
    曾经他们村里的一个男的喝醉了调戏走在路上的军嫂,被那个军嫂的男人知道了,堵在路上套着麻袋被狠狠的揍了一顿,养了半年才敢下床走。
    男人越想越害怕,整个人都有些发抖。
    林夏薇冲他笑了一下,傻逼,老娘的便宜是那么容易占的吗?就算治不了你,也要让你担惊受怕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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